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doc
渝会字〔2023〕10 号 重庆市法学会 关于征集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 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法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直属研究会: 按照《中国法学会 2023 年工作要点》和中国法学会《关 于同意承办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的批复》,第十八届西部法 治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 2023 年 9 月初 在兴安盟举办,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 创新发展 - 1 - (二)分论题 1.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2.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3.西部地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法治问题 4.西部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6.“一带一路”安全与发展中的法治问题 7.强化基层政府法治建设 8.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 9.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西部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3 年 4 月 1 日—6 月 30 日 (二)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 5000-10000 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 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名称 +论文名称。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 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正文采用 Word 或 WPS 文本,正文前附 300 字左右的“内 - 2 - 容摘要”和 3 至 5 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 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 “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 (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 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 [1]、[2]、[3]……标注。 5.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 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 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 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 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 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 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 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 30%以内。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各省(区、市、兵团)法学会对本地征集的论文组织初评,按 - 3 - 征集论文总数 15%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至承办单位。内蒙古自 治区法学会负责对各省(区、市、兵团)法学会报送的初评材 料进行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另对组织收集论文 的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各省(区、市、兵团)法学会各推荐 优秀组织奖 2 个,经组委会审查后报中国法学会审定。 四、报送方式 请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论文和论文情 况统计表一并报送至重庆市法学会会员部邮箱,邮件标题统一 为:单位名称+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 联 系 人:袁 丁 电话:023-65862733、13709453358 电子邮箱:cqhyllb@163.com 附件: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法学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 4 - 附件 1 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全部征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 作者 号 姓名 报送论文 题 目 字数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手机号码 篇 联系邮箱 1 2 3 - 5 - 重庆市法学会办公室 - 6 - 2023 年 4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