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税收动态(月刊)2017年6月.docx
客观、专业、实时 世界税收动态 Tax Dynamics of The World 月刊 2017 年 6 月 主办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 版权说明: 《世界税收动态》月刊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制 作。《世界税收动态》每月 1 期,专业提供各国当月税收政策、税法 变动和税务管理动态。以专业视角、客观详实、及时准确、全面地反 映每月世界各国最新的税改政策、进展和趋势。让读者更好了解世界 税改动态、税改产生的经济影响,也为理论研究准备了资料和分析依 据。 世界税收动态工作团队: 负责:田志伟 郑诗倩 蔡春光 参与:史良 周曌 目 录 加拿大..............................................................5 自愿披露计划新准则:大型加拿大公司的税务减免受到限制................5 加拿大将逐步淘汰进口税收抵免退还规则................................................8 2017 年联邦预算法案 1 号获得国家批准通过.........................................10 墨西哥.............................................................12 实施资金回流措施以及其他税收优惠......................................................12 巴西...............................................................14 巴西联邦政府正在开展一项统一和数字化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记录系 统的项目..............................................................................................................14 巴西重新设立特殊税收规则计划..............................................................14 巴西正式请求加入经合组织......................................................................15 巴西修订与俄罗斯、印度、西班牙的税收协定......................................17 税收豁免计划..............................................................................................17 哥伦比亚...........................................................19 哥伦比亚将实施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相关标准和措施......19 巴哈马.............................................................22 巴哈马在 2017/2018 年预算中提出相关税收建议...................................22 巴拿马.............................................................23 巴拿马将建立自由贸易区,提供税收优惠..............................................23 阿联酋.............................................................24 阿联酋将于 2017 年末 2018 年初开征选择税和增值税..........................24 澳大利亚...........................................................25 澳大利亚推迟对进口小额商品征收货物劳务税......................................25 澳大利亚调整外国居民资本利得预提税税率与起征标准......................26 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大银行税”法案 ......................................................27 巴基斯坦...........................................................28 巴基斯坦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 24%的反倾销税 .....................................28 巴基斯坦国民议会通过 2017 财政法案....................................................29 巴基斯坦签订 OECD 多边协定,以避免跨境逃税.................................30 菲律宾.............................................................31 菲律宾征收糖税易引发 WTO 投诉...........................................................31 马来西亚...........................................................32 马来西亚所有酒店 8 月起向旅客征收“旅游税” ......................................32 马来西亚撤销逾 60 种食品消费税............................................................33 孟加拉国...........................................................34 孟加拉国议会通过 2017/2018 年度预算案...............................................34 孟加拉国将继续享有国际关税优惠待遇..................................................34 孟加拉政府削减大米进口关税..................................................................35 孟加拉新增值税法或再次延期执行..........................................................36 新财年太阳能板关税上调 10% .................................................................36 沙特阿拉伯.........................................................37 沙特将开征增值税和特殊商品消费税......................................................37 泰国...............................................................38 泰国税务厅对电商经营征税加紧立法......................................................38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同意”数字基建投资项目“享受 8 年免税优惠 ......39 印度...............................................................40 印度税改 7 月落地后将首次统一税制......................................................40 斯里兰卡...........................................................41 斯财长表示未来两年计划将间接税比例调减至 60%的比重 .................41 越南...............................................................42 越南财政部发布转让定价指南..................................................................42 越南加入“BEPS 包容性框架” ...............................................................43 越南拟提高燃油税......................................................................................43 中国...............................................................44 中国政府签署《BEPS 多边公约》 ...........................................................44 中瑞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议定书..................................................................45 加快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46 增值税税率 7 月起简并涉及 23 类产品....................................................48 发改委与税务总局共享红黑名单,多部门合力惩戒失信者..................48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49 1 加拿大 1.1 自愿披露计划新准则:大型加拿大公司的税务减免受到限制 1.1.1 内容① 加拿大税务局(CRA, Canada Revenue Agency)提出了新的准则来限制自愿 披露计划(VDP,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的使用。根据新准则,大型加 拿大公司将不再能够获得在所得税事宜上适用 VDP 的资格,尽管在货物与服务 税/统一销售税(GST / HST,Goods and Services Tax / Harmonized Sales Tax)事 宜上该项减免措施得到保留。此外,CRA 还提议在新的“有限计划”下,只在 某些特定情况下提供减免援助。为符合 VDP 项目资格,纳税人在提交申请时必 须先缴纳其预计税款。 目前,CRA 正在接受公众对其拟议的修改草案的意见,该提议在新的信息 通报草案和新的 GST / HST 备忘录草案进行了列述,意见征求截至 2017 年 8 月 8 日。CRA 表示将正式宣布自愿披露计划将在 2017 年秋天变更,2018 年开始生 效。 1.1.1.1 适用 VDP 减免的新限制条件 在新的资料通报草案中,CRA 修改了在所得税方面一般不接受 VDP 申请的 情况清单。最重要的计划变更是,CRA 提议在其最近五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 两个年度总收入超过 2.5 亿美元的公司将不再符合申请 VDP 的资格,也因此不 会受到处罚保护或利息减免。CRA 还提议不再考虑接受与转让定价调整有关的 申请、根据加拿大主管当局根据税收协定条款酌情决定的协议申请以及与犯罪所 得相关的申请。此外,CRA 还提出完善 VDP 的相关变更,以便发现纳税人的 VDP 申请中包含由于故意违约而导致的虚假陈述的情况,从而取消其 VDP 减免资格。 1.1.1.2 新的“有限计划”规定 CRA 提议引入一项新的“有限计划”,指出它将是不符合 VDP“一般计划” 资格的纳税人的“第二途径”。CRA 表示,如果申请被接受,披露“重大不合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assets.kpmg.com/content/dam/kpmg/ca/pdf/tnf/2017/ca-New-VDP-Guidelines-Large-Corporations-LosingRelief.pdf 1 规”信息的纳税人可根据该有限计划进行处理,将只享受到有限的罚款免除但没 有利息减免,而不是根据“一般计划”能受到罚款全部免除以及部分利息减免。 CRA 表示符合其有限计划资格的披露包括: 通过离岸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方式避免审查; 大量金额; 多年不合规; “复杂型”纳税人; 在收到 CRA 关于重点合规目标的官方声明或信函通知后才进行披露; 其他纳税人重大责任导致不合规的情况。 CRA 指出,将根据“有限计划”下的规定,对 VDP 减免申请是否能被通过 进行逐案确定。 1.1.1.3 GST / HST 方面的变化 CRA 在 GST / HST 备忘录新草案(16.5-自愿披露计划)中提出了 VDP 下的 GST / HST 披露的类似变更。在最近五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总收入超 过 2.5 亿美元的公司将仍然可以参与 GST / HST 的 VDP 减免,但 CRA 规定不 再接受涉及税收选择的 GST / HST VDP 申请。例如 CRA 规定,不再接受相关人 员之间进行“消费税法”第 156 条中零售审查选择的申请。 此外,CRA 建议对符合条件的 GST / HST“洗涤交易”的申请提供减免, 其中供应商一般不会在应税环节(零税率环节除外)缴纳 GST / HST,因为进项 税额没有从收货人处正确收取,而这些收货者他们有权要求全额进项税收抵免。 1.1.1.4 CRA 寻求民众反馈的相关问题 对与 VDP 提议有关的以下问题,CRA 希望民众提供反馈意见: VDP 是纳税人解决错误的正确计划吗?还是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VDP 是否应只适用于那些有意避税的纳税人,还是需要包括那些在纳税 申报上犯错误的纳税人? 根据拟议的变更,CRA 是否在帮助完全合规的纳税人和使违规者受到适 当的惩罚方面取得了正确的平衡? 1.1.2 背景及评价 2 1.1.2.1 背景① CRA 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布了一份信息通报草案,其中包括基于离岸合规 咨询委员会提出的早期建议来修改相关方面的提议。该委员会由 CRA 于 2016 年 4 月成立,为处理离岸合规事宜的管理策略提供独立意见。 目前,为了获得 VDP 减免的资格,纳税人的披露必须完整,必须包含至少 一年以上的纳税信息,且必须涉及罚款(如果不涉及罚款,CRA 将简单地处理 该信息,就像其他调整请求一样)。此外,纳税人必须在 CRA 开始进行审计、 调查或其他执法行动之前提出减免申请。一般来说,纳税人仅有权使用 VDP 一 次。如果纳税人不确定是否要进行自愿披露,纳税人或者其纳税代理人可以以匿 名身份向 CRA 自愿披露办公室提交相关情况的说明。VDP 还可以就满足其他税 收要求,例如考虑来源扣除汇款、GST / HST 报告和付款义务等方面的不足。 CRA 表示,“新信息通报”草案和 GST / HST 新备案草案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 1.1.2.2 评价① VDP 是一项有效纠正以往年度合规事宜的程序。VDP 目前允许纳税人进行 披露以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或披露以前未报告的信息。如果纳税人通过 VDP 申请,仍然需要支付所有的税款,但 CRA 将为其免除罚款并可能减少利息 费用。因此,如果纳税人发现自身有无意的备案缺陷或有未偿还的税务责任可能 会受到处罚,那么需要考虑尽快进行自愿披露,并尽量在本计划的出现更多限制 性更改之前完成。 不可否认的是,此项拟议的 VDP 变更大大减少了可适用的税收减免。此外, 拟议的方案中很多构成要素具有主观性质,增加了获得减免资格的不确定性。更 加不幸的是,大型公司将被排除在计划之外,因为涉及大型组织的税务事务本身 可能更加实质和复杂,因此可能更容易出现合规性错误。当然,由于 CRA 正在 从“一刀切”的方式转移,我们也可以预期该项 VDP 变更应用结果也具有不确 定性。