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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14 关于印发《水东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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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镇 府 发 〔 2022〕 14 号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东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现将《水东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21 日 - 1 - 水东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 批示指示精神,吸取 3.16 虔东集团火灾和 3.20 水东村火灾 教训,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有效 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集中时间,在 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扎 实有效开展,平稳有序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先发 副组长:陈 成 雪、林晓峰 员:各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水东派出所、区市监局水东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经济),由陈 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钟少卿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 调、跟踪问效等日常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工 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如下: - 2 -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组织辖区内企业安 全负责人、各村(社区)安全员实地查看水东村手机配件露 天仓库的火灾灾后现场,直观了解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 位造成的火情和损失的严重性。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讲 解火灾防范知识,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各企业在消 防安全上的思想意识,压实各村(社区)安全员安全检查督 促督导意识。(牵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责任部门:各村 (社区)) (二)举办一场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邀请虔东集团安全 生产负责人黄明循部长就虔东集团如何吸取 3.16 火灾教训, 如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举措、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安 全发展等作详细讲解。结合自身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教会 大家如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如何防患于未然,以提高预防 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牵头部门:镇 社会事务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三)开展一次火灾高危单位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 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年初制定的《水东镇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分片包干制度》安排,结合前期工作部署,紧盯发生火 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宾馆饭店、商场市 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施工现场、高层地下建筑、家 具企业、化工企业、物流仓储等火灾高危单位,开展高频检 - 3 - 查、滚动排查,严格落实以下措施:一是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明确重点区域、部位、岗位实名制管理人员和针对性防范措 施;二是实行“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管理统一化、重点部 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消防设施器 材标识化”等“六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三是严格用火用 电用气管理,电气线路敷设规范,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五是单位明显 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重点部位、岗位设置提示警示性 标语,每个员工达到“一懂三会”;六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 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每月开展一次消 防设施联动测试;七是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 禁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严禁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八是 整顿清理一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小散乱污”企业。(牵 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责任部门:镇机关各责任部门、水 东派出所、区市监局水东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专 职消防队、各村(社区)) (四)开展一次住宅小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整合公安、市监、综合执法、村(社区)等力量, 对辖区内“九小场所”、住宅小区堵塞楼道、安全出口等行 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辖区住宅小区是否存在建筑 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 救援的现象;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 - 4 - 合一”场所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搭建夹层用于生产、 经营和人员住宿;生产经营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相互连通未采 取防火分隔措施。确保前期排查出的违规住人“九小场所”问 题清零。 (牵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责任部门:水东派出 所、区市监局水东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专职消防 队、各村(社区)) (五)用好“数字底座”,深入开展一次合用场所、群 租房大排查大整治。为深入排查整治,需将合用场所、群租 房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利用此次建立社会治理“数字 底座”契机,整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执法队员、公安 派出所民警、综治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物业服务企业 人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合用场所、群租房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逐户逐房逐间如实填写《合用场所、群租房排查登记表》 (附件 3),切实摸清合用场所以及群租房底数、类型和消 防安全状况。(牵头部门:水东镇派出所,责任部门:社会 治理办、各村(社区))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到 5 月 31 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要切 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领 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 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 5 - ( 二 ) 集 中 攻 坚 阶 段 ( 4 月 1 日 至 5 月 15 日 ) 。 各村 (社区)要认真督促本辖区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生产经营 单位对照《消防安全自查检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 出的隐患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生 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各村(社区)。要落实消 防安全行业监管、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属地监管责任,部 门联动、网格联控、区域联防,分重点、分层次、分行业、 分区域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摸清不放心、不托底区 域场所底数,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排查的隐患要立即 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建立台账,做到责任、措施、 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5 月 31 日前)。要认真梳理整治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 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 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镇纪委和 社会事务办将不定期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 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逐级责任。