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

∠?oq╄uetry┆68 页 74.968 KB下载文档
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
当前文档共68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新视点 新概念第九期(2019.9.30).docx

新视点 新概念 第9期 三江学院党委宣传部 主办 2019 年 9 月 30 日(总第 9 期) 目 录 1、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牢记 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时强调:牢记初心使命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把祖国北部边 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5、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 的重要讲话 7、《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8、《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9、《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汇编理论、时政、经济热点,提供便捷、快速、高效阅读) 主编:余雪冰 责任编辑:王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九大决定,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 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也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第 70 个年头, 在这个时刻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正当其时。党中央已经印发 了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 今天会议就是对全党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讲 3 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 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 勇奋斗的根本动力。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党中央统揽伟大 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对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 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 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 根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 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我们党一路走来,无论是处于顺 境还是逆境,从未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改革开放 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整党、“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 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性教育 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党的理论学习、教育、武装 工作。在新时代,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创立了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 就要跟进一步。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同党中央要求相比还 存在不小差距,没有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 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 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 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第二,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 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 党,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治“四风”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党 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雷霆万钧之力反对腐败,刹住了一些 过去被认为不容易刹住的歪风邪气,克服了一些司空见惯的 顽瘴痼疾,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 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 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 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还要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 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开展这次主题教育, 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 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 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 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第三,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 系的迫切需要。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 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来自于 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 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弄明 白,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 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必须相信人民、 依靠人民;我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必须保持同人 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不实在、不上心、不尽力, 脱离群众。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 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 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 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 第四,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 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 目标,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是当代中国共产 党人最重要最现实的使命担当。明年,我们将努力实现第一 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将是中国历史乃至 人类发展史上一个令人激动的重大时刻。越是接近目标,越 需要全党同志增强信心、勠力同心,保持忧患意识、增强斗 争精神,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现在,外部环境复杂,风 险挑战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实现党的十九大 确定的宏伟目标,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需要 全党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振、担当劲头不够。 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 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 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在这 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其 特别意义在于,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 前几天,我去了江西于都,参观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目的 是缅怀当年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在苏区浴血奋战的峥嵘岁月, 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不 忘历史、不忘初心。现在,我们正在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新长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 宗旨,必须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必须发扬革命战争年代那 种敢于战斗、不怕困难的奋斗精神,勇于战胜各种艰难险阻、 风险挑战,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 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 今天,中央政治局以“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为 题进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目的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结 合新时代新要求,推动全党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 抓落实切实搞好主题教育。这也是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主 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安排。 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 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 期执政,是我们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我们党要求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提醒全 党同志,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 斗目标的集中体现,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 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 我革命精神。 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 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 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 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 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 之中。忘记这个初心和使命,党就会改变性质、改变颜色, 就会失去人民、失去未来。只要我们党牢牢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牢牢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 兴,不断检视自己,不掩饰缺点,不文过饰非,坚决同一 切弱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现象作 斗争,就一定能够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回顾党的历史,为什么我们党在那么弱小的情况下能 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在腥风血雨中能够一次次绝境重生, 在攻坚克难中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 不管是处于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党始终坚守为中国人民谋 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义无反顾向着 这个目标前进,从而赢得了人民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革 命战争时期,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我们党百折不 挠、浴血奋战,团结带领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 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后,为 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我们党迎难而上、艰苦奋 斗,团结带领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取得了社会 主义建设重大成就。改革开放新时期,为推进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 俱进,团结带领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 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 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 们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这值得我们自豪,但决不能因此 而自满。我讲过:“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 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 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 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我 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 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 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 部的终身课题。 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把党 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 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就必须牢记初心和使命,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 入。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也 70 年了。古人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党作为世 界第一大党,没有什么外力能够打倒我们,能够打倒我们 的只有我们自己。古人说:“惟以改过为能,不以无过为 贵。”应该看到,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各种弱化党的先进 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 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如果不严加防范、及 时整治,久而久之,必将积重难返,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 题、小管涌就会沦为大塌方,甚至可能酿成全局性、颠覆 性的灾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是显著的,全国 人民给予高度评价,但我们不能自满。要清醒认识到,党 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 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反 弹,新问题不断出现,“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依然 复杂严峻,党的自我革命任重而道远,决不能有停一停、 歇一歇的想法。严重的问题不是存在问题,而是不愿不敢 直面问题、不想不去解决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靠 全党共同努力来实现,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必须常怀忧党之心、为党之责、强党之志,积极主动投身 到这次主题教育中来。 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 锐利思想武器。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 先后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推 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党继承 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 丰富思想成果,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从严管 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 育相结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接 受人民监督,不断纯洁党的思想、纯洁党的组织、纯洁党 的作风、纯洁党的肌体,等等。这些都是推进党的自我革 命的重要经验,在这次主题教育中要充分运用并不断发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说到底是要解决党内存在的违 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关键是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 刀刃向内的勇气。无论什么时候,问题总是客观存在的, 我们要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来检视发现自身 不足,做到知耻而后勇。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 问题。讳疾忌医、有病不治,本来可以医好的病症就会拖 成不治之症。从实际情况看,党内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表 现多样,我们要全面查找、全面发力。在党的政治建设方 面,要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促进全党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净化政治生态, 及时清除两面人等政治隐患,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在党 的思想建设方面,要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 念,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强化党性修养,切实解决一些党 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化等问题,不断增强 全党同志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要 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不断增强各级 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决反对个人主义、 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匡正用人导 向,净化用人风气,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 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要坚持不懈整治“四风”, 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干部 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续保持反腐 高压态势,铲除寄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永葆党的肌体 健康。这次主题教育列出的 8 个方面突出问题,都是可能 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 革命精神加以解决。对党内的一些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往 往看得很清楚。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 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 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 督。 我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的自 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涵作过归纳。 这“四个自我”,既有破又有立,既有施药动刀的治病之 法又有固本培元的强身之举。要在自我净化上下功夫,通 过过滤杂质、清除毒素、割除毒瘤,不断纯洁党的队伍, 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古人说:“天下不能常治,有弊所当 革也;犹人身不能常安,有疾所当治也。”治病救人,哪 能不吃药,对那些顽症须下点猛药才行,对有病毒扩散风 险的肿瘤还得动刀子。要在自我完善上下功夫,坚持补短 板、强弱项、固根本、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堵塞制 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就像人 一样,身子弱了就要补,免疫力下降就要加强。如果不管 不顾,身体就会每况愈下,到问题严重的时候就追悔莫及, 正所谓“蚁穴不填,终将溃堤”。要在自我革新上求突破, 深刻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 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 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各方面创新,通过革故鼎新不断开辟 未来。