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招标公告.doc
东莞城市学院商业网点 招标公告 为丰富学院内商业网点服务类别,满足在校师生日常生活 需求,经学院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授权商务运营部采用公开招 标的方式对学院内部分空置或即将到期的商业网点经营权进 行重新确认,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东莞城市学院院内商业网点经营权。 二、项目地点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宿舍 6 栋、7 栋、8 栋、9 栋,标的编 号如下: 序号 位置编号 所在区域 面积(M2) 招标类型 1 B1 学6栋 25 服务类 2 B5 学6栋 25 服务类 3 B16 学6栋 25 服务类 4 B17 学6栋 25 服务类 5 CA 学6栋 10 餐饮类 6 C1-C2 学6栋 50 餐饮类 7 C6-C7 学6栋 50 餐饮类 8 C8-C9 学6栋 50 餐饮类 9 D1-D2 学7栋 55.5 餐饮类 10 D3 学7栋 27 餐饮类 11 D4 学7栋 27 餐饮类 备注 ①B16-B17 可合并投 标,优先合 并投标者 ②C6-C9 可 合并投标, 优先合并 投标者 ③D1-D3 可 合并投标, 优先合并 投标者 ④G3-G4 可 合并投标, 优先合并 投标者 12 D5 学7栋 27 餐饮类 13 F3 学7栋 54 餐饮类 14 F4 学7栋 54 餐饮类 15 F7 学7栋 54 餐饮类 16 G3 学8栋 54 餐饮类 17 G4 学8栋 54 餐饮类 18 G5 学8栋 54 餐饮类 19 G10 学8栋 73.3 餐饮类 20 G13 学9栋 55.5 餐饮类 21 I6 学 11 栋 50 不限 22 I7 学 10 栋 59 不限 ⑤以上区 域经营项 目须保证 商铺周边 环境卫生, 制定完善 排污方案、 提供完整 餐饮行业 资质证明 等 三、招标相关事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截标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 17:30,逾期谢绝受理。 3、评标时间:2022 年 7 月 21 日。 4、评标方式:采用内部评标方式,从商务运营部分管领 导抽签选中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测,评标原则以投标 方资质、投标金额等作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评后确定中标单位。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单位证照齐全、经营项目符合 学院规划、不得使用明火(罐装煤气或其他压力存储设 备)、无明显油烟噪音、制订完善空气净化方案、装修符合 学院整体规划要求; 2、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未中标单位在 中标结果公布后凭保证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相关款项将 于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材料需与所投标的一一对应,不接受同一份投标 材料对应若干个标的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材料; 4、投标单位需缴纳报名费 600 元(600 元/投标材料); 5、评标结果于招标活动结束后公布在东莞城市学院后勤 保卫处官方网站,除此之外,不另行通知,招标方对中标 结果不做另外说明; 6、投标金额:投标单位按标底价格向上一次性报价,标 底价格如下: 序号 位置编号 所在区域 面积 (M2) 标底价格 (元/㎡) 1 B1 学6栋 25 250 2 B5 学6栋 25 230 3 B16 学6栋 25 200 4 B17 学6栋 25 200 5 CA 学6栋 10 800 6 C1-C2 学6栋 50 280 7 C6-C7 学6栋 50 280 8 C8-C9 学6栋 50 280 9 D1-D2 学7栋 55.5 520 10 D3 学7栋 27 480 11 D4 学7栋 27 320 12 D5 学7栋 27 320 13 F3 学7栋 54 280 14 F4 学7栋 54 280 15 F7 学7栋 54 280 备注 ①B16-B17 可合并投标, 优先合并投 标者 ②C6-C9 可 合并投标,优 先合并投标 者 ③D1-D3 可 合并投标,优 先合并投标 者 ④G3-G4 可 合并投标,优 先合并投标 者 ⑤以上区域 经营项目须 保证商铺周 边环境卫生, 16 G3 学8栋 54 420 17 G4 学8栋 54 420 18 G5 学8栋 54 380 19 G10 学8栋 73.3 230 20 G13 学9栋 55.5 380 21 I6 学 11 栋 50 180 22 I7 学 10 栋 59 180 制定完善排 污方案、提供 完整餐饮行 业资质证明 等 五、资质要求 1、投标项目需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 于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加盟许可证 等证件。 2、投标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3、产品画册、价格表等。 4、装修方案复印件(附效果图或实景照片); 六、投标资料的提交要求: 1、投标文件应采用密封包装,内容不得加行、涂改,须 按要求填写报价表格,注明所投标的及租金报价。 2、保证金及报名费交费收据复印件(粘贴于投标材料 外)。 3、标书提交地址: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 201。 4、联系人:翟健鹏 联系电话:13537176366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持保证金收据办理 退款手续,保证金将于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按合同 条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如同一标的投标单位均不满足评标条件,则该标的视 为无效标的,由商务运营部择期重新举行招标。 4、投标单位需签署投标承诺书,作为投标材料附件与标 书一并提交。 5、未经商务运营部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将中标 项目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也不得改作其他经营项目使用,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6、中标单位需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对涉及校园 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严格把控,如发生意外事 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7、监督投诉电话:18002999666 监督投诉联系人:蔡国锋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