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学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 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准备工作的 通知》(黔医保发【2020】76 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国 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77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 2021 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 年度学生医保收费标准: (一)2021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280 元/人/年(财政补助每 人不低于 550 元),超过集中征缴期为 830 元/人/年。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个人缴费由户藉地相关部门分 别按照每人每年 140 元、不低于 120 元的标准予以资助;计生特 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孤儿、特困供养人员 等由户藉地相关部门全额承担。建议属于以上特殊身份的学生返 回户藉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户藉地相应参保减 免资助待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在校学生(2017 级-2020 级) 参保缴费,认真填报《XX 学院学生 2021 年度城乡居民缴费登记 导入模板(请勿改动格式)》(请参照此工作表里的“填表说明” 填报,不带*“征收子目”、“出生日期”两栏均可不填、《XX 学院学生 2021 年度医保费缴纳清单》(见附件 1、2),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早上 10 点前上报(电子版、纸质一式 一份盖章、签字)到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保填报学生的相 关数据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做到上报 的学生参保数据与学生实际参保缴费人数一致。) (二)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不享受特殊身份补贴的学生原则上均在学校参保。 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凡不参加学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的学生本人需写承诺书交各二级学院存档( 详见附件 3:《学生 不参保承诺书》 ),各二级学院根据在校学生参保情况统计并 填写《2021 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见附件 4),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早上 10 点前上报(电子版、纸质一式 一份盖章、签字)到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务必确保学生任中参 加一种医疗保险,原则上实现“应保尽保”。 三、参保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学生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3 日,请 通知学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完成缴费,否则将影响全校 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学生可关注“贵商财”微信公众号,点击下 方主菜单的“学生缴费”,进入系统选择“基本医保(必缴)” 的收费项进行缴费。(温馨提示:医保费为学校代收代缴项目, 如学生参保不成功,学校会统一在年度参保工作全面结束后进行 统一退费处理。如遇系统问题无法缴费,可联系财务处咨询电话: 0851-84612253 龙老师 详见附件 5:《贵州商学院学生参加 2021 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 四、待遇享受权益 (一)期内缴费待遇享受 集中征缴期内缴纳 2021 年度医保费的,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享受医保待遇。 (二)期外缴费待遇享受 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 2021 年度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 60 日后(不含 60 日)享受医保待遇。(未在缴费期内缴费,按年 度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之和“830 元”缴纳 2021 年度医保费用) 五、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 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 号)要求,目前贵阳市要全 力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推广,今后医保电子凭证将作为看病 就医、购买药品的便捷途径之一,从而提升全民医疗服务水平, 为群众提供便利,请各位学生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 前可按照指引完成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详见附件 6:《给 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六、工作注意事项 1.为了使投保及时生效,保障学生的安全,请各二级学院负责 老师一定督促学生及时完成缴费,并做好相关表格数据填报及统 计工作。 2.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不享受特殊身份补贴的学生原则上均在学校参保。 请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引导,原则上实现“应保尽保”。 3.《 XX 学院学生 2021 年度城乡居民缴费登记导入模板(表上 格式请勿改动)》、《XX 学院学生 2021 年度医保费缴纳清单》, 表上填报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否则将影响学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 4.2020 年度在学校参保的学生, 今年由于特殊身份需要回户藉 地参加 2021 年度医保,不需要在学校办理停保,学生可直接回 户藉地相关部门办理参保即可。 附:1、XX 学院学生 2021 年度城乡居民缴费登记导入模板(请 勿改动格式) 2、XX 学院学生 2021 年度医保费缴纳清单 3、学生不参保承诺书 4、2021 年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 5、贵州商学院学生参加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须知 6、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大学生资助中心 财务处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