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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待遇概要及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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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待遇概要 缴费标准:40 元/人/年 额度上限:统筹段 20 万,另外住院现金合规费用累计 11000 以上 30 万大额补助 注:医保额度上限是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按比例核报。 待遇享受期,缴费月份开始 12 个月内有效。例如:缴费期:201609-201708 ,待遇享 受从 20160901 开始,至 20170831 结束。 待遇核报:(正常疾病、不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在核报范畴。以下情况不在核报 范畴:交通肇事、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自残自杀、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危险而故 意为之所引起的伤害以及整形、美容、近斜视、出国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不在医保核报 范畴)详细可以参看医保门户网站上的政策法规。 以下提及核报上限都是在符合基本医疗范围之内的。 符合基本医疗部分在核报范围之内,即甲类 + 乙类 - 乙类个人自理(丙类费用不予核 报)。乙类中小学生自理比例:10% 一、住院 1、 长春市内住院:必须持医保卡办理入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当时提供医保卡的,三日内 必须出示医保卡并办理入院手续(吉大一二三院除外,其系统不支持,24 小时之内可 以),否则认为放弃医保待遇,产生费用不予核报。 1)、统筹段:上限 20 万 起付线:100 元 100 元- 10000 元 --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75% 10000 元- 50000 元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0% 50000 元- 200000 元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5% 2)、大额段(住院现金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大额支付-丙类费用-封锁费 用-乙类个人自理费用-起付线):上限 30 万 累计超过:11000 元 0--1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0% 11000--2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0% 21000--3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1% 31000--4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2% 41000--5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3% 51000--6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4% 61000--11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65% 111000--31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80% 311000--999999.99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0% 2、 转外住院(在外地,不能持卡住院,需要回中心报销) 长春市治不了的病,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开具转诊单,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可转外住 院,费用回长春后核报,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核报手续: 1) 、医保卡; 2) 、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 3) 、转外审批单; 4) 、专家会诊材料; 5) 、住院票据; 6) 、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 7) 、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 3、异地急诊住院(除以下三种情况外,异地住院不予核报) (在外地,不能持卡住院,需要 回中心报销) 1) 、寒暑假期间,在户口所在地发生急诊住院 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标准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 (7)、如果户口所在地医院治不了,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医院出具的 转诊单(按转诊报销,即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 (8)、如果户口已经转入长春的,由原地或长春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学校组织的实习期间,发生急诊住院 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标准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 (7)、如果实习所在地医院治不了,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需要实习所在地医院出具的 转诊单(按转诊报销,即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 (8)、实习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 3)参保居民在外地因急诊住院的,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急诊住院范围包括: 急性脑出血、急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心脏骤停、高血压危象、急性肺水肿、 急性肺栓 塞、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癫痫持续状态、昏迷、休克、开放性外伤及骨折等抢救以及危 急生命的急救住院。