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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办【2018】55号关于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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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办〔2018〕55 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 2018 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濮阳县 2018 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 年 8 月 27 日 1 -— 濮阳县 2018 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推进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持 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 2018 年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目标任务,根据《濮阳 市 2018 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 要指示精神,非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在具备条件的乡镇以村 庄(社区)为单位整村(社区)推进,禁止在不同村庄“插花式” 零散开展。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根据气源、电力保障情况, 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尽可能利用清洁化能源供暖,持续减少 直接燃煤取暖消费量,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保障群众温 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我县 2018 年“双替代”供暖任务 2.5 万户。 三、实施区域 1.文留镇:南园、东王庄、崔庄、田庄、吉庄、虫王庙、巴 庄、前赵楼、后赵楼、董庄、前盆城、后盆城、枣科、刘楼、芽 豆屯、邱庄、化庄、南张庄、寺台、南王庄、齐庄、中车庄、袁 庄、韩李庄、胡家庄、东酸庙、刘庄、荆台、安楼、尚楼、冯楼、 2 -— 前冯楼、马寨、新车庄、东张庄、贯头寨、侍朗寨、西酸庙、西肖 寨、东肖寨、李肖寨、杨肖寨、孟英、银岗、任庄、高庄等 46 个村; 2.鲁河镇:西杨十八郎、安家十八郎、王家十八郎、南杨十 八郎、季十八郎、前白楼、西白楼、东白楼、中白楼等 9 个村; 3.黄河滩区迁建社区:习城和徐镇安置区; 4.县城区:上景湾、龙城花园、未来城等 3 个小区; 5.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 四、时间要求 9 月底,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10 月上旬,中标企业将设备发到乡镇; 10 月中旬,由乡镇负责完成设备分发和信息采集任务; 10 月 31 日前完成资料归档和报送任务。 五、设备标准 取暖设备以电代煤为主,具体产品参照《河南省 2018 年电代 煤、气代煤供暖设备(产品)推广目录》执行。 六、设备发放 1.采购中标企业按照任务数,将合格设备发送到乡镇所在地。 2.乡镇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将设备分发给村(社区)。同时做 好资料整理,主要包括:村庄(社区)供暖情况汇总表(附件 3)、乡镇供暖情况汇总表(附件 4)、改造用户户口本和身份证 复印件、完成“双替代”供暖后的照片。 3.村(社区)将设备分发给住户。填好“双替代”入户登记 3 -— 表(附件 2)、“双替代”用户承诺书(附件 5),一式 2 份,村 留 1 份备查,报乡镇 1 份。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做好“确村确户”工作。2018 年 8 月底,完成“确 村确户”等建档立卡工作,并将确定的建档立卡资料报县发改委。 建档立卡工作,文留和鲁河镇区域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房产 局、公用事业局负责上景湾、龙城花园、未来城三个小区,黄河 滩区迁建办负责徐镇、习城安置区。公共建筑“双替代”供暖按 照 100 平方米折 1 标准户计算。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按照“补设备不补运行”的原则, 对实施“双替代”的居民用户,财政资金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全 额补贴,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自行承担。县财政局要制定相应的资 金管理办法。 (三)严格落实价格支持政策。原则上通过电价、气价优惠 政策减轻居民采暖用能负担,不安排“双替代”取暖运行补贴。 执行省峰谷电价、阶梯电价政策,电代煤供暖居民用户从 2018 年 起,采暖季低谷时段调整为从 20 时到次日 8 时,由居民用户自愿 选择执行;将我县采暖季一档最高电量由每月 180 千瓦时上调为 280 千瓦时,同时取消第三档电价;调整我县采暖季用气分档计量 标准,将一档最高气量由每月 50 立方米上调为 150 立方米。鼓励 燃气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县发改委 要加强供热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不断扩大两部制热价执行范围, 4 -— 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四)加快配电网建设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双替代”涉及 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建档立卡情况和当地电网实际情况,明确电 代煤用户区域范围、户数、电代煤设备功率容量,提出电网配套 需求,报送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要及时向上级供 电公司申报电网配套需求,争取较多的专项资金用于我县供暖配 套电网建设,提前安排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供暖用 户用电;开辟电能替代“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 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确保电供暖用户需要。县发改委、 县油区办、县公用事业局要组织本辖区燃气企业加大与中石化天 然气分公司、中原油田等上游供气企业协调衔接力度,积极争取 更多气源;同时,健全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天然 气供暖用户需要。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双 替代”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 穿于工程全过程,严把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 各燃气公司、设备中标企业和供电公司要选择有实力的施工队伍, 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 质量和后期安全稳定运行。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 查工作,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 限时整改到位。 八、组织实施 5 -—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 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县发改委,负责“双替代”日常工作。