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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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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 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15 日 五原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 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内蒙古自 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 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 号)和《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 推进政务服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巴政办发 〔2022〕64 号)精神,加快推进五原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 化、便利化,打造一流政务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 事需求,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 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以“五大行动”为抓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整合政务服务资 源,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 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 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 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推动政务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2022 年底前,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要求,规范 全县政务服务场所、事项进驻、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 点等标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 著提升;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通 办”“跨省通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编制公布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以行政许可为重点,建 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管理机制。 ——2023 年底前,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 网上办事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互用;各业务系统与全区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024 年底前,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全面建 成,规范化、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 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全区互通互认,“免 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 ——2025 年底前,“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 加好办易办快办,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智能化水平显著提 高;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 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 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 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所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 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 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事项。 县政务服务局要将应承接的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逐一 认领、发布,推动全县各层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 (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持续推进) (2)建立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在市政 务服务事项公布的基础上,按照市级清单梳理本县级的政务服 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统一由县政务服务 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局审核。梳理本行业各层级依申请办理的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 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 服务等领域,形成目录清单,由县政务服务局上报至市政务服 务局审核后,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县政务服务局牵 头,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持续推进) (3)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 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 据上级文件实施情况,及时向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调整政 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申请,由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及时梳理汇 总调整意见建议,按管理层级上报司法审核、县政府批示确认 同意后,组织相关单位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予以调整修 改。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业务变化及实施情况, 及时向县政务服务局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意见,经 县政务服务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和发布。由县政务服务局制 定切实可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流程,定期通过国家 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分别查看和校对发布实施清 单的准确性和内容一致性,确保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同 步、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县政务服务局牵头, 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持续推进)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1)规范事项要素。根据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 理流程,落实县级各部门共同实施事项的流程、要素统一,逐 项、逐环节明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县直各部门根据 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负责市级与县本级共同实施事 项的流程再造和要素统一,指导县级对本行业系统内由上级设 定、县级具体实施的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形成通用标准。(县 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持续推进) (2)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县政务服务局要依据国家、 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 项目录,确保事项名称、类别、编码、依据对应统一。2022 年 底前,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2023 年底前, 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 (县政务服务局牵头, 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持续推进) 3.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各 级各类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 化管理办法》,分批制定修订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场 所建设、政务便民热线运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好 差评”等标准实施细则。2023 年底前,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方面初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清单管理体系;2024 年底前, 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2025 年底前,形成全市统一标 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 合。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二)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1)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各类政务服务 场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 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名称统一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县××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 服务适度分离、一网办理、方便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级政 务服务场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 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帮办代办等功能 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为方便各工业园区企业就近办事,工业 园区管委会要在园区设立“政务服务工作站”,负责园区内项目 政策咨询、项目审批、辅导网报、接件办理、证照发放、代办 帮办等政务服务工作。可因地制宜提供能满足办事需求和日常 办公需要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绿化设施及服务设备、办 公设备、保障设备和应急设备等。(县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 心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 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 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 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要设置帮办代办 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 “跨区域通办”、“跨省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 服务。政务服务局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 年度考评、晋级晋职考核等工作。(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 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3)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规范化管理。政务服务 中心要遵循“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 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各部门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 100% 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 分类受理。 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 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机构要授权本级“综合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 凭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建立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 表”制度并授权到位,首席事务代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县政 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4)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要 选派 40 岁以下业务骨干,每个业务部门要确保配备 1-2 名专 业型业务工作人员,要保证各部门进驻大厅工作人员队伍稳定, 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 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综合窗口至少配备 10 名业务工作 人员,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政 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部门派驻人 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考评、晋级晋职考核等工作。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按照先进地区的典型做法,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地区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 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 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 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县人社局、政务服务 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2.审批服务规范化 (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 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 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探 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各部门的 创新举措须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运 用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电子监察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 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 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 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 社会公布。