要在自我提高上下功夫,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实践 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不断 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牢记初心和使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注意处理好 以下关系。一是要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 问题相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同一 切弱化党的领导、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 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但不能因为党内存在问 题就削弱甚至否认党的领导,走到自断股肱、自毁长城的 歪路上去。二是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守党的性质 宗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不动摇,同时要以新的理念、 思路、办法、手段解决好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 断提高自我革命实效。三是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完 善监督管理机制,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 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把广大党员、干部 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形成建功新时 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四是要坚持组织 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既要靠各级党组织严格要求、严 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靠广大党员、干部自 觉行动,主动检视自我,打扫身上的政治灰尘,不断增强 政治免疫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 是高级干部。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带头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带头坚持真理、修 正错误。在这方面,没有局外人,任何人都不能当旁观者。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尤其要作好示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 命上为全党作表率。 最后,我想同大家重温毛主席讲的两段话。一段话是 1945 年 4 月 24 日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讲的:“成 千成万的先烈,为着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 牲了,让我们高举起他们的旗帜,踏着他们的血迹前进 吧!”另一段话是 1949 年 3 月 5 日毛主席在中国共产党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的:“中国的革命 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 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 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 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 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 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 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 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要以 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 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 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始 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 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 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 走在前面作表率,这是由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决 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 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 起、从机关党建抓起。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 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重要经验。实践证明,做好 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才能永葆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只有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思想旗 帜、强化理论武装,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始终确保正确方向; 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 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只有持之以恒抓基 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 范作用,机关党建工作才能落地生根;只有与时俱进、改 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机关党建工作才 能不断提高质量、充满活力;只有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 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 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 习近平指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中央和 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 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把手做工作要首先自觉同党 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 策部署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 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经常校正偏差, 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 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 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 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要大力加 强对党的忠诚教育,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 见贤思齐,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做到 “两个维护”,既要体现高度的理性认同、情感认同,又 要有坚决的维护定力和能力。 习近平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走在理论学习的前列, 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 范,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 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以致用、身体力行,把 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要在青 年干部中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 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创造条件让干部在斗争实践 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 习近平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 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 组织。要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 先进更前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严 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使每 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 飘扬的战斗堡垒。要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增强 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习近平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 机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要持续深化纠 “四风”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大力弘 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增强同人民 群众的感情,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从基层实践找到解 决问题的金钥匙。要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深 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 家风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一体推 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习近平指出,必须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决不 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要把干净和担当、 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 山芋。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 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 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习近平强调,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必 须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特点和规律。要处理好共性和个性 的关系,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 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 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要处理 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 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 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 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 上持续用力。要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制度 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要带头学习、遵守、执行 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要处理好 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 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 习近平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 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各 部门党组(党委)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 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 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 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 真正发挥职能作用。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 合,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 的职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 责任。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把党务干部 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 的贴心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牢记初心使命贯彻以人 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把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 加亮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主题教育中要 注意抓“四个到位”:一是抓思想认识到位,把学习贯穿始 终,不断深化对主题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党的初心 和使命的认识,深化对党面临的风险考验的认识。二是抓检 视问题到位,深入调查研究,把问题找到找准,把根源挖深, 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三是抓整改落实到位,对症下药, 该完善的体制机制要完善起来,该堵塞的漏洞要堵塞好,该 批评的要认真批评,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四是抓组织领导 到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视 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共产党说到就要做到,也一定 能够做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要认 真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这一制 度,促进民族团结融合,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 一起。 国际格局加速演变,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持续 上升,我国发展外部环境中的挑战因素明显增多。同时,国 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已经 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打好三大攻坚战尤需付出艰巨努 力。我们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必须把 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 定不移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习近平指出,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我国城乡面貌发生 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充分证明 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是对的。中国共产党之所 以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因为我们党始终坚守为中 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有 9000 多万党员和 400 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只要始终守初心、 担使命,那就无坚不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教育,归根结底就是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长期执政,国家 才能长治久安,老百姓才能生活更加幸福。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 不能少。共产党说到就要做到,也一定能够做到。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要认真总结民族区域自治 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融 合,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主题教育中要注意抓“四 个到位”:一是抓思想认识到位,把学习贯穿始终,不断深 化对主题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 识,深化对党面临的风险考验的认识。学习不能搞形式主义, 不能急于求成,每次都要有新进步、新体会,日积月累。要 结合实际加强学习,加深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领悟,加 深对党中央对内蒙古战略定位的领悟,加深对自身职责的领 悟。二是抓检视问题到位,深入调查研究,把问题找到找准, 把根源挖深,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三是抓整改落实到 位,对症下药,该完善的体制机制要完善起来,该堵塞的漏 洞要堵塞好,该批评的要认真批评,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要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为衡量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不能拖延,不能虚与应付。四是抓组织领导到位,主要领导 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视问题、带头整改 落实,发挥表率作用。要同党中央安排部署对表对标,同时 要结合实际,丰富方式方法。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 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 习近平强调,国际格局加速演变,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 确定因素持续上升,我国发展外部环境中的挑战因素明显增 多。同时,国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高 质量发展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打好三大攻坚战尤 需付出艰巨努力。我们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 稳定,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 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习近平指出,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自然和生态资源十 分丰富,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发展潜力巨大,战略地位重要。 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到补短板 上来,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 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经济循环,推动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坚持生态优 先、绿色发展,在集中集聚集约上找出路,加强草原保护, 强化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筑牢我国 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 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紧迫问题,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把脱贫攻坚重心向深度贫 困地区聚焦,重点攻克“三保障”面临的难题,确保如期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强调,在主题教育中要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 找差距、抓落实这个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 问题、整改落实贯通起来,努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加强 督促指导,做得好的要及时表扬,开展不力的要及时批评提 醒,出现偏差的要及时纠正。 习近平指出,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 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 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践行守望相助 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党 的周围,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在新时代 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诞 生和发展的历程充满着斗争的艰辛。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改革开放、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 大的。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党领导的伟 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正在如火如荼进行, 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 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风险考验。