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立项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doc
东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立项管理实施细则 (2019 年修订) 根据《东华大学基本建设(修缮)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国家、上 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立项依据 1、基建(修缮)工程的立项应依据校园总体规划、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各学院办学发展的实际需求,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节能环保、节约用地、 量力而行、勤俭办学等方针。 2、项目立项时需明确建设主体、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 投资估算及管理模式意向。 二、基建项目立项程序 1、新建项目除明确基本立项要求外,还需听取使用单位对项目建设、功能 定位、配套设施与设备的要求,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对使用方提出的使用功能 需求进行充分论证。并根据投资估算提出建设标准及定位,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2、凡涉及原建筑外立面重大改变或原建筑功能布局重大调整等,需先经校 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再办理立项手续。 3、新建项目学校批准立项后,由基建后勤处负责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 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和(或)可行性研究 报告,并及时落实相关批复。其中各学院建设项目由学院配合基建后勤处办理。 4、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分管基建副校长审核,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 上报。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批准的主要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规模,建设过程中不得 随意变更。 三、中央直属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程序 1、房屋修缮类或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由相关职能部处及学院根据学校各 项事业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后勤保障服务等实际工作需要,提交拟列入下年度 项目库的立项申报书,财务处汇总后将相关项目交基建后勤处初步审核。 2、专项资金工作小组审核后根据申请资金总额度确定实际拟入库项目并排 序。 基建后勤处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项目情况比较复杂的入库项目进行方案设计, 1 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完善上报教育部的立项申报书。 3、教育部委托的专业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 改立项申报文本。 4、专项资金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批准总额度及排序确定具体可实施的项目及 金额,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立项。 四、自筹资金修缮项目立项程序 1、基建后勤处综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及师生需求等因素,列出拟列入 下年度预算的修缮项目库,经处务会讨论后汇总到年度预算并报财务处。 2、财务处按学校规定程序确定具体年度预算额度后,基建后勤处根据排序 确定计划实施修缮项目。 3、因各种原因新增非年度预算内且必须当年实施的项目,若能在原预算额 度内调整时,估算小于 50 万元时经处务会讨论及分管副校长签字后实施;大于 50 万元(含)时,经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分管校长同意后实施(已单独经 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的除外)。若原预算额度内确实无法调整时,按校预算 上报及审核程序执行。 五、学院部门项目立项程序 1、各学院、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包括使用专项资金、自筹资金 或科研经费支付的建设项目),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讨论通过。其中投资 在 5 万元以上(含)或需改变建筑物结构、在屋面或楼面开槽打洞、开挖路面、 增加水电用量等,以及设备安装工程超过相应设备费 15%或金额超过 5 万元的, 开工前须到基建后勤处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填写《东华大学基本建设 (修缮)工程立项审批表》。 2、各学院、部门申请立项时,应提供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同意立项的文 件(含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概况、投资估算等)、学院或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 施工地点、设计方案等资料。 3、基建后勤处会同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等部门进行审核会签,并 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其中保卫处负责审核项目的消防安全,财务处负 责审核项目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项目实施地点、是否需计入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及实验室改造项目论证手续是否齐全,基建后勤处负责审核项目的可行 性和必要性。科研或教学实验室的新建或改造立项前先需按《东华大学实验室安 2 全管理办法》完成论证手续。 4、对按规定须事先立项的建设项目,各学院、部门凭《东华大学基本建设 (修缮)工程立项审批表》(附表)及其他相关手续,经合同流转审核后方能加 盖学校基建合同专用章。 六、立项要求 1、各学院、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结算金额调增幅度超过原立项 金额 20%的,应向基建后勤处提供书面说明并重新办理立项手续。 2、凡未按规定立项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工的 建设项目,一经发现除勒令停工外,将追究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未办理立项 手续的项目不予结算审价。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实施细则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附表 东华大学基本建设(修缮)工程立项审批表 立项编号: 项目实施主体 (学院/部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地 址 估 算 金 额 元 预算内项目 建设工程规模 m2 计划开工日期 是( 1、 学院/部门批准立项文件 2、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方案 附件 3、 项目估算或预算(附项目经费代码) 4、科研或教学实验室新建或改造的论证手续 申请单位承诺:本单位对上述填表内容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日 4 期: )否( ) 审核意见: 立项编号: 资产管理处 需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是( 保 财 )否( ) 经办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卫 处 期: 经办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务 处 期: 经办人: 负责人: 日 日 期: 期: 基建后勤处 需聘请工程监理: 是( )否( ) 需聘请投资监理: 是( 经办人: 负责人: 日 日 期: 期: 5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