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3+3”分段培养转段升学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中高职衔接 “3+3”分段培养转段升学考试实施办法 一、转段升学考核原则 1、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衔接原则。转段前后专业课程 体系设置要科学合理、能体现前段教育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 和基本技能,尤其要体现后段教育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 能力的要求,保证培养的连续性、衔接性和贯通性。 2、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并重原则。围绕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总体目标,着力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改革,重点 加强学生的文化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能力考核,逐步推进文化素质考 核与职业技能考核的融通。 3、过程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要建立学校领导负责的转段考核领导小组,完善制度设计,强化信息 公开,优化过程管理,切实保障转段升学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 果公正。 二、转段升学资格审核 转段升学资格由各衔接合作学校自行按以下要求审核,并公示审 核结果: 1、申请学生必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状 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生在中职阶段补考课程不超过 3 门。 3、在中职阶段思想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处分记录。 4、申请学生必须获得至少一种相关专业的中级工技能证书。 衔接合作学校按要求审核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公示资格审核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上报牵头院校备案。 三、转段升学考核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只有转段升学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根据 人才培养方案联合确定的考试科目为基础课程、专业综合理论考核。 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以江苏省徐州市中职生语数外三科统一测试 成绩为准,若分学期考试,以最近学期考试成绩为准。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核 机电一体化专业综合理论考核课程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时 间为 120 分钟。主要课程:机械制图及 AutoCAD、机械基础、电气 控制与 PLC、液压与气压传动。 (三)专业技能综合实践 机电一体化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考核方式为现场操作,考核时间为 150 分钟。机电一体化专业技能综合实践为:电工操作、钳工操作 (可任意选择 1 种工种作为考试内容)。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仪表仪容、讲解能力(自我介绍等)和专业知识 (开放型专业问答)三部分。部分专业特殊要求须增加面试内容由双 方商量决定。 衔接合作学校自行组织面试考核专家及考务工作,制定面试考核 办法,组织学生面试,面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考核合格成绩牵头院校和合作学校协商确定,考生无补考机 会,具体面试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另行制订。 (五)综合评价 1、面试考核合格、文化素质考试合格、专业综合理论考核、综 合实践考核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考核通过的学生具有参与综合评价的 资格。 2、综合评价成绩(100%)=专业综合理论考核(40%)+ 专业技能综 合实践(40%)+面试考核(20%)。 3、综合评价由衔接合作院校按要求组织实施,经公示无异后, 在规定日期向牵头学校公布综合评价结果。 四、考试时间、考试类型及安排 类型 时间 地点 承办者 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衔接合作学校 衔接合作学校 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衔接合作学校 衔接合作学校 面试考核 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衔接合作学校 衔接合作学校 综合评价 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衔接合作学校 衔接合作学校 专业综合理论考 核 专业技能综合实 践 五、奖励与照顾政策 1、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 享受的奖励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优异的(获 国赛二等奖、省赛一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无违纪处分的, 可直接转段升学。 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 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 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奖励 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 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 6 名,江苏省 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 中学生比赛)前 3 名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3、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 取时将在考生总分基础上加 10 分投档,由牵头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 取。该条可与第 1、2 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4、少数民族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 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 号)和我省出台的 有关高考加分政策制定相应政策。 六、其他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有牵头院校负责协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