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doc
淮南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 序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 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自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市政府共颁布实施了三轮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我 市妇女发展的重点目标和策略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 市政府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纳入全市经 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妇女 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我市妇女事 业与经济社会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 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截至 2020 年底,我 市孕产妇死亡率由 2010 年 22.49/10 万下降到 3.18/10 万,低 于全省平均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由 2010 年的 67.02%提高 至 94.9%;技工院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由 2010 年的 30.2%提高至 45%;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 业比例由 2010 年的 79.11%提高至 94%;全市 19.1 万建档立 卡贫困妇女全部实现脱贫。我市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 得了全面进步。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妇女群众对美 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 题。妇女的身心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城乡和不同群体 妇女之间发展仍存在一定差距,农村妇女的民生保障力度仍 需加强;全面三孩政策下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面临挑战;妇 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 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家庭建设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公 共服务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未来十年是淮南市厚植优势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 键时期,也是淮南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难得的机遇期。制定 和实施我市下一个十年妇女发展纲要,对于充分发挥妇女在 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 》《安徽省妇女发展纲 要(2021—2030 年)》和《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 我市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贯彻省委第十 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准确把握淮南经济社 会发展的趋势,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 度机制,持续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 和价值标准,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 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在更高水平 上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女性的“半边天”作用,为现代化美 好淮南建设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 发展道路,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的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 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 贯彻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 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部门专项规划,纳入 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妇女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 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妇女。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同步均衡 发展。 3.坚持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现实差异 和妇女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消除不利于妇女 发展的障碍,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引导和 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家庭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 进步与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现代化美 好淮南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踊跃参与我市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推进两性和 谐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妇女平等享有优质 的卫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 权利,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 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 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不断提 高。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支持 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 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 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 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12/10 万以下(2025 年下降至 13/10 万以下),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3.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70%以上(2025 年达到 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步提高。 4.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减少非意愿妊 娠。 5.加强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防治。减少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代际传递,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以下, 先天梅毒发病率控制在 12/10 万以下(2025 年控制在 13/10 万以下)。 6.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有效减少孕产妇贫血。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妇女抑郁症、焦 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9.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45%以上(2025 年达到 42%以上)。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 93%以上(2025 年达到 92%以上) 。 10.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 务。 策略措施: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为核心,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基础,高水平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市、县两级均设置 1 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 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强化县(区)、乡镇(街 道)、村(社区)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层产 科建设,完善基层转诊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 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增强岗位吸 引力。 2.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关注青春期、 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等特殊时期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 提供涵盖心理、生理等全方面、高质量、可负担的健康管理 和医疗保障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 的作用。向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 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公共卫生应 急管理体系和三级网络,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 物资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健康的特殊需求。进一步提高妇女 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全面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 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完善医疗机构 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产科质量安全水平,提供生 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 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深化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4.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与救助。提高妇女宫 颈癌和乳腺癌自我防控意识,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 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全面推进城乡适龄妇 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民生工程。促进 70%的妇女在 35—45 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 健工作规定,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高筛 查率。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创新应用,提 高筛查和服务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 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患者获得治疗的比例超过 90%。 5.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 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 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 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 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 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加强产后和流 产后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加 强对女性健康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 6.加强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完善艾滋 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 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 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有效控制艾滋病和性病的传染传播。 加强对感染者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提高随访率。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艾滋病、 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多形式为孕产妇感 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服务。 7.提高妇女健康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营养知识的 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促进 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知晓率。为 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中老年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 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 管。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 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元素补充, 定期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 贫血。预防控制老年妇女营养不良、肥胖、低体重、骨质疏 松和贫血等。 8.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持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 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导妇女树立科学健康的理念。 创建“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场所”。普及全民应急 救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妇女参与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 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 品的宣传教育。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 会健康管理转变。促进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 明健康生活方式。 9.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强化心理 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促 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 题。