安全生产无小事,各 责任部门、包村(社区)领导要牵头部署落实,带头深入一 线抓检查整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将 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将辖区所有区域、场所 - 6 - 和单位纳入防控视线,坚决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失控漏管, 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 任,各包村(社区)领导牵头落实责任,全面负责所包村 (社区)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各村 (社区)、逐个区域进行落实责任人员及排查人员,深入单 位和场所,查深查细查实,切实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 推动落实可追溯、痕迹化管理。要形成整治合力,各行业部 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同步启动排查整治,既要指导和督促本 行业、本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要组织 开展本系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三)强化整改,保持高压态势。要始终保持对火灾隐 患“零容忍”的态度,组织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高频检查、滚 动排查、网格清查,将隐患当事故查处,用足用好法律和行 政手段,出重拳、下狠手、严执法,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 管严控火灾风险,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停的一律关停, 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拘留的一律拘留,绝不姑息迁就,保 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高压整治态势。要严明纪律、严格 责任、严肃问责,对于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 底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追究肇事者和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倒查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消 除消防管理和制度执行的死角盲区。 - 7 - (四)及时总结工作,加强情况反馈。各村(社区)请 于每周四下午 5:30 时前报送《合用场所、群租房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附件 1),3 月 29 日、4 月 9 日、4 月 19 日、4 月 29 日、5 月 9 日报送《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整治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 2),5 月 25 日前 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文件报送至社会事务办。联系人:罗章 良,联系电话:15070708889。 附件: 1.合用场所、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 2.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情况统计汇总表 3.合用场所、群租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4.消防安全自查检查标准 - 8 - 附件 1 合用场所、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 电情况 场所合用情况 县(市 、区) 例:XX 县 乡镇 (街道) 场所 名称 场所 类别 XX 乡 XX 场 所 /XX (房 东名 称) 群租 房 合用 场所 /群 租房 /存 在合 用现 象群 租房 场所 地址 XX 路XX 号 场所 联系 人及 联系 方式 李XX, 152X XXX2 314 居 住 人 数 据 实 填 写 合用 形式 下店 上宅/ 前店 后宅/ 夹层 住人 住宿与非 住宿区域 是否采用 实体墙分 割 是/否 住宿 区域 是否 有独 立的 疏散 通道 是/否 停放充 电场所 是否设 置在室 内 是/否 停放与 住宿区 域之间 是否采 用实体 墙、防火 门进行 分隔 是/否 住宿区 域设置 防盗窗 (网) 是否设 置合适 的活动 窗口 是/否/ 未设置 防盗窗 (网) 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配置灭 火器数 量 据实填 写 设置 独立 烟感 数量 据实 填写 是否设 置简易 喷淋系 统 是/否 发现隐 患数 (条) 据实填 写 具体隐 患问题 具体列 出 采取 措施 据实 填写 整改隐 患数 (条) 整改 情况 监督执法 情况 据实填 写 对照 具体 隐患 问题 列出 整改 具体 内容 据实填写 - 9 - 附件 2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 建设单位、产权单 位、生产经营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摸排 领域类别 - 10 - 执法处罚 查排查隐患数 各类场所、项目、 单位(处) 工作动态 自查自纠隐患数 行业主管部门检 排查问 整改问 发现问 整改问 题隐患 题隐患 题隐患 题隐患 (处) (处) (处) (处) 行政处 罚(次) 下达执 法文书 (份) 责令停 暂扣吊 产、停 销证照 关闭取 业整顿 企业 缔(家) (元) (家) (家) 如:1、2022 年 x 月 xx 日,各村(社区)排查 XX 个检查组,深入 XX 场所开展检查; 2、2022 年 x 月 xx 日,各村(社区)派出 XX 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 3、…… 罚款 附件 3 合用场所、群租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场所名称 建筑面积(m2) 地址 所在建筑层数 基本 情况 联系人 总居住人数(人) 联系电话 场所类别 停放充电场所是 电动自 行车停 放充电 情况 否设置在室内 合用场所□ 是□ 群租房□ 否□ 停放与住宿区 域之间是否采 用实体墙、防火 是□ 否□ 百货销售□ 所类型合用 其他□ 违规住人 所情况 住宿与非住宿 区域之间是否 采用实体墙、防 停放数量(辆) 是否必须经过停放 是□ 否□ 充电部位 住宅与何种场 合用场 室内电动自行车日常 楼上居住人员逃生 门进行分隔 是否在夹层 存在合用现象的群租房□ 餐饮□ 机电维修□ 仓库□ 生产加工□ (填写场所类型) 是□ 否□ 夹层居住人数(人) 是□ 否□ 是□ 否□ 有□ 无□ 设置位置及数量 有□ 无□ 设置位置及数量 有□ 无□ 住宿区域是否有单 独的疏散通道 是□ 否□ 是□ 否□ 火门进行分隔 防盗窗 网设置 情况 是否设置防盗 窗(网) 灭火器 消防 独立式火灾报 设施 警探测器 简易喷淋 防盗窗网是否设置 合适的活动窗口 隐患 问题 排查人: 时间: 11 附件 4 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参考标准 一、商场市场 1.禁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楼梯间及前室的顶 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应为不燃材料。禁止违规堆放、 大量经营或储存打火机、指甲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2.电 气 线 路 穿 越 或 者 敷 设 在 易 燃 可 燃 装 修 装 饰 材 料 中 的,必须采取穿金属管和金属分线盒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 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冷库、冷藏室内禁止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气 线路不应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做好电气线路定期检测。 3.大型活动现场布展禁止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4.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必须采用防火隔墙或者 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 5.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 6.严禁在经营区、库房区设置员工宿舍或值班宿舍。 7.设置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地上一至三层,与其 它部位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8.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 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 者封堵。 9.商场市场的疏散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 2 个)和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在营业期 - 12 - 间必须保持畅通;门窗上严禁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 救援的障碍物。 10.灯光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必须保持完好有效。 11.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12.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13.消防控制室应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 2 人。 14.微型消防站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 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15.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 善处置;每日必须每二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 16.应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电气线路、 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灶具应定期检查,确保无违规用火用 电现象,厨房的烟道应保证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17.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 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 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在火灾发生时必须 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二、“多合一”场所 “多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应 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 GA703-2007) 和 《 江 西 省 合 用 场 所 消 防 安 全 治 理 规 定 》 (江西省人民政府第 207 号令),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 13 - 1.