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兴学院科技处.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 2009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成〔2009〕38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09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按照省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浙科发成〔2008〕258 号)的规定进行推 荐。 2.推荐项目原则上要求有成果登记证书,登记时间截止到 2009 年 4 月 30 日。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 荐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4.实行限额择优推荐,超出限额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名额另发) 请各推荐单位重点推荐具有国内外竞争力,对推动全省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 作用,对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 重要意义的项目;原创性明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 化并已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农业、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 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等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 5.推荐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 1 年以上(即 2008 年 4 月底前发表),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 体情况)。 6.推荐技术发明类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 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 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申请号、专利号,与报奖项目 的技术关联度、申请人位次及所作的贡献。 7.推荐软科学项目,应当是完成期满一年以上并经实践验证的项目。凡是 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划、计划实施期过半后 才能申报评奖。属于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的,原则上不能推荐评奖。 8.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应由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经济社会 效益证明。研究单位自己出具的证明,一般不得作为评奖依据。申报一等奖的项 目,其经济效益应由审计部门出具报告。 9.基础研究类项目或技术发明类项目可以由以下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 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所熟悉专业 1 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 省重大贡献奖获奖人 3 人以上可共同推荐相关专业 1 项。推荐时,每位专家必须 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的学术或技术成果评价意见,评价不得少于 300 字。当推 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人有责任协调处理异议。专家推荐项目推荐号请与我厅 联系获得,书面材料直接报送受理点。 下列情况的推荐无效: (1)专家跨学科、跨专业推荐; (2)由若干专家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的形式,对某一项目进行的推荐和 书面评价。 10.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 荐。 11.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单位。 12. 08 年度已通过初评要求撤回的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推荐省科 学技术奖。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进行。 13. 统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爱科技奖的,不再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必须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书面材料及电子 版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项目书面推荐书 15 份,附件材料 1 份(材料不退还)。 2.推荐单位必须在推荐书首页上写明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盖上推荐 单位印章(不要自己另加封面)。 3.电子版和书面推荐书应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 sta.zjkjt.gov.cn。 4.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今年所有项目将进行 网上评审,附件按重要程度排序进行输入或扫描,不要超过规定的页码。 附件材料主要指项目详细内容、承诺书、成果登记证书、验收证书、检验报 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 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查新报告等。动植物新品种、新 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 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 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 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书,所有项目完成人在上面签字。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三、推荐时间 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30 日,请各推荐单位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和通过网络 上传电子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受理地点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9 号天科大厦 502 室,邮编: 310012,联系人:周燕,电话:0571-89986566)。 五、其它事项 1.推荐书首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编号必须填写齐全。成果 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填写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书面推 荐书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推荐编号九位数字:如 09××××001:09 表示 2009 年推荐,×××× 表示推荐单位代码(另发),001 表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流水号。 3.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成果登记证书一 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与成果登记 证书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推荐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4.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 2009 年度 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当有异议时,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负有处理和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5.省科技奖励项目不收评审费。 联系人:周剑 电话(传真):0571-87054041 地 址:杭州环城西路 33 号 邮 编:310006 电子邮箱:cgc@zjinfo.gov.cn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