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docx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 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 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 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 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定、登簿--归档 办理时限 即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