“多合一”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或设置甲级防 火门)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h 的楼板将住宿部分 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 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2.“多合一”场所的外窗或阳台设有金属栅栏的,必须 拆除或设置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装置。 3.“多合一”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顶平台。 4.“多合一”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独立 式烟感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5. 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6.“多合一”场所业主、主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受 委托的单位应在承包、租赁、委托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 全管理责任,使用方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多合一”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 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 1.员工宿舍设置在厂房、仓库内的,必须将员工宿舍搬 离。 2.厂房在生产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 3.禁止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违规搭建临时建筑或堆 放杂物。 4.厂房、库房内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 - 14 - 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安排专业人员管理,并 严格操作使用规程;严禁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 品。 5.应定期按操作规程清理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上的可燃 粉尘,落实防尘、降尘、防爆、防静电措施。 6.厂房、库房焊割作业时周边易燃可燃物应及时清理, 焊割设备定期检测,避免故障、焊割易燃易爆设备或装置等 行为。 7.机械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避免供油系统故障导致摩 擦发热;厂房内烘烤设备应严密封堵,严禁烘烤物距火源近、 超过额度温度运行等行为;厂房冷却系统、压力系统应定期 检测,避免新出高温产品直接接触易燃可燃材料。 8.人、车、物进入存有甲、乙类易燃易爆厂房、库房时 应做防静电、车辆尾气未做防护处理,避免因静电产生火花、 车辆尾气火种或高温烟气引发火灾爆炸。 9.厂房、库房内生产原料、货物应按照其化学性质、特 点分类储存,避免在日晒、高温、遇潮等情况下发生自燃、 氧化放热等情况,或者相互反应引发火灾。 10.专用冷库内禁止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 气线路禁止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应定期做好电气线路 检测。 11.厂房、库房内电瓶铲车、装卸车应在室外设置集中停 放和充电。 12.库房内堆放物品与照明灯具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 15 - 13.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 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14.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 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 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群租房 1.严禁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 在同一建筑物内;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 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必须用防火隔墙 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封闭、堵塞、占用;外窗上 严禁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 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3.除厨房外,其他部位禁止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 4.群租房建筑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 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 除设置于室外敞开区域的集中停放点外,应设置火灾自动报 警、自动灭火设施和排烟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或装置 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具备充电结束自动断电功能。物业服务 企业或使用单位、出租人应当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禁停 标识,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违规 充电行为。 5.群租房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 电线、电缆应当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 PVC - 16 - 电工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 6.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 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应当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和消 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 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告知承租人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 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并以 签订防火公约和在公共区域张贴标识的形式提醒承租人用 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承租人应当规范用火、 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 动和灭火逃生演练。 五、宾馆饭店 1.电 气 线 路 穿 越 或 者 敷 设 在 易 燃 可 燃 装 修 装 饰 材 料 中 的,必须采取穿金属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 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2.客房、走道的地毯、墙面不应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 饰。 3.建筑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必须采用防火隔墙 或者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厨房与其他部 位必须采用防火隔墙或者乙级防火门完全分隔,墙体砌筑到 顶。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 5.宾馆、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和饭店疏散通道 的宽度、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 2 个)和设置位置应符合国 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宾馆、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 - 17 - 所必须 24 小时保持安全出口畅通。饭店在营业期间,安全 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6.燃油、燃气管道必须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 修,并记录检查维修情况;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 石油气。 7.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8.消防控制室应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 须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 2 人。 9.微型消防站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 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10.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 善处置;每日必须每二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 11.宾馆客房内必须配备的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 器材、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和楼层安全疏散 示意图。 12.冷库、冷藏室内禁止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 料,电气线路禁止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用电线路应定 期检测。 13.设置的会议厅,承办会议、婚庆、公司年会等活动, 应做好用电功率测算及电气线路检测,避免增加用电设备, 增大用电负荷,造成电气线路高负荷过热和故障引发火灾。 14.