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流程.doc
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到中央直属单位、 省直属单位、省外 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到省内县(区、市) 属单位就业的毕业 生 考取中央直属单位 公务员的毕业生 考取河北省属机 关公务员、事业单 位的毕业生 将就业协议书、 携带就业报到 证上下联、就业协 议书、原单位解除 协议证明(如有原 单位,含人才市场) 等材料直接到用人 单位所在地县(区、 市)人社局办理就 业改派手续,不需 要到省人社厅办理。 将就业报到证 上下联、就业协议 书、国家公务员局 考试录用司出具的 公务员录取名单复 印件、原单位解除 协议证明(如有原 单位,含人才市场) 由毕业生到省人社 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办理。 将就业报到 证上下联、原单位 解除协议证明(如 有原单位,含人才 市场)上交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人事 处,改派手续由单 位上级主管部门 人事处工作人员 统一到省人社厅 人力资源市场处 办理。 就业报到证上下联、 原单位解除协议证 明(如有原单位, 含人才市场)等材 料上交学校研究生 部,学校统一到省 人社厅人力资源市 场处办理。12 月 31 日后由毕业生本人 到省人社厅人力资 源市场处办理。 所签协议需邮 寄至学校研究生部 一份。 所签协议需邮 寄至学校研究生部 一份。 所签协议需 邮寄至学校研究 生部一份。 考取博士研究生 的毕业生 离 校 之前需将 就业协议 书、 报到证、 录取通知 书复印件 和调档函 交 各 院 (所),由 各院(所) 收齐后交 研究生部, 否则不能 办理调档 手续。 已 和 用人单位 签完就业 协议书的, 还需要和 用人单位 解除协议, 并将解除 协议证明 交研究生 部,否则不 能调取档 案。 考博后因特 殊原因不再继续 上学的,请在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将升学院校 出具的退学文件、 入学通知书原件、 个人申请提交到 毕业院校就业主 管部门,由毕业生 到省人社厅人力 资源市场处办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 证, 逾期不再受理。 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需 由学校研究生部开具遗失证明、河北日报登报挂失,携带遗失证明、河北日报到省人社厅补发,遗失补发后的就业报到证不能调整改派。 河北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311-88616771、88616287、88616289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