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学期排课安排.doc
2018-2019-2 学期排课安排 科学合理的排课是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为了使排课与课 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教学任务录 入、排课、课表的调整等方面要求如下: 一、录入教学任务 1.在录入教学任务过程中,发现教学任务所在院(系、部或教学部)与教师所在院(系、 部或教学部)不符,要及时将教学任务改到教师业务关系(或教学部)所在院(系、部或教 学部)。 2.录入教学任务添加班级时,要选择具体的班级,如果授课班级有多个,要依次添加。 如需跨专业合班需要点击小望远镜查找相应的班级即可。 3.选择上课教师时,请点击小望远镜查询上课教师确定,如果有多个教师上课先选择 多教师选项再查询上课教师选定即可 4.录入选修课教学任务时,为保证合理利用教室资源,选修课人数一定要以实际选课 人数为准,必修课人数由系统自动生成。 5.课程是否选课,请在教学任务下达选项通过右键选课设置更改是否选课 6.选修课程上课对象的添加,专业选修课程在录入任务时需添加面向对象。 7.教室类型要按教师个人提出的要求录入。 8.体育课选课专项的上限人数男女比例分配要合理。 9.教学秘书要认真核实基本信息,尤其是排课学时一项。 10.各专业、班级周学时要均匀,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现象发生。 11.每学期的开课周由第一周开始,小学期为 1-9 周,11-19 周。不得随意更改开课周 次,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情况说明填写申请由院(系、部)主管领导、教务处主管处长同意 签字方可执行。 12.实行小学期后,凡按照小学期安排课程的班级,要保证整学期前半程、后半程课程 安排各占 1/2,要安排两门考试课程在后半学期开设。 13.若同一教师兼任两门课程以上,可按原来传统方法排课;为保证集中备课和授课, 亦可按小学期排课。凡按小学期授课的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进程应按小学期实际安 排。 14.期末如有实习,各门课程必须在实习前结课。 15.录入教学任务时,教学秘书不能更改课程学时、学分等数据的基本信息,各院(系、 部)教学秘书必须在统一时间内完成。 16.教学任务修改:如发现教学任务有问题要修改的,需提交经院(系、部)主管领导 及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的任务修改申请表方可修改。 二、排课 1. (教育、生产)实习、法定节假日期间不能排课。如果法定节假日恰逢双休日,将就 近调整补课时间,具体事宜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2.凡是列入教学计划的实习及实验学时部分必须排入课表,而且一旦排定,不得随意 更改。 3.实践教学课要尽量安排在下午进行。 4.体育课不能排在上午 1-2 节。 5.周四下午是各部门、各院(系、部)业务学习时间,因此也不能排课,有极特殊情 况的可以安排在 7-8 节。 6.除实验、实习、各项技能训练外,同一教师不同课程名称的理论课连排一天不得超 过 4 学时(特殊情况除外),同一门课程同一班级每天不得超过 2 学时。如教师个人强烈要 求,在确保教学质量,个人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教师所在院(系、 部)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课表的调整 1.同一天上午或下午跨两个校区上课的教师的课程可以调整。 2.四节课程连排的教师可以调课。 3.教师个人如有特殊困难,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调课。 4.教师在外兼课、进修或其它个人私事,调课时不予考虑。 5.教师个人临时调整教室类型的,调课时不予考虑。 6.符合调课规定的教师要将调课申请交到本院(系、部)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 一到教务处调整。 7.部分教师有可能跨两个甚至三个校区上课,故课表一经排定,无正当理由,不予更 改;确属工作需要,须经教务处长审批后方可调课。 8.课表排定后如有漏排、多排、课程学时与培养方案不符等情况,教学秘书在一周内 到教务处调整。如排课结果不存在问题,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在排课结束后的一周内或 开学后一周内写出文字材料,说明本院(系、部)课表准确无误,由系分管教学的主任签字 并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9.课表调整时间截止到当学期第 1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