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 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 - 18 - 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在火灾发生时必须 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六、高层建筑 1.高层建筑内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楼 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 的燃烧性能必须为不燃材料。 2.高层居住建筑不应与厂房、仓库合建在同一建筑物内, 严禁设置经营、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商店、作坊和 储藏间。 3.高层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必须采用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墙、防火隔墙和耐火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地下或半地 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必须采用防火隔墙或者乙级防火门将地 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高层建筑内设置的火灾危险性大的 附属库房、设备用房必须采用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 隔。 4.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 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 者封堵。 5.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状态。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7.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8.电动车严禁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 内公共区域;严禁采取“飞线”、入室等方式违规充电;应 - 19 - 在室外或室内房间内停放及充电,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 及充电的室内房间应设置简易喷淋设施。 9.高层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业主管理或使用,未明确 消防责任的,必须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责任人对 公共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 行统一管理。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必 须在物业服务合同内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10.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 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11.电气线路敷设应套管保护,安装防火型漏电开关。电 线选型应按电气规范采用合格电线产品。户外电致发光广告 牌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难燃材料墙体上,户外广告牌的设 置不应遮挡建筑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 12.消防控制室应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 2 人。 13.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 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 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 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七、养老院 1.养老院禁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 时用房、员工宿舍。 2.养老院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 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 - 20 - 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3.建筑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必须采用防火隔墙 或者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厨房与其他部 位必须采用防火隔墙或者乙级防火门完全分隔,墙体砌筑到 顶。 4.养老院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疏散 楼梯或疏散楼梯间与敞开式连廊直接连通除外),建筑高度 大于 24 米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楼梯间、 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疏散通道的宽度、安全出 口的数量(至少 2 个)和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疏散走道严禁堵塞、占用,安全出口严禁锁闭。 5.严禁在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厨房的外窗、阳台 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设置了安全 防护网的,须留有消防应急逃生窗口。 6.养老院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电动车乱停 乱放、违规充电。 7.养老院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 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8.养老院内不宜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电气设备周围宜与可燃物保持 0.5m 以上的间距,对电气线 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不宜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9.在养老院起居室内,不宜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 快等大功率电气,供老人使用的微波炉等大功率电气应集中 设置,制定安全使用规程,避免长时间使用。 - 21 - 10.消防控制室应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 2 人。 11.微型消防站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 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12.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 善处置;每日必须每二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 13.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 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 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现场工作人员, 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八、施工工地 1.施工现场必须在不同场所区域分别设置灭火器和灭火 工具;必须按照规定和标准配置、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 统。建筑高度大于 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 30000m 3 的在建工程, 必须按照规定和标准配置、设置设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严禁违规使用芯材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 A 级的彩钢板 搭建临时用房并作为员工宿舍或休息室使用。 3.施工现场应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相应区域作业要求 的临时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当施工区只能设置 1 个出入 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4.乙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专库存放,单独分 类存储,避免因存储环境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库房必须 应独立设置,远离明火作业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 5.物料堆场严格火源管理,避免来火源或人员吸烟等遗 - 22 - 留火种引发火灾。 6.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 其中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 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 网。 7.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明确各级、 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公示。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 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8.必须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手续,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动 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 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 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应配备灭 火器材,并设立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 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9.