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疃镇塘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x
项目编号:ZDYR-2020-151 贺疃镇塘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单位: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二零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第四章 计价规范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 合同 第一章 谈判公告 潘集区 2020 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贺疃镇扶贫道路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 贺疃镇塘 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接到邀请函 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被邀请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名称:贺疃镇塘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ZDYR-2020-151 3.项目批复:\ 4.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6.招标人: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7.建设地点:淮南市贺疃镇 8.质量:合格 9.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新建小广场、太阳能路灯、健身器材、凉亭等,详见工程量清 单及图纸。 10.采购控制价:¥ 249972.44 元; 11.工期:30 日历天; 12、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确认投标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 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 公章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上品印象 A3-1522。 14、 谈判保证金: 1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缴纳方式:开标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1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淮南市潘集区贺疃镇计生办二楼会议室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地 址:潘集区贺疃镇 联系人:胡艳 电 话:1386664837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上品印象 A3-1522 联系人:宁工 电 话:15005655291 2 确认投标函 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2. 我单位 (单位名称)已收到关于贺疃镇塘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通知。我公司对本项目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无异议。 现经过公司研究决定参与 (参与/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特此回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3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1 采购人 编列内容 采购人: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地 址:潘集区贺疃镇 联系人:胡艳 电 话:13866648372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上品印象 A3-1522 联系人:宁工 电 话:15005655291 2 招标代理机构 3 项目名称 4 项目地点 淮南市贺疃镇境内 5 资金来源 财政扶贫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7 招标范围 8 9 10 11 贺疃镇塘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落实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控制价 供货及安装期限 质量要求 供应商资质条件 控制价¥ 249972.44 元人民币 30 日历天 合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 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3 投标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 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 17 时(逾期不予受理) 4 16 17 18 19 20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方式 纸质资料一份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 疑问的答疑获取在淮南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或者招标代理公司用 U 盘 自行拷取,供应商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 疑问的答疑获取 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 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 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偏离 不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 清单、澄清文件、答疑文件 其他 材料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2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谈判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00),现场缴纳;开标现场与投 标文件一并递交现金缴纳;各潜在投标人将保证金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 明投标人名称、盖投标法人章。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3.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 还(无息) 22 23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近年财务状况 年份 无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年份 无要求 25 近年要求发生的 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 2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27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装订 要求 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装袋分开密封,并在投标 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 应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注:另随附电子 U 盘一个,包含技术标和软件版 商务标,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 2. .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夹有活页。 3.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招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月 日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 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下午 15 时 00 29 30 31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淮南市潘集区贺疃镇计生办二楼会议室 是否退还投标文 否 件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 专家不 评标委员会的组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 建 随机抽 取 2 人,业主评委 1 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中标人在接到中 履约担保 33 分 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 证金(转账、电汇或保函)的形式。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控制价审计费按原 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和皖价服 〔2007〕86 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招标代理服务费 规定计取,专家评审费用按照实际费用,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支付给代理机构。 34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单位审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35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采购信息公告 (公示)媒体 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为 :淮南市政府采购网, 36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 12 个月,丛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 37 中标公示网址及 中标公示时间:3 日 时间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 . 总 则 1.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活动。 1.2 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采购单位贺疃镇塘西村民委员会 。 1.2.2 “招标代理人”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3“投标人”是指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 投标单位。 1.2.4“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招标代理人获取了谈判文件,并向招标代理人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6 1.2.5“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1.2.6 “工程”是指谈判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相关施工,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1.3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谈判公告。 1.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6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7 特别说明: 1.7.1 除有特别说明外,谈判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单位负 责人。 1.7.2 各投标人应在报名现场办理谈判文件缴费手续,向招标代理人缴纳谈判文件工 本费。未按规定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 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 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其他责任。 1.7.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密封不符合规定退回等谈 判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存档。 1.8 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构成。本谈判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2.1.1.谈判公告 7 2.1.2.投标人须知 2.1.3.计价规范 2.1.4.评标办法及标准 2.1.5.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1.6.合同格式 2.2 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 2.3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4.1.谈判文件的答疑:谈判文件收受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前按谈判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 购单位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2.4.3款所述方式进 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疑的内容构成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2.4.2.谈判文件收受人逾期未提出疑问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提出疑问的,视 为无疑问,招标采购单位不再另行安排时间答疑。 2.4.3.谈判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3日前需要对谈判文件 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淮南市政府 采购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有义务自行及时上网查 阅。不及时查阅网站造成的投标差异,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4.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 与谈判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 清内容为准。 8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 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 文件视同未提供。 3.2.2.投标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 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视 同未响应。 3.3 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购预算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及谈判公告。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或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发布在指定的网站上。 3.4.3.投标人可以在招标代理人或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保证金。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 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谈判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5 谈判保证金 3.5.1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现场缴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现金缴纳;各潜 在投标人将保证金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盖投标法人章。未提交保证金的 9 投标将被拒绝。 3.5.2 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3.5.3 保证金的退还:除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返还情形外,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未中 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 3.5.4 保证金不计息。 3.5.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5.