胜利实现我们党确定的目标 任务,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习近平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 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在前 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 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 长期的,至少要伴随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 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坚定斗争意志,当严峻形势和斗争任务摆在面前时, 骨头要硬,敢于出击,敢战能胜。 习近平强调,共产党人的斗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 则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不动摇。凡是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 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 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 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 种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而且必 须取得斗争胜利。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 牢牢把握正确斗争方向,做到在各种重大斗争考验面前“不 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 习近平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斗争,从来都是奔着矛盾 问题、风险挑战去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 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面临的重大斗 争不会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 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方面都有, 而且越来越复杂。领导干部要有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 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能力,对潜在的风 险有科学预判,知道风险在哪里,表现形式是什么,发展趋 势会怎样,该斗争的就要斗争。 习近平强调,斗争是一门艺术,要善于斗争。在各种重 大斗争中,我们要坚持增强忧患意识和保持战略定力相统一、 坚持战略判断和战术决断相统一、坚持斗争过程和斗争实效 相统一。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召之即来、来之 能战、战之必胜。 习近平指出,要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要抓主 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合理选择 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 问题上灵活机动。要根据形势需要,把握时、度、效,及时 调整斗争策略。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 因素,在斗争中争取团结,在斗争中谋求合作,在斗争中争 取共赢。 习近平强调,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 领导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 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 烈火真金。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 立场观点方法,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理论 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 要坚持在重大斗争中磨砺,越是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 是形势严峻、情况复杂的时候,越能练胆魄、磨意志、长才 干。领导干部要主动投身到各种斗争中去,在大是大非面前 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 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习近平指出,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 有斗争。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勇 于担当、攻坚克难,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培养和保持 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我们 在工作中遇到的斗争是多方面的,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 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 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消除金融领域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治 理生态环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全面依法治国、处理群体 性事件、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国家安全,等等,都要敢于斗 争、善于斗争。领导干部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 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 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 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 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 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 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 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 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 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 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 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 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第四条 组织设置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 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 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 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0 人。 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 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 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 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 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 5 个。 为期 6 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 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 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 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 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 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 1 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 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 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 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 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 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 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 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 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 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 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 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 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 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 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 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 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 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 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 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 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 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 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 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 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 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 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 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 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 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 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 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 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 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 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 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 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 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 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 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 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 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 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 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 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 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 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 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 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 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 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 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 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 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 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 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 第十一条 工作机制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 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 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 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 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 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 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 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 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根据需要可以随 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 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 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 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 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 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 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 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 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 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第十五条 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 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 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 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 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 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 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 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 讲 1 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 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 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 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 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一般 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 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 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 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 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组 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 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 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 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 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 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 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 谈话一般不少于 1 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 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 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 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 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 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第二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有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 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等,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设 1 名书记,必要时可以 设 1 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其 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 3 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 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 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 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 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 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 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 一般提前 6 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 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 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 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 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 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 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 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 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 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 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 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 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 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 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 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 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 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 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 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 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 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 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 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 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 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 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 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 少参加 1 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 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 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 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 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 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 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 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 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 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 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 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 理。 