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assets.kpmg.com/content/dam/kpmg/ca/pdf/tnf/2017/ca-New-VDP-Guidelines-Large-Corporations-Losing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assets.kpmg.com/content/dam/kpmg/ca/pdf/tnf/2017/ca-New-VDP-Guidelines-Large-Corporations-LosingRelief.pdf 3 1.2 加拿大将逐步淘汰进口税收抵免退还规则 1.2.1 内容① 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在安大略统一销售税(HST, Harmonized Sales Tax) 下的进口税收抵免退还(RITCs,Recaptured Input Tax Credits)规则进入在淘汰 期的最后阶段,退还率将从 50%降至 25%。由于安大略省准备在 2018 年 7 月消 除 RITCs,魁北克省和爱德华王子岛省将很快开始逐步淘汰类似的规则。其中, 魁北克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为期三年的淘汰期限,爱德华王子岛将于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淘汰该省的 HST 下的 RITCs 规则,为期三年。 1.2.1.1 安大略省的进口税收抵免退还率安排 目前,安大略省逐步降低在省级 RITCs 规则下的进口税收抵免退还率,为 期三年的淘汰安排如下表 1-1,最终将会在 2018 年 7 月 1 日彻底淘汰 RITCs 规 则。 表 1-1 安大略省 RITCs 退还率安排 退还期间 安大略 RITCs 退还率 2015 年 7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75% 2016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50% 2017 年 7 月 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25% 2018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 0% 1.2.1.2 魁北克即将推出淘汰销售税进口退税限制安排 魁北克省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进行为期三年的关于限制进口退税 (ITR,Input Tax Refund)规则的淘汰程序。与 RITCs 的规则不同,在魁北克销 售税(QST, Quebec Sales Tax)规则下,大型企业在指定的货物或服务上不能申 请任何的进口退税。一般来说,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大型企业将有资格就指 定资产和服务的应纳 QST 申请 25%的 ITR。受 ITR 规则限制的指定货物和服务 与受安大略 RITC 规则约束的指定货物和服务相似,指定的货物和服务包括符合 资格的能源,电子通讯,餐饮和娱乐费用以及 3000 千克以下的机动车辆。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assets.kpmg.com/content/dam/kpmg/ca/pdf/tnf/2017/ca-Phase-Out-of-Recaptured-ITCs-Important-Update.p df 4 各阶段可申请的退税率安排如下: 表 1-2 魁北克省 ITR 退税率安排 魁北克 ITR 限制淘汰阶段安排 魁北克 ITR 退税率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5%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50%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75%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 100% 1.2.1.3 爱德华王子岛省退还率安排 爱德华王子岛将于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逐步淘汰该省的 HST 下的 RITCs 规则,为期三年。具体的退换率阶段安排如下表,同样的,指定的货物与服务与 安大略省的相关规定类似。 表 1-3 爱德华王子岛 RITCs 退还率安排 爱德华王子岛 HST 退还期间 爱德华王子岛 RITCs 退还率 2018 年 4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31 日 75% 2019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 50% 2020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25% 2021 年 4 月 1 日及之后 0% 1.2.2 背景及评价 1.2.2.1 背景① 加拿大安大略省针对大型企业引入了 RITCs 规则,该规则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RITCs 规则基本上限制了安大略省大型企业某些特定的进口资产与服 务中 HST 省级部分相关的进口税收抵免。符合 RITCs 规则的大型企业并不能简 单地放弃其进口税收抵免(ITCs,Input Tax Credits),也不能在 GST / HST 申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assets.kpmg.com/content/dam/kpmg/ca/pdf/tnf/2017/ca-Phase-Out-of-Recaptured-ITCs-Important-Update.p df 5 报中对 RITCs 部分不进行申报。这些企业通常需要在适当的 GST / HST 申报期 内报告其相关的 ITC 信息,也需要按照要求报告 RITCs 信息。 这里所指的大型企业是指为年收入超过 1000 万美元的企业,包括从关联企 业的以及大多数金融机构中获得的收入。对于重组交易和新型业务适用于特别规 定。指定的货物和服务包括符合资格的能源,电子通讯,餐饮和娱乐费用以及 3000 千克以下的机动车辆。2015 年 7 月 1 日,RITCs 的三年期淘汰期开始。 1.2.2.2 评价 由于安大略省、魁北克省以及爱德华王子岛省将逐步淘汰税收抵免或退税的 限制规则,受到该政策变更影响的大企业可能需要调整与指定的货物和服务相关 的各种账户和计算,包括公共区域维护费用和员工费用账户,前提是必须遵守重 新调整后的税收抵免规则。同时,这些企业可能同样需要考虑为即将到来的税收 变化调整企业的相关系统。 1.3 2017 年联邦预算法案 1 号获得国家批准通过 1.3.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22 日,第 C-44 号法案获得国家批准,这是所颁布的 2017 年联 邦预算中提出相关建议的第一个法案,它包含了预算法案中大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和 GST/HST 措施。但是,2017 年预算中的一些公司税收措施也已被列入 C-44 号法案,其中大部分公司税收措施非常引人关注。 2017 年 4 月 11 日第 C-44 号法案开始初审,被视为实质上基于国际财务报 告准(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和私营企业会计准则 (ASPE,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Private Enterprise)制定。到 2017 年 6 月 22 日,法案收获得御准之日,第 60 号被视为基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 the United State of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颁布。 C-44 号法案中的公司税收措施包括: 取消公司向慈善机构赠送药物的额外扣除额; 取消建造幼儿园的投资税收抵免; 取消农业和渔业保险公司免税规定; 关于 T4 信息单的电子化分配的措施。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2017-federal-budget-bill-1-receives-royal-assent.html 6 同时,C-44 号法案还包含与 2017 年 4 月 7 日发布的议案通知相同的法律。 1.3.2 背景及评价 1.3.2.1 背景 2017 年 3 月 22 日,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 2017 财年预算。其中,财政赤字 为 285 亿加元,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上升 0.1 个百分点至 31.6%并将在未来 数年内平稳下降。在开源方面,加拿大联邦政府决定对优步(Uber)等共享乘车 服务征税,税率与现有出租车服务一致;此外还小幅调升烟酒税。节流方面,加 联邦政府决定取消加拿大储蓄债券(CSB,Canada Savings Bond),并停止公交 车费退税;此外,境外游客的住宿和餐饮消费、包价旅游支出等将不能申请退税。 ① 1.3.2.2 评价 C-44 号法案中所涉及的公司税收措施,大部分都是取消一些税收抵免或者 税收扣除额等税收优惠规定,包括取消对慈善机构捐赠药物的额外扣除额、对幼 儿园投资建造的税收抵免以及对农业和渔业保险的免税规定。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取消税收优惠这也是开源的一种方式,目的与 2017 年加拿大联邦预算中很多措 施一致,即增加财政收入,当然排除出于抑制某些行业发展的政策需要;而从相 关企业的角度来看,税收优惠的取消对其财务安排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 要立足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根据税收政策的相关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此外,推进 T4 信息单进行电子化报税的措施可以减少印制纸张的成本,有 利于环境保护和提高企业以及政府效益。 2 墨西哥 2.1 实施资金回流措施以及其他税收优惠 2.1.1 内容① 2017 年,墨西哥公布了第一项关于综合财政决议的税法修改决议,其中包 括资金回流措施的实施以及关联方年度信息报表的相关规定。决议中规定,除了 ① http://www.cankaoxiaoxi.com/finance/20170412/1877732.shtml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mexico-capital-repatriation-measures-other-tax-incentive s.html 7 特别规定事项外, 为确定通过外国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存量, 2016 年的适用系数为 0.1647。此外,该项决议还包括以下内容: 涉及增值税退税规则的税收措施; 简化股份制公司的税收待遇; 以现金流作为企业的计税基础; 转让定价调查及功能分析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本建设投资①的发展措施; 人事外包的规定。 2.1.2 背景及评价 2.1.2.1 背景 2017 年 1 月 17 日,在墨西哥政府声明称,为抵御唐纳德·特朗普出任美国 总统可能对墨西哥经济的冲击,将对持有未申报海外资金的人实施大幅减税,鼓 励海外资金回流国内进行投资。声明中提到,海外资金持有者如果能在 6 个月内 把钱汇回国内,并投资固定资产或房地产至少两年,政府将对其征收 8%的汇回 税,远低于上限为 35%的所得税税率。不过,汇回税要在海外资金转账 15 天后 交纳。按照墨西哥官方的说法,中美洲经济合作委员会估计,税费优惠将给墨西 哥带来 100 亿美元(约合 687 亿元人民币)投资。① 从国际范围看,多数引进增值税的国家对金融服务,尤其是大量间接性收取 报酬的金融中介服务,如贷款、保险、金融商品交易等,采取了增值税免税的模 式,即规定对金融机构取得的此类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如 墨西哥、阿根廷、以色列等),对金融服务采取了全额征税的模式,即对金融机 构取得的所有金融服务收入,均与其他应税服务适用相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和抵 扣机制。① 2.1.2.2 评价 此次墨西哥税法修改决议中所采取的吸引资金回流的措施,是对 2017 年 1 月政府声明中所提到的为应对特朗普上任总统对墨西哥经济的不利影响,而采取 ① 注:基本建设投资,是以货币表现的基本建设完成的工作量,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拨款、自筹资金、国 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 建工程及有关的工作量。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的综合性指标。(百度百科) ①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7/0119/c1002-29035701.html ① 中国税务网,http://www.ctax.org.cn/xsjl/201704/t20170414_1056500.shtml 8 对海外资金持有人给予大幅减税优惠,以吸引海外资金回国进行投资措施的具体 落实,这些税收优惠无疑将刺激墨西哥投资的发展,给墨西哥的经济带来活力。 此外,决议中的其他税收措施,包括简化税收待遇,促进基本建设投资发展等等, 都是提高征税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的利好措施。 3 巴西 3.1 巴西联邦政府正在开展一项统一和数字化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记录系统的 项目 3.1.1 内容① 巴西 2017 年 5 月下旬在官方公告上公布的一项决议显示,项目的 2.2.02 版 本已经获得批准通过,早期的版本已被撤销。这个项目(简称 eSocial)反映了 一系列形式的变化,这一决议并没有对项目的实施时间表做出任何修改: 2018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收入超过 7800 万雷亚尔(巴西货币)的公司; 2018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于其他公司和纳税人。 虽然在 2017 年 5 月下旬出台了社会保障缴款(EFD-Reinf)记录保存规则的 更新版本,EFD-Reinf 正在被进一步开发以补充 eSocial。 3.1.2 背景及评价 3.1.2.1 背景① 巴西自 2003 年开始就通过宪法补充条款规定纳税人记账和纳税申报需要进 行电子化,税务局和其他政府机构及私营企业联合开发了 SPED 系统免费供给纳 税人用来记账和电子申报,而且巴西还通过税卡归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在增值 税相关交易中全面普及电子发票,可见巴西在税务电子化、数字化、信息化方面 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并且走在国际的前端。 3.1.2.2 评价 将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记录系统统一化和数字化,有助于税务部门等扩大 信息收集的范围,减少部门间信息交流的障碍,将大大提高涉税等信息的处理效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brazil-program-aims-to-unify-digitalize-tax-labor-socialsecurity.html ① 中华会计网校国际税讯 ,http://www.chinaacc.com/shuishou/gjsx/zh2014031209202599067020.shtml 9 率。 3.2 巴西重新设立特殊税收规则计划 3.2.1 内容① 在 2017 年 1 月 1 日 MP766 被颁布,它引入了税收正规化支付计划,为巴西 纳税人提供解决其联邦税务罚金的机会。