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的通知.doc
黑教高办函〔2011〕26 号 关于确定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 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 (黑教高函〔2011〕110 号)的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首批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试点高校的申报 评审工作。首批试点院校主要针对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 业对工程人才的迫切需求,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食品、制药、 能源、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等相关本科专业实施卓越计划。通过 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在我省 9 所本科院校的 14 个 专业实施卓越计划试点工作(详见附件),已列入国家卓越工程 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的专业同时被认定为我省试点专业。现 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卓越计划的认识 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高 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改革项目,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对于 促进省域各高校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形成高校和行业企业联合 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建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龙江特色应用型的 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推动我省从工程教育大省走向工程教育 强省的重要意义。通过卓越计划的深入实施,加快培养适应我省 “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需要的大批应用型人才,为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 二、深入落实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 尽快确定与本校合作开展卓越计划的行业企业,积极与企业 共同制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 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形成行业企业参 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新机制。试点高校应在行业企业的充分参与 下,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和办学优势 与特色等,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建立本专业的人才培 养标准体系,并制定本专业的工程型人才培养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培养标准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工程教育的工程性 和创新性特点,促进工程型人才人文素质的养成。 三、扎实落实试点专业本科生至少一年企业学习任务 要加快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拓宽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保证试 点专业本科生至少一年的企业学习时间,让学生充分学习企业的 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参与企业技 术创新和工程开发。 四、大力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 各高校要依据各专业“卓越计划”培养标准,遵循工程的集 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 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目前高校人才培养 过程中以灌输式和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着力推动基于问题 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研究性教学和研究 性学习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 五、为卓越计划提供充分政策支持与条件保障 试点高校应重点支持试点专业推行跨校、 跨类型的课程互选、 学分互认,推行双学位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推 行本科学生导师制。试点高校应支持试点专业改革教师职务聘任、 考核和培训制度,对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从侧重评价理论 研究和发表论文为主,转向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 和技术服务等为主。试点高校要为 “卓越计划”提供专项资金, 加大对参与专业的经费投入,资助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 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国际化培养、实训实习等费用。 六、加强对卓越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开展卓越计划试点的高校要制定明确的卓越计划总体目标、 阶段目标,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厅将定期对各试 点院校卓越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 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及专 业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黑龙江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申报专业统计 序号 1 院校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专业名称 软件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2 哈尔滨工程大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子信息工程 3 东北林业大学 木材科学与工程 4 佳木斯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软件工程 5 哈尔滨理工大学 金属材料工程 6 东北石油大学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7 黑龙江科技学院 采矿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黑龙江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材料科学与工程 9 哈尔滨华德学院 焊接技术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