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联系群众制度.doc
党委联系群众制度 (大艺院党字[2006]第 29 号·2006 年 12 月 22 日)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 然要求。为加强党委和基层广大教职工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特制定此制度。 一、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 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执政为民。党委在决定学院的 政策和发展等重大问题时,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 众意见,集中民智,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并保证院务委员会各 项决策的顺利贯彻执行。 二、党委要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畅通联系渠道,要体 察民情,了解民意;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作用; 要及时通报学院工作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参与有 关学院改革和发展重要问题研究,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的章 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抓好统战工作。 三、院级领导干部要建立教职工联系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深入 基层(或单位)建立联系点,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第一线干部、群 众的思想和工作真情实况,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胸中有数。 四、建立廉政制度。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于自省自律, 为政清廉,防腐反贪,做好表率,模范执行有关规定,并抓好自己主 管的单位(部门)的廉政建设,建立廉政责任制,廉政制度的执行情 况每学年自查一次。 五、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抓好领导和 管理工作,聚精会神地抓好教学科研这个中心,坚持求实创新,反对 浮夸,要说真话、干实事、报实情,心中装着群众,为群众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