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附件 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 实施、围绕科技和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项目,主要 是三大类: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 一、关于重大项目 分为公开招标项目、邀标项目和合作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 1.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问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目前有哪些制约,怎样突破关键环节,可行方案是什么)。 2. 全球化的新特征与应对之策(新时期全球化的新特点和 新趋势,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建议)。 3. 新兴技术发展对经济社会的主要影响(新兴技术发展的 大趋势和最新动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对经济社会发 展带来的影响,如何应对)。 4. 推动科技创业的关键问题(制约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 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促进科技型小微企 业发展的建议)。 5. 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思路、发 展路径及其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科技创新创业如何在此过程中 更好地发挥作用)。 6. 科技服务业发展研究(分析科技服务业的基本内涵、范 围及发展趋势,提出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重点及措施)。 7. 新时期完善创新政策的方向和重点(国际国内形势对制 定创新政策的新要求,目前创新政策还存在哪些不足,推动新时 期政策创新的思路和重点)。 公开招标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拟定。科技部将组 织专家进行网上初步评审,对通过网上初步评审的,科技部组织 答辩。每个地方和有关部门申报招标项目不超过2项次。 邀标项目,根据国家科技改革发展的需求,由科技部确定选 题并邀请有关单位申报。受邀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 料直接报送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对有能力自筹经 费和配套经费开展研究的优先支持。 合作项目,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发展的重大 需求,与科技部协商确定选题,参照招标项目的程序进行网上申 报。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答辩。每个地方和有关部门申报合作项 目不超过1项。合作项目要求各地、部门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二、关于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支持在软科学研究领域自由探索的项目,由各地 和有关部门择优推荐。 选题方向: —2— 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 2. 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 科技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计划单列 市、副省级城市不超过2项;国务院有关部门不超过3项,教育部 不超过10项。 为鼓励更多力量参与软科学研究,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可在上 述推荐项目基础上按50%的比例增加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各地科 技管理部门要确保申报单位自筹经费落实到位)。 面上项目遴选采取专家网上评审方式,择优选择项目予以立 项。 三、关于出版项目 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各地方、各部门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出 版。教育部不超过5项,其它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不超过1项。 四、申报组织与流程 1.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 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 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单位) 组织申报,科技部不直接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2. 招标项目、合作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均需通过国 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在线填 写、打印申请书,并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归口管 —3— 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对所有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申报选择上报 项目,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将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须 列出项目清单)和申请书(一式5份,均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 送科技部。 五、其它事项 1. 申报单位应是法人单位。 2. 申报负责人限1名(合作项目可为2人),同一项目负责 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国 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 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 3. 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 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资助金额。出版项目 申报负责人要保证出版的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凡在申请中弄 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 并通报。 4. 为保证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 性和严肃性,在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负责人以及参 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 进行申报辅导。 5. 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 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 —4— 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认真审核申请书 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并签署明确意见。 6. 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研究成果的应用,有价值的研究 成果须及时报科技部。 六、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 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010-58881822 科技部战略院:010-58884505、58884689 传 真:010-58884588 电子邮件:kyb@casted.org.cn (二)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312室科技部战略院(邮编: 100038) (三)软件及网络注册申报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