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doc
渝会字〔2023〕9 号 关于征集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 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法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直属研究会: 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广西、海 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十个省区 市法学会共同主办,重庆市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八届“泛珠三角 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于 2023 年 7 月在重庆市举办。根据 论坛筹备工作安排,现将论坛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 1 - (二)分论题 1.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2.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保障; 3.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粤港澳基层社会治理建 设; 5.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6.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建设; 7.数字公共法律服务; 8.房地产及金融等相关领域风险法律防范。 二、征文要求 (一)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题目 可自拟,凡偏离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文章突出针对性、实 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文责自负,不得 涉密、抄袭,禁止一稿多用(指曾公开刊登出版)。 (二)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 5000-10000 字。 (三)标注。1.论文首页左上方标注第十八届“泛珠三角 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以区别其他征文。2.如不同意在获奖之 后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3.在论 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 务职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邮编)。 (四)体例。采用 Word 文本。正文前附 300 字左右的“内 - 2 - 容摘要”和 3 至 5 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 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统一页下脚注 “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 (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 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 三、评审奖励 各省区市法学负责本辖区论文初评工作。终评由中国法学 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 文(一个作者在一个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另对组织收集论 文的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各省区市法学会各推荐优秀组织奖 2 个,经组委会审查后报中国法学会审定。论坛组委会将邀请 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参加论坛并作大会交 流,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论 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一等奖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四、投稿方式 请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论文和论 文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至重庆市法学会会员部邮箱,投稿标题 统一为:十八届泛珠论坛+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联 系 人:袁 丁 电话:023-65862733、13709453358 电子邮箱:cqhyllb@163.com - 3 - 附件: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报送论 文登记表 重庆市法学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 4 - 附件 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报送论文登记表 报送单位: 序号 作者 题目 字数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电话 邮箱 1 2 3 4 5 6 注:如个人投稿则无需填写报送单位。 - 5 - 重庆市法学会办公室 - 6 - 2023 年 3 月 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