该计划没有规定惩罚的赦免或给予相关 利益,但允许纳税人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他们的联邦税务罚金。也允许通过 税务抵免或者税务亏损的结转来部分解决纳税人税务罚金。 MP766 没有成功被纳入法律中,但行政部门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颁布了临 时方案 MP783,目的在于重建“特别税收正规化项目”并做了一些特定的调整。 行政部门调整了一些处理税务负债的方法,为合格的税务负债确定了一个新的截 止日期,并为纳税人提供了新的期限。可以允许纳税人最多分 180 个月(15 年) 支付税金、罚金和利息,而且还可享有折扣,最高的罚金折扣可达 50%,罚息则 可达到 90%。 3.2.2 背景及评价 3.2.2.1 背景① 在巴西,临时方案(Medida Provisória—MP)指的是一项由总统颁布的“行 动”,一旦通过了国会批准就会拥有法律效力。这项临时方案自它颁布起持续六 十天有效,但如果国会要求的话也有可能被延长 60 天(即总共达到 120 天有 效)。 MP766 出台以后,由于减免幅度太小而受到纳税人的不满,此后特梅尔政 府以及巴西国会一直就该政策进行探讨,特梅尔政府发现该临时举措无法及时通 过国会审议后,决定另行起草一份临时举措,以对 MP 766 进行调整。于是就有 了此次 5 月 31 日公布的 MP 783。 3.2.2.2 评价① MP783 的税务罚金减免幅度达到了巴西近十年新高,对于拖欠政府债务小 于等于 1500 万雷亚尔的企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负担,促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brazil-special-tax-regularization-program-re-established. html ① 巴西华人网 http://www.brasilcn.com/article/article_5310.html ① 巴西华人网 http://www.brasilcn.com/article/article_5310.html 10 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以相对轻松的方式还清债务。 3.3 巴西正式请求加入经合组织(OECD) 3.3.1 内容① 2017 年 5 月 29 日,巴西向 OECD 正式提交了加入其组织的请求。 时至今日,OECD 聚集了 35 个成员国包括很多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比如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但是也有新兴国家比如墨西哥、智利、土耳其。 这封由巴西外交部部长阿列西奥·努内斯(Aloysio Nunes)和经济部部长亨 利克·梅里列斯(Henrique Meirelles)签署的寄给 OECD 秘书长 Angel Gurría 的 信件,提及了巴西和 OECD 近期的合作,在税收信息交换和税收透明度国际论 坛和多变税务行政协助会议上,是巴西与 OECD 签署的 31 个法律文书中的最后 一个文件。巴西外交部和经济部部长在信中还强调,巴西是 OECD 五大关键伙 伴之一,与 OECD 有着可以追溯到 1994 年的长期关系。 巴西在国际税收标准方面自己有着很长的历史,但是,最近巴西政府开始采 取一系列措施以达到 OECD 的标准,其中包括防止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的标准 化、以及根据最近的 BEPS 第 13 项行动计划(分国别报告)实施的一个关于转 让定价文档的本地法规。 加入 OECD 是巴西政府的重拾国外投资者对巴西信心的策略之一。根据信 的内容,加入 OECD 的做法是巴西政府为巩固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道路的更广 泛战略的一部分。巴西一直寻求加入经合组织多年,现在该倡议更是被视为米歇 尔·泰尔(Michel Temer)政府的重中之重。 下一步将会是 OECD 是否同意巴西的请求以及巴西和 OECD 之间为达到预 期和确定将要到来的程序而展开谈判协商。 3.3.2 背景及评价 3.3.2.1 背景① 近年来,巴西的经济陷入了近百年来最严重的衰退,2015 年,巴西经济萎 缩 3.8%,2016 年,该国经济萎缩 3.6%。这个曾经的全球第七大经济体国家,就 这样陷入了基础设施落后、盗匪横行的可怕境况之下。穆迪投资者服务机构将巴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br/en/home/insights/2017/05/tax-news-brazil-submits-a-formal-request-to-join-oecd.html ① 第一黄金网 http://www.dyhjw.com/gold/20170310-56834.html 11 西的主权信用评级展望从“稳定”下调到了“负面”,穆迪指出由于经济前景恶 化以及总统深陷贪腐丑闻,巴西的投资者信心极大地恶化。 3.3.2.2 评价① 成为 OECD 成员国的审批过程通常会耗时数年,对于入会条件的审批,或 将意味着巴西为达到 OECD 税务及透明度规定的要求会调整相应的立法。但是 加入 OECD 对于巴西来说有助于加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联系,重拾国外投资者 对巴西的信心,从而达到吸引外资帮助巴西走出衰退困境的目的。 3.4 巴西修订与俄罗斯、印度、西班牙的税收协定 3.4.1 内容① 巴西,为了提交正式申请成为经合组织的一员,采取了签订所得税税收协定 的行动。 巴西参议院批准了所得税税收协定和现有税收协定中的一些修订如下: 巴西和俄罗斯的税收协定:巴西与俄罗斯于 2004 年签署的所得税税收协 定最终终于通过了巴西参议院的批准,该协定是为了解决巴西与俄罗斯 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该协定由参议院通过法令 80/2017 批准; 巴西和印度的税收协定:巴西与印度 1988 年的所得税税收协定的修订案 在 2013 年签署,修订关于协定中的第 26 条——信息交换。这一修订案 由参议院通过法令 81/2017 批准; 巴西与西班牙的税收协定:巴西与西班牙的所得税税收协定在 1976 年就 生效了,2015 年巴西与西班牙签订了一个关于信息交换与信息分类保护 的新协定。这一协定由参议院通过法令 82/2017 批准。 巴西的批准程序的下一步是由总统签署的行政命令批准。上述协定只有在总 统通过行政命令批准后才能在巴西具有约束力。 3.4.2 背景及评价 3.4.2.1 背景 为了正式提交申请,巴西对一些国内法做出相应的调整,修订其与俄罗斯、 西班牙、印度的税收协定,为了能够在一些标准上进一步向 OECD 靠拢。 ① 中金网 http://forex.cngold.com.cn/20170531d1710n152033884.html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brazil-tax-treaties-with-russia-india-spain.html 12 3.4.2.2 评价 通过对双边税收协定的修订而进一步向 OECD 靠拢,有助于巴西被纳入 OECD 成员国的范围之内,帮助其实现吸引外资走出经济困境的长远目标。 3.5 税收豁免计划 3.5.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16 日,巴西税务机关颁布了关于税收豁免计划(PERT,Plana Especial deRegularizaçãoTributária)的规范性说明 1711 / 2017。新的指导意见指 出,纳税人根据 PERT 制度提出的税收减免申请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之前提 交。 税收豁免计划允许解决以下问题: 截止到 2017 年 4 月 30 日的未付的联邦税; 若纳税人停止诉讼,在司法或行政讨论下其承担的税负; 上期分期付款或豁免计划中包含的税负; 拖欠税款产生的罚金、罚息。 3.5.2 背景及评价 3.5.2.1 背景① 税收豁免计划允许巴西纳税人通过运用现金和净经营损失(NOLs,Net Operating Losses)的组合来解决其未清税负,纳税人的一项税务负债可以由 20% 的现金支付,剩余 80%通过可抵销的 NOLs 来解决。纳税人可以使用一个企业实 体或合并集团的 NOLs,前提是其在 2015 年 12 月之前报告了 NOLs。 该计划由临时方案 MP783/2017 引入。MP783 中规定的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从 2017 年 8 月起,分 5 期现金支付拖欠税金、罚金和罚息总额的 20% (即每次支付 4%),剩余部分可用累计亏损抵扣,若累计亏损无法完 全抵扣,则其余部分从 2017 年 9 月开始分 60 个月支付; 分 120 个月支付; 从 2017 年 8 月起,分 5 期现金支付拖欠税金、罚金和罚息总额的 20% (即每次支付 4%),剩余部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支付: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brazil-tax-relief-amnesty-applications-due-31-august-20 17.html ① 巴西华人网 http://www.brasilcn.com/article/article_5310.html 13 第一,在 2018 年 1 月一次性支付,罚息减免 90%,罚款减免 50%; 第二,从 2018 年 1 月起分 145 个月支付,罚息减免 80%,罚款减免 40%; 第三,从 2018 年 1 月起分 175 个月支付,罚息减免 50%,罚款减免 5%, 每次付款金额为上一个月份收入额的 1%,不可低于债务总额的 1/175。 3.5.2.2 评价 这一项计划有利于帮助巴西企业降低税收负担,尤其是在巴西经济衰退的大 背景下,帮助企业在大环境的阴霾中谋求发展提高生产效率,进而拉动国家经济 发展走出阴霾。 4 哥伦比亚 4.1 哥 伦 比 亚 将 实 施 税 基 侵 蚀 与 利 润 转 移 ( BEPS,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行动计划的相关标准和措施 4.1.1 内容① 哥 伦 比 亚 自 2013 年 开 始 申 请 加 入 经 合 组 织 ( OECD ,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目前政府已经启动相关改革,打算实 施经合组织“关于 BEPS 行动计划”的相关标准和措施,主要包括受控外国公司 制度(CFC,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ies),税收优惠制度,跨境服务增值税 新规则三个方面。 4.1.1.1 受控外国公司 受 OECD 的 BEPS 行动计划影响,第 1819 号法律的附加措施中包括制定 BEPS 第 3 项行动计划中提出的 CFC 标准。 为了防止由哥伦比亚居民股东控制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建立受控外 国企业,将利润保留在外国企业不分配或少量分配,逃避国内纳税义务,造成税 基侵蚀,哥伦比亚参照国际上一些国家或组织(如美国和欧盟)的做法,在该法 案中制定了 CFC 规则。这些受控外国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消极投资所得,例如股 息,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房地产转让或租赁所得以及提供服务所得等。 在哥伦比亚的规定中,CFC 被理解为符合哥伦比亚转让定价制度第 8 条下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colombia-response-to-beps.html 14 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要求的非居民企业。CFC 包括在国外注册成立或经营的投资 工具(比如公司、独立资产、信托、集合投资基金、其他信托业务、私人基金 会),不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或是否为税务透明实体。该条例假定,不管其是 否参与,如果哥伦比亚的税收居民控制了在非合作或者低税率、无税国家或地区 进行注册,合并或经营的 CFC,将受制于税收优惠制度第 9 条的规定。CFC 的 利润归属于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公司的哥伦比亚居民股东的部分,即使当年不分配, 也要视同当年分配的股息,分别计入各股东名下,与其他所得一并缴纳格伦比亚 所得税(或适用外国税收抵免),尤其要注意股权转让所得分配收益和外国税收 抵免收入的计算。 4.1.1.2 税收优惠制度 第 1819 号法律还包括 BEPS 第 5 项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措施,旨在夯实 1998 年 OECD 打击有害税收实践①的工作。BEPS 第 5 项行动计划重新审视了有害税收 实践工作,重点关注与税收优惠制度有关的实质性活动的要求,以及提高透明度 的问题(包括对与税收优惠制度相关的裁定,进行强制性自发情报交换来提高透 明度)。 将税收优惠制度定义为吸引来自于服务和无形资产等活动的收入,给予非居 民纳税人相对于居民的优惠税收待遇。为了使这些优惠制度被正确使用,哥伦比 亚政府颁布了一项执行法令,列出税收优惠限制,符合以下四个标准中的至少两 个标准,将被定性为税收非合作地区(比如列为避税天堂)。这些标准是: 低税率或零税率; 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 缺乏透明度; 缺乏实质性活动。 此外,还提出了所谓的“围栏”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管辖区的非居民实体给 予优惠税收待遇。上述地区与非合作地区将适用相同的税收优惠限制和要求,包 括较高的预扣税率。 4.1.1.3 跨境服务增值税新规则 根据 BEPS 第 1 项行动计划,哥伦比亚实施了 OECD 的应对数字经济挑战 ① 注:1998 年 OECD 发布了《有害税收竞争:正在出现的全球性问题》,开始应对有害税收竞争问题 15 方面的建议,很大程度了更改了跨境服务增值税规则。 区别于 2016 年增值税执行的规则,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新规则将适用于从 国外向哥伦比亚居民提供的所有服务。此外,哥伦比亚政府将会建立一个对提供 数字服务的外国人直接征收增值税的主体制度系统。如果服务提供商没有遵守主 体制度系统,则二级制度系统将要求管理信用卡和借记卡的金融实体以及由税务 机关授权的其他金融实体,向基于外国数字服务供应商的付款代扣代缴增值税。 哥伦比亚增值税现在也适用于,与工业产权有关的无形资产的销售或特许权使用 环节。 4.1.2 背景及评价 4.1.2.1 背景 2013 年 7 月,自 OECD 发布 BEPS 行动计划以来,世界各国积极响应,纷 纷对本国相关税收制度和政策开展跟进性修订,并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的设想。 南美地区比如墨西哥于 2013 年提议的支付给关联方的不征税或实际征税率低于 墨西哥企业所得税税率 75%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以及技术援助等相关支出不得 在税前扣除的规定,目前已在国会众议院立法程序中做出修订;比如巴西财政部 长将判定避税天堂和优惠税制的税率标准从 20%降低为 17%①等等,而哥伦比亚 此次也做出了有关方面的修订。 2016 年 12 月,哥伦比亚国家税务局颁布了第 1819 号法案,对该国的转让定价制度进行了重大改变。但是,新规定何时生效的监管 法令迄今尚未发布。① 哥伦比亚政府于 2014 年加快了申请加入 OECD 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该 组织的要求成立了 23 个专门委员 ,以推进哥在环境政策、工业化学品处理、公 共企业治理、贸易、政府财政、就业、社会保障、金融市场、教育、卫生、农业 等 23 个议题方面的政策调整,目前还不是 OECD 成员国。① 4.1.2.2 评价 避税与反避税总是在相互博弈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 展,生产要素跨境流动日益便捷,国际税收竞争也日趋激烈,这为跨国公司寻求 避税提供了方便的土壤。