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清河头乡人民政府2020-2021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doc
濮 阳 县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 年第 12 号 濮阳县审计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濮阳县审计 局成立审计组,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对清 河头乡人民政府 2020-2021 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 清河头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 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此次审计,是在清河头乡 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的。濮阳县审计局的 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清河头乡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清河头乡人民政府隶属于濮阳县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 共辖 21 个行政村,农业人口 2.1 万人,耕地面积 2.24 万亩。全 乡机关编制 95 人,实有 81 人。下设:五办、七个中心等 12 个部 门。 (二)财政收支情况(该数据由清河头乡人民政府提供) 2020 年度财政收入计划 4156.95 万元,实际完成 4208.91 万 元,占计划的 101.25%。其中:税收完成 4208.91 万元。 2020 年度财政支出基数是 1782.90 万元,实际执行 1782.90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 324.54 万元,办公经费 50 万元,对行政村 的补助 384.09 万元。 2021 年度财政收入计划 4545.62 万元,实际完成 4581.12 万 元,占计划的 100.78%。其中:税收完成 4581.12 万元。 2021 年度财政支出基数是 1685.16 万元,实际执行 1685.16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 401.6 万元,体制经费补助 693.25 万元,对 行政村的补助 356.38 万元。 -2- 审计结果表明,清河头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账表数据与审计组 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决算的规定进行审计后认定的数 据基本相符,清河头乡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内控制度基本健全, 财政决算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2020-2021 年度清河头乡财 政收入已按计划完成。在对清河头乡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中依 然发现了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如:原始凭证不合规、超过规定范 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对于上述有关的问题,建议清河头乡 人民政府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纠正或改进。清河头乡人民政府对往 年审计决定执行到位,对我们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采纳,对原始凭 证不合规、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已部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销非预算单位费用 13640 元 (二)无经手人列支费用 3600 元 (三)未按规定会计科目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濮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濮 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 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的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报销非预算单位费用、无经手人列支费用、未按规定会计科目核 -3- 算问题,具体整改结果由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向社会公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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