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小太阳”、电暖气、电磁炉等电 器设备取暖、做饭以及烘干衣物;落实手机、充电宝等电器 产品管理措施;使用安全电压,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10.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制定可燃及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隐 患整改制度,并开展规范性检查。同时,应制订并落实消防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 结合不同员工岗位工作实际开展。 九、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 23 - 1.焚香、觐香、点蜡、长明灯区周边禁止堆放杂物,与 其他区域做有效隔离,不应将焚香、觐香、点蜡、长明灯器 具直接放置在可燃易燃物上。 2.文物建筑被居民占用,在文物木质本体结构中,严禁 使用明火做饭的行为。 3.游客或工作人员不应携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博 物馆和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火源。 4.照明、展览背景灯光不应时间通电,不超年限使用, 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 5.电气线穿管保护,不应直接敷设在文物木质结构本体 上。 6.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修缮不宜使用电气焊、防水修护等 明火作业行为,如需使用,应落实防护措施。 7.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内不应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加热器具。 8.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 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9.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十、学校 1.学生宿舍附属的临时用房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 材的彩钢板搭建。 2.教学楼、体育馆、礼堂、游泳馆、俱乐部等学生活动 场所内使用的音响、投影仪、空调、冬季辅助加热器等电器 - 24 - 设备不超负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不存在长时间通电,使用 后未断电现象。 3.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按规定贮存实验用剂,实验用 剂按要求存放,危化品库房应采用防爆灯。实验时应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 4.图书馆内电气线路、电子阅览设备、固定插座、移动 式插座等通电物品与书籍、报刊、杂志、书柜等易燃可燃物 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学生宿舍不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等,引导学生不许 卧床吸烟和不许在床上使用台灯、蜡烛看书等行为。 6.学生宿舍断电后应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电源。 7.建筑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电动车乱停 乱放、违规充电。 8.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9.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 善处置。 10.必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 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 和技能。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疏散。 幼儿园 1.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楼梯间及其前 室的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2.电 气 线 路 穿 越 或 者 敷 设 在 易 燃 可 燃 装 修 装 饰 材 料 中 - 25 - 的,必须采取穿金属管和金属分线盒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 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3.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3 层;采用三级耐火 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2 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 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 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 楼梯; (5)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 疏散楼梯。 4.厨房与其他部位必须采用防火隔墙或者乙级防火门完 全分隔,墙体砌筑到顶。 5.疏散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 2 个)和设 置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必须保持畅通。在疏散通道、门窗等处设置铁栅栏影响逃 生和灭火救援的,必须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 开启。 6.严禁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7.应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筑消防设施应 - 26 - 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 检测。 8.建筑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电动车乱停 乱放、违规充电。 9.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 善处置;每日必须每二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 10.必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 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 和技能。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疏散。 十一、医院(住院部) 1.医院临时用房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 搭建。 2.医院(住院部)的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 装修材料上的;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 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 3.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 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 小时的防火隔墙或者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 隔。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必须保持常闭状态。 5.疏散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 2 个)和设 置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禁止封闭、堵塞、占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其余的疏 散门均不得上锁,疏散门内外 1.4 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 27 -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 侧拉门;病房的走廊存在增设床位占用疏散通道的,必须清 理。 6.医院(住院部)应在走廊的疏散口处悬挂或张贴安全 疏散示意图,病房的门背后宜悬挂或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 7.医院(住院部)内禁止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 品。 8.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9.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1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医院,消防控制室应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 于 2 人。 11.微型消防站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 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12.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 善处置;每日必须每二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 13.医院(住院部)私自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 电气线路、管线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用电、用 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医院(住院部) 照明灯具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的,必须采取隔热、散热等防 火保护措施,灯饰应选用不燃、难燃材料。病房严禁违规使 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加热或者大功率用电设备。 14.定期组织在医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 - 28 - 职的医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 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在火灾发生时,医护人员必须组织、引导就医的病人进行疏 散。 - 29 -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30 - 2022 年 3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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