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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16 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信息汇总表(样表) 县区:(盖章) 毕业学校:(盖章) 学籍号 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特 殊 考 生 类 别 1 2 3 4 5 6 共计 音 体 美 特 长 生 信 息 技 术 等 级 综合 素质 评价 等级 原注册学号 地理 生物 重考 情况 7 8 9 10 11 人 年 月 日 考生志愿学校 公办普通 高中志愿 12 13 14 15 民办 公 普通 高中 志愿 中等职业 学校志愿 16 17 18 学生 签字 19 注:(1)“6”栏要填写“特殊考生”相应类别的序号或“否”;(2) “7”栏要根据报考专业合格情况填写特长生专业类别;(3) “8” “9”栏要填写相应等 级;(4)“10”栏填写 2015 年地理生物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完成后转复学异动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在外地市就读学生的原学籍注册学号,无异动的填 “无”;(5) “11”栏填写申请重考科目或“否”;(6) “12”“13”“14” “15”分别填写普通高中第一、二、三、四志愿或“无”; “16”填写民办普通高 中志愿或“无”; “17” “18”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或“无”;(7)此表按考生山东省学籍号先后顺序如实填写,不能有空项,并经考生本人签字,他 人不得代签。(A4 纸打印) - 1 - 附件 2 2016 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表)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姓名 注册学籍号 性别 身份证号 信息技术等级证书等级 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等级 报考类别 特殊考生类别 申请重考地理生物科目的名称 第一志愿 公办普通 高中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第四志愿 报考志愿 民办普通 高中志愿 第一志愿 职业中专志愿 第二志愿 家长签字确认 学生签名确认 注:“报考类别”分别填写普通考生或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特殊考生类 别”填写相应类别或“否” ;“报考志愿”填写相应志愿学校或“无”;报考市内职业 中专学校的考生,直接填写学校名称;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 学校的考生,于 6 月 13 日-15 日在网上填报志愿。 - 2 - 附件 3 2016 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考生信息汇总表 县区(学校): 日 序号 考生姓名 年 学籍号 身份证号 去向 月 出具材料 家长签名 编号 - 3 - 附件 4 2016 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 县区(学校): 日 序号 - 4 - 学生姓名 年 学籍号 身份证号 去向 未报考原因 月 校长签名 附件 5 2016 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毕业学校 特殊考生类别 学籍号 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毕业学校 意见 (章) 年 月 日 主管教育 (章)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特殊考生类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殊考生。特殊考生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 加分参加录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或台办证明)加 10 分。 2.少数民族考生(须有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加 10 分。 3.对东营市户籍、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其女考 生(须有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证明)加 10 分。 4.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 考普通高中,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东政联〔2012〕1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 - 5 - 知》(教政法厅〔2013〕1 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考生证书(证件)和资格认定的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9 日下午 5:00,逾 期不再受理。 附件 6 2016 年普通高中指标招生取得指标生资格学生一览表 学校(盖章): 序号 - 6 - 姓 名 校长签名: 性别 班级 学籍号 年 转入时间 月 日 班主任签名 注:学籍不满 3 年的学生,需填写转入具体时间(以学籍管理系统办结时间为准)。 附件 7 2016 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情况汇总表 县区或学校(盖章): 日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年 学籍号 毕业学校 月 特殊考生 类别 - 7 - 附件 8 2016 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海伟 副组长:李从涛 成 - 8 -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陈召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梅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德强 市教育工会主席 李宝明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刘长茂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仲卫部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员:宋国香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孟德根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隋中明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邓志刚 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董永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吴向阳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史树生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永峰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主任 董树青 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永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9 2016 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成立东营市 2016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有关规定,制定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并组 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审定各县区 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直属 普通高中及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指导、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 生政策; (四)组织报考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报名、录取工作; (五)组织特殊考生认定和公示工作; (六)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管理及分析; (七)审定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资格,制发全市普通高中 - 9 - 新生录取通知书; (八)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 (九)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组织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招生考试工 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十一)组织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学业水 平考试和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审定各 县区教育局、市属职业院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编制的中等职业 教育招生计划; (二)统筹管理全市各职业院校五年制及中等职业教育专业 设置; (三)指导各职业院校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市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和五年制高 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的学籍管理注册登记工作; (五)组织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职业学校招 生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六)组织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职业教育 学校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职责 (一)组织 2016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准考证发 - 10 - 放工作; (二)制定 2016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负责考试 期间试题试卷保密、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 (三)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发布及复核工作; (四)制定东营市 2016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 试实施方案,组织测试工作; (五)组织开展学业水平考试的科学研究与宣传工作; (六)负责 3+4 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 育、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工作; (七)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学业水平考试工 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学业水平考试 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职责 (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和制卷工作; (二)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试题解释工作; (三)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学业水平考试命 题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命题人员的正当权益。 五、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组织工作; (二)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理化生实验操作 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考试人员的正当权益。 - 11 - 六、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成立 2016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并落实东营市招生考试政策,根据本地实际 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编制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局下达 的招生计划; (三)指导、监督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执行招生政策; (四)负责组织报考所属高中阶段学校考生报名、考场编排、 试卷保密与分发、考试组织、成绩管理、录取工作; (五)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学 籍注册工作; (六)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七)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投诉、信访及建议等, 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地区学业水平考 试和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七、高中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 策; (二)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四)制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 - 12 - 审定后,组织自主招生; (五)制定特长生专业测试实施办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后,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 (六)参与报名、考务组织和录取工作; (七)发放市教育局核发的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 (八)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八、初中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初中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学业水 平考试与升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向本校毕业生及学生家长宣传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考试政策; (三)组织本校毕业生学校考查科目的考查和等级认定,按 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考生等级; (四)组织本校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总评等级的合成和认 定工作,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五)组织本校指标生资格审核工作; (六)协助考试组织部门组织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 的测试工作; (七)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整理考生档案,组织毕 业生报名与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八)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九、职业学校工作职责 - 13 - (一)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策研究制 定本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招生计划; (二)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三)引导学生选取适合的专业,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组织新生报到; (五)负责新生电子学籍、纸质学籍注册工作; (六)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 14 -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 年 3 月 29 日印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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