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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须知(定稿2014.1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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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2015 届毕业生须知 *以下内容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同学们认真阅读。 一、就业程序 (一)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个人简历、推荐信、相关证书等证明材 料)。各系、班主任对本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填写部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班为单 位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审核,盖章后将《就业推荐表》返还给毕业生。学习成绩单由班长统一到教务处打印加 盖公章后发给毕业生。 (二)未填写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不能复印,复印件学院就业指导办一律不盖章。盖好章的《就业 推荐表》原件由本人保管好,招聘时请用复印件。若用人单位要求看原件的请出示。 (三)毕业生了解国家、省、市和学校的就业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转变观念,做好求职前的思想、心 理、材料、技巧准备。 (四)收集需求信息。收集的主要渠道: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学院就业 指导网(http:// jyzd.jmpt.cn)、信息公告栏、各地市人才网、各种招聘会、各类媒体、网络信息(各高校就业 网)、实践实习单位、人际关系(亲朋好友、老师、校友)等。 (五)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阶段。毕业生根据收集的就业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在知己知彼的 前提下确定应聘单位。向有意应聘的单位投递个人应聘资料。投递应聘资料的方式可以选择:邮寄、电子邮 件、参加校园招聘或各地市人才供需见面会直接投递等。如果参加多家单位的招聘面试都被录用,则须细心 选择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后获录用则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请毕业生经常关注学院就业信息网站(http:// jyzd.jmpt.cn)h 和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宣传橱窗, 了解最新的就业信息,为自己就业增加更多的机会。 二、签定《就业协议书》程序 (一)《就业协议书》由学院就业指导办负责管理并发放。发放对象为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教 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且当年获毕业资格的学生,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 (二)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最终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尤其是有就业计划指标的单位,且跨生源 1 地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待遇、劳动保障等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上签署应聘意见,将有应聘意见的《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 (三)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人事自主权的接收单位,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集体企业和 非公有制企业(如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等)需经所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若本人不要求人事 档案关系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则《就业协议书》可以不经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毕业生 就业到该接收单位,但该毕业生的《报到证》和人事档案关系、《户口迁移证》 ,学院按政策要求迁回生源地 (即户籍所在地,不含学院户籍) 。 (四)在省外就业的,除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需其省、市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 批同意;部队招收的毕业生按部队的用人机制办理;属选调生的需经所在的市或县组织部门同意。 (五)《就业协议书》是编报就业方案的依据,正常上报时间是每年 6 月 10 日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 订《就业协议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原件一式四份(省外接收单位附接收地省、市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亲自交或邮寄就业指导办。6 月 10 日前签约的同学务必将《就业协议书》在 6 月 10 日前送交就业指导办。 (六)接收单位交回或寄回的《就业协议书》,学院就业指导办鉴证盖章后,将及时反馈给毕业生和接 收单位(由毕业生寄或送达),并留存一份用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作编报就业方案之用。 (七)全日制专升本的同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以及出国留学或工作的同学领到签证后,应马上报学院 就业指导办,并按要求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相关信息。 三、毕业生《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的学生的证明,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 式从学院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是决定毕业生户籍和档案流向的凭证。 (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1、毕业生在当年 6 月 10 日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教育局同意接收证 明(意见),毕业生在 6 月 10 日前直接到学院就业指导办办理登记手续,《报到证》直接派遣到用人单位所 在地人事局或教育局。 2、到 6 月 10 日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协议书没有上级 主管部门接收意见及公章(有当地主管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接收函的除外),并且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 2 《报到证》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派遣回学生生源地人事局或教育局。 3、延长学年(含在校期间参军、休学、留级等原因)和未正常毕业(结业、肄业),专升本、出国以及 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不具有派遣资格,不办理《报到证》 。 4、延长学制的学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三个月内,如落实就业单位或要求回生源地 就业需要派遣的,凭学校教务部门延长学制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可申请纳入当年方 案派遣,逾期不再受理。 5、《报到证》有效期为一个月,毕业生应在报到有效期内到报到单位报到,不按时间领取或逾期不报到 者,责任自负。 (二)遗失《报到证》的补办程序 1、持本人有效证件(毕业证和就业协议书)到系提出书面申请。 