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
附件 2 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方案 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 革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作 用,决定开展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报主体 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教育教学研 究机构及其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 果奖。 (一)个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 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 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 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 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职业 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 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 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深 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 业建设、课程改革和书证融通,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 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 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 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 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 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陕西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一般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 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 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 2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 面有所突破,在推动区域或学校工作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 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有较大成效。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 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 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 成果奖的时间。 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 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 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 作等。 三、申报办法 (一)参加本次省级评审的教学成果采取校、县(区)、市 层层遴选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此次评审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各市教育、人社部门, 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奖评审申报限额》(附件 2-1)择优推荐,兼顾不同层次、不同 类型的成果。 (三)每项成果申报,经学校、县、市逐级审核后,由市级 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统一推荐报送; 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按行政隶属关系统一推荐;省属中职学校 直接推荐报送。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 四、成果评审 (一)组建省级评审机构。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将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领导组 织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教科院,具体负责受理成果的申 报,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评审专家,具体组织成果评审工作。 (二)成果初评。评审办公室从省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聘 专家,组成若干专家组,按照相关评审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分值 量化,并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序方式,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成果。 (三)会议评审。召开省级教学成果评审会,分类别成立评 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以差额的方式评出入围成果, 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最终表决。投票人数须超过学科 (专业)组专家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会议方为有效;赞成 票超过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评审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四)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在评审本人、本人所 在单位的教学成果项目,或者在评审与本人有亲属、师生等利害 关系人员的教学成果项目时,应予回避。 (五)成果认定。省级教学成果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 奖三个等次,总获奖率不超过申报成果总数的 40%,其中特等奖 不超过 5%,一等奖不超过 10%,二等奖不超过 25%。评审结果 将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 成果,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的形式予 以认定通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 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评审 办公室提出,并由评审办公室报省评审委员会裁定。 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并在特 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评选和职称评聘中给予倾斜。 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者,取消获奖资格,给予严 肃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并不得参加下一届申报省级成果评审。 五、成果报送要求 (一)推荐成果均须报送《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 成果奖推荐书》(附件 2-2)。 (二)撰写成果报告,重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 程,字数不超过 8000 字。内容具体包括四个部分,即:(1)问 题的提出;(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3)成果的主要内容; (4)效果与反思。 (三)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即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 明材料),如论文、案例等。 (四)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 MP4 格式制作,其播 放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上述(一)—(三)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小四字 体;第三项支撑材料也可提供成果发表刊物复印件),并转录为 PDF 格式文件,不得剪贴。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同时,使用 A4 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 上述(一)—(四)项须提交纸质材料。 上述(一)—(五)项应制成申报材料 CD-R 光盘或 U 盘 (不超过 500M)。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 2 本或 2 套)。教学 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 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六)每项成果的《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推荐书》、成果报告、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获奖证书复印 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6 份,装牛皮纸袋,如有视频材料 光盘或 U 盘,请一并装入牛皮纸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陕西 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材料明细表》(附件 2-3)。同时报送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七)各地各单位将《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奖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 2-4)与成果材料一并报送,并同时 发送电子版。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推荐的;2.不符合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 的;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 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 弄虚作假行为的。 (九)报送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15 日(以寄出邮戳日 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十)报送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 155 号陕西省教育科 学研究院 1-304 室。邮编:710003,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文 029-85370526 电子邮箱:zj85370525@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裴生芬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029-88668836 附件 2-1 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审申报限额 申报限额(个) 序号 市(区) 教育部门 人社部门 1 西安市 22 9 2 宝鸡市 9 3 3 咸阳市 9 ---- 4 铜川市 1 0 5 渭南市 10 3 6 延安市 5 ---- 7 榆林市 13 ---- 8 汉中市 6 ---- 9 安康市 4 ---- 10 商洛市 6 0 11 杨凌示范区 1 0 12 省属中职学校 15 31 说明:根据统计数据,按专任教师数的 6‰计算申报名额,分配到各市区。专任教师 数达 166 人的省属技工院校可直接推荐 1 个教学成果参评;专任教师数不足的可多所 学校联合推荐(专任教师总数须达到 166 人),申报时提交佐证材料,无材料视为不 具备参评资格。铜川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教育与人社部门联评后推荐。 附件 2-2 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推 荐 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 单 完 成 位 推荐单位名称 推 荐 时 间 (盖章) 年 月 日 成果所属类别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一、成果简介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种 类 获 奖 等 级 实践检验时间: 授 奖 部 门 成 果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成果 起始: 年 月 起止时间 完成: 年 月 1.成果简介 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3.成果的创新点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年 第一完成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职业院校教龄 专业技术职称 现任党政职务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详细通讯地址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主 要 贡 献 本 人 签 名: 年 主要完成人情况 月 日 第( )完成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职业院校教龄 专业技术职称 现任党政职务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详细通讯地址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主 要 贡 献 本 人 签 名: 年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月 日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月 日 第( )完成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评审意见 县级教育行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或省属中 等职业学校推荐 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市级教育行政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推荐 意见 日 月 日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审定意见 月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省教科院 审核意见 日 推荐单位公章 年 省级教学成果 评审专家组 评审意见 月 (盖章) 年 月 日 五、附件 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 5000 字) 附件 2-3 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审材料明细表 推荐单位:(公章) 成果名称 申 报 者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 成 果 明 细 附件 2-4 编 陕西省第三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市(区)教育(人社)局(学校、学术团体)公章 序号 申报者 成果类别 成果名称 所属县区 所在单位 注:申报者填成果主持者。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18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