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肉牛保险工作的通知定稿.doc.docx
兴国县金融工作局 文件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兴金字〔2019〕3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肉牛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保险公司: 根据《关于在部分贫困县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的意见》 (赣财债〔2016〕137 号)、《关于印发<兴国县 2018 年度肉 牛养殖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金发 〔2018〕2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政策性农业 保险操作规程,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现就进 一步做好政策性肉牛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政府引导的政策性特色农业保 险是运用财政杠杆拉动社会资金、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 创新。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全县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的综合 协调和宣传,组织各乡镇区业务人员开展政策性肉牛养殖保 险政策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各乡镇区要积极做 好本辖区政策性肉牛保险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把此 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公司要做好宣传 资料印制工作,及时下发到各乡镇区,由各乡镇区负责发放 1 到各农户,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 元化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肉牛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惠民措施, 提升政策知晓率。 2.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政策性肉牛保险的保险品种为 全县范围内肉牛;被保险人为全县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农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养殖企业、养殖场(户),建档立 卡贫困户肉牛养殖保险应做到全覆盖;保险期限为一年;保 费分摊为县财政补贴 80%,农户自筹 20%,建档立卡贫困户 自筹的 20%由县级统筹资金解决;赔偿处理按《兴国县 2018 年度肉牛养殖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各乡镇 区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肉牛登记、申报等工作,保险公 司要按要求落实赔偿处理政策,确保政策落实无死角。各乡 镇区要对 2018 年度政策性肉牛保险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就 建档立卡贫困户肉牛养殖未保险、已保险未落实理赔政策的 情况开展排查,排查情况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前报县金融工 作 局 ( 邮 箱 : xgjrgzj@163.com , 联 系 人 : 陈 丽 琼 , 19907072275)。 3.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切实规范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业务 操作,确保规范、阳光、公开。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各 乡镇区要加强对农户投保标的物认定核实,建立台账,留存 标的物图片资料,经乡、村两级盖章签字核实后申报,严禁 虚假申报标的物保险。二是规范保费收取赔偿。任何单位和 个人,未经投保农户同意,不得擅自用涉农补贴资金直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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