正如 OECD 所指出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① http://www.xielw.cn/2016/gongzuojihua_1018/121322.html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colombia-response-to-beps.html ①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l/201409/20140900737799.shtml 16 (BEPS),就是利用合法手段使应税利润减少或消失,或者通过税收筹划将利 润转移到低税或无税地区的现象或行为。因此,BEPS 行动计划的核心,就是反 避税。BEPS 行动计划是国际反避税的初步共识,并将引领国际反避税的发展趋 势。 目前 BEPS 的许多成果建议正陆续被一些国家所采纳,逐步转化为国内法。 此次哥伦比亚积极响应 BEPS 行动计划,在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税收优惠制度, 跨境服务增值税新规则三个方面做出了调整,这将有助于完善国际税收规则和推 动税收征管合作,有利于打击国际避税,缓解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现象。 5 巴哈马 5.1 巴哈马在 2017/2018 年预算中提出相关税收建议 5.1.1 内容① 在巴哈马提交的 2017/2018 年预算中,税收建议有以下几项: 营业执照税率下降,从营业额的 1.5%降至 1.25%(仅减免最高税率同时 也是标准税率的 1.5%这一档税率;减免不影响银行的 3%的营业执照税 率以及位于新普罗维登斯的加油站的所适用的特定税率); 营业额超过 4 亿美元的酒店适用的营业执照税率为 1%; 关于鲑鱼和虾以及一些其他基本食品(如牛奶,酸奶,罐头蔬菜)的关 税减免; 降低某些医疗用品和设备的关税。 5.1.2 背景及评价 5.1.2.1 背景① 巴哈马实施以间接税为主的纳税制,没有直接税,任何个人和经营实体都不 需要缴纳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和遗产税,但每年需交纳营业税,也叫营业执照税, 根据企业大小,从 0%到 5%不等。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财政 收入总额的 70-80%。消费税是巴哈马海关 2008 年 7 月引入的新税种,即把部分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bahamas-tax-proposals-2017-2018-budget.html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哈马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http://bf.mofcom.gov.cn/article/ddfg/tzzhch/201507/20150701050305.shtml 17 进口商品关税与印花税合并,以消费税的名义在海关征收。从 2015 年 1 月 1 日 开始,巴哈马对商品和服务征收 7.5%的增值税。 巴哈马实行高进口关税政策。根据 WTO 统计,巴哈马进口商品平均关税税 率达 35.9%,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 23.2%,非农产品平均税率 37.8%,2010-2012 年期间关税收入占其总税收收入比重达 35.1%。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是根据 巴哈马《1996 年关税法案》执行。凡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或价值超过 100 美元 的进口商品,都要缴纳关税。价值低于 500 美元的邮件免税。巴哈马对一些特殊 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税率最高的是烟草类商品,如香烟的税率为 210%,烟丝 为 160%。巴哈马海关对一些进口食品征收的税率较低,如奶酪、面条、土豆等 税率均为 10%,另征 2%的印花税。巴哈马政府从 2012 年 7 月 1 日开始降低了 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5.1.2.2 评价 总所周知,巴哈马是有名的“避税天堂”,巴哈马政府实行的自由开放的金 融政策和特别优惠的税收制度吸引了很多海外银行业务,旅游业、服务业和金融 业是巴哈马联邦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部门,而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关税,关税约 占总收入的 70%①。巴哈马 2017/2018 年预算中所涉及的税收调整建议,主要集中 在降低营业执照税率和降低关税上,这对于巴哈马的企业是利好调整。降低营业 执照税,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能促进企业的发展;降低关税和提高税收 减免的力度,则有利于促进进口企业的发展,吸引资本密集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入 国内,使企业通过进口获得国外先进设备、优质原材料和零部件,从而提高产品 的档次,增强它们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6 巴拿马 6.1 巴拿马将建立自由贸易区,提供税收优惠 6.1.1 内容① 根据 2011 年最初颁布的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第 32 号法案,2017 年 4 月 11 ①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71212285651032404.html ① KPMG 2017 年 6 月报告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17/06/tnf-panama-free-trade-zones-tax-incentives-available.html 18 日巴拿马政府官方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执行法令——第 62 号法令,将综合和简化 有关自由贸易区和其他规定的操作。 加入自由贸易区的好处包括享受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所得税或财产 税,并降低股息税率和“补充税”(impuesto complementario)税率,降低公司 总部年度税负。根据自由贸易区计划规定,进口产成品进入到自由贸易区后如果 没有进行进一步加工程序则不得进行复出口,有加工程序意味着产品在巴拿马增 加了价值。 2017 年执行法令规定了适用于巴拿马国家自由贸易区的安装、管理、修理 和运作的程序,并对国际自由贸易区,内部运作,产品投入比例,物流服务等概 念进行了界定。同时建立了针对自由贸易区制度特殊要求的应对措施,并建立了 自由贸易区许可证申请的评估程序。 6.1.2 背景及评价 6.1.2.1 背景① 位于巴拿马运河大西洋入海口处的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是西半球最大的 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仅次于中国香港的世界第二大自由贸易区。科隆是巴拿马 第二大城市,仅次于首都巴拿马城,科隆自由贸易区成立于 1948 年,位于科隆 市东北部,初期建区面积为 49 公顷。科隆自由贸易区是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 区,与迈阿密共列为对中南美洲转口中心,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转口站,仅次于 香港。自由贸易区内货物进口自由,无配额限制,不缴纳进口税;货物转口自由, 也不需要缴税。此外,设在贸易区内的企业,其产品向美国和欧洲出口不受配额 限制并享受优惠关税。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加之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现在科隆 自由贸易区的年贸易额已经超过 50 亿美元。 6.1.2.2 评价 巴拿马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而自贸区的转口贸易则是巴拿马的经济支柱之一, 但是其自贸区也滋生了不少法律问题。实际上,由于巴拿马政府对自贸区的监管 相对宽松,加上不少政策空白的庇护,各类法律问题曾经在科隆自贸区历史上层 出不穷①。此次执行法案中对于自贸区的一些规定进行综合整理与简化,对适用 自贸区税收优惠的贸易行为进行规定,此外还界定了相关概念,这表明巴拿马自 ① 百度百科:科隆自由贸易区 ① http://news.dichan.sina.com.cn/2014/01/06/1005535.html 19 由贸易区法律的进一步规范。 7 阿联酋 7.1 阿联酋将于 2017 年末 2018 年初开征选择税和增值税 7.1.1 内容① 5 月 23 日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召开首次董事会议,研究选择性收税和增值税 的 有 关 问 题 。 会 议 通 报 了 日 前 阿 联 酋 向 海 湾 合 作 委 员 会 ( GCC ,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秘书处提交增值税及选择性税收协议的批准文件,至此, GCC 六国中已有 2 国批准了上述协议,达到协议生效条件,两税将在 GCC 层面 统一实施。根据相关准备情况,阿联酋将于 2017 年 4 季度实施商品选择性征税, 烟草类和能量饮料将加征 100%选择税,碳酸饮料将加征 50%选择税。增值税将 于 2018 年 1 月实施,除食品、酒店等少数行业外,其他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均需缴纳 5%的增值税,其中,年收入超过 10 万美元的企业实体将强制登记上税, 5-10 万美元自愿登记注册,5 万美元以下的免于登记征税。 7.1.2 背景与评价① 阿联酋作为海合会第二大经济体,长期的油价低迷使其面临巨大的经济下行 压力,统一增值税和统一选择性消费税的征收有利于增加阿联酋的财政收入,缓 解财政赤字,同时,减少以原油出口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依赖。 8 澳大利亚 8.1 澳大利亚推迟对进口小额商品征收货物劳务税 8.1.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16 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一项修正案,规定对进口价值不超 过 1000 澳元的商品征收 10%货物劳务税(GST)的实施时间推迟 1 年,即从原 ① 阿联酋将于 2017 年末 2018 年初开征选择税和增值税 http://ae.mofcom.gov.cn/article/ddfg/qita/201706/20170602584942.shtml ① 财经观察:低油价新常态 产油国忙转型-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4/27/c_1118755170.htm ① 澳大利亚推迟对进口小额商品征收 GST,http://www.hitax.gov.cn/ssxc_1_9/2492994.html 20 计划的 2017 年 7 月 1 日推迟至 2018 年 7 月 1 日。 8.1.2 背景与评价 8.1.2.1 背景① 澳大利亚现行税法对进口小额商品不征收 GST,其中包括服装、书籍、电 子设备和运动器材等产品。此前,澳大利亚政府于 2016 年公布一项法律草案, 拟对金额在 1000 澳元及以下的进口商品,征收与澳洲本地商品同样 GST,并就 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 2016 年 12 月 2 日。 澳联邦财政部长莫里森(Scott Morrison)表示,此项草案是政府为加强本土 企业海外竞争力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澳洲政府在 2016-17 年财政预算中曾承诺, 让澳洲企业出售的价格低于 1000 澳元的商品与海外商品公平竞争。 按照新法规,从 2017 年 7 月 1 日开始,澳大利亚消费者通过网购或电话订 购等形式从海外进口低价商品将需缴纳与在国内商品同样的 10%的消费税,包括 派送费用。对于海外供应商、电子分销平台和货物经销商,如果向澳洲消费者销 售的低价商品的营业额达到 7.5 万澳元或更多,则需要登记和缴纳相应的消费税。 莫里森表示,澳大利亚或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供应商收集模式收取进口 低价格商品消费税的国家。目前欧盟等也在向这一方向发展。 8.1.2.2 评价① 澳大利亚国内零售商一直认为他们不能和海外零售商公平竞争,因为他们需 要为所有产品支付 10%的 GST。在经过澳大利亚实体店的多年游说之后,澳政 府考虑取消跨境网购的税收优惠。但是对电商订单收取 GST 需要政府花费成本, 每征收一笔 GST 的成本为 60 美元。假设 GST 税率为 10%,这意味着如果订单 的交易价值低于 600 美元,政府将会亏损,而跨境网购的平均订单价值约为 100 美元。 针对澳大利亚政府对所有跨境网购征收 GST 的计划,一家澳大利亚的当 地初创公司警告说,这一计划显示出澳政府对电商市场的运作方式(如亚马逊) 缺乏“基本”了解。 8.2 澳大利亚调整外国居民资本利得预提税税率与起征标准 8.2.1 内容① ① 澳大利亚拟对小额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http://www.erhainews.com/n2973609.html 澳大利亚或对所有跨境网购征收 GST,eBay 等电商平台不乐意了,http://www.cifnews.com/article/25244 ① 澳大利亚调整外国居民资本利得预提税税率与起征标准, http://www.hitax.gov.cn/ssxc_1_9/2492999.html 21 ① 2017 年 6 月 22 日,澳大利亚 2017 年第 57 号法得到皇家批准并颁布。该法 规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从外国居民购买澳大利亚不动产和相关权益,交 易价格达到 75 万澳元的,就按 12.5%征收预提税。 8.2.2 背景与评价① 8.2.2.1 背景 此前,该预提税的起征标准为 200 万澳元,税率为 10%。这一政策是伴随着 越来越多的海外投资者把资金注入澳洲,特别是悉尼和墨尔本的房地产住宅项目, 澳洲房地产高烧不退的背景而出台的,目的是冷却房地产市场,该政策从 2016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 规定在海外投资者出售市场价值超过 200 万以上的房产时, 政府将先预提售价的 10%作为预提所得税。这个政策一出台,就对海外投资者以 及澳洲本地卖家产生了广泛影响。 8.2.2.2 评价 预提所得税政策出台的根本原因在于澳洲税收征管体系存在漏洞。此前,澳 洲税务局在税收征管上,对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采取的是一视同仁的做法,澳 洲目前执行的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征管,由于政府搜集证据比较困难,因此 存在漏报的可能性。而对于非税务居民来说,其逃税被查的概率相对较高,但逃 税成本非常低,一般而言,海外投资者最坏的境遇无非就是“卖房拿钱”后,不 再涉足澳洲房地产市场。正因为如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税收征 管上,对非税务居民和税务居民是区别对待的,对非税务居民一般采取要求买家 代为履行纳税责任,这样就从制度上和源头上堵住了这个漏洞。 澳大利亚房地产交易平均毛利率远超过 10%,此次提高预提税应该是澳洲税 务局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的调整,通过预提税政策可以相对减少税款流失的 损失。澳洲应该尽早弥补上述漏洞,为澳洲本地纳税人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纳税 环境。 8.3 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大银行税”法案 8.3.