2、书面申请书须经班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3、将以上证件、书面申请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审核。 4、学院就业办核实后于 10 个工作日后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5、办理时间:当年的 7 月至 9 月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逾期不再办理。 (三)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原则上不作调整,若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原因。办理手续 如下: 1、从生源地到非生源地具体单位就业的改派(原来没有与具体就业单位签约) (1)持原《报到证》回生源地原报到单位签“同意改派”意见并盖章(7 月 10 日以前改派的可不回生 源地签意见); (2)持签有“同意改派”意见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或新接收函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周三前到 学院就业指导办提出改派申请。 2、违约改派(原签订具体就业单位) (1)向系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除就业协议的充分理由); (2)经班主任和系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3)持原单位退函(包括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原《报到证》、原《就业协议书》和新单位接收 3 函(包括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报学院就业指导办。 (4)学院就业指导办核实后将于 15 个工作日内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 (5)签订新《就业协议书》后再到学院就业指导办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3、改派办理时间:当年 7 月至下年 6 月(一年期限)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三之前交学院就业指导办,逾 期将不再办理。 温馨提示:《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报到证》 原则上不能补办,且补办手续繁琐,耽误报到时间,请同学们注意保管好。 四、暂缓就业协议书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 5 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 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 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期限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暂缓 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二)暂缓就业的办理 1、学生本人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网就业指南栏下载暂缓就业申请表; 2、填好暂缓就业申请表后交班主任和系审批; 3、于 6 月 1 号前以系为单位送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审批,并按时间要求办理手续。 4、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须到学院保卫科签订《暂缓户口迁出协议》 ,是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请回 各系办理党员托管手续。 (三)暂缓就业的取消 1、毕业当年 7 月 15 日以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可持本人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 函(回生源地的可不需要单位接收证明)直接报学院就业指导办,由就业指导办统一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毕业当年 7 月 15 日以后需取消暂缓就业的(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4 (1)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本人相关证件于每周二、五(不含公众假日)下午到广东省高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 72 号一楼)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和派遣手续,并在大厅办理档案寄送 手续。 (2)目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开通了网上在线申请代理取消暂缓就业业务(需支付相关费 用),具体详情请登陆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cms/online.html)。 3、户口已迁入我院的同学,取消暂缓就业后,凭《报到证》到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证》 ,党员回 各系取消党员托管,到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转组织关系。 (四)注意事项 暂缓就业的实质是办理延期报到手续(即毕业时暂时不报到),对于绝大部分同学来说毕业前已经上岗 就业,办理的意义不大。建议以下类型的毕业生才办理暂缓就业:部分地区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主要 是教育系统)在招录公务员或聘用职员(教师)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前两年享受应届毕业生待 遇,当前未能报考或未能录用的同学才办理暂缓就业。 由于办理暂缓就业的解除手续比较麻烦,毕业生在选择暂缓就业的时候应慎之又慎。暂缓期限内,如果 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 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 五、档案、户口移交 (一)毕业生档案移交 1、已有《报到证》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将寄至《报到证》上报到地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人事 自主权的单位(中央驻粤或省直属单位)直接寄至单位,到教育系统就业的寄至教育局。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两年,两年内取消暂缓就业的,由省就业指导中 心直接寄往就业派遗地,两年到期后省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寄回生源地,报到证须回学校领取。 3、延长学年的同学不列入当年就业计划,档案留学院至毕业。 4、全日制专升本的同学档案直接寄往本科院校。 5、非正常毕业学生(如肄业等)的档案留校,学生就业后由就业单位来学院提档。 (二)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办法 5 1、户口已迁入我院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证。 2、专升本且户口已迁往我院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移证》有一定的有效期,部分毕业生因各种原因忽略了落户手续的重要性,迟迟不办理迁移, 致使迁移证失效,本人户口就处于“黑户”状态,这时会严重影响到办理结婚、生育、购房、贷款、出国、 应征入伍及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等。 4、办理就业暂缓的毕业生,户籍关系暂时存放在学院保卫科,离校前须按保卫科规定的时间办理户口 缓迁手续。如果毕业生在两年内取消暂缓就业,可凭《报到证》、 《缓迁户口协议书》和身份证到保卫科办理 户口迁移:如果两年内没有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开出《报到证》、学院保卫科开出 《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并按《缓迁户口协议书》的联系地址寄出《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由此所带来的不便由学生本人负责。 