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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09 年省市联动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共 5010 名,其中: 南京市 710 名 无锡市 235 名 徐州市 500 名 常州市 170 名 苏州市 220 名 南通市 530 名 连云港市 330 名 淮安市 300 名 盐城市 517 名 扬州市 512 名 镇江市 211 名 泰州市 465 名 宿迁市 310 名 二、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 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 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 序进行。 (一)3 月 28 日,省选聘办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各市发布选聘简章。 (二)3 月 31 日-4 月 10 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三)3 月 31 日-4 月 11 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四)4 月 26 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五)5 月上旬-6 月上旬,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并报省选聘办备案。 (六)6 月中旬,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12 个市,选 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 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 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 (社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 80%,其余 20%由接收 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苏州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待遇,由该市另行制定。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选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 网站查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 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 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 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 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报名者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 面二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7-20Kb)。 各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 资格。 2、报名人员慎重考虑,选择一个市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 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 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 98 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六)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实施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238910、83238891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见各市选聘简章。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南京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创业,根据 《关于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8〕48 号)文 件精神,决定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任职。选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聘数量 省市联动选聘大学生“村官”共 710 名,其中省选聘计划 110 名,市选聘计划 600 名(栖霞区 51 名、雨花台区 12 名、浦口区 56 名、江宁区 134 名、六合区 271 名、溧水县 96 名、高淳县 90 名)。 二、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外“211 工程”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含民办二级学院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南京籍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3、年龄在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参加江苏省、南京市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统一登陆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进行网上 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各有关区县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 试人选。 (三)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务工作由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分数线我市统一划 定。 (四)面试考察。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各有关区县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 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 (五)体检。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有关区县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执行。 (六)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七)决定聘用。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 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区县、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 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选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区县政府所在地。 本《简章》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12361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无锡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08〕13 号)和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 (苏组通〔2009〕12 号)文件精神,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我市 2009 年计划选聘 235 名(含省分配的 60 名)高校毕业生到所辖各市(县)区村(社区)任 职。现就考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 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选聘;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 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好, 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211 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无锡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的。 二、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数量 江阴市:36 名 宜兴市:72 名 锡山区:33 名 惠山区:35 名 滨湖区:25 名 新 崇安区:3 名 南长区:5 名 区:20 名 北塘区:6 名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 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 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不接受现场 报名。报名时请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二)考生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 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7-20Kb)。市选聘办在网上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 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市报名(报名时需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学习工作简历最后填写无 锡市的一个市〔县〕或区的职位作为本人选聘意向),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 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3、未进行缴费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五、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考察,并对拟参加面 试考察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 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 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二)面试和考察 面试和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各市(县)区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 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 面试时,考生同时需携带好以下相关材料作为考察的依据:1、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 貌情况;2、由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的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团组织干部 等的任职证明材料;3、获得院校各级各类奖励(包括奖学金等)的材料。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 1∶1 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者,本地生源优 先。 (三)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 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录用和选聘 考试、体检合格的,报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工作期间,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其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 3 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 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本简章由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2737664、0510-82743581。 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徐州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09 年,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 500 名。 二、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211 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省外高校徐州生源应届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 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村(社区)工作;具有一 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5、农学、植保、蔬菜、果树、水产、林业、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 专业优先选聘; 6、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4、面试考察。组织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6、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7、决定聘用。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选聘任职 1、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 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也可安排兼任村 (社区)团组织书记。 2、任职试用期 1 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经 实际工作锻炼、考察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 书记、副书记,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六、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由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 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 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 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到村(社区)任职满 3 年、 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及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优先录(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 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门单 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 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 80%,其余 20%由接收地县 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七、管理和服务 1、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所属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 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 2、工作期间,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首 次聘用期限为 3 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3、组织开展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做好基层工作的 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4、乡镇(街道)负责安排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 条件、提供方便。努力保障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学生的安全。 5、积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 均不得借调使用。 