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东莞城市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微调审批表.docx 东莞城市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学院名称 专业 名称 调整课程 调整方案执行范围 关联 单位 调整原因及内容简述: 申请单位意见: 关联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教务处意见: 日期: 教务处长签字: 日期: 教学副校长签字: 日期: 主管教学副校长意见: 备 注 1.此表完成审批手续后,原件教务处保存,申请单位、关联学院保存复印件。 2.“调整方案执行范围”需具体到学年学期及专业、年级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