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 1: 黑龙江省 2019 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县(市、区)招考办: 报名号 姓 名 应(往)届 身份证号 省网学籍号 国网学籍号 性别 户口所在地住址 父亲所在地住址 母亲所在地住址 现居住地址 初中毕业学校 高中就读学校及 班级 高中就读起止时 间 父母合法职业及 单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 实际就读 3 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应届考生在就 读班级和中学进行公示,往届考生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公示。 审核签字确认 高中班主任签字: 高中校长签字: 县(市、区)招考办负责 人签字: 时间: 学校公章: 公章: 时间: 时间: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县(市、区)招考办留存,一份交市(行署)招考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