本《简章》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83732465、83732476,传 真:0516-83732476。 徐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常州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 号)和《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09〕21 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 2009 年常州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2009 年,省市联动共选聘 170 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金坛市选聘 35 名,溧阳市选聘 60 名,武进区选聘 55 名,新北区选聘 20 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原则上为中 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含院系及班级主要学生 干部)也可选聘。 国家“985 工程”高校和“211 工程”高校的一类本科专业的毕业生,以及本省高校的毕业生不 受生源地限制。其他省外高校毕业生必须为常州本地生源,方可报考。 选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愿望;作风踏实,吃 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 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 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任职满 3 年、 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辖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 3 年、 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辖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 年 3 月 31 日-4 月 10 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者 24 小时后可到 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 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 格式,宽度 358 像素左右,高度 441 像素左右,分辨率 350dpi 左右,具体要求可参见省报名系统规定)。 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 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市,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五)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报职位所在的常州市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 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 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 议书》。受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 员。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本省高校的考生可以就近在省内省辖市考区参加 考试。 3、笔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 证。 5、考试成绩在常州党建网(www.czdj.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以及资 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考察 1、面试考察工作由常州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面试工作要求统 一组织实施。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数线由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确定),从 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并在常州党建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求,由各辖市区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常州党建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选报由省选聘办备案,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 位工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0636。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09 年 3 月 28 日 苏州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09〕21 号)的要求,我 市公开选聘 220 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985 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 3、省外“211 工程”高校生源地为江苏的应届毕业生; 4、省外普通高校生源地为苏州的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 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掌握苏州地方方言者优先考虑。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 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 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 、 报 名 网 址 : 江 苏 人 事 考 试 网 ( www.jsrsks.com.cn ) 、 苏 州 市 人 事 考 试 网 站 (www.szrsks.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 时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进行 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通过报名。 6、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自行到报名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 考证。打印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全省统一时间)。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选聘 岗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 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 证明材料,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组织 推荐信;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四)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选聘办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及政府人事网站进行公示,接 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 7 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 要的调查线索。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选聘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 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手续。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苏州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和户 籍管理办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政策缴纳 住房公积金。 2、在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地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3、全省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 3 年、考 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级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门单 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级市、区政府所在地。 五、纪律 公开选聘录用高校毕业生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 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 接受纪检、 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0323。 咨询电话:(0512)65221132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苏州市人事局 2009 年 3 月 28 日 南通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苏组通〔2009〕21 号《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南通市 2009 年计划选聘 530 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海安县 75 名,如皋市 40 名,如东县 85 名,通州市 100 名,海门市 100 名,启东市 115 名,开发区 15 名。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 30 周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为: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 (社区)基层工作;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④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 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严格按照选聘对象和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 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组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 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 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 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录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以及南 通日报、江海晚报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 7 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确定,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三)从 2010 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 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 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门 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在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操 作。 2、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 面二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3、报名人员慎重考虑,在全省范围只能选择一个市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 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市。 4、报名人员报名 24 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三)咨询电话及相关网址 报名政策咨询:0513-83558025、85097231 考务技术咨询:0513-83558036 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 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连云港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 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 号)、《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 意见》(苏组通〔2009〕12 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决定选聘 330 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 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 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如期毕业; 2、年龄在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的 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5、身体健康。 二、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 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 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 (社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 80%,其余 20%由接收 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直接报到市。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 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在省内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考生在报名时要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 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 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 不注明上述内容的报名时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报考人员在 24 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凡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费用将统一退还。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填写是否服从本市调剂,同时上传 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 下)。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 资格。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选聘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考生政治面貌等情况, 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选。 五、面试考察和体检 (一)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前对拟参加面试考察的人选报考资格 进行复审。 2009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优秀团干 部、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 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 (二)体检。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体检 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 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面试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须缴纳 300 元保证金。