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 领导和保障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 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 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党支部建设工 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 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 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 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 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 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 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 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 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 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 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 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 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 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 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 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 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 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 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 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 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 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 第三十四条 附则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 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 2018 年 10 月 28 日起施行。其 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 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 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 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 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努力建设政治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 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 受教育管理;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 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 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 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五条 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 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 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 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第六条 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 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 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建立以学习贯彻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党员教育教 材体系。 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 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第七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 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 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 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八条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 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 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 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 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 第九条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 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 法。 第十条 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 “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一条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 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 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 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二条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 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第十三条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 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 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 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第十四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 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 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第十五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 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 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 本领。 第四章 第十六条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 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 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 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 1 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 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 开展志愿服务等。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 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也可 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 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党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 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 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 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 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 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 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 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 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 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 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 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 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 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 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 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 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 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 党员。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 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 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 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 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 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 过 5 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 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 6 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 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 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 2 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 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 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 以重新入党。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 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 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 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 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 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 工作、生活 6 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 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 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 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 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 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 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 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 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 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 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 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 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 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二十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 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 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 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 进提高。 第三十条 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 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 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 正时间不超过 1 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应当采取帮 助教育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 给予除名处置: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 件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 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 党 的,予以除名; (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 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 退的予以除名;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 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流动党员管理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 出 6 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 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 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 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 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 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 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 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 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 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 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 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 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 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 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 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时转移组织关 系。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 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 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第三十四条 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 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 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 转出。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 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 1 次。出国 (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第八章 第三十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 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 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 平。 第三十六条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健全党员信息库, 加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 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创新发展,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网站、移动 客户端等平台一体化建设,建立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平台,打 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 第三十七条 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依托党员教育管 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党员信息管理、党组织活动指导管理、 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发展党员管理和党费管理等业务应用, 为党员提供在线学习培训、转接组织关系、参与党内事务和 关怀帮扶等服务。 注重利用信息数据,对党员队伍状况和党员教育管理工 作进行实时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党员应当主动学网用网,依托各类党员教 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培训,认真参加党组 织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通过网络向群众宣 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联系服务群众。 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敢于同网 上错误言论作斗争,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 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 第九章 第三十九条 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 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 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 委等参加,建立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 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 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工 作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中央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抓好 党员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组织安排,加强对党员教育管 理工作的具体指导。