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基金预申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doc
2016 年国家基金预申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总体要求 1. 获 2015 年枣庄学院校级科研基金---国家级基金预研究项目资助的人员必须申报; 2.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副教授职称且无承担在研国家级基金项目又符合国家级 基金各项目类型申报条件的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必须申报。 3. 根据《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4〕149 号)文件要求,申报 2015 年度国家基金未获资助且申报项目获得相关专家认可者,可通过申报 2016 年度校级科研基 金国家基金预研究项目获得资助; 4. 2015 年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主要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认真研究项目 申报反馈意见,找出未获资助的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各学院(所)要对本单位 2015 年度国家基金申报情况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并组织相关专家对 2016 年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与指导,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5. 预申报可参考 2015 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并使用 2015 年度项目申请书作为预申 报申请书。 6. 2016 年度国家基金预申报的项目将进入即将建立的科研项目储备库中,学校将按照 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进入科研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进行资助。 7. 2016 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和获资助数量将作为当年各单位科研工作考核的重 要指标,各学院(所)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落实到人。 二、预申报时间安排 1. 各学院动员、组织申报:9 月 20 日——30 日 2. 申报人员选题、撰写初稿:10 月 1 日——11 月 10 日 3. 各学院召开课题论证会:11 月 10 日——11 月 20 日 4. 各学院统一报送申请书:11 月 20 日 5. 修改完善:11 月 20 日——12 月 31 日 6. 正式申报:按照国家基金委正式通知组织申报(一般在 2016 年 1--2 月份)。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由各学院(所)收集并填写《枣庄学院国家 基金项目预申报统计表》(附件)后报送至科技处,纸质版申请书和统计表报送至综合楼 1009 室(国家社科基金)和综合楼 1008 室(国家自科基金),电子版申请书和统计表请发 送至下方电子邮箱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必须一致。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汪涛 86659(国家社科基金)、王可安 85878(国家自科基金); 电子邮箱:zzxykyc@163.com(国家社科基金)、zzxykjc@163.com(国家自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