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将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退还体检保证金。 七、本简章由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选聘办:0518-85812235、85804289、85812653 监督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8-12380 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淮安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09 年我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 300 名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根据省委 组织部、省人事厅、省选聘办《关于印发〈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苏组通〔2009〕21 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 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 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选聘人数及要求 我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 300 名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与确认。本次选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 报名。报名直接报到市。报名时可选择在省内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要求和网上 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考生在报名时要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 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 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 不注明上述内容的报名时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 毫米)电子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 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政策咨询电话:淮安市选聘办(0517-83920363 83659820)。 报考人员 24 小时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确认的报考人员,于 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登录原报名网站,下 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4 月 26 日 9∶00-11∶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根据选聘计划、考生政治面貌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考察的 人选。 (四)面试考察。面试考察时间在 5 月中下旬,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前对拟参加面试 考察的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考察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 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共党员证明、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 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或 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五)体检。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 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市选聘办 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的有关规定执 行。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须缴纳 300 元保证金。 (六)公示。6 月上旬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公示情况,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 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察的 人员中择优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也不退还体检保证金。 四、聘用人员待遇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 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 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 (社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 80%,其余 20%由接收 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招录工作特设监督举报电话:淮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 处(0517-12380)。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盐城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部署安排,盐城市 2009 年选聘 517 名普通高等学 校应届毕业生到县(市、区)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5、年龄在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报 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等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某一个省辖市考 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其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 面二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7-20Kb)。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212、86668515)联系。 (五)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笔试 4 月 26 日 9:00-11:30,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的笔试,考务工作 由盐城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五、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 5 月中旬-6 月中旬组织面试、考察、体检,在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网、红色盐阜网和盐城人事网 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按规定上报省选聘办聘用人选方案,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 1、列入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 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 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 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 80%,其余 20%由接收地县 级财政返还。 4、人事档案由任职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原则上挂靠任职所 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5、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市、区)、乡镇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 (社区)任职 3 年以上(含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6、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考虑任职满 3 年、考核 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7、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门单 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对特别优秀的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可以提拔使用。 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选聘办政策咨询:0515-86661827、88198705 盐城市到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扬州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08〕13 号)、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 (苏组通〔2009〕12 号)和《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 〔2009〕2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我市 2009 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 512 名。其中:高邮市 70 名、宝应县 100 名、江 都市 84 名、仪征市 133 名、邗江区 30 名、广陵区 18 名、维扬区 20 名、市经济开发区 40 名、 化工园区 9 名、新城西区 3 名、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5 名。 二、选聘对象 1、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 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 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具 备选聘条件且本人自愿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下列对象优先选聘: 1、省内外“211 工程”高校毕业生; 2、受到学校院(系)以上表彰的; 3、本市生源; 4、农村(社区)发展需要的中文、法律、社会学、外经外贸、经济管理、农学、林学、水产、 植保、园艺、食品、水利工程、村镇规划、环境工程等专业毕业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 年 3 月 31 日-4 月 10 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方式,网址为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 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考生可在 24 小时后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7-20KB)。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 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市进行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 等场合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4、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缴费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 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聘办”) 组织实施。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回答考生咨询,并在考生报名后 24 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五、考试与考察 本次选聘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6 日 9∶00-11∶30。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 证。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一定比例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在扬州党建网(www.yzdj.net) 公布。 2、面试前,由市选聘办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2009 年 5 月。 5、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 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由市选聘 办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县(市、区)选聘办配合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 照省招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1、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递补。 2、市选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 3、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录用 1、市选聘办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公 示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经核查属实不宜录用的,空缺的名额不再递 补。 2、市选聘办将录用人选及时合理地分配派遣到各县(市、区)。 3、县(市、区)选聘办按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八、待遇和保障 2009 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 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 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4、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可以优先参加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 5、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门单 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51381,8795138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4-87865751,87866365 监督电话:扬州市委组织部 0514-87866380 本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 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镇江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09 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镇江市 2009 年面向普通高校选聘 211 名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211 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省外高校江苏生源应届毕业生; 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 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二、选聘数量 省市联动选聘大学生“村官”共 211 名,其中丹阳市选聘 70 名,句容市选聘 50 名,扬中市选聘 28 名,丹徒区选聘 20 名,京口区选聘 17 名,润州区选聘 15 名,镇江新区选聘 11 名。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 30 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 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3 月 28 日,省选聘办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市选聘办发布选聘简章。 (二)动员报名。