参保居民在外地因上述范围疾病急诊住院的,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到(或 电话通知)市医保局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医保局急诊登记电话 81932999、81110000) 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 二、门诊大病:(需要中心审批,在医院持卡办理) 20160801 开始 起付线:100 元(一个年度只收一次起付线) 100 元- 10000 元 --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75% 10000 元- 50000 元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0% 50000 元- 200000 元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5% 三、门诊统筹(大学生无此项待遇)(在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办理,普通疾病开基本药物)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开基本药物 0 元-1200 元 核报比例:50% 四、中医特色门诊(在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办理,部分中医诊疗项目) 规定定点医院规定病种 0 元-4000 元 核报比例:50% 五、意外伤害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在定点不持卡办理,需要回中心报销) 起付线:100 元 上限:5000 元 核报比例:80%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 (3)、门诊票据; (4)、门诊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5)、门诊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清楚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等,盖学校公章) ; 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 1、 新参保概念:在长春市未参加过居民医保(包括家庭形式的城镇居民、单位形式的 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低保、农合) ,也没参加职工医保的 2、 已参加过职工医保的,未停保状态,不允许新参保,职工停保后,学生可办理新参 保 3、 续保概念:之前已经参加过长春市居民医保,需要办理续保(续保不是给原来本校 的学校缴费,而是网站上的操作) ; 4、 低保、农合参保状态的学生不需要续保到学校(网站有限制,不允许续保),停保 的需要续保到学校; 5、 4 月 1 日之后已经在社区缴费的,续保到学校后,不需要再次缴费,但参与核定给 予延期,4 月 1 日之前已经在社区缴费的,续保到学校后,需要再次缴费。 6、 网站人数查询: 新参保查询:查询新参保人数,需要输入开始时间 续保查询: 查询续保人数,需要输入开始时间 注:如果此人新参保后,办理停保,之后又续保,会在新参保人数和续保人数中都 有体现。 7、 如果新参保姓名或身份证输入错误,不要给办理停保,到网络处变更即可。如果错 误人数较多(5 人【含】以上),需要学校列出表格,编号,错误姓名,错误身份证 号,正确姓名,正确身份证号,电子档交到网络处统一更改。 8、 遗漏人员,单独建立一个班级核定缴费,可按缴费年限分班级。 9、 不参保的学生,需要本人写说明,签字,未满 18 周岁的,需要写说明,家长签字, 老师留存; 10、 缴费方式: 转账:公对公账户,转账 3 天后,带转账回执单,到 3、9、12 号换取发票 11、 学生毕业,需要及时停保,否则影响其职工参保。(大学) 学校办理流程 1、网站办理参保续保(老师需要确定好每个班级多少人【最好有电子明细,以便与网 络处核对人数】,共计多少人,缴费几年) 2、网络处 208 室核定缴费、打印征缴通知单、拷贝缴费明细(或不缴费名单)、拷贝照 片序号(学校需要打印出来) 3、学校按征缴通知单缴费、按序号贴照片版位图,版位图和打印出的照片序号,交到 二楼 18 号窗口,缴费后到 3、9、12 号窗口换取发票。 参保缴费交照片板位图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30 日 医保中心客服电话:81932999、81110000 学生参保网站地址:222.168.33.110 各学校登陆默认密码 123456 已经失效,需要重置密码的,学校提交申请到网络处恢复, 学校登陆后更改密码。(QQ 联系我的,写明学校编号,学校名称,联系人姓名、身份 证号码及联系电话,确认身份后,给予恢复,学校登陆后更改密码) 网络处电话:81110053 程老师(QQ:286349979) 长春医保咨询教师群 467776868 附:登记征缴处要求 按照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长劳社[2008]8 号文件规定,“各城 区中小学校新生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统一为每年 9 月 15 日,各学校应于 9 月 15 日前做好新生 参保缴费工作”的要求,考虑各学校均不同程度存在转学、退学、报到延期等特殊情况,2015 年度特将新生参保缴费、报送照片版位图时间延至 9 月 30 日。10 月 1 日后,医保局窗口不 再经办中小学生新生参保缴费及接收照片版位图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医保局登记审 核处联系。 为确保广大新生的医疗待遇能够按期享受,请各学校在报送照片版位图两个月后及时到 医保局登记审核处窗口办理取卡业务,逾期不取的新生医保卡将纳入待处理卡管理。 常见问题解答 1、新生或老生缴费之前发生住院如何办理? 学生医保是在缴费期内有效,考虑新生 9 月 1 日前无医疗保障,故中心放宽条件,在新 生报到后,之前无医保的学生,只要学校录入系统,并且在 9 月份之内缴费,就可以让其享 受医疗待遇。录入系统后,学校写情况说明,先到医保局 2 楼找隋处长签字,之后到 2 楼网 络处处理,最后到 1 楼办理临时卡,持卡住院。原来有医保并且上年已经缴费的,今年继续 缴费的学生,虽然待遇享受期到 8 月底,但是给予一个月的时间办理续保事宜,所以,9 月 份在办理期间可以继续持卡住院。 2、新生住院临时卡办理流程: 新生(新参保的并且已经在本校报到且医保费用已交到学校的学生) (1)、学校需要把该生新参保,信息录入到系统当中; (2)、出具说明,内容涵盖新生医保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报到时间及因何病何时需要 办理入院,申请办理临时卡 (3)、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说明到医保局 2 楼找隋处长审批,审批不通过则流程终止,如果 通过,带说明到 2 楼 208 室网络处处理封锁。(如果学校已经缴费,正式卡下发之前办理临 时卡,可以省略局长审批流程) (4)、携带说明到 1 楼办理临时卡 (5)、到医院持卡住院。 注:新生的意外伤害门诊,等待正式医保卡下发之后,需要带齐手续,到医保局待遇审核处 审核报销(时限不能超过当年) ; 3、 以前参保过,医保卡丢失、损坏或信息不正确,补卡流程及手续: (1)、本人办理: 1)如果参保信息正确 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1 寸彩照一张,医保局一楼缴费,制卡; 2)如果参保信息不正确 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1 寸彩照一张,还需要学校出具参保信息说明(参保个人编 号,身份证及姓名)并盖章,到医保局一楼缴费,二楼登记处变更信息,再到一楼制 卡; (2)、非本人代办除上述手续外,还需要代办人身份证。 4、学校已经参保缴费完毕,但是之后还有要参保的学生,如何办理? 按照长劳社[2008]8 号文件规定,中小学生,9 月底需要办理完参保缴费工作,考虑大学 报到晚,故延期一个月,需要 10 月底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当 兵转业、转学、后报到的,可以写申请,须医保局隋处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特殊情况 不含学校办理期不缴费,之后需要住院想办理的学生)。已经缴费但是未换取发票的,视同 欠费,换取发票后学生方可正常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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