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docx
2017 年部门决算 公开单位:兴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刘方明 财务负责人:邱卫红 经办人:邱 柏 兴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 年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安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安监局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安监局 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兴国县安监局主要职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所赋予的职能, 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 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三)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 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实行监察;指导、协调和监督各 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 有关部门和乡镇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 生产工作的决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 同时”)的审查、验收、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 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防治 工作;对全县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依 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全县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负责全县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许 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指导和协调监督。 (五)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工作。对工矿商贸、 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 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安全检测检 验;负责对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 介服务组织的资格进行认证,并负责监督检查。 (六)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 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特种作业 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并负责有关单位 和人员的安全资格发证工作;依法监督全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 上岗工作。 (七)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和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 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经营性事故、重特大安 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依法承办安全事故的审批或报批结案工作。 (八)依法对全县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机构进行安全生产 条件审查、认证和颁发《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 、《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 组织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十)负责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 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包括:县安监局 机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无财务); 县安监局人员编制 26 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全额事业 编制 17 人;实有人数 26 人,其中:在职人数 26 人,包括行政 人员 12 人、全额事业 14 人。 第二部分 安监局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477.49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 余 45.11 万元,较上年增长 3.61%;本年收入 432.38 万元,较 上年增长 6.59%,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基数增加,财政人 员经费拨款增加。2、医保、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432.38 万元,占本 年总收入的 90.55%; 上年结转 45.11 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 9.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支出总计 456.6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56.67 万元,较上年增长 9.84%,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 加。2、医保、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年末结转和结余 20.54 万元, 较上年下降 54.47%。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45.00 万元,占总支出 的 97.44%;项目支出 11.67 万元,占总支出的 2.56%。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37.89 万元,较上年增 长 14.59%,主要原因是: 1、人员工资薪金上调;2、医保、社 保缴费基数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 83.33 万元, 较上年减少 4.73%,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3.43 万 元,较上年增长 40.43%,主要原因是:1、职工考核奖增加;2、 职工抚恤金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 0.3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12.39 万元, 决算数为 456.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74%,主要原因是: 1、职工奖励金增加幅度较大;2、职工加薪等人员经费增加。 3、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7.91 万元,决算数为 456.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76%, 主要原因是:1、职工考核奖励金增加幅度较大;2、职工加薪等 人员经费增加。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37.89 万元,较上年增 长 14.59%,主要原因是: 1、人员工资薪金上调;2、医保、社 保缴费基数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 83.33 万元, 较上年减少 4.73%,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3.42 万元,较上年增长 40.43%,主要原因是:1、职工考核奖 增加;2、职工抚恤金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 0.35 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83.33 万元,较上年减少 4.7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减少;其中:办公费 8.29 万元,印刷费 2.31 万元,咨询费 0 万元,手续费 0 万元, 水费 0 万元,电费 1.35 万元,邮电费 1.33 万元,取暖费 0 万元, 差旅费 22.97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维修(护) 费 0.57 万元,租凭费 0 万元,会议费 0.12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 6.3 万元,专用材料费 0 万元,劳务费 0 万元,委托 业务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7.77 万元,福利费 5.09 元,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4.1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 13.09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00 万 元,决算数为 6.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58%,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40.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00 万元,决算数为 6.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58%,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40.23%。主要 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 数较上年下降 100%。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68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11.68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 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二是加强过程跟踪监控;三是开展 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 排衔接一致。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 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 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 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 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 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 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 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 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 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 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 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等。 第三部分 安监局 2017 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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