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20 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颇受争议的“大银行税”(Major Bank Levy)法案,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预计在今后 4 年内能够征收 62 ① ① 澳房汇专栏:外国人卖房预缴税详析-澳洲财经网,http://www.baomoney.com.au/tuaosw/102275.jhtml 闲文税语【每日税讯 86(总 294)】,http://mp.weixin.qq.com/s/yYxkzC3ddRnH1h6BRIpEkA 22 亿澳元(约 47 亿美元)的收入。 8.3.2 背景与评价 8.3.2.1 背景① 2017 年 5 月 9 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向议会提交 2017/2018 年度财政预算案, 其中规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将对持牌实体负债额 1000 亿澳元以上的授权存 款机构(Authorised Deposit-taking Institutions)征收大型银行税。 针对负债超过 1000 亿澳元的澳大利亚银行,将针对规定负债额按每季度 0.015%的税率缴税。8.3.2.2 评价① 新税主要影响到前五大银行,征收大型银行税将使银行利润下降 3%-6%, 预计澳新银行、联邦银行、国民银行、西太平洋银行和格里银行将分别支付 2018 年利润的 5.9%、3.9%、4.9%、3.9%和 3.4%。新税使银行方利益受损,遭到银行 业强烈反对。有迹象表明,银行有可能将应税成本转嫁给客户,消费者遭受冲击, 房产的负担能力再次承压。 9 巴基斯坦 9.1 巴基斯坦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 24%的反倾销税 9.1.1 内容① 据 巴 基 斯 坦 《 国 民 报 》 6 月 23 日 报 道 , 巴 国 家 关 税 委 员 会 (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决定对来自中国的连铸钢坯产品征收 24.04%的反倾销税, 从 6 月 22 日起算,为期五年,以保护国内钢铁产业。 9.1.2 背景与评价 9.1.2.1 背景① NTC 是根据 Amreli 钢铁公司、Agha 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和 ASG 金属有限公 司提出的申请,于 2015 年 8 月对中国出口的连铸钢坯进行反倾销调查。 ① PWC,福兮祸兮:2017-2018 财年联邦预算, https://www.pwc.com.au/publications/assets/federal-budget-2017-analysis-chinese.pdf ① 征收银行税,真是银行交的税,与我们无关吗?—澳洲财经见闻,http://afndaily.com/opinion/5065.html ① 巴基斯坦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 24%的反倾销税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9436.shtml ① 巴基斯坦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 24%的反倾销税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9436.shtml 23 这已经是近两年内巴第三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7 年 2 月, NTC 决定对中国进口的镀锌钢卷和板材征收高达 40%的反倾销税;2015 年,NTC 对中国进口的冷轧卷板征收 19.04%的反倾销税。 NTC 宣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占全球供应量的近一半。一 些发达经济体已经对廉价的中国钢铁产品征收了高达 266%的反倾销税。 目前巴基斯坦钢铁年需求量 800 万吨,年产量只有 600 万吨,有 200 万吨依 赖进口。包括一些小型熔炉和轧钢厂在内,目前巴国内共有约 600 家钢铁厂。 9.1.2.1 评价① 早在 2016 年 3 月初,巴基斯坦政府已经将包括钢筋在内的多个钢铁产品的 进口调节税提高了 15 个百分点,达到 30%的税率,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 由于中国成品钢的大量进口,导致巴基斯坦本土 300 个炼钢企业和 500 多个轧钢 企业产能利用率低于 30%,钢铁行业呼吁政府继续实行 30%的进口调节税。随 着中巴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巴基斯坦正在建设的发电厂、水坝、机场和高速公路 等项目对优质钢铁的需求量仍处于较高水平。 9.2 巴基斯坦国民议会通过 2017 财政法案 9.2.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13 日,巴基斯坦国民议会通过 2017 年财政法案,颁布对农业、 伊斯兰银行、电子商务、共同基金、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以及娱乐行业新的税收 优惠政策。 财政部长达尔在向议会说明时表示,经全巴工商联以及全巴纺织厂协会建议, 决定将 5 个出口导向部门的销售税从 2%降至 1%。其他众多税收优惠政策还包 括:放宽小型农户农作物贷款的上限,每种农作物每年可贷款总额提升至 7.5 万 卢比,农作物种子的销售税从 17%降至 10%,家禽产品以及附加产品的海关税 从 20%和 16%分别降至 16%和 11%。对伊斯兰银行债券投资达到 200 万卢比, 将免予征税。从共同基金投资获得的股息收入税率从 12.5%降至 10%。巴基斯坦 证券交易所的服务税从 8%降至 2%。电子商务企业营业税率从 1.25%降至 0.5%, 佣金税从 12%降至 5%。他还表示,政府将很快采取措施发展国家的戏剧和电影 ① 巴基斯坦对中国镀锌钢征收不超过 40﹪反倾销税,中国你怎么看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209/07/33534527_627688923.shtml ① 巴基斯坦国民议会通过 2017 财政法案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2556.shtml 24 等娱乐行业。 9.2.2 背景与评价 9.2.2.1 背景① 巴央行数据显示,政府 2016-2017 财年实施的 1800 亿卢比的出口刺激计划 未能遏制出口下滑势头。财年前 11 个月(2016 年 7 月-2017 年 5 月)贸易赤字 上升至 299.98 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2.12%,纺织业、食品行业等其他重要 出口行业表现均不令人满意。 业界分析,出口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如商务部、纺织部、财 政部以及贸易发展署等政策执行力度不到位,目前的生产成本尤其是公用事业设 施收费仍居高不下,水电短缺问题使得生产厂商难以按时向客户交付货物,较高 的能源价格也加剧了在巴营商成本。业界呼吁政府解决国家南北地区能源价格差 异问题,取消燃油附加费、以及燃气基础设施发展税等相关税赋。 9.2.2.2 评价① 巴基斯坦 2017 年财政法案降低了 5 大门类出口产品供应商的销售税,以遏 制出口的进一步下滑。法案中,降低出口部门销售税的提案由联邦工商会 (FPCCI) 和全巴纺织工业协会(APTMA)共同提出,此前政府已针对出口商制定了出口 补贴计划,2017 年前 6 个月共支出 155 亿卢比(约合 1.5 亿美元)补贴,希望借 此实现出口增长 10%的目标。 9.3 巴基斯坦签订 OECD 多边协定,以避免跨境逃税 9.3.1 内容③ 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框架内签订了防止跨国企业逃税的协议, 协议全称为《落实租税协定相关措施避免税基侵蚀与利益转移的多边公约》,简 称《公约》。《公约》为各国政府提供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以弥补现有国际规则 中的漏洞,打击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或免税区的行为。 9.3.1 背景与评价① ① 巴基斯坦 1800 亿卢比刺激政策未能扭转出口下滑颓势--国际新闻-东方网 http://news.eastday.com/w/20170704/u1ai10694517.html ① 巴国民议会通过 2017 财政法案,努力遏制出口下滑趋势 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auto/news/world/20170615/u7ai6853934.html ① 巴基斯坦签订 OECD 多边协定,以避免跨境逃税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0121.shtml ① 巴基斯坦签署多边公约以打击跨国避税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89124.shtml 25 9.3.2.1 背景 76 个国家参与了公约的签订,新公约将完善现存的 1100 多项双边税收协定, 避免公司利用税收漏洞和税收水平差距转移利润,规避税收。根据相关统计,目 前因跨国公司税收规避导致的政府财政损失约 1000 亿至 2400 亿美元,占全球公 司所得税总额的 4%-10%。 9.3.2.2 评价 《公约》旨在限制跨国公司滥用税收协定支付较低的税率。巴基斯坦成为公 约的签署国进一步表明和加强了巴方在打击跨国避税和逃税方面的承诺。 10 菲律宾 10.1 菲律宾征收糖税易引发 WTO 投诉① 10.1.1 内容 据菲律宾《商业世界》6 月 16 日报道,菲外交部(DFA)近日警告说,财 政部计划对加糖饮料(SSBs)征收税款的行为或将被认作对外国产品的歧视, 并易使菲遭到来自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投诉。5 月 31 日,菲众议院审议并 通过“加快包容性税收改革(TRAIN)”法案(HB5636)。该法案规定对每升 含有本地生产的糖的含糖饮料和使用进口糖的含糖饮料分别征收 10 比索和 20 比 索的消费税。DFA 负责国际经济关系的部长助理 Leo M. Herrera-Lim 表示,根据 WTO 规定,这种双重标准是“歧视性的”,将违反《关税和贸易总协定》 (GATT)第三条关于国民待遇的原则。根据 GATT 要求,“成员国的产品进口 至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时,对其(直接或间接)所征税费不得超过对同类国产品 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10.1.2 背景与评价 10.1.2.1 背景① 据菲律宾糖业管理局(SRA)日前公布的数据,尽管厄尔尼诺气候阴魂不散, 但截止 5 月 28 日,在 2016-2017 制糖年(2016 年 9 月-2017 年 8 月)菲律宾已 ① 菲外交部:征收糖税易引发 WTO 投诉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4455.shtml ① 今年菲律宾食糖产量超预期至 233 万吨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uture/agri/2017-06-14/doc-ifyfzhpq6972597.shtml 26 产糖 233 万吨,超过了 225 万吨的生产目标,去年同期菲律宾产糖 221 万吨。 10.1.2.2 评价 菲律宾财政部预测对含糖饮料收税后,第一年将增加 470 亿比索的税收收入, 并将引起目前市场在售主要饮料的零售价格上涨。例如,一升可口可乐价格将从 目前的 27 比索上涨至 38 比索。菲国内目前对开征糖税意见不一,有专家认为这 将影响菲制糖工业,菲卫生部认为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打击肥胖和其他与糖类有关 的健康问题,而菲贸工部则建议根据实际的糖含量或商品的使用情况征税。 11 马来西亚 11.1 马来西亚所有酒店 8 月起向旅客征收“旅游税” 11.1.1 内容 马来西亚政府宣布,从 8 月 1 日起,所有酒店将向房客征收每晚介于 2.5 令 吉至 20 令吉(约合人民币 3.98 元至 31.8 元)的旅游税。 据马来西亚关税局发表的公告,业者可从 7 月 1 日起向关税局登记。该局也 列出不同酒店应征收的旅游税:五星级酒店 20 令吉;四星级酒店 10 令吉;一、 二及三星级酒店 5 令吉;一、二及三级酒店 2.5 令吉;无级别住宿 2.5 令吉。 无论如何,五种酒店及民宿可豁免登记及征收旅游税,分别为向旅游部民宿 (Homestay)计划、甘榜住宿(Kampungstay)计划民宿、宗教团体所创办及注 册的非商业用途住宿、少过 10 间客房的住宿及政府机构所经营的非商业用途住 宿。 11.1.2 背景与评价① 11.1.2.1 背景 马来西亚国会早前于 2017 年 4 月通过旅游税法案,规定所有酒店业者必须 向游客征收旅游税,未缴旅游税的旅客可被禁止离境。直到还清旅游税为止,或 给予一些能让关税局总监满意的抵押或保障。此法令一旦生效,所有为游客提供 住宿的业者必须在 30 天内向关税局注册,违例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 3 万马币或 坐牢不超过一年的处罚,或两者兼施。 ① 马来西亚 7 月开始征收旅游税-税务频道-和讯网,http://tax.hexun.com/2017-06-12/189593765.html 27 11.1.2.2 评价 一方面,马来西亚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此前曾表示,如果国内酒店入住率 达到 60%,这项新的征税措施可为国家带来超过 6.5 亿马币税收;如果入住率达 到 80%,则可获得超过 8.7 亿马币的税收。他认为,“征收旅游税可确保国家旅 游业每年都有稳定的发展资金,让旅游业更具竞争力”。另一方面,此项政策遭 到旅游业者反对。 11.2 马来西亚撤销逾 60 种食品消费税① 11.2.1 内容 马来西亚关税局 6 月 19 日宣布,关税局已经征询财政部的意见,并议决取 消 原 定 于 7 月 1 日 起 对 超 过 60 种 食 品 征 收 消 费 税 的 指 令 , 即 P.U. ( A ) 162——2017 年消费税(零税率)二号修正通令。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马来西亚列在消费税零税率清单中的七大类逾 60 种食 品,将从下月 1 日起从零税率清单中删除。这意味着,这些蔬果类、饮料及香料, 必须征收 6%的消费税。 这掀起民众和在野党的不满。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狠批国阵政府食言,更要 求体恤民情,取消这项指令。拉菲兹在 19 日发表文告说,“首相纳吉政府向基 本食材征收消费税,违背国阵较早前的诺言——(政府当时)声称由于食材不征 消费税,因此不会对人民造成负担”。他认为,这些食材当中一部分是进口蔬果, 但也有部分是人民的基本食材,如马铃薯、长豆、玉蜀黍等。 11.2.2 背景与评价 11.2.2.1 背景 马来西亚是在 2015 年 4 月 1 日施行征收 6%消费税,并将所征收的消费税分 为零税率及豁免税率清单。根据 6 月已颁布的 2017 年消费税(零税率)(修正) (第二)指令,列出了七大类,超过 60 种食品将从 7 月 1 日开始征收消费税。 被征税的七大类食品是:面条、茶和咖啡、动物及植物油、海鲜、蔬菜、水果类 以及香料。这些征税食品当中,有不属于日常必需品的腌制鱼和腌制蔬菜,也有 较为普遍的粮食如马铃薯、玉蜀黍、葡萄及面条等。 11.2.2.2 评价 ① 原定下月落实马国撤销征收 60 种食品消费税-联合早报 https://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170620-772568 28 根据关税局数据,2016 年总共征收 412 亿令吉消费税税收,2017 年将会更 为可观。有分析人士认为,豁免税率清单产品太多,导致从业者混淆。针对财政 部 6 月提呈修正消费税零税率清单的指令并在 7 月 1 日落实,商家可能需要时间 做出调整。 12 孟加拉国 12.1 孟加拉国议会通过 2017/2018 年度预算案 12.1.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28 日,孟加拉国议会通过 2017/2018 年度预算案,涉及多项税 收政策,如实施新的增值税法,提高香烟消费税(称“补充税”):低端的国内 和国际品牌香烟税率分别提高至 52%和 55%;对电子香烟按 100%税率征收补充 税和 25%的关税等。 