3 月 31 日-4 月 10 日实行网上报名。期间,在省选聘办的统一组织下,与新 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发动工作。 (三)资格审查。3 月 31 日-4 月 11 日,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 参加笔试人选。 (四)笔试。4 月 26 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试卷由省选聘办统一提供,考务工作由我市 组织实施,省选聘办统一组织阅卷,市选聘办按一定比例划定分数线。 (五)面试考察。5 月上旬,市选聘办组织对超过分数线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按照笔试 成绩与面试成绩 4∶6 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5 月中旬,市选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 (七)公示。5 月下旬,市选聘办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 进行公示。 (八)决定聘用。6 月上旬,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组织各辖市区选聘办按有 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备案。6 月中旬,市选聘办将录用人选报省选聘办备案。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如下待遇: (一)列为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依据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核定。镇江新区的 专项事业编制由市编办下达,各辖市区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下达。专项事业编制由各地机构编制 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各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组织选聘到村(社区) 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由各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 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 3 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镇(街道)以上机关以及其他 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人事档案由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 区),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级政府所在地。 (五)今后,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 3 年、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六)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 3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七)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选 拔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和使用。其中,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通过 公开选拔或选任制等方式进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岗位。 (九)设立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业发展基金,通过贴息、补贴、风险补偿、奖励等措施, 为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办、领办、合办经济实体提供必要的资助。 六、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 宏观指导下,市选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聘的日常工作,重点把好选聘“入口关”,确保选聘 质量。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选聘政策待遇,认真做好选聘服务和保障, 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积极构建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 住、干得好、流得动的工作长效机制。 市选聘办政策咨询:0511-84424532、84403293 中 共 镇 江 市 委 组 织 部 镇 江 市 人 事 局 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泰州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 号)、《关于加快 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 号)和《2009 年江苏省大学 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09〕21 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将选聘一批高校毕 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人数 2009 年,我市计划选聘 465 名高校毕业生。其中,靖江市 41 人,泰兴市 90 人,姜堰市 90 人, 兴化市 154 人,海陵区 58 人,高港区 21 人,泰州经济开发区 7 人,泰州农业开发区 4 人。 二、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211 工程”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其他省外普通高校泰州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曾担任班委会成员、团 支部委员及以上学生干部;(2)曾受到院(系)及以上表彰;(3)曾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 金。 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 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聘简章、报名与资 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 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3 月 28 日,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 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 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报名缴费按省选聘公告标准执行。 2、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市选聘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 合格的说明具体原因,接受考生咨询。初审合格的考生须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 方可视为报名通过。 3、报名注意事项 (1)2009 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正面二寸〔34×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7-20Kb)。 (3)市选聘办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慎重考虑,选择一个市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 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 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市。 (5)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考生 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题目由省选聘办统一命制,市选聘办负责做好具 体考务工作。笔试的时间为 4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 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结束后,省选聘办统一组织阅卷。笔试成绩在泰州党建网、 泰州人才网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市选聘办划定合格分数线,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市选聘办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 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 业协议书》(未使用过的,如已使用,须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3)中共党 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党组织盖章的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 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党组织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 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 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提供相关 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初定于 5 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由市选聘办组织实施。每个面试小组由 7 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人选由市选聘办确定,从有三级 以上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随机抽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 督员审核后,现场张榜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根据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考生的考试 成绩、考察情况等,市选聘办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选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市选聘办从 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选聘办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泰州党建网、泰州人 才网公示,公示时间 7 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八)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市选聘办将拟聘用人选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并按有关规 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当地 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 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 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 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门单 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市(区)政府所在地。 六、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 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 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 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6181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 网址: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www.jsdxscg.gov.cn 泰州党建网 www.tzdjw.gov.cn 泰州人才网 www.tzjob.com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宿迁市 2009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总体安排,2009 年我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 310 名应届毕业生到村任职。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3、年龄在 30 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6、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 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 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数量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 310 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市选聘办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根据划定分数线,研究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四)面试、考察。市选聘办对通过笔试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 人选。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六)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公示。 (七)决定聘用。将拟聘用人选上报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 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 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 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 2010 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 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的,在 3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或选择一 门单科加 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 (社区)任职满 3 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 80%,其余 20%由接收 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八)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党员群众认可的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可 选拔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其中,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通过公开选拔或选任制等方式进 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县直机关领导岗位。 (九)设立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通过风险投资、奖励补贴、贷款贴息、融资 担保等方式,为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办、领办、合办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 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0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 9∶00-4 月 11 日 16∶00。 报名者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 年 4 月 21 日-25 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527-84353005 84368162 传 84368009 真:0527-84353005 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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