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科研〔2022〕29 号 科研处关于组织 2023 年度“科技创新行动 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 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 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 布 2023 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一)启明星(A 类) 执行期限: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 40 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 (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35 周岁(在 198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37 周岁(在 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 有博士学位。 (二)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 执行期限: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 20 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32 周岁(在 199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34 周岁(在 198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 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 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 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 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 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 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 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 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 与理由。 5.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 2 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3 年度启明星项目实行单 位遴选,择优申报。其中我校 A 类限额 2 项,扬帆专项限额 5 项,如申报人数超过限额,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 审,择优推荐高质量申报材料。 7.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 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 8. 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 1 项。 9. 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 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沪科 党合〔2022〕25 号)具体要求,将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延 后 2 年,分别为启明星 A 类、B 类、C 类,女性项目负责人 应未满 37 周岁;扬帆专项,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34 周岁。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 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 http://czkj.sheic.org.cn/进入 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 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 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 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 9:00,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16:30,请申请老师 将申报书电子版及查重报告发送至冷蓉邮箱并在线提交材 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 启明星(A 类)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 审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蓉,298991092。 科研处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