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docx
关于转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索引:360A22-07-2007-0182-1 生成日期: 2007-12-10 字号:学位办[2007]77 号 信息类别: • 发文机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高等教育 概述: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关于转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证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 生教育司的委托,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制定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研究,在培养工作中落实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本单 位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 2008 年 3 月底前报秘书处备案。 附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 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3、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4、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 5、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1、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各类人员; 3、海外具有同等资质的汉语教师或专业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方式,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 基础知识。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 少于 1 学年。 四、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32 学分。公共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不低于 28 学分,教学实习 4 学分。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一)公共课(8 学分) 政治 2 学分 外语 6 学分 (二)必修课(10 学分) 汉语语言学导论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法 第二语言习得导论 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 课堂教学研究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三)选修课(10 学分) 选修课分为 5 大类,至少从 3 类中选修,须修满 10 学分。 1、语言类 汉语语音概说 2 学分 汉语语法概说 2 学分 汉语词汇概说 2 学分 汉字概说 2 学分 汉外语言对比 2 学分 2、教学类 汉语测试与教学评估 2 学分 汉语教材分析与编写 2 学分 汉语教学案例分析 现代教育技术及教学应用 2 学分 2 学分 3、文化类 中国思想史 2 学分 当代中国概况 国际政治与经济专题 2 学分 2 学分 国别与地域文化 2 学分 礼仪与公共关系 2 学分 中华文化技能 2 学分 4、教育类 外语教育心理学 国外中小学教育专题 2 学分 2 学分 儿童心理发展与成长 2 学分 教师发展概论 教学设计组织与管理 2 学分 2 学分 5、方法类 教学调查与分析 2 学分 课堂观察研究 2 学分 案例分析研究 2 学分 (四)教学实习(4 学分) 教学实习包括汉语教学设计、观摩与实践,其中课堂教学实习不低于 40 学时。教学实习考核须有指导教师和学 生评估。 五、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二)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汉语教学或辅助教学工作,以加强教学 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进行选题。论文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 析、教学设计等。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