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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资字【2018】3号《节能降耗管理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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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资字【2018】3号《节能降耗管理规定(试行)》.doc

校资字〔2018〕4 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节能降耗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节能降耗管理规定(试行)》已经校长 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8 年 3 月 7 日 —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节能降耗管理规定(试行)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国家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教育部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规范并指导各单位开展节 约型校园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建筑用能用水管理,采取技术上可 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节水措施,减少能源、水资源的直接和间 接损耗,提高能源效率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节能的宏观管理 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能源使用、节能降耗、 奖惩考核等宏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二条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能 (一)负责向委员会提出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 年度节能计划,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节能整改工作、节能效益分 配工作的建议,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负责提出能源使用、节能降耗奖惩考核相关政策,提 出技术整改方案、节能监督、节能情况统计与分析、新增负荷等 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进行检查,检查 内容包括: 1.水、电、采暖、燃气等能源的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2.能源输送的管网、设施的运行状态。包括:是否运行正常; 是否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抽查运行管理部门对地下 管网及上水井、截门的巡视、检查、维修记录等。 3.一级、二级、三级计量表的运行是否正常。 4.出现较大的耗能异常时,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查找原因, —2— 提出改进方案。 5.违章用水、用电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负责根据检查及能源分析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节能 降耗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整改。对重大整改项目提出可行性报 告、技术方案及预算报学校审批。 (四)在节能日常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完成水电总表和各楼 宇分表的水电数据采集、分析、报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推动水 电远程监测系统平台建设。根据采集到的计量数据,通过一、二、 三级计量数据的平衡对比,分析能源消耗、损耗情况并上报职能 部门。对比分析应考虑到季节变化、工作日与假期、建设工程规 模、大型实验室教学开放时间、校内大型活动、是否有新增的大 型耗能负荷启用、耗能人数或建筑面积增减等因素。 日常管理要求做到:统计数据准确,能效分析切合实际;同 期对比分析具有说服力,对节能降耗具有指导作用;能够作为节 能降耗整改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各重点耗能部门对所管辖内局域 网也要定期进行比较分析,以作为改进本部门节能降耗的重要依 据。 (五)每年九月份,举办“节能、环保、减排”的宣传活动。 通过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园网及广播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 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每年四月份 举办节水宣传活动。 (六)与学生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 节能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节能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 学生会等组织或勤工俭学等方式让学生参与到节能活动中来,充 分调动学生节能的积极性。 —3— (七)加强学校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耗能单位工作人员的业 务学习和培训,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提高节能工作人员的工 作效率和积极性。 第三条 学校相关部门职责 (一)建立各级能效管理责任人制度,各院系、部门负责人 为该部门单位能效管理和节能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二)学校相关部门的能效管理内容包括: 1.监督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节约型校园建设任务和本院系、 部门的能效管理和节能监管工作,节能成效与院系、部门负责人 业绩考核挂钩; 2.对经委员会认定的能耗较大的建筑和重点用能设备,以及 含有大功率实验设备的实验室,须指定能源管理责任人,建立、 健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和用能统计台帐,定期完成能耗计量、统 计、上报工作; 3.能源管理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档案,根据工作要 求组织制定大型用能设备或设备机房的节能管理规定、规程;对 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运行记录、分析报告、建筑 自动化系统存储的记录数据等资料,要按规定保存,作为分析、 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4.加强对本院系、部门的教职工和学生的节能教育和日常监 督,养成良好的用能习惯。 (三)学生思想教育部门、团委及学生会将节约型校园建设 工作纳入学生工作中,积极引导和支持学生开展校园节约活动。 第四条 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管理机构(委员会及委员 会办公室、各院系、部门以及学校批准成立的节能组织)应对校 —4— 园节能设施运行情况行使以下监督权: (一)社会化运行单位与学校签订的运行服务合同或协议是 否符合节约型校园设施节能运行要求并得到落实。 (二)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立校园设施节能运行 的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 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以及 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三)社会化运行单位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 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四)校内各单位在工作中是否有影响社会化运行单位正常 工作和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五)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化运行单位人员是否有其他用能 和环境违法行为。 第五条 校园设施社会化运行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节能运行。 (二)举报用能单位的用能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运行水平。 (四)物业管理单位无条件配合学校开展节能管理,配备专 人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有权制止高耗能行为,情节严重的有权向 能耗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取能源损失费用。 第六条 建立能源管理文件、报表、记录和管理台帐 (一)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文件,明确校园建筑能源管理的 原则、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协调及联系方法、记录表格(包括 建筑物能源管理机构或责任人的任命或聘用文件)并形成文件。 (二)制定关于建筑节能的有关管理措施和文件,完善设备 —5— 运行的管理台帐,如大型用能设备(制冷机、锅炉、大型实验设 备)或设备机房的节能管理规定、规程、能耗计量装置(仪表) 的校验证明;管理人员接受节能培训的证明文件。 (三)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文件,内容包括:技术要求、 操作规程、测试方法、竣工图纸、计算书等。 (四)建立和完善建筑能耗、水耗记录文件,内容包括:对 建筑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运行记录、分析报告、 建筑自动化系统存储的记录数据等资料,应按规定保存,作为分 析、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五)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及本地区的用能、用 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研究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 水定额及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学校有计划开展行为节能管理,内容包括: (一)实施对节能行为的奖励和对浪费行为的教育处罚措施, 将师生员工节能行动纳入行为规范建设中。 (二)鼓励和支持学生成立节约型校园学生志愿者队伍,巡 查、监督并制止校园的能源浪费现象。 (三)自觉执行室内空调采暖温湿度的节能设定,严格控制 空调开启时间。