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户口的,必须取消暂缓就业关系。缓迁户口期间户口卡一律不得借出。 (三)注意事项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寄(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 个人档案。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我校每位毕业生注意:个人档案材料的作用非常大,有时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 一生。平时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都会遇到各种问题需依靠档案资料作审查依据:如评定职称、职业资 格证的升级,工作年限计算等等。随着时间推移,年龄愈大,个人档案关系的作用就愈显重要。所以每位毕 业生都不可因初次就业与档案无关,而忽视对自己个人档案的处置。拿到《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在年底前 了解档案的去向,并督促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要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师范生到教育局)或当地人 才交流中心提档。以便今后的转正、定职。若就业单位暂不需人事档案,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把本人档案托 管到报到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六、就业数据的上报 (一)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学院每年均需上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学院数据平台”), 其中包含毕业生就业数据(相关表格可在我院就业网下载)。请各毕业生积极配合班主任和系部做好相关数 据的收集工作。毕业生在定下就业工作单位(或调整工作单位)后第一时间向班主任上报详细就业情况。 (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系统”)数据填报。该数据平 6 台是省教育厅统计各高校就业情况的权威平台,各毕业班班主任和毕业生应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学院做 好相关就业信息上报工作。 学院数据平台中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可作为省就业系统统计数据的基础。但在录入省就业系统时部分项目 有明确的填报要求,具体包括: 1、具体就业单位:全称,填写到具体工作部门,如中国人寿江门分公司财务部; 2、单位类型:单位所属性质,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国有、外资、民营) ; 3、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 4、单位所属地区:单位常驻地所属的行政区,要具体到县或区,如江门市新会区; 5、职业类型:工作岗位的职业分类; 6、单位联系人:本部门的人事主管或相关同事,不能填老总或老板; 7、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的电话,尽量填写固话,且固定电话前应加上区号; 8、薪酬:每月的薪资(不单指基本工资,还应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现金综 合,如收入不稳定者,一般以 3—6 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9、使用意图: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 10、签约时间。 全省上报离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 6 月 30 日,上报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 9 月 1 日,上报总体就业 率的截止时间为 12 月 10 日。省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毕业生各类就业信息以就业系统上的数据为准,请班主任 在得到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第一时间登录系统填报数据(如有修改请及时更新)。 毕业后参军的学生请在入伍前及时向学院通报具体情况,否则将严重影响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等优惠政策的执行。 对未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学院就业指导办将建立人才库,为同学推荐就业提供条件。 七、毕业生报到 (一)请毕业生按照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报到地点报到(个别报到地点会因地方政策发生变化<尤其 是师范类毕业生>,请根据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的通知到新的地点报到)。 (二)因学院每届毕业生较多,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寄都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在 7 月中旬寄出)。毕业 7 生报到之后,必须要报到单位的联系方式,在半年之内咨询个人档案是否到达报到单位。如果个人档案未知 去向,请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联系。 (三)请各位毕业生在毕业后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 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此证为全国统一使用,办理后可在本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保及相关手续。 (四)广东省部分地区已经开通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请各位毕业生自行登录相关毕业生报到系统 进行网上报到,例如:江门市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网址:http://www.jobjm.com。 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部 门 业 务 地 址 暂缓就业 广州市农林下路 72 号 综合业务 实训楼 A105 0750-3725213(兼传真) 报到证办理及改派 综合服务大厅 2 号窗 0750-3725007 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以及证书 教学副楼 A210 0750-3725211 保卫处保卫科 户口迁移 教学副楼 E104 0750-3725730 广东省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 020-37628812 (改派或取消暂缓) 020-37627806 (档案管理)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各教学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系别 办公电话 就业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经济管理系 0750-3725188 谭金杏 0750-3725188 电子与信息技术系 0750-3725235 林小明 0750-3725235 艺术设计系 0750-3725209 韩利 0750-3725209 材料技术系 0750-3725263 彭飞飞 0750-3725263 机电技术系 0750-3725139 武瑞思 0750-3725139 教育与教育技术系 0750-3725200 欧阳燕嫦 0750-3725200 外语系 0750-3725201 韦利梅 0750-3725201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办公电话:0750-3725007、3725213(兼传真) 电子邮箱:jmptjob@163.com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 6 号 学院就业网地址:http://jyzd.jmpt.cn/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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