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的; 3.5.5.3.中标人拒绝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5.5.4.中标人拒绝按中标结果(包括投标文件、成交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3.5.5.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及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 的责任。 3.6.2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投 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一致;若正本与副本 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6.4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由投标人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 者盖章。《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应由投标人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名或者盖章。 3.6.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由投标 10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由投标人盖公章。 3.7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修改和撤回 3.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装袋分开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 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7.2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夹有活页。 3.7.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投标 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未按规定密封或 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 3.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代理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 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3.8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谈判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 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开标 4.1 招标代理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4.2 查验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2.1 投标文件以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送评标厅,交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 4.2.2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11 4.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开标后投标人不得 对开标现场已确认事项提出质疑。 5.评标 5.1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成员为 3 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由监督人员监督开评标全过程。 5.2 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 5.3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5.3.1 评标原则。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 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谈 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5.3.2 评标办法 5.3.2.1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 5.3.2.2 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初审指标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 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3.2.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 5.3.2.2.2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3.2.2.3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12 备选投标的除外; 5.3.2.2.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3.2.2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3.2.2.5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3.2.2.6 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5.3.2.2.7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5.3.2.2.8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5.3.2.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 格要素评定有效最低报价,以提出有效最低报价(第二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供 应商,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谈判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 1-3 名中标候 选人。(若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同的,通过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5.3.3 废标处理 5.3.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5.3.3.2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 5.3.3.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3.3.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3.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3.3 .6 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 合同授予 6.1 签订合同 6.1.1 中标人应自接到招标代理人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人处领取中 13 标通知书,无故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6.1.2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月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工程合同,合 同一式陆份。 6.1.3 签订合同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对其作实质性的修改, 否则签订的合同无效。 6.1.4 采购人在签定合同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潘集区采购中心备案。 6.1.5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 格。 6.1.6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7.1 履约保证金 7.1.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提交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等信息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告知),投标人未按规 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7.1.2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服务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 7.1.3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 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计价规范 1.计价依据 1.1 本工程计价依据主要有: 1.1.1.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 1.1.2.计价规范:本造价清单依据 2018 年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14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7〕191 号);及配套的工程消耗 量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本项目设计文件。 1.2 本工程参考计价依据和补充资料主要有: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 准等。 2.工程造价确定 2.1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2 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涉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投标报价等。 3.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 3.1.1.编制依据 3.1.1.1.本造价清单依据 2018 年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18 版安徽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7〕191 号);及配套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1.1.2.本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4.招标控制价编制 4.1.本工程量编制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电子版图纸、设计答疑补充及招标文件。 4.2.本造价清单依据 4.2.1.编制依据 4.2.1.1.本造价清单依据 2018 年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18 版安徽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7〕191 号);及配套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2.1.2.本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4.2.2.费用计算取费标准 4.2.2.1.人工费单价暂执行 140 元/工日计取 15 4.2.2.2.主要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 2020 年《淮南工程造价信息》第 4 期信息价, 信息价未有的工程材料价格按合肥市、蚌埠市同期信息价计入 4.2.2.3.税金按 9%计入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于发布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7〕191 号). 4.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 要求,结合第 4.2 条编制依据确定。 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材料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市场信息和本招 标文件规定 的暂定价,以及市场调查价格计数。本招标文件中列有材料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入 综合单价。 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国家和省的定额消耗量计算。 管理费、利润为可竞争性费用,其费率按国家和省、市的定额规定标准计取。 风险按本招标文件第 4.1 条约定计算。 4.4.措施项目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结合第 4.2 条编制依据的要求 编制。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 则确定。其中不可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计算。竞争性的措 施费用依据常规施工方案进行合理确定。 4.5.规费、税金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 4.2 条编制依据的要 求编制。这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计算。 4.6.其他项目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确定。 5.投标报价编制 5.1 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有: 5.1.1 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办法及工程 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5.1.2.企业定额,或参考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1.3.本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1.4.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16 5.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5.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1.7.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5.1.8.其他相关资料。 5.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 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已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5.3 措施项目清单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本招标文件第 5.1 条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增补。 5.4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 5.5 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的 规定计算。 5.5.1 未逐项列出或降低标准、不按规定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 有效最低报价,以提出有效最低报价(第二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低的为第 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谈判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若经评审的投标 报价相同的,通过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评标程序 (一)技术标评审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资料,对照本次招标技术标评审表所列各项进行核查。技术标从企 业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机构人员、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评审。具体见下表: 17 技术标评审表 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技 2.资质证书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术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任职资格 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5.