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主要负责党员纪律作风教育,指 导开展党员监督,查处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和职务违法、职务 犯罪行为。 中央宣传部主要负责党员政治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党员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培训, 指导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将党员教育培训列入教学计划, 保证课时和教学质量。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主要负责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 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教育部党组主要负责宏观指导高等学校党员教育管理 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员教育管理 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宣传部、党 校(行政学院)、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党委等,分 别按照职能职责,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关 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党员 教育管理工作,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 施。 基层党委履行抓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 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关系管理、 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 辖党支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 内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党小组应当落实党支部关 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第四十一条 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 党委,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由县级以上 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承担指导督促发展党员 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实行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县级以上党委从优秀党校教 师、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党务工作者、专家学 者、实用技术人才、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中选聘党员教育讲师。 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建设。县级党校 (行政学校)应当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有计划地 组织安排党员教育讲师到基层授课。注重发挥党群服务中心、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作用。 加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全国党 员教育基本教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开发 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教材。 第四十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各 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按照党员数量划拨,重点保障农村、 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机构等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 机制。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支持基 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 地区、贫困地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支持。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各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员教育管 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基层党委每年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基层党建工作述 职评议考核中,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 出评价。上级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应当考 核检查下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对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 以问责追责。 第十章 第四十四条 附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 定。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0 年 8 月 13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 等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 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 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 建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 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 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 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 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有党的委员会 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 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年。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或党员 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五条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 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委员会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的委员会 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 1 次委员 会全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第六条 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 利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 部、统战部和学生工作部门等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 员,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 第七条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 人数,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 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党员 100 人以上的,设立对党 的委员会。党员 100 人以下、50 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 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 3 年或 4 年;党的总支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由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直属支部委 员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第八条 党员 7 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 员会由党员选举产生;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 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 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 记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第九条 高等学校院(系)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要与 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 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可以按年 级或院(系)设置,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 3 人以上的班级应 当及时设立学生党支部;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 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可以与业务先进的部门或 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要将高等学校教职工离退休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 责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 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依法治校,依靠全体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 接班人。 (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 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 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 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 建设。 (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 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 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 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 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 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六)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 园建设;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 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 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 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 极作用。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 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 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 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讨论决定 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 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 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 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 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 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和 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三条 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 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 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 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 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 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 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 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 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 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特点,有针对性 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 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专门工作 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 守法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 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 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 员权利不受侵犯。 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 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应当构建多层次、多渠道 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 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 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 务素质。 第十八条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 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民主 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 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将流动到本校的党员 编入党的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做好流动到校外党员的教育管 理工作。 第十九条 关心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建立健全党内 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建立党员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第二十条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 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 设。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 意见,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 第二十一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 养和考察,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应当建立党校。党校 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章 干部和人才工作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 则,对学校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 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实绩、 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察, 听取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后,经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 按规定程序办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学校,可以实行常务委 员会票决制。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同本单位 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 和监督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对院(系)级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 拔,本单位党组织可以向学校党的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协助 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协助上级干部主管部 门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 度。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 则,贯彻人才强国战略,通过制定政策,健全激励机制,大 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 的良好局面。 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务素质。 第七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 治教育工作。同时,要发挥行政系统和工会、共青团、学生 会等群众组织以及广大教职员工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 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 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 主义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国情教育,社会 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形式政策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 统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认真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的信念。 第二十九条 高等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 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形成全 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学 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 项工作,定期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 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区别不 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 性。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 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 政治工作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 备一般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 1%左右;规模较小的学校,可 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切实关心、 爱护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条 件。 完善保障机制,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经 费和物质支持。 第八章 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研究工会、共青团、 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 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 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实施办法。军队系统院校党组织的工作,由中国人民 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条例做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高等 学校基层党组织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 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