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及党建经费使用的通知.doc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文件 中地大(党)组建字〔2014〕36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及党建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费及党建经费的使用,切实提高党费 及党建经费的使用效益,便于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经与学 校财务处商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卡使用项目: 1、培训党员、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课酬。邀请校内 人员培训课酬标准为 300-500 元/人次,邀请校外人员培训课酬 标准为 1000 元/人次。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 品和设备(包括打印复印资料费用)。 3、组织党员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门票、讲解费等(不 含餐饮)。 4、补助、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节日补助、慰问标准为 学生 200 元/人次,教职工 300 元/人次,离休干部 500 元/人次; 日常慰问、补助标准为 300-500 元/人次。 5、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奖励标准为 300-400 元/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 务工作者奖励标准为 200-300 元/人次。 二、党建经费卡使用项目: 1、培训党员、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课酬。邀请校内 人员培训课酬标准为 300-500 元/人次,邀请校外人员培训课酬 标准为 1000 元/人次。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 品和设备(包括打印复印资料费用)。 3、组织党员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门票、讲解费等(不 含餐饮)。 三、其他事项 1、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党费卡及党建经费卡负责人,党 费及党建经费使用需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二 级党组织公章。 2、党费及党建经费使用超过上述标准时,需由校党委组 织部负责人审核认可。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14 年 12 月 22 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14 年 12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