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妇女的心理健 康。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 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注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心 理健康问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设心理健康课程, 支持社区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鼓励社区主动为有需要的 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10.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推动“互联网+妇 幼健康”平台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为妇女健康管理 和健康风险预警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信息共享 机制,创新以现居住地为服务地区的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 实施妇女群体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重视妇女身心健康 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服务中的 应用,加强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上下 联动。 11.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加强面向 妇女群体的健身活动宣传和指导,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 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引导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养 成运动习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民健身设 施建设标准,实现城镇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重点 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供健身指 导服务。完善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加强中心村农民体育健身 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 密切关注农村妇女的健身运动。 提倡用人单位有序开展工间操等健身运动。 12.规范与妇幼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构建生育友 好型社会。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健全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完善规 划引领,严格技术审批,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 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向生育困难的夫妇规范提供中医药调 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等 不孕不育症综合治疗。积极推进失独家庭辅助生育服务,为 失独家庭创造再生育机会。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到 2030 年,出生人口性别 比实现自然平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 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 奋斗者。 2.教育领域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和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师生的男女平等 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5.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6.市属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7.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 距显著缩小。 8.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9.女性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强,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 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面向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引领妇女,促进妇 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 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贡献力量。充分 发挥学校教育的重要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 及其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 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实 践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教育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采用教 育培训、试点先行、辐射带动、提质扩面等方式,将男女平 等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中,体现在教 育工作全过程。将男女平等内容融入教师培训,增强教育行 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 动性和能动性,厚植先进的性别平等理念。 3.推动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研发性别平等课 程资源,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 学内容、校园文化、少先队活动、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 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化教育教学 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 教育。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 护人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困境女童、农村 留守女童、进城务工随迁女童以及残疾女童受教育的权利和 机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 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改善普通高中 办学条件,保障女性特别是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和农村低收入 家庭女性平等享有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普通高 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 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6.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 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 方式,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支持女性 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女高校毕业生、 女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 业技能培训。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控 制市属高校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监管,建立约 谈、处罚机制。保持市属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 8.提高女性的科学素质。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 行动,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发 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培养中小学女生科学兴 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 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支持农村妇女参与 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 9.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 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女性科技人才。加大女性创 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 术相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 机会。针对女性人才的特点,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予以倾斜支 持。实施巾帼科技人才服务计划,推动女性参与科技创新, 适当延长孕期女性参与的课题结题时间,支持产后回归科研 活动。 10.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完善扫盲机制,加强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杜绝产生新的女性青壮年文盲。持续 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 11.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 设学习型社会。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 ,扩大科教文化设 施网络覆盖面。构建与女性生命历程各阶段相适应的科教文 化服务体系。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 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 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 平等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45%以上。 3.妇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城镇 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4.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 缩小。 5.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事业单位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 员的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显著 提升。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下降。 7.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0%以上 建立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8.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 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 征用安置补偿权益,特别是保护离婚、外嫁女性的经济权益。 9.增强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0.推动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 设中发挥作用。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 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支持女 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 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 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生产要素占有等方面的权益。采取 有效措施为新业态就业女性参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 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督促用人 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 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并依法警戒惩处。 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就业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 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 用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 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 作用。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 吸纳妇女就业的作用,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 聘月”等活动,鼓励支持妇女多渠道、灵活形式就业。大力 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就业见习和就业启航计划, 为困难女毕业生和长期失业女青年提供就业服务。完善创业 服务体系。持续实施“创业淮南”行动计划,鼓励妇女积极 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 创新巾帼行动,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发展农村 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 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妇女创业 者的融资渠道。 4.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建立健全针对妇女的终身职业 技能培训体系。开展针对妇女的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岗位 技能和创业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 动者队伍。积极引导女性到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和现代服务业中就业,提高就业层次和质量。逐步消除不同 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新型城镇 化建设,提高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比例,缩小男女非农就业差 距。 5.全面落实同工同酬。完善科学公平的工资收入分配 制度,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 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缩小两性收入差距。督促 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制 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加强对收入的 分性别统计,动态掌握男女两性收入状况。 6.大力培养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 对女性科技人员、技术技能人员的专业知识、创新方法、科 研管理等的培训,增强发展能力。提高各级各类科研和工程 建设项目申报和负责人、评审专家队伍中的女性比例,支持 女性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加强典型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能 人才的培养和宣传,激励女性在科技创新和战略前沿领域充 分发挥作用。 