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研究生创新项目省级立项协议书.doc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书 甲方: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 (学号: 指导教师: )项目编号: 为了支持和鼓励在校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活动,依据《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 ,双方就 的项目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二、甲方不可对乙方提出超出资助项目范围以外的其它科研要求。 三、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进行项目研究。 四、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不可隐瞒事实或弄虚作 假。 五、保证创新基金只用于乙方研究的科研开支;将研究经费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项目不能按 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全部所得经费。 六、本资助项目于 年 月 日开始启动。乙方于 年 月前向甲方递交项目总 结报告。 七、甲方应保证经费及时到位。中期检查于 年 月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甲方根据中 期检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冻结剩余资金。 八、乙方原则上应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未完成预期目标的,由甲方组织专家鉴 定: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利追讨全部资助经费;如确因在现有水 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失败的,由甲方承担失败风险。 九、甲方享有乙方研究成果的优先使用权,乙方与第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应经甲方同意。 十、乙方利用创新基金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学校固定资产所有。 十一、乙方需在其专业所在学院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在省级期刊上至少发表 一篇论文,并在规定时间上交结题材料,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 行验收。 十二、乙方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应标注“本论文得到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 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十三、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存一份,省学位办存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 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