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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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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 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厦财购〔2017〕24 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 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 189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管理的通知》(厦财 购〔2017〕1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 2018 年度厦 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 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且在采购预算起点金额以上的或者政府采购 目录以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 范畴,必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但在采购预算起点金额以下的或者政府 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采购人自行采 购,但应当符合财经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 自行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强化采购时效性,合理设置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 限额,简化小额项目组织采购程序,通用类货物可向易派克、万翔等品牌电 商,或向夏商、麦德龙、沃尔玛、大润发、家乐福等连锁超市采购。 三、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采购工作的管理,落实责 任机构和责任人,强化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内部监管职责,促进采购工作进一 步制度化、规范化。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当年度至少要组织一次对所属单位政 府采购活动的内部监督。区级部门可以参照执行。 采购人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 号文)以 及《厦门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通 知》(厦财购〔2017〕18 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施归口 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采购需求审核,提高采购效率,做好档案管理。 四、采购人需根据已经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采 购办备案。政府采购项目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需报各级财政审核中心进行预算 控制价审核的,应在填报采购实施计划表前提交审核,并按财政审核中心出具 的项目预算控制价办理备案。项目进入采购程序后,不再要求审核预算控制 价。 五、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时,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 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地产优质工业品。 政府采购货物,应符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及财政部、环保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 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为 200 万元。单项或批量采 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及以上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 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 得市财政局批准。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 点,依法选择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 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七、政府采购工程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 的,应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八、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区域进行入场交 易,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含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部门集 中采购、单一来源、询价除外),入场交易项目应接受统一的现场管理和服 务。如有特殊情况不入场交易的,应由采购人说明合理理由,并报市财政局 (采购办)备案,由此产生风险由采购人负责。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 后,按照其有关入场交易规定执行。各区政府采购项目入场交易由区财政局制 定具体实施办法。 九、本通知印发的《2018 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 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其 他事项自文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2018 年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厦门市财政局 2017 年 7 月 19 日 附件 2018 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目录 品目编码 A A02 A0201 A02010104 A02010105 A02010601 A0201060901 A0201080101 A0202 A020201 A020202 A020203 A020204 A0202050101 A020206 A02020801 A02021001 A02021101 A0203 A0204 A0205 A020512 A02052305 A0206 A02060101 A0206180101 A0206180203 A0206180301 A0206180801 A0208 品目名称 货物类 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含服务器、交换 机等网络设备、防火墙等安全设备、 存储设备、通用计算机软件等) 台式计算机(含计算机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含平板式微型计算 机) 打印设备(不含 3D 打印机) 扫描仪 计算机操作系统 办公设备(含 LED 显示屏、触控一体 机、文印设备、销毁设备、会计机 械、制图机械等) 复印机 投影仪(含实物展台) 投影幕 多功能一体机 数字照相机 电子白板 多媒体教学触控一体机 速印机 碎纸机 车辆(含乘用车、客车、专用车辆、 载货汽车、牵引汽车、摩托车、电瓶 车等) 图书档案设备 机械设备 起重设备(含电梯、起重机) 空调机组(含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 机组、中央空调) 电气设备(电力工程、电网改造用, 含变压器、调压器、电抗器、互感 器、避雷器、整流器、电源设备、生 产辅助用电器、电缆等) 发电机 电冰箱(不含冷藏柜) 空调机 洗衣机 电热水器 通信设备(含无线电通信设备、卫星 采购预算金额起 点(含起点金 额) 80 万元 说明 不含以下大宗货物 集中采购品目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80 万元 不含以下大宗货 物集中采购品目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10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不含以下大宗货 物集中采购品目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不含以下大宗货 A0318 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电话电报通 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 传真通信设备(传真机)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通用摄像机 视频监控设备(含监控摄像机、报警 传感器、数字硬盘录像机、视频分割 器、拼接显示器、监视器、门禁系统 等) 音频设备(含功放设备、扩音设备、 音箱、语音语言实验室设备等) 广播电视专业设备(含广播发射设 备、电视发射设备、广播和电视接收 设备、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视 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多工广播设 备、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缆电视分 配系统设备、播出设备等) 仪器仪表(含光学仪器、分析仪器、 试验机、试验仪器及装置等) 专用设备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电力工程、电网 改造用,含输配电线路、变电设备、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架线设备 等) 工程机械(含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 械、工业车辆等) 农业和林业机械(含农用机械、园林 机械) 造纸和印刷机械 A0320 医疗设备 A02081001 A0209 A02091001 A02091102 A02091107 A020912 A020998 A0210 A03 A0305 A0309 A0310 A0324 A0325 A0329 A0331 A0334 A0335 A0336 A05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含大气、水质污 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噪声控制设备、环保监测设备、废料 回收设备等)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含消防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警械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等政法部门 专用设备) 殡葬设备及用品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船只) 专用仪器仪表(含农林牧渔专用仪 器、地震专用仪器、气象仪器、测绘 专用仪器、天文仪器、教学专用仪器 等) 文艺设备(含乐器、演出服装、舞台 设备等) 体育设备(含田径设备、竞技运动设 备、棋牌设备、武术设备、健身设备 等) 图书和档案 物集中采购品目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100 万元 80 万元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A06 A0602 A060202 A0609 A07 A0703 A09 A0901 家具用具(含床、沙发、柜、其他桌 椅等) 台、桌类 钢台、桌类(仅钢制讲台) 组合家具(仅办公桌椅及学校课桌 椅) 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 被服装具(含制服、鞋、帽、被、 巾、窗帘、箱包、帐蓬等)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 A090101 复印纸 A12030103 农林牧渔业产品 农产品(含粮食、棉花等) 林业产品 苗木类 A12 A1202 A1203 B 工程类 C C0403 服务类 信息技术服务(含软件开发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数据处理服 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运行维护服 务) 租赁服务 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含宽带 及裸光纤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0405 医疗设备租赁服务 C0503 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2 C04 C0401 C05 C050301 C06 80 万元 不含以下大宗货 物集中采购品目 80 万元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80 万元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80 万元 大宗货物集中采 购,无须填报采购 实施计划表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适用招标投标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招 标投标法律法规没 有规定的,金额 100 万元以上、公开招 标限额以下的工程 纳入政府采购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定点采购,无须填 报采购实施计划表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会议和展览服务 C0601 会议服务 C0602 展览服务 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含公益性法律服务) 会计服务 C08 C0801 C0802 定点采购,按厦财 行﹝2014﹞17 号及 厦财行﹝2016﹞23 号等规定执行,无 须填报采购实施计 划表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C0803 C0805 C0806 C0807 C0814 审计服务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广告服务 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印刷和出版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对动植物、工 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等的 检验、鉴定服务) 测绘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 C09 C0901 C0904 C0907 C10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8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C1001 设计前咨询服务 C12 100 万元 房地产服务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C13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含草坪维护、鲜 花布置、树木养护、苗木迁移等管理 服务) 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C1303 C15 C1504 C15040201 C16 C1601 C17 C1705 C18 C1806 C19 C1902 80 万元 80 万元 定点采购,无须填 报采购实施计划表 机动车保险服务 环境服务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含清扫服务、垃 圾处理服务等)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 80 万元 按公务机票购买管 理有关规定执行, 无须填报采购实施 计划表 航空运输服务 教育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含收容收养服务、社会救 济服务、就业服务等) 80 万元 80 万元 (二)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以上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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