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提倡下班前半小时提早关闭 空调。过渡季节尽量不开或少开空调,以开窗通风或使用电风扇 为主。 (四)离开办公室前随手熄灯、人离关机。 (五)教室做到阳面晴天白日不开灯,师生养成人走灯灭的 良好习惯。 (六)实验室和基地水、电、通随用随开,用完及时关闭 —6— (冰箱等除外);实验与实训所用药品及耗材,要按准备计划定 量领取配备,实验过程中定量取用,剩余及时回存,鼓励开展微 型实验、绿色实验和模拟仿真实验。 (七)强化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与设施的自行日常保养 与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八)倡导减少私家车的使用,提高学校班车的满载率,提 倡校园内使用自行车。 第八条 学校有计划开展行为节水管理,内容包括: (一)公共用水场合张贴节约用水提醒标示牌; (二)实施能源缴费校园一卡通,将水资源消费与个人经济 利益挂钩; (三)水龙头随用随开,跑冒滴漏,及时报修; (四)校内各供水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取水洗车。 第九条 学校有计划开展行为节材管理,内容包括: (一)倡导纸张耗材节约行为。节约用纸,推广无纸化办公, 废纸重复利用,积极采用可再生纸;提倡双面用纸,减少打印复 印次数,节约使用打印耗材。 (二)严格控制会议铺张浪费。减少或不使用精装请帖,避 免礼品过度包装,减少或不使用校园横幅,积极使用电子显示屏 及网站。 (三)废旧资源如废旧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废 纸、废旧轮胎、废旧电子设备和器材应当再生利用。 (四)鼓励校园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积极回收利用书籍、 衣物、文具等。 第十条 校园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 —7— 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 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一)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制报送国家和省、市节 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报表,做到统计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每月进行一次能源统计分析,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总 结分析,并通过学校能源管理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布,为领导决策 提供准确资料。 (三)学校采用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学 校向外提供能源统计资料,公布能源统计数字,一律以后勤与国 有资产管理处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能源统计资料为准。 (四)能源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后,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 不得推诿拖延。 (五)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在未交 接之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 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校园实施节能改造,应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 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 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一)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实施方案》 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有计划逐 步推进相关项目实施。 (二)及时掌握和了解河北省、秦皇岛市节能、节水管理部 门的政策和改造项目信息,积极收集、参与节能改造项目。 (三)及时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了解和掌握节能管理和 —8— 节能技术前沿发展情况,在学校节能项目改造中积极引进新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四)实时监督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每月或季、年开 展节能效果与效益评价。 第十二条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 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在充分论证基础上,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 观察机制,引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 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二)充分了解和掌握能源管理政策,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 策,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 节能管理健康发展。 (三)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学校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 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 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 助或奖励。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确定和实施,必须经过市场调研、 实施前基准能耗评价、技术先进性分析论证、项目可行性分析论 证、管理制度修订、项目立项、报批、招标、施工全过程监督管 理、节能效果与效益评价、能源审计等环节。 (五)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 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 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实际支付给节能 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 —9— (六)因实施能源管理合同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节 能管理公司的数据资料等相关资产,节能服务公司可作为赠与处 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学校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的转移。 第十三条 计量表分三级管理 一级表:学校对外交费计量表。 二级表:进户表、供水、供电总管线及所有的耗能大户计量 表。 三级表:局部考查分表。 学校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所安装的计量表进行编 号、分类与存档。要求对一级表每周抄报一次;对二级表每月抄 报一次;三级表由用户及责任单位上报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每季度一次。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定期对三级表进行抽查。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能源科每季度进行一次节能分析报 告,后勤管理科负责对所有的计量表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与维护, 资金由学校拨付。 第十四条 核定指标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根据使用单位的耗能性质、 规模、 人数、季节及节假日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安装计量表后,各使用 单位正常运行所消耗的水电情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核定各 单位的水电指标(上年度计量平均值下浮 10%)。如因建筑面积、 耗能人数及其它因素使得耗能发生变化,经核查、评估属实后, 可对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收费办法 (一)对于学生餐厅、学生公寓、浴室、开水房等学生生活 所消耗的水电暖成本,由各责任部门将水电暖消耗量纳入成本核 — 10 — 算,并将核算结果报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勤与国有资 产管理处计划能源科备案。 (二)对于所有经营部门,要严格控制其水电指标。后勤与 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能源科、后勤管理科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水电 消耗监管,各种能源消耗的费用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收取后 上缴学校财务。 (三)对于教学、办公所消耗的水电,在规定的计量指标范 围内的,纳入经费管理,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学校的收 费标准核算,财务处核拨给各部门使用,超支不补。 第十六条 奖惩办法 本着“指标从紧,奖励从宽,惩罚适度”的原则,制定奖惩 办法: (一)对消耗量在指标范围内,节约量比较明显的部门,学 校给予表彰;对超出指标比较明显的部门,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于连续超指标的,经核查确属于管理不善,存在浪 费现象的,学校将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并责令整改。 (三)学校鼓励各能源消耗部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及新措 施进行节能降耗改造。对节能效果显著的,学校将根据情况对节 能改造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 (四)学校每年将对节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 浪费能源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节约型校园建设管 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 11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 12 — 2018 年 3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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