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2017.0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doc
教学厅[2017]10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现 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 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 年重点高 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 号)、《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1— (教学厅〔2017〕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普通高等 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 号)等招生 政策规定,严格执行“30 个不得”招生禁令。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 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7〕9 号)要求,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计划 管理的严肃性。高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进行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 时,未完成的计划要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二、稳妥推进录取改革。各地要积极推进高职分类招考,使分 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 生考试机构要精心实施减少录取批次改革,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办法,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上海、浙江要精心组织新高考录 取工作,细化完善工作预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认真指导考生、 家长填报志愿,审慎做好投档录取,确保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其他 省份要根据上海、浙江高考综合改革录取工作方案,指导所属高校 积极配合做好录取工作。有关高校要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招生章 程和试点省份录取工作方案,加强与试点省份的工作衔接,确保试 点录取顺利。 三、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机构和学校要认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 “十公开” 。要明确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使考 生及时了解各批次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 规则及结果、未完成计划志愿征集办法、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等 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 —2— 艺术团等招生资格考生信息、录取要求、录取结果均须在教育部阳 光高考平台和高校招生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机构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录取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等级 保护定级备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信息发布、志愿填报、网上录 取等重要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 全运行。切实加强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提高冗灾能力。要积极协 调或联合当地网信、公安、工信或有关专业机构,对网络和信息系 统进行实时监测,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研判,快速处置,严防 木马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要严格信息使用和保管,通过严格工作 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信息泄露及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 盗用或非法操控。 五、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机构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协调媒体准确解读 国家招生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对 于媒体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 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要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 邮件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要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不 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各高校要做好新生应征入伍宣 传,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将《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一并 寄送所有录取新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安排专 人接访,及时受理处置招生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3— 六、加强监管及违规查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纪 检、考试招生等部门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督查。教育部也将对有关省 (区、市)和高校进行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属地 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 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 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 专业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各高校原则上要在 9 月 30 日前,将本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 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校主管部门。对于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 法行为,要依据《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 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 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具 有 2017 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 附件: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教育部办公厅 2017 年 6 月 29 日 —4— 附件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网上录取系统 技术指导 刘卫东 010-62781446 13501002360 liuwd@tsinghua.edu.cn 宋佳兴 18612567670 Jxsong@tsinghua.edu.cn 王晓东 010-62988822 (负责人) 转 8006 唐学志 13910750288 (联系人) 电话: 北京同方安全 010-62988822 技术支持邮箱: 公司技术支持 转 8016、8020、 crab@tfsec.com.cn 客 服 8005 技术支持站点: 传真: http:// 010-62988822 edu.tfsec.com.cn 转 8004 中国教育和科 研计算机网 (CERNET) 运行保障 李锁钢 (网络运 行) 010-62784048 18610783309 客 电话: 010-62775550 400-818-5550 传真: 010-62701577 服 —5— 支持邮件: serv@cernet.com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部领导,办公厅、规划司、驻部纪检组 2017 年 6 月 29 日印发 教育部办公厅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