7.健全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 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女职工劳动 安全、职业卫生等知识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 制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全面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 监督范围。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女职工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和产 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职业健康监督和保护, 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 危害。 8.保障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 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 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制定禁止性骚扰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 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 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积极为女 职工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协调有关部门为生活困难 的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9.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完善落实 相关法规政策,协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人口生育政策 的落实。保障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降低工资 和福利待遇、恶意调岗、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 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 作方式,切实为女性生育后返岗或再就业提供服务。推动用 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标 准化母婴设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 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 10.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 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 权益,确保确权登记应登尽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包括 征地补偿安置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 机制,保障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在股 权量化、征收补偿、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平等享有知情 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女农民的经济权益。 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1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收。大力 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建立 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激发低收入妇女内生发展 动力。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12.支持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 示范项目,发挥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等平台作用,鼓 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强高素质女农民的培育,引导农村妇女争做乡村工匠、文 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 支持妇女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淮南样板 做贡献。 (四)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主要目标: 1.妇女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民主协商和民主决 策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地方各级党代会 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比例。 3.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 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县级党委政府、乡 镇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 1 名女干部。 5.担任县(区)党政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 比例逐步提高。乡镇党政正职中女干部达到 10%以上。 6.市、县(区)级党政工作部门,力争一半以上的领 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正职。 7.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 逐步提高。 8.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 相适应。 9.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 例逐步提高。 10.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 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居委会主任 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11.鼓励支持女性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并担任社会组 织负责人。 12.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 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完善促进妇 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 策管理的障碍,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的 权利。建立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做好女干部推荐工作。加 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宪法意识 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能力,始终把培养选拔女干 部工作放到整体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中研究部署,做好女干部 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宣 传教育,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加大基 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支持妇女参与村(社区)协商议事会 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改。提高妇女的参与意识 和能力,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协商。 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 取女党员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 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新业态女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 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3.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提高各级党代会女代 表比例。强化宣传引导,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党的主张,培养对党的感情,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 扩大党的妇女群众基础。重视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女党员的 发展工作。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保证发展 党员计划中优秀年轻女党员有一定比例。在党代表候选人酝 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 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代会代表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 例。 4.合理确定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 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 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 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 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 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 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注重培养忠诚干净、 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女干部,提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 领导能力。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选拔女 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保持优秀年轻干 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标任 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尽配。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 统筹解决,确实不能配齐的可留出空额届中再补。保障妇女 在干部录用、选拔、聘(任)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 别受到歧视。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建立优秀女 职工人才库,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 层。提高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决策管理层中 的女性比例。重视年轻女职工的培养,支持优秀年轻女职工 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和群 团组织建设,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与 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确保符合 条件的妇女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 的权利和机会。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 备纳入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 养、选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采 取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推荐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 入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职工 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事 项,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依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 8.加强村(社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从女致富 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 返乡女大学生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通过提名 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定岗选举等措施,提高村(居) 委会主任、村(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推动妇女有序 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9.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 制度环境,加大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 的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 有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 鼓励女性创办社会组织, 加大对社会组织女性人才的培养力度,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 织女性负责人。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女 性担任负责人或骨干的社会组织,支持引导承接政府和社会 公益项目。 10.发挥妇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决策 和管理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妇联等妇女组织代表妇女参与社 会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 联等妇女组织在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决策的 制定中反映的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重视妇联等妇女组织 在培养、推荐女干部和优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 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巩固妇联改革成果。积极推行 妇女议事、执委分级述职等制度;推动通过乡镇领导班子中 的女性成员担任妇联主席或乡镇妇联主席进乡镇领导班子、 担任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等渠道,落实乡镇妇联主席待遇。完 善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妇联工作 经费,每个乡镇(街道)按每年奖补资金不少于 2 万元的总 额列入县(区)财政预算;推动村级妇联工作经费全面纳入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统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2.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3.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5%以上,待遇保障公 平适度。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达到 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 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保障待遇。