12.1.2 背景与评价 2017 年 6 月 1 日,孟加拉国公布新财政预算,宣布将实施新的增值税法, 孟加拉国现行增值税存在多档税率,很不规范。同时计划降低服务行业的公司所 得税税率,即从 20%降至 15%。孟加拉国对于烟草产品的征税率低于其他国家, 因此,政府在最新的财政年度预算中提高了烟草产品的税率,其中也包括南亚特 有的比迪烟。 12.2 孟加拉国将继续享有国际关税优惠待遇 12.2.1 内容 12.2.1.1 孟加拉国将继续享有输英商品零关税待遇① 英国政府已承诺维持对包括孟加拉国在内的全球 48 个最不发达国家出口商 品零关税待遇。英国贸易部长 Liam Fox 表示,上述声明显示英国希望通过贸易 增长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减少贫困的承诺。 12.2.1.2 亚太贸易协定给予孟加拉更多关税优惠① ① 闲文税语【每日税讯 77(总 285)】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5NDE0MTQwMw%3D%3D&idx=1&mid=2649949834&sn=98f83b96b8f e0dec46a4b3000d009765 ① 孟加拉国将继续享有输英商品零关税待遇,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9159.shtml ① 亚太贸易协定给予孟加拉更多关税优惠, 29 孟加拉内阁近日批准亚太贸易协定(APTA)第二轮修正案,其他五国给予 孟关税优惠覆盖范围将由 4648 项增至 10677 项,减免额在 5%-100%不等,其中 印度给予 3381 项,中国和韩国给予 2372 项。 12.2.2 背景与评价① 关税是孟加拉国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工具,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孟 加拉国于 1972 年加入关贸总协定,1995 年 1 月 1 日自动转为世贸组织成员。孟 加拉国是亚太贸易协定、南盟优惠贸易安排、南盟自由贸易协定、8 个发展中国 家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南盟”发起国,南盟次区域合作组织“南亚增长四 角”成员国、东盟地区论坛成员国及孟印缅斯泰经合组织(BIMSTEC)成员国。 孟加拉国作为不发达国家之一,除享受欧盟普惠制外,还获得加拿大、挪威、日 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免关税市场准入待遇;2010 年 7 月 1 日起,中国对孟 加拉国原产的 4762 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 60%。 12.3 孟加拉政府削减大米进口关税 12.3.1 内容① 孟加拉商务部长陶菲尔表示,孟政府决定将大米进口关税从 25%削减至 10%, 并免除 3%的调节关税,以增加大米供应,稳定大米市场价格。早些时候爆发的 洪灾导致旱季大米产量减产约 60 万吨。随着大米储量不断消耗,大米价格不断 攀升。截至 6 月 18 日,孟大米储量总计 18.1 万吨,计划进口 60 万吨大米以保 证市场供应。 12.3.2 背景与评价① 12.3.2.1 背景 孟加拉国由于国内库存枯竭,加上洪水泛滥导致国内米价飙升,现已成为主 要的稻米进口国之一,今年进口量已逾百万吨。目前其主要进口国为越南,也在 考虑从泰国和印度进口大米的可能性。基于孟加拉强劲的进口需求,加之斯里兰 卡天气干旱的助推,亚洲米价自 5 月中下旬以来就保持坚挺。 12.3.2.2 评价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1596.shtml ① 孟加拉国国际贸易常见问题解答,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shz/new/201609/20160901390273.shtml ① 孟加拉政府削减大米进口关,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6683.shtml ① 国际小麦大米价格飙升 口粮安全再引市场热议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uture/agri/2017-07-05/doc-ifyhrxsk1800624.shtml 30 一方面,在孟加拉政府下调进口关税之后,当地私人贸易商则会向印度进口 大米,约 2 万吨的贸易量可以通过陆路口岸贸易。另一方面,目前泰国和越南分 别是世界上第二大和第三大大米出口国家。最大的出口国家是印度,随着大米国 际需求的增加,缅甸大米稻谷协会总会的消息宣称,由于目前泰国、越南、印度 大米价格齐涨,而缅甸大米价格并未出现明显波动且报价最低,因此近来缅甸大 米采购订单增加。比较有可能通过海运出口到对价格较为敏感的非洲地区。 12.4 孟加拉新增值税法或再次延期执行 12.4.1 内容① 《金融快报》6 月 22 日报道,由于孟政府高层意见不一致,《2012 增值税 及补充税法案》或再次延期一至两年执行。 12.4.2 背景与评价 此前,孟财政部表示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增值税法,适用 15%统一 税率,但随之可能产生的物价上涨引发商界及议会立法部门的反对。财政部试图 在新法中吸收现行法律部分内容,以平息争议,但未得到哈希娜总理的认可。据 悉,一次包括总理、财政部长、国家收入委员会常秘在内的高层会议已决定继续 适用现行增值税法,但最终结论尚待公布。 12.5 新财年太阳能板关税上调 10% 12.5.1 内容① 2017-2018 财年,孟加拉进口太阳能板关税将上调 10%。目前,孟加拉已有 3000 万户偏远地区家庭安装了太阳能系统,并设定了 2030 年光伏发电达到总发 电量 30%的目标。 12.5.2 背景与评价① 12.5.2.1 背景 孟加拉能源危机形势发展日趋严峻,孟加拉用电量仍处于落后水平,只有 16%的人口用电,人均每年用电量仅为 96 千瓦;孟加拉政府已经把电力行业列 为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工业的迅速增长、商业和家庭用电量增加,孟加拉对电 ① 孟加拉新增值税法或再次延期执行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9152.shtml ① 新财年太阳能板关税上调 10%,http:// 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591594.shtml ① 2017 年孟加拉国际太阳能展,http://bbs.ofweek.com/thread-4092835-1-1.html 31 力方面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面对电力短缺的问题,政府正在考虑发展原子能和利 用其它能源。每年孟加拉乡村能源投资大约 4.5 亿美元,60%的投资用于太阳能 源电池板,这些都要从国外进口。25%投资于电池,孟加拉国致力于有充足的可 再生能源,在不同可再生能源里面,太阳能源使用效率最大。孟加拉平均阳光照 射 4-6.5 千瓦每小时每公里,太阳能源光伏正在为偏僻的乡村提供家庭及小型工 厂用电。乡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安置 64000 户家庭太阳能系统。迄今为止, 乡村 37,000 个家庭太阳能能系统,生产能力为 2.5 兆瓦已经安置,但仍然有巨大 的缺口。目前,孟加拉政府已将太阳能发电项目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孟加拉的太 阳能发电设备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已经减免,以使饱受停电困扰普通民众获益。 12.5.2.2 评价 孟加拉国媒体认为,提高关税不利于上述目标的实现。目前孟加拉国太阳能 设备的进口税在 6%至 60%之间。孟加拉国太阳能产品使用范围很小,主要在 一些偏远地区,但太阳能产品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孟加拉国政府已开 始采用“可更新能源政策”,鼓励利用太阳能满足电力需求。 13 沙特阿拉伯 13.1 沙特将开征增值税和特殊商品消费税① 13.1.1 内容 2017 年 5 月 26 日,沙特阿拉伯法律公报公布《消费税法》(5 月 23 日颁发 的第)/86 号皇家法令),并于 15 日后即 6 月 11 日生效。实施条例将于 6 月 6 日发布。据悉,沙特拟于 2017 年下半年对烟草、功能性饮料和汽水类饮料等商 品征收 50%至 100%不等的消费税,预计沙特全国将有约 630 家生产商和进口商 被征收特别商品税,仅在 2017 年下半年就将为沙特带来超过 18 亿美元的税收。 此外,沙特税务总局还宣布拟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除经营部分特殊商品外所 有年营业额不低于 10 万美元的私营企业征收 5%增值税,预计将在一年内为政府 带来超过 150 亿美元税收,但征收增值税的最终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有关细节仍 待讨论。 ① 沙特将开征增值税和特殊商品消费税-中国日报网, http://caijing.chinadaily.com.cn/2017-06/06/content_29636929.htm 32 13.1.2 背景与评价 13.1.2.1 背景 近年来,由于国际油价持续低迷,沙特央行持有的外汇储备持续快速下降。 沙特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7 年 4 月份沙特外汇储备外储总量为 4929 亿美元, 减少 85 亿美元,为近年来首次跌破 5000 亿美元,创下 2011 年以来的新低。 根据 2016 年 6 月海湾合作委员会(GCC)6 个成员国签署的《GCC 消费税 框架协议》,GCC 将一致对特定的“有害产品”(harmful goods)开征消费税。 13.1.2.2 评价 为了减少预算赤字和外储的不断流失,沙特已经被迫采取了搁置重大投资和 削减公务员薪酬等措施,并首度面向国际市场发行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伊斯兰债 券,此番连续发布两项征税计划,也被外界视为沙特财政“开源节流”的一大重 要手段。 14 泰国 14.1 泰税务厅对电商经营征税加紧立法① 14.1.1 内容 泰国财税官员称电商税开征时间表必须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至于该税开征对 象将适用于泰国境内发生的一切商品和服务销售活动、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主体 (商家或者个人)都有纳税的义务,言下之意跨境电商也需要缴纳增值税。至于 那些赋税系统还未覆盖的交易行为产生的赋税,如向脸书、谷歌、LINE 以及优 步 UBER 等社交媒体购买网络广告投放则需要繳增值税。尽管税务部门无法获 取企业购买在这些公司上的网络广告具体的费用,但会参考同行业上一年度财报 情况来确定一个缴税金额。 泰国税务厅长巴颂表示,税务厅将抓紧推进电商经营征税立法公众咨询的工 作,在公众咨询之后总结分析相关意见要点后提交内阁审议,争取在今年 7 月内 完成,承认原来的工作计划是安排在 6 月提交内阁审议。 巴颂表示,新宪法第 47 条规定立法要先就立法进行公众咨询工作,税务厅 ① 电商经营征税 泰税务厅加紧立法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6/20170602601535.shtml 33 正为公众咨询工作进行准备,估计在最近可结束在网上推出的公众咨询意见听取 工作,规定接受民众提交意见的时间为 15 天,然后对收集的意见进行总结,再 于 7 月内提交内阁审议。 14.1.2 背景与评价 14.1.2.1 背景① 在欧洲,英国和法国等国家对国外的在线服务供应商征税,减少偷税漏税的 行为,为本地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全球几乎所有在线服务供应商,如谷 歌和 Facebook 总部设在美国,但是它们会在卢森堡和爱尔兰等税收较低的国家 建立子公司,用于提供产品和服务。 14.1.2.2 评价 巴颂认为电商经营征税将符合税法规定和制定公道的税率,修改该税一个重 要的部分就是希望对电商发生在泰国国内交易获利行为进行征税。总之,一旦该 法颁布实施,主要是在泰国国内发生的商品买卖交易行为,还是移动支付服务, 不管其公司是否在泰注册都构成在泰经营获利需要纳税的要求。比如,预扣税、 增值税以及所得税,这将为泰国财政增加收入来源。与此同时,财税部门的电商 征税行为对于处在创业初期的中小卖家是否公平,征税将使他们成本上升,而提 高商品价格只会缩减他们和线下等传统销售渠道的竞争优势。 14.2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同意”数字基建投资项目“享受 8 年免税优惠 14.2.1 内容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6 月 1 日例会讨论并决定将数字基建投资项目 纳入申请 BOI 促投优惠范围,即投资企业将获得最长 8 年的税赋减免。 泰国促投促进委员会 1 日例会后的释出会上,该委员会秘书长希兰雅女士说, 由巴育总理主持的 BOI 董事会会议讨论并决定了增加申请 BOI 促投项目的产业 范围,即同意将数字基建投资项目也纳入 BOI 促投优惠范畴。此外,BOI 会议 还通过了一项决议,将原先 5 年的免税优惠期延长至 8 年。 14.2.2 背景与评价 14.2.2.1 背景② ① 泰国也要向国外电商征收 VAT 了?http://www.cifnews.com/article/25773 泰国政府与中国华为联合发布数字化转型白皮书-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7-06/02/c_1121077304.htm 34 ① 近年来,泰国一直致力于发展基建和数字经济,除了亚太之间的合作外,泰 国还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老龄化社会、农业、 旅游业等多行业多维度的数字化转型。例如,泰国科技部、数字经济和社会部与 中国华为公司 6 月1日在曼谷共同发布白皮书,为泰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泰国 4.0”经济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建议。 14.2.2.2 评价 按照 BOI 促投优惠规定,申请数字基建投资项目 BOI 优惠的企业将享受最 长 8 年的税赋减免。泰国政府看到了数字基建项目在泰国 4.0 发展计划中的重要 性,放宽 BOI 在这方面的促投项目申请,将有利于加快泰国数字网络基础建设, 更好的实现本地区的数字产业发展和网络互联。 泰国目前正积极推动海上光缆项目投资和建设,希望加强和周边国家网络网 际互联,提升国内互联网接入效率和上网速度。 15 印度 15.1 印度税改 7 月落地后将首次统一税制① 15.1.1 内容① 印度自 1947 年独立以来规模最大,同时也是意义最重大的一场税制改革即 将推行,即已酝酿了 13 年的 GST 法案。 6 月 13 日, 印度国家税务局局长 Hasmukh Adhia 在社交媒体上透露,该税改将从 7 月 1 日开始如期实施。2017 年 6 月 25 日,印度商品和服务税网(Goods and Services Tax Network)——印度新开征的 GST 在线管理平台重新开通,接受 GST 纳税人注册。 距离“靴子落地”还有不到 10 天的时间。根据印度 GST 官方网站介绍,此 次改革意在将印度的间接税、关税,附加费和其他税费纳入单一税收系统,从而 将印度 29 个邦和 13 亿人口首次统一到一个共同市场。 15.1.2 背景与评价 ① 印度税改 7 月落地 将首次统一税制 http://trb.mofcom.gov.cn/article/zuixindt/201706/20170602597451.shtml ① 印度政府发布 2017 年商品和消费税(GST)税率指南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5/20170502578444.shtml 35 15.1.2.1 背景① 印度于 2016 年 8 月 3 日晚批准 GST 法案,法案规定,印度将于 2017 年 7 月 1 日新开征 GST,代表现行邦增值税、中央销售税等流转税。按规定,年营 业额达到 200 万卢比(东北部各邦为 100 万卢比)的企业需要进行 GST 注册。。 印度复杂的税收体系一直是困扰着外国投资者的一大难题。