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7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doc
附件 1: 2017 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聘指南 1. 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在 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2017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 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应回避的亲属 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 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 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3.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2017 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 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 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前取得,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 “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聘简章》和本指南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 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 年应届毕业的 学生。 5. 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 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 业为准。 6.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 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 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7.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 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 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前取得。 8. “X 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的“X 年”如何计算? “X 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 2017 年 1 月,应聘人员工作的时间 足年足月累计为 X 年,但是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 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9.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 必须是 1 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 10. 公开招聘期间需要出具和使用的身份证件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招聘各个阶段使用的 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11.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符合《招聘简章》和《2017 年乳山市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中规定的其他应聘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如实填写。填报信息必须 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 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 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2.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 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 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到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乳山市中苑街 14 号前楼一楼西)办 理减免手续。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 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 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和低保证(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 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 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 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3. 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招聘主管机关在对应聘人员应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应聘人员 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 2017 年 1 月 16 3 日 16:00 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 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 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只进行一次。 14. 如何确定自己所应聘的岗位笔试使用哪类试卷? 初级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 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 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 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 整个试题分数的 30%和 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 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 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 分数的 30%和 70%。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计划表》。 15.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 招聘部门直接联系。各招聘部门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16. 笔试结束后,如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 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 线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或人数依次确 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 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7.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4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含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下同)的应聘人员,须按威海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招聘岗位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 提交《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 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 年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所在单位同意报 考证明信》(附件 3)。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 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在港 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 证;留学回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 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同意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 2017 年 1 月,应审查其相关工作经历情况,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附件 4)。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 明。 18. 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 5 检?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 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25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 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 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 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 准组织体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 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 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应聘人员本人对非当日、非当 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 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 能进行 1 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9. 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 收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后,拟聘人员须在 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到招聘单位报到。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 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 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 6 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6 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 般为 12 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合同。 20.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 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 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 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1. 考生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 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或对公开招聘有疑问,要及时与招聘单位联 系,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 任自负。 22. 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培训班。特别提示:凡参加或使用社会上所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 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造成误导的,责任自 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