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工程概况 描述是否准确 7、主要施工方法 各主要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可行。 8、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设备数量、选型配置、 进场数量,满足施工需要。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标 详 评 标 准 项目 9、劳动力安排计划 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10、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各道工 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 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11、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 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 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12、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 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符合本项 目施工实际要求。 1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 护措施。 1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 工实际要求。 15、工期 不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 30 天(日历天),投标文件中填报 的投标工期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但最终确定的自 报工期不符合的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6、工程质量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准,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 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但最终确定的自报 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技 术 标 详 评 标 准 18 说明: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项目管理机构已在资格后审时评审,技术标评审只评 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 “√”、“×”表示。 3.合格标准:技术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1)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 12 项以上(含 12 项)通过。 (2)第 1、2、3、4、5、10、12、15、16 项必须通过。 4.评委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 在偏差,应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 内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提交评标委员会, 但不得超过 20 分钟。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二)商务标评审 1、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工程总报价计算,在工程预算控制价以下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 其做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投标报价的商务标书进行详细评审。 2、商务标排名的确定 在所有(第二次)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为商务标排名第一名,次低者为 商务标排名第二名,以此类推。 (三)中标单位的确定 商务标排名第一名且技术标评审合格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商务标排名第二名且技术 标评审合格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由并列各家在开标现场抽签 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9 (四)合同价确定: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合同价为第 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2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行提供) 第六章 图纸 另行提供 2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二、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无 2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正(副)本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或盖章) 月 23 日 1.投标函 投 致: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经 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谈判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元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期,修补工程中的任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 (专业) 级建造师。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围标、串标等行 为。 24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年 25 月 日 最终报价或第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投标总价 人民币小写: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是否响应 是□ 否□ (划√) 付款方式 工期 日历天 其他说明 供应商公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 本 页 <最 终 报 价 书 >由 供 应 商 在 谈 判 现 场 依 谈 判 情 况 填 写 , 请 加 盖 公 章 后 带 至 谈 判 现 场 备填(不需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内,请准备不少于 3 张),该表供谈判现场报价使用,打印 该 空 表 用 于 现 场 最 终 报 价 。考 虑 投 标 报 价 的 方 便 ,供 应 商 在 填 写 的 最 终 承 诺 报 价 为 合 同 总 价 , 项目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6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27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单位名称) 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姓名)为我单位的 (招标单位名称)的 (项目 名称)施工谈判文件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再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代理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28 月 日 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工程 工程预算报价表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审核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29 总 说 工程名称: 明 第 页 30 共 页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编制时间: 31 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32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项目经理 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开户银行 账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无需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标书内) 33 6、主要施工人员表 机 项目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构 项目主管 总 技术负责人 部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现 场 34 职 称 备注 7、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该岗位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付有关证书复印件(无需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 标书内) 35 8、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 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物资计 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计划、拟设备的试验和检测食品设备情 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提 出相应技术保证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 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符合 暗标编制和装订。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方式评审表述外可附下列因素: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36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 序 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工程 额定功率 (KW) 生产 用于施 能力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种 项目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37 单位:人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 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 明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计 的情况和布置。 9、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8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39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40 。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41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安徽省淮南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 章后本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地 址: (公章)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42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账 号: 号: 43 廉政协议书(格式) 施工合同名称 : 施工合同编号 :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加强安徽省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建筑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 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 (1)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公路工程或者市政工程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 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 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公路 工程或者市政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 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2)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 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44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 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 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 的材料、设备等。 (3)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 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 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 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 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 (6) 本责任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 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45 年 月 日 年 46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 施工合同名称 : 施工合同编号 :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 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标与要求 1、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规范有序开展。 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 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负 责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部门、 各环节、各岗位。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项目负责人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 4、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制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 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也不得以安全生产措施费为限,施工安 47 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 6、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在施工现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 教育。 7、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证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 8、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 认真落实安全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监理机构的整改意见并按时反馈。严禁民工宿舍私接乱拉电 线,防止火灾发生。 9、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有度汛 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安监部门联系畅通。 