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第一季度厦门市妇联系统信息采用情况通报.doc
2019 年度第一季度厦门市妇联系统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得分情况 单位(部门) 总数 国家级 总结 信息 讲话 调研 文章 总数 省级 总结 信息 讲话 思明区妇联 湖里区妇联 1 1 调研 文章 总数 市级 总结 信息 讲话 调研 文章 总分 2 2 5 7 集美区妇联 20 1 海沧区妇联 4 4 同安区妇联 37 37 翔安区妇联 27 27 市直机关妇工委 2 2 22 办公室 2 2 8 12 组联部 1 1 3 5 宣传发展部 2 2 4 8 权益部 1 1 1 3 家儿部 1 1 7 9 机关党总支 1 1 10 12 市妇儿工委办 3 3 8 1 备注 16 市妇儿中心 3 3 厦门大学妇委会 2 2 市委采用1篇(综合) 集美大学妇委会 1 1 计分标准: 1.被厦门妇女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计 1 分,经验总结、领导讲话每篇计 2 分,调研文章每篇计 3 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 单独采用的每篇计 2 分,综合采用的每篇 1 分,市委、市政府领导有批示的信息每篇加 5 分,被市及市以上刊物、网站登载的信息 和文章酌情加 1-2 分。 2.被福建妇女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计 2 分,经验总结、领导讲话每篇计 3 分,报送调研文章并被采用的每篇计 5 分。 3.被中国妇女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计 3 分,经验总结、领导讲话每篇计 6 分,报送调研文章并被采用的每篇计 8 分。 4.同一信息被不同层面采用的,可以累计加分。未被录用的信息不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