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 家庭妇女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 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8.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 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提高关爱服务水平,重点 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妇 女关爱服务体系。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全覆盖 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在制定修订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过程 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 参保扩面,支持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参保,力争达到应保 尽保。完善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库,加强社会保障分 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生育 保险制度机制,推动新业态就业群体参加生育保险。落实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 期间生育保障问题。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实施成效,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优化完善生育配套政 策和服务制度,推动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维护计 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积极实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 和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与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制 度。 3.提高妇女医疗、生育保障水平。推动妇女稳定持续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多 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探索建立互助性质的女职工大病保 险,支持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服务。全面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 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符合 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夯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 筹制度基础,全面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有序衔接全国统 筹。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 署,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和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 低缴费年限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 整缴费档次。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区别 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范围。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运行制度,按照国家和 省统一部署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提高妇女养老保障 水平。 5.有效保障女性的失业保险权益。落实失业保险省级 统筹,建立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依 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 业、灵活就业人员等主体中女性群体参加失业保险,提高女 职工的参保率。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有失业保 险待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 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 6.不断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 统筹。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 加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 伤害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 业、就业帮扶车间中的女性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推动建 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障制 度体系。 7.强化社会救助对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实施社会救 助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困难妇女基本生活救助。强化政策衔 接,健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临 时救助政策措施,完善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 救助,实现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推动建立统一的救助 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不断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 制度体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逐步 提升高龄、失能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的津贴补贴待遇,合 理确定补贴标准,扩大适合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和社区 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 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推动专业养 老服务向家庭延伸,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依托社区提 供养老服务,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式养老,推动居家环境的 适老化改造。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 等服务水平。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 老服务队伍。 10.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建立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纳入保障范围,妥善 解决其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 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和服务 质量。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和保险待遇支 付等支持。 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 爱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以县(区)为单位的农村留守妇女 信息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 妇女提供关爱服务。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农村留 守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支 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大力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 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 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提高家 务劳动和家庭照料社会化、职业化、智慧化水平。 4.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5.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妇女 成为建设幸福安康家庭的推动者、引领者。 6.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大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咨询辅导服务力度。 7.倡导男女平等参与家庭决策,共担家务,两性家务 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8.促进夫妻共担家庭教育、抚养、保护责任,为未成 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9.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全面提高老年妇女家 庭生活质量。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 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引导妇女和家庭成 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将个人成长融入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 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 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 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2.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 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生育支持、儿 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 助关爱等税收和福利政策,形成支持和完善家庭基本功能、 促进男女平等及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建立促进家 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完善落实积极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 水平,推动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推动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 居民生活指导、家庭保健服务、科学育儿指导、留守儿童看 护、空巢老人抚慰等家庭服务。建立完善家庭关爱帮扶机制, 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残疾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和保障。完善 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和线上平台。构筑美好 数字生活新图景,完善数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提高便民服 务水平。 4.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构建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 庭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家庭建设、 家教引导、家风培育,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 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及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公共活动,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增进 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良好家风支撑 起好的社会风气。 5.支持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入实施“家 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 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参与 绿色家庭建设,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推进平安家庭、无烟家庭建设。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 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理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 到实处,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 家庭暴力。开展家庭观念教育,为适龄男女青年婚恋交友、 组建家庭搭建平台。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抵 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培育健 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 务的规范管理。 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 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发挥综治中心和网络化服务管理作用,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警机制建设,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建立健全县(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设立 公益岗位,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 伍。完善“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支持社会力 量参与,提供多元便捷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 诉讼对接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 加强家庭暴力危机干预,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8.促进夫妻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 工配合,共同分担照料老人、养育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 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 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提高 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 人长期照护服务,研发家务劳动便利化产品,减轻家务劳动 负担。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作制,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 环境,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9.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积 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促进父母共同承担家 庭教育主体责任,主动参与家庭教育学习和培训,创造有利 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体系,常态化、专业化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与宣 传,引导父母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提高家庭科 学育儿能力和水平。