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48万元).docx
庐山市民政局 文件 庐山市财政局 庐民字〔2021〕13 号 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 通 知 各乡(镇):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 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 社指[2019] 35 号),经研究,现下达各乡(镇)第四批居家和社 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 48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乡(镇)按照《民 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草试点 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 200 号)有关要求,统筹用于支持居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二、请与民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三、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效益,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 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预[2015]79 号)要求, 参照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和补助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 目标。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市民政局汇总形成我市绩效目 标并联合市财政局报九江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作为绩效监控 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 现。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庐山市民政局 庐山市财政局 2021 年 4 月 7 日 庐山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7 日印发 附件: 资 金 分 配 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南康镇 项目名称 指标金额 黄泥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 波湖村颐养之家 3 万杉村颐养之家 2 峰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8 通书院村颐养之家 1 新塘畈村颐养之家 1 温泉村颐养之家 1 板桥山村颐养之家 1 西洲村颐养之家 1 桃花源村颐养之家 1 东山村颐养之家 1 隘口村颐养之家 2 蓼花村颐养之家 2 翻身村颐养之家 2 汉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 新宁村颐养之家 2 龙溪村颐养之家 3 华林镇 花桥村颐养之家 3 蓼南乡 桥南村颐养之家 3 海会镇 海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 白鹿镇 温泉镇 星子镇 蛟塘镇 合计 4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