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资字【2018】6号《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
校资字〔2018〕6 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校 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8 年 3 月 13 日 —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落实国 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有关规 定,加快建设节约型校园,倡导节约社会风尚,实现学校可持续 性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园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教学、 科研、师生生活的运行、管理,在校园设施的全寿命周期内、在 各个环节中统筹考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注重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组织、建 立有效的节约建设审查评估和监管体系, 完善各种节约管理制度, 为节约型校园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条 学校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各项管理,着力推进先 进技术、科学管理的示范性建设,大力开展节约工作的教育和宣 传,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提倡节约的生活方式,培育 校园节约文化,形成节约风尚,使学校师生员工全员参与节约型 校园建设,将节约理念、管理方式和技术措施贯穿于校园规划建 设、运营维护、教育普及等全过程。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五条 学校成立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2— 员会)。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校长办公室、 财务处、教务处、审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学工部、学 生处、团委、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 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重大项目中节约型建设 的实施方案,指导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院(系)、 各部门的能源管理和资源配置,为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提 供基本保障。 第六条 委员会负责审核项目规划和节能、节水、节地、节 材,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建立校园能耗标准体系和用水定额体系, 研究制定合理的校园节约管理体系。 第七条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主任由处长兼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向委员会提出节约型校园建 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节能整 改工作、节能效益分配工作的建议。 第八条 学校在各院(系)和部门建立节约监管工作小组,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节约监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监督落实 学校制定的节约型校园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 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思想工作部门将节约型 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学生工作中,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开展校园节 约活动。 第三章 节约监管 第十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审 查范围和主要内容包括: —3— (一)校园新建项目:按国家相关规范和程序委托工程设计, 并委托审查机构进行节能专项审查。 (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建立和完善既有建筑和重点耗能 设备的管理台帐;建立设备鉴定与改造的原则、组织和程序,在 优化运行管理的同时,有计划地实施节能、节水改造。改造应当 考虑建筑物的寿命周期,对改造的必要性、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 科学论证和评审,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 学校逐步建立健全校园设施运行监管制度。主要 包括: (一)建立各级能效管理负责人制度。学校后勤主管领导为 校园节能工作的责任人;各院系、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单位能效 管理和节能工作的最终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业绩考核体系。后 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责任人要定期接受节能培训并获 得相应证书。 (二)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负责对全 校水、电、煤、油、气及其它能源的利用状况进行统计汇总、指 标核定、能效分析和提出整改建议。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应熟悉国 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能效管理专业知识, 具备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和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文件、报表、记录和管理台帐。 经委员会认定的能耗较大的建筑和重点用能设备,以及含有大功 率实验设备的实验室,须指定能源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设备 使用原始记录和用能统计台帐,定期完成能耗计量、统计、上报 工作。各级能源管理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能耗记录文件。各院 —4— (系)、各部门要制定大型用能设备或设备机房的节能管理规定、 规程;各级能源管理责任人对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 运行记录、分析报告、建筑自动化系统存储的记录数据等资料, 要按规定保存,作为分析、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园能耗定额管理。参照河北省节能检 测中心制定的高校能耗标准和学校“十三五节能减排”任务,结 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核算,研究制定合理的电、煤、油、气等能 源消耗量标准和耗水量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第四章 能耗统计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能耗统计制度。建筑及用能设施能耗统 计以分类统计为主。 校园既有建筑应按照能源计量监察要求,逐步配置数字计量 仪表,为逐步建立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及网络远程数据采集、分类 分项管理奠定基础。列入分项能耗统计对象的新建建筑和设备应 配置数字计量仪表。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建立校园能耗、水资源利用等基 础数据的专项统计制度,建立能耗(分类、分项)统计总账,配 合委员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约空间,促进节约型校园建 设。 第十四条 学校加强能耗统计报表管理及能耗数据库建设。 能源消耗统计表包括:建筑基本信息表;建筑物耗电量(校园照 明耗电量)、耗水量、逐日数据表;建筑物耗电量、耗水量、耗 热(煤)量和车辆耗油量的逐月数据表;校园建筑工程耗水耗电 —5— 量的逐月数据表;耗热(煤)量的全年数据表;能耗计量器具统 计表;学校水电热费账单统计表。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园能耗数据共享机制。