10、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 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 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11、承包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如在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中标单位负责。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监督机构一份。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48 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 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 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 49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设计图纸确定,工程施工范围内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合同履行中确定 。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 8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 30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安徽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清单计价 规范(GB50500-2003)》。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 市有关规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 ;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招 标文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50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通知载明的开工前 14 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2 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专家论证)、企业 标准、重大危险源清单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接监理人通知后 7 日内交由监理人审核后报送发包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四份(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建设单位各一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 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驻工地业主办公室或工程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驻工地承包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驻工地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51 ; ;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 和全部权利。承包人自行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办公场所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所需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 承包人自行解决 。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 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属于发包人 。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 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 包人承担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据实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据实调整 。 52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3 。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 竣工资料(含电子版) 。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本工程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 书面及电子文档(含业主、监理资料以及档案馆编整费 等),发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含甲方应支付的费用)。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工程的一切事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 22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54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5000 元/天 的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0 万元作为违约金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0 万元作为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7 天 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 30000 元 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 现场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超过半天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发包人同意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每人次;擅自更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其他人员,承包人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每人次。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人/ 天的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不允许分包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 55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原则上不同意承包人进行分包,涉及到超出承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具体 协商,并经发包人批准。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承包人按规定支付并承担相应责任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在此 期间发生的损毁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本工程不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金额为合同价的 5%,承包人在中标公示结束 后五日历天内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发包人账户。提交银行履约保函不得超过全部履约保证金的 50%,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递交,履约保函须为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 函有效期须超出本工程工期。在消防设备进场后,予以返还。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和设施、设备并承担费用。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56 由承包人为监理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另行约定 (2) 另行约定 (3) 另行约定 ;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 全生产的要求,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出现安全 57 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按通用条款执行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同时要按照淮南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要 求执行以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淮南市有关部门规 定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 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 7 天 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7 天 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但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 58 开工日期前 7 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 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承包人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不予调整材差。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7 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自行考虑因征迁等原因造成的延迟交付场 地情况,自行考虑风险,均不调整合同价。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拖延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天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 1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执行通用条款 ; 59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60 。 按管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改变合同中任 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由发包人负责使用 61 。 种方式确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 。 62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按照相同或类似单价计 量;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无类似单价的,材料价格按《淮南工程造价》执行;若原商务标 和《淮南工程造价》中均没有的按共同调研价执行。人工费单价执行 140 元/工日。 2)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调整 由承包人承担,不予调整。 3)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由安徽省工程 造价总站根据上述变化发布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 。 12.3 计量 63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 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款的拨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单位审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质保期为 1 年,满 1 年无质量问 题退还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审计后工程款的 3%)。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64 。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给予 1 万元的处罚 65 /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 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66 。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 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 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规定保质期截止日内无质量 67 问题,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2)如果在规定质保期截止日内存在质量问题,待质量问题修 复,顺延一年后,经检验合格,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如仍存在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解决。(3)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年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 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 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68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 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更换项目 班子管理人员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积极到位履行职责等。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超出 15 天,合同自动终止,未支付工程款不予支付,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69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工程所需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工程所需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1)向 种方式解决: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0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6 补充协议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71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建筑面积 建设规模 程名称 结构形式 层数 (平方米) 72 生产能力 合同价格 开工 竣工 (元) 日期 日期 设备安装内容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 序号 单价 规格型号 设备品种 单位 质量 供应 数量 送达地点 (元) 等级 73 时间 备注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 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 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3.装修工程为 \ 年; 4.电气管线、消防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2 年;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74 年;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路灯工程保修 2 年 (2)绿化养护期为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 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 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 限至保修期满。 75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址: 76

贺疃镇塘西村扶贫帮扶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