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红头).doc
孟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孟防委〔2015〕26 号 ★ 孟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5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5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 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2015 年 10 月 25 日 - 1 - 2015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 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从 2015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 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安主推、单位主责、全民参 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持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 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 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 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 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1、对所有社会单位进行一 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2、集中整治市、县级挂牌督办的 2 处 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兵团化作战”排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 81 处火灾隐患;3、开展电动自行车和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消防安 全专项检查;4、 全力确保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等重 要节点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 万无一失。 (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 1)。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县政府将开展一次消防 安全评估;2、修编城乡消防规划,开展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和公 - 2 - 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专项检查;3、筹备编制“十三五”消防事 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等 各级各类规划体系;4、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建设“微 型消防站” ,建立完善消防区域联防工作机制;5、加强乡镇政府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 2。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1、督促所有社会 单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承诺消防安全;2、2015 年底前,督 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六加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 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和检测一次消 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 道、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在此基础上,建立 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 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 量到场扑救,切实提高单位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能力。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紧紧围绕“参与社区消 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认真组织“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 2、实施“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组织综治、民政、共青团、 妇联等部门,选拔、命名一批“社区消防宣传大使” ;3、强力开 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宣传,统一张贴省公安厅通告、挂图,组 织电动自行车模拟燃烧观摩试验;4、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 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扩 大消防宣传覆盖面;5、广泛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开展火灾隐患 曝光行动,协调县级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 告,发动社会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6、强化消防安全 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做好社 会单位“五员一室”和网格化消防管理“一长三员”培训。 - 3 - 三、工作职责 (一)当地政府的工作职责。各镇(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 际,在 2015 年 11 月 7 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 部署。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重点场所、 要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 督察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 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 改。镇(区)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力量对辖区 内的居民楼院逐一开展检查,着力解决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 行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一层小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 问题。 (二)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 要组织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六个一” 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 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生 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单位的检 查;教育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等的检查;民政部门要 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生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医 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住建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的检查;文化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交通部 门要牵头开展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的检查;商务部门要牵头 开展对商贸服务行业、沐浴业的检查;宗教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宗 教活动场所等的检查;文物部门要牵头开展对文物古建筑等的检 - 4 - 查;旅游部门要牵头开展对旅游景点的检查。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镇派出所和消防 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 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 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各镇(区)履行消防工作 职责,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 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 高压态势。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 年 11 月 10 日前)。各单位、各 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 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 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全国“两会”闭 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 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 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 5 日内)。各单 位、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 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县政府将通报讲评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 - 5 - 我省近年来几把大火均发生在这一时期,损失十分惨痛,教训极 其深刻。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 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吸取教训,精心谋划,周密部署, 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县政府成立由辛俊峰副 县长任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开展。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组织, 负责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的调度指挥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 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 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 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 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将于元旦前、春节前、 全国“两会”前,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 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各镇(区)也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 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对火灾多 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县政府将实行黄牌警告,并约 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 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 员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县防火委办公室, 2015 年 11 月 10 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 2015 年 11 月起每月 27 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 会”结束后 3 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 6 - 联系电话:0379-67912045 邮 箱:mjxf119w@163.com 附: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2.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 3.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4.社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 7 - 附件 1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市政挂牌督办未整改完毕 1 处重大火灾隐患(孟津 县好声音音乐会所),县政挂牌督办未整改完毕 1 处重大火灾隐 患(孟津县洛阳平乐国色牡丹画有限公司)。 (二)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排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 81 处火灾 隐患; (三)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 (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 高层地下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九小”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洗浴、小美容、 小商铺、小饭店、小幼儿园、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沿街 门店; (六)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及圣诞、 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 二、整治方法 (一)重大火灾隐患 1、全面开展技术帮扶指导。2015 年 10 月份开始,县政府 组织综治、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技术服务组,每月开 展一次对市级、县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实地检查,现场完 善隐患整改方案,提供技术帮扶。 - 8 - 2、跟踪曝光隐患整治进度。县级主流媒体开设重大火灾隐 患曝光专栏,2015 年 10 月底前,按照挂牌督办级别,分别向社 会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隐患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对隐患整治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和未按期整改销案的单位,每月 组织一次集中曝光,公示整改进度,倒逼责任落实。 3、逐一进行验收销案。对市、县两级挂牌督办整改完毕的 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组织验收,每月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上 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夏季消防检查遗留火灾隐患 1、层层进行移交督办。2015 年 10 月底前,县级政府将按 照属地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对遗留隐患单位进行梳理分类, 分别书面移交各镇(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无行业主管 部门的,明确由各镇(区)政府负责督促整改。 