印度有 27 个邦,各邦 都有各自的政府和议会。各邦也都有权力对自己所管辖的商品、服务实施不同的 税率和税法。其中,有很多税是被中央和地方重复征收的,印度纳税人过去需要 缴纳的税种有:国家增值税、中央消费税、服务税、过境税、入市税等各种繁杂 的间接税种。这对市场交易产生了很多不利影响,这也是莫迪政府掌权以来极力 推行 GST 税法改革的重要原因。 15.1.2.2 评价 GST 一旦得以实施,届时印度不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商品和服务成本将 降低,便利性也增加。“世界上最复杂的税制将变为最简单的税收制度。”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小雪预计,该税法实施后,印度 的经济增长至少会提高 1%。长期来看肯定对印度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GST 统 一了税率,消除企业在交税过程中面临的税收不合理、税率复杂等方面的障碍。 长期来看,避税、逃税等行为也会有所减少。但与此同时,在 GST 改革的过渡 期间,很有可能导致对企业现有库存商品的高额征税,这也是短期内的不确定性 之一。 GST 改革实际上是税收合理化的一个趋势。根据印度商品与服务税官方网 站介绍,强大且全面的 IT 系统将成为印度 GST 的基础,对工商企业而言,这将 使所有纳税的合规流程更加方便以及透明,还有助于税率和结构更为均匀、削减 级联税,有助于印度制造商和出口商提高竞争力、提升效益。此外,对于印度政 府而言,GST 实施后,透明的在线系统有助于加强监管、防止偷税漏税。 ① 颇具争议的 GST 法案通过了,印度进入全国统一税制时代,http://www.tmtpost.com/2431378.html 36 16 斯里兰卡 16.1 斯财长表示未来两年计划将间接税比例调减至 60%的比重 16.1.1 内容① 《每日新闻》6 月 26 日报道,斯新任财长萨马拉维拉表示,当前,间接税 占了斯税收收入 80%的比重,计划在未来两年将此比例调减至 60%,实实在在 地缓解穷人的税收负担,使其享受到税收改革的收益。增加的直接税税收将用于 投资大型项目,促进经济发展。萨马拉维拉指出,斯存在大量逃避个人所得税的 行为,甚至一些高收入阶层的医生、律师、建筑师也都是逃税者。 16.1.2 背景与评价 16.1.2.1 背景① 斯里兰卡税收体系和制度比较健全,税收监管比较严格,当地实行属地税制, 同时税收政策也经常发生变化。斯里兰卡没有营业税,但有企业所得税、预提税、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经济服务税、关税、印花税等,其中,斯里兰卡关税为 30-300%,特别是为进口替代制定的关税税率饱受争议。 16.1.2.2 评价① 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的税制结构,收入再分配效果较弱,甚至存在反向调节的 效果。因为间接税的负担易通过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转嫁给消费者,且收入越低的 人,因其消费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越大,因而承担的间接税负担也就越重。所以, 间接税无法做到更多地让富裕一方来承担税收的负担。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的税制 结构,收入再分配效果较强,能较好地确保税收更多地从富裕一方取得。所以, 在财政收入方面,民生目标实现的条件要求税收制度必须是以直接税为主体。如 果斯里兰卡要走向现代国家现代税制,应当要降低间接税的比重,适当提高直接 税的比重。 ① 斯财长表示未来两年计划将间接税比例调减至 60%的比重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7/20170702602805.shtml ① 斯里兰卡企业税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http://lk.mofcom.gov.cn/article/ddfg/201508/20150801085258.shtml ① 刘小兵,税改方向应降间接税升直接税,《南风窗》,2014 年 6 期 37 17 越南 17.1 越南财政部发布转让定价指南 17.1.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22 日,越南财政部发布 2017 年第 41 号通知,为 5 月 1 日开始 实施的《转让定价法令》(2017 年第 20 号法令)提供指南。 17.1.2 背景与评价① 2005 年 12 月越南财政部颁布第 117 号文(该文取代了 2003 年的 128 号 文),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文涉及了转让定价的所有 方面,包括关联企业的界定、定价策略、APA 以及文档管理。2012 年,经济合 作与发展组织(OECD)修改了转让定价指南,联合国发布了《发展中国家转让 定价实用手册》,非洲税务管理论坛(ATAF)在 2012 年 10 月召开了关于转让 定价的会议。联合国手册和 ATAF 会议都重申了公平交易原则要优先于其他转 让定价方法随着引入转让定价规定的国家数量显著增加,公平交易原则为所有国 家普遍承认,各国和地区对转让定价实施处罚的力度不断增加。 17.2 越南加入“BEPS 包容性框架” 17.2.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21 日,越南加入“BEPS 包容性框架”,成为加入该框架的第 100 个税收管辖区成员。 17.2.2 背景与评价 17.2.2.1 背景① 近年来,大型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税收制度差异转移利润行为愈演愈烈。G20 机制下,旨在防止恶意税收筹划、打击国际逃避税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 动计划备受关注。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全球每年 4%至 10%的企业所得 税因跨境逃避税流失,每年损失约为 1000 亿至 2400 亿美元。目前,随着全球化 ① 斯财长表示未来两年计划将间接税比例调减至 60%的比重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707/20170702602805.shtml ① 越来越多的国家引入转让定价税制处罚越来越严 http://www.ctaxnews.com.cn/xinwen/sdfx/sdfxwt/201308/t20130814_1596896.htm ① 闲文税语【每日税讯 87(总 295)】,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5NDE0MTQwMw%3D%3D&idx=1&mid=2649949854&sn=082955ee4af 93a443d452049aa4886ca ① 完善全球税收治理 构建国际税收新秩序—G20 为国际税收改革指明方向-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8/29/c_1119473546.htm 38 和国际化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或着手加入“BEPS 包容性框架”。 17.2.2.1 评价 越南加入“BEPS 包容性框架”表明越南对国际化合作的重视,越南将会为 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有效打击国际逃避税助力。 17.3 越南拟提高燃油税 17.3.1 内容① 2017 年 6 月 2 日,Tax News 报导称,越南政府计划在 10 月份将《环保税法 (草案)》提交议会讨论,其中拟提高燃油的环保税征收标准,即最高增至每升 8000 盾(约 0.35 美元)。 17.3.2 背景与评价 17.3.2.1 背景① 据越南财政部表示,目前越南燃油零售价仍低于东南亚国家联盟①会员国, 例如越南每公升 RON92 汽油零售价为 17580 越盾,较老挝、柬埔寨及菲律宾同 类汽油零售价分别少 4456 越盾,、3768 越盾及 3613 越盾。此外,越南至今已 经与 11 个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越南将依照该等协定规范逐步调降燃油进口 关税,预估越南国库收益将减少,为弥补国库欠收情形及进一步提升组织及个人 对保护环境的责任、鼓励业界使用环保货品,以及符合越南经济发展现况需求, 因此越南拟调高燃油税。 17.3.2.2 评价① 据越南燃油协会(VINPA)会长 Mr. Phan The Rue 表示,为避免对企业及消 费者造成衝击,针对越南财政部建议调高燃油环保税应合理,建议每公升汽车课 征 5000 越盾环保税, 对每公升飞机用汽油、柴油及每公斤重油则仅分别课徵 5000 越盾、3000 越盾及 3000 越盾之环保税。 一般认为,越南财政所拟调高燃油环保税方案的税率偏高,相当 RON 汽油 进口价格的 93%,占每公升 RON 汽油零售价的 66.2%。如果越南国会通过并实 施上述调整燃油税金方案时,每年将增加越南国库将收益 100 兆越盾,相当 50 ① 闲文税语【每日税讯 79(总 287)】,http://mp.weixin.qq.com/s/yFIOp_IKW3ODxnfaiLw9pg 越南政府擬調高燃油環保稅,http://www.roc-taiwan.org/vnsgn/post/11055.html ①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 ① 越南燃油协会建议调增燃油环保税,不宜过高,http://www.ceccen.com/quanqiushiye/1499089210.html 39 ① 亿美元,这对企业经营成本以及消费者的负担恐过重。 18 中国 18.1 中国政府签署《BEPS 多边公约》① 18.1.1 内容 2017 年 6 月 8 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在法国巴黎签 署《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下 称《公约》)。此次包括中国在内的 67 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公约》首批签署方。 在《公约》联合签字仪式上,OECD 秘书长古里亚、2017 年 G20 轮值主席 国德国、《公约》工作组主席国英国、工作组第一副主席国中国等八个国家的代 表分别致辞。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印度、阿根廷等 67 个国家和 地区首批签署《公约》。《公约》共设七章三十九条,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协 调跨境投资所得税收政策的多边法律文件,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 18.1.2 背景与评价 18.1.2.1 背景 《公约》旨在将国际税改 BEPS 项目的成果应用于全球 3000 多个税收协定 中。《公约》将在为具体税收协定政策提供灵活性的同时,执行最低标准防止协 定滥用,并改进争议解决机制。另外,《公约》也将使各国政府可以通过 BEPS 项目所制定的其他税收协定措施来完善本国的税收协定。 近年来,中国全面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充分利用 G20 委托 OECD 对国际税 收治理体系进行重塑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 BEPS 行动计划,立足我国自身推进 税收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先后向 OECD 提出一系列立场声明和建议,不断将发 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体系,逐步筑牢由过去的“参与 者”到现在的“引领者”、由简单的双边合作到综合的多边合作的基础,为促进 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建设发出了中国声音,为打造“创新、活力、联动、 包容”的世界经济贡献了中国智慧。 18.1.2.2 评价 ① 中国政府签署《BEPS 多边公约》--国际--人民网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7/0609/c1002-29329241.html 40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表示,《公约》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 就跨境所得税收政策进行多边协调的法律文件,有利于促进主要经济体之间协调 一致,开展务实高效合作,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促进世界经济包 容性增长。同时,它的签署也标志着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收改革项目 BEPS 所有行动计划完成。 中国税务部门在落实好《公约》的同时,将充分用好这个法律工具,努力为 我国企业跨境投资和发展提供税收领域的确定性,加强国际税收风险应对指导, 完善税收服务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国际税收争议,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 和助推经济全球化发展。 18.2 中瑞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议定书① 18.2.1 内容 2017 年 6 月 5 日上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森 在斯德哥尔摩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关于互免国际运输增值税的 议定书。中国驻瑞典大使陈育明、瑞典财政部高级官员出席签署仪式。 18.2.2 背景与评价 18.2.2.1 背景① 瑞典是第一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西方国家(1950 年 5 月)。在中国各 个发展阶段,中瑞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中瑞两国政府定期通过中瑞 经贸联委会就双边关心的重大经贸议题进行磋商,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上次联 委会于 2014 年 11 月召开。联委会下设投资、节能环保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 推动重点产业和重要项目合作。 18.2.2.2 评价 该议定书在现有中瑞税收协定对国际运输免征所得税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了两国国际运输企业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两国间人员往来和经贸发展。 18.3 加快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18.3.1 内容① ① 王军签署中瑞税收协定议定书,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24/c2656525/content.html 中瑞政府合作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http://se.mofcom.gov.cn/article/zxhz/hzjj/201706/20170602591868.shtml ① 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快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网易财经 http://money.163.com/17/0622/01/CNGE5MTQ002580S6.html 41 ① 6 月 21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将加快个 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再次让市场期待这项红利是否不久将成为现实。 