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 年子女成长。 10.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鼓励成年子女与老 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 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假权利,推动建立子女 陪护假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鼓励更多市 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农村村级 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站)建设,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 施前沿阵地作用,探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发展银发经济, 开发并推广使用适老化产品和服务,着力解决老年妇女数字 鸿沟问题。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性别平等成为 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3.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显著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 4.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5.妇女的媒介素养全面提升,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 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建设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6.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 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总体达 95%,降低 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8.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 相适应。 9.推进妇女友好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设母 婴室、第三卫生间,配备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设施。 10.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特殊需求得到 满足。 11.加大对女性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日常专用 消费品的监管力度。女性保健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 98% 以上,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 98.5%以上。 12.广泛参与妇女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 市妇女事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 中心(站点)、主流媒体、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引导妇女 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 到“两个维护”。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 女性和新兴产业从业女性以及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群 体。通过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激 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丰富优质文 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 参与城市文明建设。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 会治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 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鼓励建设理念友好、政策友好、 环境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友好的女性友好型城市、社区、 乡村。 3.深入开展以两性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 育。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干部学习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 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村 (社区)、家庭、社会组织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 优秀妇女典型,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 和价值标准。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建设。 加强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审核管理,充分吸纳性别研究专家 参与相关评估。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的监测和监管,全 面消除属地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现的歧 视贬低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 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建设,加强文化传媒 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使性别平等成 为文化传媒工作者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完善文化与传媒内 容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 处置机制。 5.提高妇女媒介素养。充分利用社区妇女之家、图书 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 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 利用的能力,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 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网络自我保护能力。重点 帮助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 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络正能量。 6.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挥妇女在环 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机关、企业、村 (社区)、学校等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环境科学素养,掌握环境 科学知识,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和消费模式,杜绝餐饮浪费。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争做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和引领者。引导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 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村 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 7.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 和健康监测数据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强化绿 色技术创新驱动,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探索低碳发展新 路径,推动生产生活方面全面绿色转型。推进城乡生活环境 治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推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 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设区的市因地制宜 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 转运处置体系,积极推动中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 污水处理一体化进程,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 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通体处理,鼓励联户、整村、 整镇一体化处理。 8.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落实国家《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 设,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硬件设施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源 保护和水质监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加强水利基 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 能力,为妇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 厕所男女厕位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 将男女厕位比例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 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的评选标准。在 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 特点,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至少为 3:2,人流量较大 地区提高到 2:1。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 ,提高农村卫生 厕所普及率和实际利用率,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 用。 10.推进适合妇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公共托幼 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推动旅 游景区、商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在公共厕所增设婴儿护理折叠台位。完善母婴设施配套,在 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 11.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及 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 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制订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 需求,优先保证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 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的指导培训,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 应对突发事件中增加女性救援力量,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 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 12.加大对妇女用品的质量监督与卫生检查。建立和完 善保健食品和妇女常用消费品类别品种目录和质量监控指 标体系。提高妇女化妆品、用药和卫生用品等的合格率,及 时发布抽查不合格的产品信息,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加 大惩处力度。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 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物质的化妆品、假冒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美容美发机 构化妆品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 13.提升我市妇女事业与省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以促进 性别平等、实现共同发展为主旨,坚持多领域、多渠道、多 层次参与省内外妇联组织和妇女民间交流。加强与长三角地 区妇联组织的交流合作,主动对接上海市闵行区,积极组织 开展妇女组织、专家学者、女企业家之间的交流,在教育培 训、创业就业、劳动力输出、文化和技术交流等领域加强合 作,共商妇女发展、共促两地繁荣。树立品牌意识,努力提 升淮南妇女工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淮南妇女事业 发展新成就。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 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建设和有效运 行。 3.妇女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妇女在法 治淮南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 形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全社会依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 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妇 女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严厉打击通过非暴力化手段残害妇女的行为。 10.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 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淮南建设全 过程。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 查督办,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将保障 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 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男女平等 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法规政策性 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 标准,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 的制度化建设。推动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在县级以上地区 全覆盖。清理村规民约中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歧视妇女的条 款和内容,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 入司法和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性 别平等理念落实在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提升妇女参与法治淮南建设的能力。深入开展专项 普法活动,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妇女自觉学 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 习惯。