逐步推进能耗 数据采集、记录的自动化、电子化,建立可靠性强、效率高、共 享度高的校园能耗数据库。对高能耗的实验设备采取专门的分项 计量措施,建立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统计分析表。 第五章 能源审计 第十六条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能源审计,积极配合本地区能 源管理、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工作。委员会组织校内能源审计, 包括:能源监察与分析,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的单位应指定专 人担任审计项目联系人。 第十七条 审计程序和内容包括:召集被审计的校区后勤负 责人以及相关单位运行管理主管人员工作会议,了解运行情况及 存在的问题,逐项核实基本信息表,分析能源费用账单,分类计 算出校园各类设施能源实耗值;随机抽检 10%的楼层以及重点耗 能设施设备记录;检查校园建筑的节能管理状况,督促各单位制 定节能计划和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收集校园建筑的总能耗和主要 用能子系统(空调、照明、办公设备、实验设备用能、特殊功能 等)能耗,计算对应的能耗指标,判断建筑物整体能耗及各主要 用能系统能耗的合理性;根据用能特征计算相应的单位能耗指标; 提交能源审计报告;提出节能潜力分析和建议,最后得出审计结 论。在各校区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问题和提出节水方案。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数据公示及共享制度,以便深入持久地 —6— 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提高节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后勤 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提供能耗基本信息,通过校园网等公开渠 道,向管理者、使用者公示能耗、水耗指标数据(包括现实数据 和历史对比数据),定期公示各类能源、水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及 信息。数据提供部门对数据的可靠性、采集的效率负责,数据发 布部门对数据真实性、共享度负责,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章 需求管理 第十九条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校园用能、用水经费的指 标化管理体系,负责组织制定能耗指标、管理制度等,组织开展 相关论证工作,能耗指标、经费指标和管理制度经委员会批准后 执行。校园用能、用水实行“全面计量,分类管理,指标核定, 阶梯价格,全额收费”的经费管理方式,加强师生员工的成本核 算意识和节能节水意识。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制订和完善 能源计量、收费管理系统,制定阶梯水价、电价,加强技术改造, 实现能源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校园节能节水目标责任制度。将节能降 耗和节水目标任务纳入各院系、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并签订相关 协议或能源管理合同,将能耗、水耗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计划开展用能、用水系统及设备性能的 综合检测评价,综合评价通过相关检测机构完成,职能部门要根 据评价结果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积极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 环境工作,在场地规划、环境整治、景观规划、能源规划、节水 —7— 与水资源利用、新建建筑规划、既有建筑改造、节材与材料资源 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 方面,制定专项措施,推动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节约型校园建设需要, 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专项节约措施, 同时加强行为节能(节水)、行为节材管理,各部门协调配合加 强维修管理,严把报废关,鼓励修旧利废,促进设施、设备综合 利用;加强校园节约文化建设,全员参与节约型校园建设,严格 控制会议铺张浪费,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和再利用,树立节约理念, 普及节约知识和技术,将节约理念贯彻到每个人的行为中。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节能基金,用于校园节能、节水奖励 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对在节能、节水的管 理、宣传、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表彰。 第七章 采购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大力 推动学校节能产品采购,禁止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和设 备,积极采用能效高的产品。 第二十六条 严格控制办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等的配备 标准,完善学生公寓家具的标准化配置。 第二十七条 鼓励通过网上采购、集中采购等手段,节省交 通、纸张、人工成本费用,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第八章 宣传教育 —8— 第二十八条 各院(系) 、各部门将节约理念教育纳入学生素 质教育内容,开设以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为主题的讲座,将 倡导节约理念和教育工作纳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提 升学生的节约意识与忧患意识,使节能节水成为每个师生的良好 习惯和自觉行动,树立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生活理念,培 养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良好生活习惯的新型人才。 第二十九条 学校积极整合和优化校内外资源,利用高等学 校的专业优势与人才优势,定期开展以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 为主要内容的观摩活动。有效利用信息资源,传播和倡导节约理 念、节能技术和节约型校园建设活动,交流节约型校园建设的经 验。 第三十条 以节约型校园建设为舞台和基地,鼓励师生充分 利用科研优势,结合校园实际,开展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 源利用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发明实践活动,将研究成果应用 于节约型校园建设实践,积极推广示范性项目和新成果、新技术、 新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 第三十一条 各院(系)、部门要通过校园报刊、广播、影视、 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倡导良好的 节约风气,形成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舆论氛围。 第九章 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三十二条 为配合本办法的实施,学校制订《节约型校园 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每年组织一次,由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9— 第三十三条 考核评价范围包括: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硬件条 件、政策与制度、建设效果、专项措施四个方面,考核中统筹个 性问题与共性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力争客观 公正,并将在实施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加以完善。 第三十四条 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和通报批评。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 10 — 2018 年 3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