(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完成时限:2022 年 底前) (2)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 时共享。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 界,加强协同配合。各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推动政务服 务事项办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结果同步共享。(各级行业主管 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3.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全面推广使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 平台,加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明确网办深度。 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 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确 保全程网办事项好办易办。(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 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持续推进) 4.规范政务服务“掌上办”。全面梳理本地掌上办理事项, 大力推动部门业务、公共服务向手机端延伸,推进微信公众号、 小程序、APP 中的各类业务、公共服务事项,向“蒙速办”汇聚。 2022 年底前, “蒙速办”移动端高频便民应用接入不低于 300 项, 可办比率不低于 50%;2023 年底前,优化我县手机端“一网通 办”群众体验,实现从“可用”向“好用”转变。(县政务服务局牵 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 5.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中心对已实 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 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 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 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 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县政务服务局牵头, 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6.规范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成立热线工作领导 小组,健全属地热线调度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规范 执行热线工作流程,落实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运行定期通报、 实时调度、主动协调、适时督办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 映的问题、合理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复、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 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 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提高热线的响应率、解 决率、满意率。(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持续推进) 7.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政务服务实施机构、政务 服务平台,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强化“差评” 回访核实整改反馈机制,通过意见箱、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 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政务服务 实施机构要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调查,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利企惠 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 的重点服务事项,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 意度等情况。(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 成时限:2023 年底前,持续推进)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角度出发,对“蒙速办·一次办”专区进行升级,围绕企业从设立 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联合相关部门推出 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事需求量大、获得感 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 式、套餐式服务。政务服务中心每年推行不少于 5 个“一件事 一次办”。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 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 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 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 2.推广“免证办”服务。全面开展证照类型梳理和证照数据 汇聚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支持已汇聚的电 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加强电子证 照签发、归集、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造假 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2023 年 6 月底前,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证照替代、数据共享、 部门核验”等方式,分批次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2023 年底前, 实现 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县政务服务局 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持续推 进) 3.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2023 年 6 月底前,要 完成所辖全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电子 政务外网联通,一体化平台部署,综合窗口设置,电脑、打印 机及摄像头配备, 并按照全市通办互办事项目录尽快开展工作, 实现线下“就近办”。2024 年底前,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 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 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 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 (站) 办理。 2025 年底前,推广 24 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 乡镇、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 点等场所延伸,鼓励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 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家 门口办”。(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时限:2025 年底前,持续推进) 4.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应上尽 上”的原则,2022 年底前,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各部门 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加快推 进宣传“蒙速办”APP 及小程序的使用,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 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2023 年底前,全面推动 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 子营业执照、医保电子凭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日常生产生活各 领域中应用。(县政务服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市 场监督管理局等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 5.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除直接涉及国家 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 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 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按照最大限 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 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 务服务事项清单, 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 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制 定告知承诺书、事后核查、撤销审批等具体监管措施和细则, 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要明确可容缺受理材料要件,明确对实施 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内容等,统一 向社会公布。2023 年底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 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2024 年底 前,依法依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 服务事项清单;2025 年底前,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取得显著成效,大幅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县政务服务局牵头, 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6.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1)推行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服务。推行延时 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各分大厅加速推进实现 60%以上高频政 务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末 不休息”等延时服务。对因特殊、紧急需要或重大事项,在公 休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供“预约服 务”。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政务服务网、“蒙 速办”移动端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 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2)做好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坚持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 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动乡镇、村(社区)围绕公共教 育、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 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重点领域,梳理公布、动态调整帮办代办事项清单,规范帮办 代办流程,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 服务。(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 2022 年底前) (3)2022 年底前,各类政务服务场所要完成无障碍环境 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2023 年底前,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 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全区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2024 年底前,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站>)要依法加强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降低企业和群众办 事成本。2025 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四)加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强化平台功能应用。综窗工作人员进一步将“综合一窗受 理”系统应用起来,为“一窗式”改革提供平台支撑。政务服务中 心网上申报业务要全面应用在线电子表单系统,有效利用政务 数据资源,提升网上申报服务体验。各部门要深化“综合一窗 受理”系统应用工作,为“一窗式”改革提供平台支撑。(县政务 服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2.加强数据共享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落 实全县政务数据双向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 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县大 数据中心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 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各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 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要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推动 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接受上级政务服务局的指导和 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提升 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注重一线政务服务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发展,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等方面向窗口 工作人员倾斜。加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 设,强化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力量。 (三)加强督查考核。本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纳入营商环境 督查重点和年度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本方案落实情 况组织开展督查。政务服务局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 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相关链接:关于对《五原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 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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