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移登记.doc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 记申请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提 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 料,包括: (1)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2)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 转移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权属转移材料、有权部门的批 准文件。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 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5 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6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定、登簿——缮证——收费、 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