据了解,此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多项措施。会议认为,加快发 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 群众养老保障需求。 会议确定,一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差异化养老保障,发 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等养老保险,建立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二是、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兴办养老机 构。三是、落实好国家支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个人税 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切实防控风险。 18.3.2 背景与评价① 18.3.2.1 背景 养老是我国面临的“战略难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 60 岁 以上老年人口已达 2.3 亿,占总人口的 16.7%,已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对 “老龄社会”的定义。而未来十年间,我国老龄人口还将继续快速增长,达到并 超过 WHO 对“超老龄社会”中老龄人口占比 21%的标准。届时,中国将有近 3 亿老龄人口。 严重不足的社会养老产业,将迫使绝大部分老龄人口居家养老,但在“421” 或“422”的家庭结构中,子女对老人的养老支持将会十分有限,高龄独居老人 的大量存在,可能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筹谋良策。此外, 有限的社会养老床位也存在价格高昂的难题。 当老龄化社会与超级城市化这两大趋势在我国汇合,必将给城市发展、经济 发展、社会发展带来极大挑战,也给城市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会。在我国正迈入 老龄化社会的过程中,养老保险的作用日渐凸显。推进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政策也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有力之举。 18.3.2.2 评价① ① 我国年底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箭在弦上-中证网 http://www.cs.com.cn/sylm/zjyl_1/201706/t20170629_5347679.html ① 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c/2017-07-05/doc-ifyhrttz2419402.shtml 42 业内人士认为,依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财税政策是撬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 巨大杠杆,同时,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 柱”,因此,以税收优惠等措施促进其发展不仅能够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 金的不足,还能增加居民选择,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满足个人多层次养老需求。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需以“城乡并轨” 为前提,并依据不同区域的现实落差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我国养老保险缺 口更大的部分集中在农村,无论是增加养老保险更广泛的覆盖面,还是保障二次 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性,都需要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个税递 延型保险制度。另一方面,试点递延型养老保险每人每月限额标准,对月收入在 万元以上的人群才更有激励效果。因此,基于我国东、西、中部地区不同的经济 发展水平与工资水平的差距,研究推敲差别化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激励效果 会更好。 18.4 增值税税率 7 月起简并涉及 23 类产品① 18.4.1 内容 7 月 1 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 13%税率的全部降至 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 23 类产品。 同时,对按照 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18.4.2 背景与评价 “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广州市国税局相关 负责人表示,经初步测算,该项新政将惠及广州市 2.5 万户纳税人,主要集中在 批发、零售业,预计每年可为纳税人减负 5.01 亿元,有助于增强企业扩大发展 的动力,并形成传导效应,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简并增值税税率,是营改增 后续的深化税制改革的措施,通过简化税率减少增值税对市场交易过程中价值链 条的扭曲,增强税收中性、税制公平和市场公平,对实体企业的投资运营结构产 生优化作用,也符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业内指出,增值税税率 由四档简并为三档,可以消除营改增改革中暴露出来的多种问题,减轻企业税收 ① 增值税税率 7 月起简并涉及 23 类产品 由 13%降至 11%, http://news.xmsme.gov.cn/2017/6/20/620_5018.shtml 43 成本和负担。同时,这也是与国际税制接轨的需要,将为我国加快增值税立法进 程创造条件。 18.5 发改委与税务总局共享红黑名单,多部门合力惩戒失信者① 18.5.1 内容 6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署了《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 议》,决定双方本着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奖惩互助的原则,建立信用联动合作 关系。 一是共同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双方共享纳税信用 A 至 D 级纳税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以及发展改革委归集整理的其他部门信用信息,共同推动纳税信 用和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 二是共同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共同做好税务领域联合奖惩措施的落地工作, 不定期联合开展惩戒专项治理活动和 A 级纳税人服务月活动,鼓励各地发展改 革委和税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推出更多激励惩戒措施。 三是共同探索创新试点机制。双方根据城市信用建设情况,选择信息化条件 好的城市,开展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的融合试点,将纳税信用信息及其应用情况 纳入示范城市创建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体系。 四是共同构建成效反馈机制。双方定期归集、及时反馈信用联动、联合奖惩 等工作的典型案例和亮点成效,发挥各自渠道资源优势,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 导,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 18.5.2 背景与评价 18.5.2.1 背景 此前,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50 多个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工商监管、 上市公司、法院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 20 个联合 惩戒备忘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6 年 12 月,税务总局与 34 个部门共同 签署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6 版)》出台,将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由 21 个增加到 34 个,联合惩戒措施由 18 项增加到 28 项,实现了联合惩戒制度的“双 扩围”和“提档升级” 18.5.2.2 评价 ① 发改委与税务总局共享红黑名单 多部门合力惩戒失信者-和讯网 http://news.hexun.com/2017-06-23/189753210.html 44 建立信用联动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将通过信用信息共享 交换和整合应用,有效打破“信息孤岛”,产生叠加效应,既做联合监管的“加 法”,又做优化服务的“乘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随着更多部门的信息共享,下一步对守信失信红 黑名单联合奖惩的力度会更大,涉及范围会更多,效果也一定会更好。 18.6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① 18.6.1 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 26 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 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征求意见稿共 42 条,明确了环保税法纳税人、征税对象,细化规定了 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四种计算方法有关具体情形,具体明确了对环保税法规定的 免税和减税情形,在环保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征管事项作了规定。 关于纳税人,条例在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予以细化,明 确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 和噪声等四类。条例对此作了解释和细化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 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固体废 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 疗废物,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噪声是指在工 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上述应税污染物的具体范围依照 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 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工作如何配合,征求意见稿指出,税务机 关应当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排污单位信息进行纳税人识别;各级税务机 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做好纳税咨询服务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以及适用的排污系数、 物料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 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18.6.2 背景与评价 ①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 公开征求意见-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7-06/28/c_1121224178.htm 45 18.6.2.1 背景 《环保税法》出台历经十年,两次审议。2007 年 6 月,开征环境保护税的 研究工作正式启动。2007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提出要“研究开征环境税”。根据此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 自 2007 年 6 月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组建专家团队,启动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研究 工作。经过 6 年左右时间,三部局初步形成了税制方案。2014 年 11 月,《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稿)形成并上报国务院。2015 年 6 月 10 日下 发通知,将三部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及说 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与草案稿区别最大的是,征求意见 稿中未将二氧化碳纳入征税范围。2016 年 8 月 30 日,环境保护税正式进入全国 人大立法程序。12 月 1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环保税 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16 年 12 月 2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代表委员表决通过了《环保税法》,确定该法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8.6.2.2 评价 《环保税法》是党的十八大后出台的首部单行税法,进一步彰显了我国全面 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决心和信心。之所以 经历了 10 年时间,一方面,由于环境问题专业性强,而作为计税依据的污染物 排放量确定十分复杂,研究论证确定污染物排放量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了一 段时期,体现了我国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另一方面,税收负担问题成为立法工作 中的核心问题。《环保税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污染防治,还在促进税制绿化、 优化税制结构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46 47 智库视野 研究院微信 研究院微博 主办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 上海市国定路777 号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90 8706 86 158 2174 6491(田志伟) 官方微博:e.weibo.com/u/3932265304 邮箱:1202860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