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 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全市人社系统工作实际, 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各科室(单位)也都积极行动,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们按要求做到了主动公开信息定期发布、依申请公开 信息及时受理,有效提高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影 响力。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主要介绍 2020 年安阳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 合法、便民原则,明确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包 括组织机构、业务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招 - 1 - 聘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社保参保政策、劳动用工管理政 策、社保补贴政策等重要内容。2020 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工作 动态 641 条,各类公示公告 193 条,转发政策法规 3 条,政策解 读 4 条,年度报告 36 条,设置“洹泉涌流”、平安建设、豫创 天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法行政、“12333”等 6 个专题专 栏,发布信息 48 条。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集中在局官网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开 2020 年部门预算情 况说明和 2019 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多渠道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 业创业工作措施、效果,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 扶持对象、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信息、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 信息、岗位供求信息等就业创业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 扶”考试等人事人才建设信息;信息化建设、劳动关系等信息。 2、加大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2020 年,为全面“稳就业” “保就业”政治责任,着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提升 质量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有 效应对新冠疫情给就业创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局党 组书记、局长路曙光的名义发布《致广大高校毕业生的一封 信》,详细罗列《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等帮扶 政策;公开《致安阳市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的一封信》,重点宣 - 2 - 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的详细 内容、办理单位、所需手续资料;按程序公示《2020 年困难毕 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安阳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 训定点机构》《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安置就 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公告》,千方百计帮助高 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3、加大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公开。为相应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有关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重大决策部署, 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稳就业、稳企业责任,我局在局官网及时公 开了《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 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8 号)等文件,多渠道发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 防控暂停线下业务办理的通知》《关于延期窗口受理企业参保人 员退休手续等业务的通知》《安阳市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 险费政策市本级参保单位划型公示》等政策文件,引导企业、群 众网上申报。依程序公示《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单》《稳岗返还 企业名单》,精准释放“免、减、缓、返、补”减负惠企政策红利, 帮助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存量。全市全年共减征 企业养老保险费 10.77 亿元、工伤保险费 8941.1 万元、失业保险 费 5347 万元;全市稳岗返还(补贴)支出 3231.9 万元,惠及 549 - 3 - 家企业 94811 个就业岗位;向 175 家用人单位拨付“以工代训” 补贴 8.2 万余人次 1644 万余元;办理企业养老保险退费 2696 万 元、工伤保险退费 133 万元、失业保险退费 134 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 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 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 开标准,在人社局官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 年 我局共处理依申请公开 21 件,其中上年度留存 4 件,门户网站 8 件,协助办理 1 件,不予受理(重复申请)1 件,其他均为邮寄 或申请人到我局申请,都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 局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 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统筹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抽调一名责 任心重、能力突出的同志具体负责。 2、提升队伍建设。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 辑队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安排专人负责 编辑审核。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人社 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 4 - 3、完善制度建设。围绕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 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 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 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 有据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和推送。在推进“打包办”“提 速办”“简便办”等“三办”工作上下足“绣花功夫”,把流程 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成群众眼中的“一件 事”,打包企业招用员工 11 个事项,实现一个窗口、一套材料, 一次就能办成;大幅压缩职工退休申请等 23 项高频事项办结时 限,实现即时办结件 38 项、3 日办结件 4 项、5 日办结件 8 项、 7 日办结件 9 项;狠抓减证便民,分两批次取消了 125 件次证明 材料,材料精简 70%以上,实现“一证通办”42 项。我局“一网 通办”事项共 245 项。2020 年推送累计办件数 10.9 万条,共享 数据资源 2655.6 万条。 2、12333 咨询服务和微信平台。开展 12333 咨询、网站微 信服务。12333 全年受理咨询 39.8 万件,其中,人工 15.3 万件, 自助语音 23.3 万件,受理局长信箱、市长热线、信箱交办共 1.3 万件,开展周六、周日延时服务。依托河南省 12333 呼叫中心系 统,上线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利用大数据监测提升 12333 管理水 平和服务能力。门户网站启用新域名 rsj.anyang.gov.cn,访问 - 5 - 量达 2984 余万人,“安阳人社”、“安阳社会保障卡”微信平 台关注人数达 51.7 万余人。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围绕就 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两大领域,对照河南省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 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高标准编 制《安阳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安阳市社会保险领域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及公开事项办理流程,明确公开主体、公开 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做到科学规范。 在编制完成安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目录后及时向各县 (市、区)人社局印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安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安 人社办〔2020〕73 号)和《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加快推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通过微信群督导各县(市、区)人社局 尽快完成本级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人 社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分类整合,依托政务服务网,编制安 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办理指南,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 宣传,力争让更多的办事群体能够事先了解相关事务办理流程, 提升办事效率,增加群众办事体验。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和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 - 6 - 抓手,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政府信 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使全市人社系统政府信 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2、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对我局业务专网、大数据入云网络、 互联网公共服务应用进行专业监测,开展人社网络系统、人才服 务一卡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与备案,加强内部办公系统和业 务系统密码复杂度监测与完善,省市业务专网带宽扩容至 500M, 全年完成网络维护、巡检等 1396 次,漏洞扫描、漏洞修复、查 杀病毒、抵御各类黑客攻击 13 万余次,使人社系统网络支撑和 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大大增强,保障了全市人社系统业务经办,群 众个人信息安全。 3、完成全市网络安全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对我局网络与信 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制定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升级及信息 安全保障服务建设方案,在全市专项检查中,市委网信办、市公 安网监部门对我局防护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本年新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信息内容 对外公开总数量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 7 - 行政许可 17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0 0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0 0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 人 商业 科研 企业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总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1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2 0 0 0 0 0 2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0 0 0 0 0 1 1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三) 益 不予公 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 息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四) 无法提 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三、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本年 请 度办 2.重复申请 理结 果 (五) 不予处 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 息 - 9 -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0 0 0 0 0 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结 结 其 尚 果 果 他 未 维 纠 结 审 持 正 果 结 0 0 0 1 总计 结 结 其 尚 果 果 他 未 维 纠 结 审 持 正 果 结 0 0 0 0 1 复议后起诉 结 结 其 尚 总 果 果 他 未 总 计 维 纠 结 审 计 持 正 果 结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 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公众互动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等机制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二是公开方式还不够创新, 图解、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推进政 府职能转变,突出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人社服务便利度,以 打通信息系统壁垒为突破、以全市推行综合柜员制为契机、以人 社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为支撑,着力完善一网通办、就近能办、打 包快办、窗口综办等措施,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政务服 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构建分类推进的目标体系。构建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三 - 10 - 大体系,分类推进。一是推进社保领域 115 项服务事项,实现任 一窗口无差别受理。二是推进社保领域以外 67 项服务事项,通 过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一网通办、实行综合柜员制、全部入 驻市便民中心。三是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无窗口办理。 (二)推进信息系统接入市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要通过 多方对接协调,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市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 (三)推进人社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根据人社部部署,推进 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打包一件事”落实。在数据融合的基础 上,进一步推进减证明、减表单(手续)。 (四)推进洹泉涌流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委市 政府统一部署,立足“大人才观”,坚持“一数一源一平台”原 则,建立统一的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 为依托,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单位申请、人才认定、待 遇享受等各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流程高效便捷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