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充分发 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以女性为成员主体 或者以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等在法治淮南建设 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健全完善预 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 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等相关主 体强制报告义务。规范接警出警工作,对家庭暴力案件及时 依法处置,并对家庭暴力警情、告诫书出具情况进行专项统 计。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规 范临时庇护场所和紧急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 加强对受侵害妇女的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鼓励 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专业 化服务。 5.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进一步完善集预防、打击、 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 配合、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构建齐抓共管格 局,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全力查找被拐多年妇女,有序 预防非法代孕、网上非法收养等新型违法活动,确保被拐人 员及时得到救助和妥善安置,切实保障被拐人员的人身权益。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 行为的打击力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 涉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 绍妇女卖淫,特别要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卖淫和智力 残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7.有效防范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 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 育,提高妇女特别是女童的隐私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 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侵害案件发现报告制度、 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和侵害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 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保障被害 人安全和隐私,避免受害妇女特别是女童遭受“二次伤害” 。 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 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特别是女童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 和干预。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建立健全预防和制 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预防和 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推动机关、企 事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 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畅通救 济途径。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加强网络信息内容治理,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 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 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 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采取 各种形式的网络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 犯罪行为。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 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 承遗产的权利。保障妇女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处理权,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依法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 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家庭义务 的妇女依法获得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 偿。 11.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对非暴力精神控制的了解 与认知。充分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鼓励和支持用 人单位定期开展精神健康教育。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 在结束同居、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 个人隐私。严厉打击通过洗脑、驯化等非暴力方式操控女性 精神,教唆女性自残自杀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权益的违法犯 罪行为。 12.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 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 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提供便捷高效、均 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依法增加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事项。 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 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专业 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群团组织、其他社会 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纲 要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二)强化纲要责任落实。加强统筹,系统推进,完善 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 社会参与的纲要实施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负责纲要实施工作, 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妇儿工委办公 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 承担纲要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 体部署要求推进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实现妇女事业发展与 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健全目标 管理责任制,将纲要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 纲要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 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纲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 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纲要落实情况和下一 年工作安排,下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 纲要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 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 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表彰制 度,对实施纲要的先进集体、个人按照规定进行表彰。 (四)严格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组织实施纲要所 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更多向纲要重点目 标任务倾斜,实现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继续推进 落实按妇女人数人均不低于一元钱标准安排妇女发展专项 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力争 2030 年达到按妇女人数人均不 低于两元的标准。两纲工作经费单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妇女事业。 (五)创新纲要实施方法。创新制度机制,瞄准妇女和 家庭关切的痛点、政策支持上的盲点,加大调查研究及成果 转化力度。依托大数据技术,完善纲要指标监测统计和数据 收集。建立中期指标调整机制,对偏离发展预期的指标进行 适当调整。激发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主动性和基层首创精神, 增强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动力、活力、效力。加大政府购 买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推进纲要实施。注重发挥 群团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优势,调动妇女自身的积极性、主 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同步推进的工作 格局。 (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 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及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 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 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 统领,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强化行政职 能,为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纲要实施 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大纲要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 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 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宣传纲要内容及纲要实施中的经 验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 鼓励引导妇女参与纲要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纲要实施中实 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纲要实施实行年度监 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 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同级统计 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妇女发展状 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终期评 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同级妇儿工 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纲要实施和 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纲要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纲要 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判 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妇儿工委设立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 由同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组织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 报告,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纲要实施情况统 计监测的人员参加,负责纲要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 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同级妇 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 统计资料。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实施监测、 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纲要 实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 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 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实施自 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 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权益保障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 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作为中期和终期评估依据。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并适时调整 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根据需 要扩充调整妇女发展统计指标,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 建设。市级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支持县(区) 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 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 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 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分性别统计 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 第三方评估模式。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 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 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 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 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 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 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纲要 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报告、反馈和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