相关乡镇政府是实施“双 替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将双替代工作任 务细化到村、明确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 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发改委负责方案制定、电力供需平衡协 调和电价气价调整与落实;县公用事业局负责上景湾、龙城花园、 未来城三个小区电代煤建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补贴资 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双替代”供暖工程 质量安全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散煤质量监控和取暖设备质量 抽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已实现“双替代”用户散煤和清洁 型煤禁烧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双替代”供暖排放标准制定和监 管;县供电公司负责配套电网建设、电力供应保障、安全监管指 导及验收、取暖季用电量统计等工作;各燃气公司负责燃气设施 建设、燃气供应保障、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监管指导、采暖用气 量统计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环境攻坚办和县发改委具体负责现 场督导,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根据督查情况,对不能按 期完成节点任务的地方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拒不 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环境攻坚办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6 -—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实施方 案落实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 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底将本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双替代”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借助广播、电视、互联 网、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实施“双替 代”供暖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 绿色生活意识和能源消费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濮阳县电代煤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双替代”入户登记表 3.村庄(社区)供暖情况汇总表 4.乡镇供暖情况汇总表 5.“双替代”用户承诺书 7 -— 附件 1 濮阳县电代煤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 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县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 工作,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濮 阳县电代煤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双替代”工作政策, 按照“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 大力实施“双替代”工程,最大程度减少散煤使用量,促进全县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孔 副组长:赵 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丹(县政府副县长) 陈增光(县政府副县长) 张宇东(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国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闫茂俭(县发改委主任) 马青民(县环保局局长) 黄德庆(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8 -— 武国防(县公用事业局局长) 李玉民(县住建局局长) 栾好辉(县安监局局长) 栗平江(县督查局负责人) 曹伟民(县油区办主任) 郭宪堂(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驰翔(文留镇镇长) 肖海钦(鲁河镇镇长) 田志鹏(徐镇镇镇长) 高献民(习城乡乡长) 何璞敏(城关镇镇长) 王华忠(县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王 华忠(兼)。 9 -— 附件 2 “双替代”入户登记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家庭地址 家庭人口数 燃煤取暖电供暖气供暖其他方式供暖不取暖 冬季现状取暖情况 燃煤取暖用户拟采取的替代 电供暖气供暖 方式 计划替代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实际替代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分散取暖用户购置设备名称 证明票据名称及开票时间 小型集中式供暖用户供暖 (工程)设备名称 有无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分散取暖用户补贴领取情况 购置设备金 额 **元 小型集中式供暖用户补贴 **元 (按照项目投资方获得补贴平均分摊) 情况 户主(家庭成员代表) 签字 村级(社区)负 责人签字 附件 3 村庄(社区)供暖情况汇总表 村庄(社区)名称: 序号 一 县 (市、区) 村级(社区)负责人: 乡 镇 村 (社 区) 居民 户姓 名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家庭 地址 签字(盖章): 现状取 拟替 暖方式 代方 (燃煤/ 式 电/气/ (电 生物质) /气) 计划 完成 替代 时间 实际 完成 时间 替代 购买 (工 领取补 设备 程)设 贴金额 金额 备名 (元) (元) 称 合计 燃煤取暖用 户 1 2 … 二 已清洁取暖 用户 1 2 … 三 不取暖用户 1 2 … 备注:小型集中式供暖用户补贴按照项目投资方获得补贴平均分摊。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 4 乡镇供暖情况汇总表 乡镇名称: 乡镇负责人: 签字(盖章) 现状取暖方式情况 拟替代方式 村庄 村级 序 县 (社 (社区)联系 乡镇 地址 号 (市、区) 区)名 负责人 电话 已经清 不取暖户 燃煤取暖 电取暖 气取暖 洁取暖 称 姓名 数 户数 (户) (户) 用户数 进展情况 累计购 累计补贴 买设备 发放额 备注 气取暖 金额 (元) (户) (元) 电取暖 (户) 合计 1 2 3 4 5 备注:小型集中式供暖用户补贴按照项目投资方获得补贴计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双替代”用户承诺书 我叫 ,家住 乡(镇) 村(社区),是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用户, 自承诺书签订之日起,我家不再使用燃煤取暖和炊事。 承诺人: (手印) 电 话: 2018 年 月 日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4 - 2018 年 8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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