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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兖政字〔2023〕8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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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兖政字〔2023〕8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 部门,区直、驻兖各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 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 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 号)和《济 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济政字 〔2023〕7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 —1—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兖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 面了解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于全 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 量发展,深化完善“一二三四五”思路布局,突出抓好“七项重点” 任务,实现“综合实力跻身全省三十强”目标,推动中国式现代化 “兖州实践”迈出坚实步伐,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 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普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 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普查数据 客观准确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 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 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 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客观反映全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 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 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 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 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兖州区从事第二产 —2— 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 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 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 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 动等。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 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 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 年年度资料。 三、科学高效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内容杂、技术要求 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区统 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街属地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 段,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兖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 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 —3— 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有关部门组 成(组成人员名单另发)。济宁市兖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也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 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经费、人员、交通、设备等保障。要充分 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 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普 查年份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二)压实工作责任。经济普查面广量大,需要各级各有关 部门、单位通力配合。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济发展和 普查责任体系、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政策激励, 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 合、深度参与。登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 案》要求,提前做好名录整顿,按时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业务资 料,抽调熟悉统计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单位清查、入 户登记、 核实、 认定和查疑补漏等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 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明确普查机构 或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 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涉及普查经费 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数据处理能力建 —4— 设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 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税务 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编 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 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表彰 (表扬)方面的事项,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按 程序报请批准;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 事项,由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协调;涉及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会 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事项,由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 业方面的事项,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 交通运输业方面的事项,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和协调;涉及邮政业方面的事项,由区邮政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 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区 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方面的事项,由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 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方面的事项,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和协 调;涉及卫生和社会工作方面的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 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方面的事 —5— 项,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 调;涉及寺庙等宗教团体方面的事项,由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和协 调;涉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 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和协调。 国家统计局兖州调查队负责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 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相关普查任务;银行、证券、保险、铁 路等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上级 部门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国资、通信管理等 部门和烟草、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单位及有关方面,要及 时准确将本部门掌握的普查有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向区第五 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参与普查相关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提升普查工作队伍业务素质,保持队 伍稳定。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 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及时支付劳动 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 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 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工作进度统筹各级资金予以保障。其中,普 查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AD)等专用设备要在充分利旧的基础 上科学合理做好测算。 四、切实提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周密、务实可行的普查 方案,坚持把质量意识落实到普查工作全过程,切实按照普查方 案明确的内容和要求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 —6—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 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进行普查,按时、如实填报普查 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 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 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纪检监察和统计机构要加大对 普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 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区普查工作进 度和质量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 察。 (二)强化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严格 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 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 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 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业主管部 门要强化对本领域数据质量的审核,确保普查结果符合实际、真 实可靠。 (三)创新普查方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突出更高质量 做好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 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 —7— 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 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 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 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 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 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 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注重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创新开发 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 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查报告、专题 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 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4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7 日印发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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