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补充规定.doc
保 定 学 院 院字〔2016〕10 号 保 定 学 院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 补 充 规 定 2015 年 12 月,河北省重新修订下发了《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 号), 根据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保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推荐办法》(院字〔2014〕4 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资历、考核及荣誉情况 1.取消关于行政职务的加分项。 2.参评高校系列讲师以上职称的,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教学情况 1.教学质量优秀(20 分) 任现职以来,申报讲师职称的,至少有 1 年教学质量考核优 秀;申报副教授职称的,至少有 2 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申报教 授职称的,至少有 3 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按照《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要求,每年在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的教学质量考核中,考核名次 1 排在参考教师数前 15%以内的,为教学质量优秀。 2.承担课程与教学工作量(20 分) 承担课程:申报中级职称的,近二年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任 现职以来系统讲授 1 门课程;申报高级职称的,近三年连续从事 教学工作,且必须承担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任现职以 来,申报副教授职称须系统讲授 1 门以上专业课程,申报教授职 称须系统讲授 2 门以上专业课程。非专任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 须为本科生系统讲授 1 门以上专业课程。 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近二年年平均教学 工作量达到 72 学时;申报高级职称的,近三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 达到 108 学时。系部主任、副主任申报高级职称的,近三年年平 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 72 学时。非专任教师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 的,近三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 36 学时。 3.指导实践(15 分) 申报中级职称的,全过程承担过 1 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 批改作业、实验等各教学环节工作;申报高级职称的,指导过实 习实训、社会实践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4.指导青年教师(5 分) 申报副教授职称的,近 5 学年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半年以上; 申报教授职称的,近 5 学年以来指导青年教师 1 年以上。 说明: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同时满足前三项要求,申报高级职 称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四项要求,方可获得参加评审资格。 5.赴企、事业单位实践 根据《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院字 〔2014〕 27 号)规定,任现职后,近五年来,专任教师参加学院或系部组 2 织的与岗位或专业相关的赴企、事业单位顶岗实践或培训学习的, 加 3 分。该项以人事处备案为准。 三、科研情况 1.高校教师系列科研课题基本要求 (1)申报教授职称的,须主持过省或部级指令性科研项目全 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或部级鉴定(包括立项合同书、 成果、结项证书等);或主持 1 项国家级面上以上基金项目,取得 阶段性成果(包括以该项目基金资助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发表 的论文、发明的专利或研发的新技术) ;或主持完成 1 项省(部) 级以上指导性科研项目,并进行了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 益和 300 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2)申报教授职称的,须主要参加(前 3 名)省部级及以上 横向课题 1 项;申报副教授职称的,须主要参加(前 3 名)市、 厅级横向课题 1 项,或参加(前 5 名)省部级及以上横向课题 1 项。 横向课题级别划分详见《保定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 (院字 〔2014〕14 号)。 取得国家级纵向课题者不再要求横向课题。 以上关于横向课题的要求于 2016、2017 年作为加分项过渡, 2018 年正式执行。 2.科研业绩提交要求 (1)科研课题限提交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水平的 4 项,科研 成果限提交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水平的 8 项,其中申报教学系列 教授职称的,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的二类(或一项分值≥30 的其 他成果)或两篇三类(或两项分值≥10 的其他成果)及以上核心 3 期刊论文;申报教学系列副教授的,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的三类 (或一项分值≥10 的其他成果)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2)研究系列在审核完成省级条件的基础上,提交代表本人 水平的科研成果 8 项。 3.国内核心学术期刊范围 (1)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 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 SCI、EI、SSCI 索引 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2)《科技日报》 《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本专业理论文 章(2000 字以上)视同为核心期刊论文。 保 定 学 院 2016 年 7 月 7 日 保定学院办公室印 2016 年 7 月 7 日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