2、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公 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和各镇(区)公安派出所要依据管辖权限,对存在的火 灾隐患,逐一下发法律文书,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对未按期整改 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 拘留。 (三)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 1、实行“兵团化”排查。各镇(区)是居民住宅区消防安 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各镇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和巡防、保 - 9 - 安、物业服务人员等,逐个小区、逐个楼院开展消防检查,全面 清理门厅、楼梯间、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 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并督促居民 住宅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巡查看护。 2、推动居民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对 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设置火灾报警、灭 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安装可视监控探头;对城中村村民自建房和 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由各镇(区)统一协调,明确 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建成率达到 60%, 年底前达到 100%。 3、集中开展约谈打假活动。2015 年 10 月下旬,全市统一 开展约谈活动,县政府将分别约谈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 企业。10 月 20 日至 11 月 5 日,质监、工商、公安部门联合行 动,开展电动自行车打假行动,集中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 生产严重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曝光一批违法企业。 4、全方位宣传教育。统一印发张贴挂图标语,在每个小区、 每栋居民楼、每个单元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 《通告》 。 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新媒体推出电动自行 车火灾系列专题,曝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2015 年 11 月上旬, 县政府将开展一次电动车模拟燃烧实验,组织各镇(区)、村委 会、小区物业、小区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和居民群众现场观摩,邀 - 10 - 请县级新闻媒体参与报道。 (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 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厘清重点单位底数。各镇(区)要按照《河南省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组织对辖区社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重 新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于 2016 年 1 月底前,由县公安机关 下发文件,对消防大队和各镇派出所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 进行调整,明确划分各级管辖权限,防止失控漏管。 2、开展“六加一”自查自纠。2015 年底前,各消防安全重 点单位要开展一次“六加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检测一次消防设施、检测一次电 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 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和建设一支志愿消防队,并将评估自查情况和 消防安全承诺书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备案。 3、行业部门排查检查。安监、质监、工信、教育、文化、 住建、民政、卫生、商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 开展一次对管辖单位的全面检查,重点查看单位巡查检查、隐患 查改、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 任制是否建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畅通 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水平。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各类消防 违法行为。 (五)“九小”场所、沿街门店 - 11 - 1、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5 年 11 月底前,各镇(区) 要组织消防专管员和巡防保安队员、物业管理人员等,按照网格 划分,组织对辖区“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用火用电用气、人员 留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以及安全疏散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 问题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 移交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处理。 2、实施联合整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 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关停,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住建、安监、电力部门要 依法整顿违规用气、用电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场 所。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无条件改造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各镇 (区)政府必须挂牌督办,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实施综合治理。 3、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 人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沿街“三合一”场所(集生产、经营、 住宿为一体)集中密集区域,各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 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有条件 的单位,可以由各镇(区)政府牵头,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六)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 1、集中整治重点场所。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不同时段、 不同节点的消防安全重点,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党的 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 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 及会场、住地、新闻中心等涉会场所和供电、供油、供气、供水、 - 12 - 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圣诞、元旦节期间,集中整治公共 娱乐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整治商场 市场,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 2、统一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 节期间,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 行动,集中排查夜间营业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督促有关单 位对重点部位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三、整治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 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存在下列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 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 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 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 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 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 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 13 - 7、使用燃烧性能低于 A 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 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 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安全地带 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 GB 50156 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 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 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 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 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 14 - 6、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四)对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整治,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并强制清理; 2、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 管理责任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 五千元以下罚款; 3、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 灾损失扩大的,对有关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 五百元罚款; 4、居民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住建、房管部门不得将其评定为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 (五)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整治,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1、住宿人员超过 2 人的,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 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 2、生产、存储、经营与居住为一体的场所,要在容易发生 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责令限期 拆除,并积极推广设置室内固定逃生绳; 4、一层商铺、二层以上住宿的建筑,一层楼梯间与二层以 上部分必须用不燃材料分隔; 5、所在建筑超过 3 层,且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严格执行 国家标准,采用增加室外楼梯等方式满足疏散要求,难以增加的, - 15 - 4 层以上部分(含 4 层)严禁使用。 附件 2 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 - 16 -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委托 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 估,摸清本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辖区石油化工企 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公共消防 设施、消防队站及装备建设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 对性意见。分析评估情况要以政府文件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 报市政府备案。 (二)编制落实消防规划。要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和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2015 年 12 月底前,规划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摸 清辖区现状,并报告上一级规划主管部门。要将“十三五”消防 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等 “多规合一”范畴,及时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冬 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要结合城乡规划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 围和规划时序等内容,制定 2016 年度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 建设、消防力量建设年度计划,确保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的 建设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 (三)推动建设“微型消防站”。各镇(区)依托治安巡防 队、社会单位依托已有义务消防组织或防消联勤队,在本辖区建 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 分钟 到场”的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 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除城关、麻屯、会盟外, - 17 - 其他各镇(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5 年 12 月底前,要有 50%建成“微型消防站”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结束前 100%建成。 (四)深化消防安全网格防控。各镇(区)要将消防工作纳 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和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纳 入日常工作部署,做到同检查、同考核、同验收。要完善基层消 防组织,各镇(区)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一名财政供养的 专职人员作为消防专管员,并配备 2 名消防协管员,具体负责协 调、落实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各镇(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城乡 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内容,每周开展对居民住宅区、居民楼院、 九小场所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要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 在平安建设综合信息平台设置消防管理窗口,实现资源共享,对 网格管理员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按照城乡网格服务管理 运行机制,落实分类交办、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结果反馈等工 作要求,定期开展网上抽查核实。 (五)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各镇(区)要积极推行重点 单位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将辖区划分若干消防联防区域,联 防区域内的重点单位成立联防消防组织,明确牵头单位,制定工 作职责,细化职责任务,每月开展一次交叉互查或联合检查,每 季度开展一次培训演练,全面提升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 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 年 12 月底前,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 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积极探索区域联防机制性做法,完善 - 18 - 相关制度规定。 (六)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县消防 大队要明确微博、微信发布人员。2015 年 10 月底, “移动互联 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配置率达到 100%。2015 年底前,全县二级微信公众平台目标人群累计达到 10 万;冬春 火灾防控工作结束时,全县二级微信公众平台目标人群累计达到 15 万。 (八)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积极推动全国重点镇和建 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2015 年底完成两个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建设任务,所有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部纳入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应急 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对符合规定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要依法 申请登记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将各镇(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 入政府公益类岗位、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范围,鼓 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伍 建设。要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除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外 的乡镇要依托治安巡防队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站舍、有经费 的志愿消防队,配齐不少于 8 名消防员(专职消防员不少于 2 名),配备 1 台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灭火装置的电动巡逻车、 1 辆消防摩托车;常住人口超 1000 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建成 有 4 名以上志愿人员和有手抬式机动泵、消防水枪、水带、灭火 器等基本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2015 年底建队率达到 60%。 附件 3 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 19 - 各行业系统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 安全管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在县政府工作方案的 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于 10 月底前制定下发本部门、本行业、 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 署。要成立领导组织,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调度指挥。 二、开展“六加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强机关办公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直属单位和下属企业消防安全监管,落实 “六加一”工作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 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和检测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 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 火应急疏散演练,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 发生火灾,3 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切实提高单位 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能力。 三、组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 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督改各类火灾隐 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 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检查;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 校、幼儿园专项检查;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院、福利院专项检 查;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 - 20 - 检查;交通部门组织开展长途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专项检查; 宗教部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检查;文物部门组织开展文 物古建筑专项检查;旅游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专项检查。 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部门对自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要紧盯不放,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对 市、县二级挂牌督办的属于本行业、本系统管辖的重大火灾隐患, 要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划拨专项资金,制定 整改方案和措施,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评,确保 按时整改销案。对未按时销案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责 任。 五、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措施。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 合消防大队做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工作,安 监、环保、气象、水利、电力监管等部门要在各自专业领域发挥 主导作用。同时要指导所属单位和企业,依托单位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以及单位保安等现有力量,在建立有人员、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调度,积 极参与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部门要按照我省社会单位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 11 部地方标准,根据各自工作职 责,建立完善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 健全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培养行业系统 消防管理“明白人”,扎实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民政、教育、文 - 21 - 物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 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消防教育 宣传培训,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在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一次 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制作一块消防常识 宣传图版,切实形成浓厚的消防工作氛围。民政、总工会、共青 团、妇联等部门要在各自领域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 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列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纳入学校 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人社部门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 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安监、卫生、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 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管理、电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社 会消防宣传职责。 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 11 月 10 日 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 11 月起,每月 27 日前上报当 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 3 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 作总结。 附件 4 - 22 - 社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一、普遍开展“六加一”自查自纠。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并向公安消防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承诺消防安全。各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要在 2015 年 12 月 30 日前,落实“六加一”措施, 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 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 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 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 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 救。 二、重点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的问题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 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 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 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 A 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 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 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 设施、器材并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 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 - 23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 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 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各镇(区)政府是否向县政府报备。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 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 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 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 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 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 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三)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 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 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 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四)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 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 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 - 24 - 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 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五)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分工不明确,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消防给水及 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伍及消防应急救援力 量,未落实 3 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等问题。 三、开展标准化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文物 保护单位等,要按照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文物局等部门制 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开展标准化管理,大力提升消防安 全管理水平。其他单位要按照我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的 11 部地方标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落实消防 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 25 -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红头).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