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2021年度自查报告.docx
附件 1 东莞城市学院 2021 年度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创立的 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 城市学院,是 2004 年 6 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 2021 年 5 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 1 号),交通 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 1228 亩,完成建筑面积 44 万平 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 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 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 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 14 个教学单位,45 个本科专业;建立了 97 个专 业实验室、218 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 个校级科研机构,与 20 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现有普通全日 制本科学生数 15500 多人。学校专门设立了鸿发奖学金、优秀新 生奖学金、励志奖等各类奖助学金项目。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近千人,其中具 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 88.13%,基本形成一支师德高尚、 结构合理、专业扎实、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队伍,为学校内涵式发 展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未来,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使命,按照“创一流大学、 办百年名校”的目标,矢志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创新性、应用型、 国际化都会大学。 二、年检过程 1 学校开展年检自测自评:2021 年 6 月 1 日至 7 月 10 日。 (一)6 月 1 日,组织召开年检工作专题会议,传达教育厅 关于民办高校 2021 年度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学校 2021 年度 检查自评工作小组,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明确分工,制定工作 方案。 (二)6 月 1 日-6 月 28 日,根据 2021 年度年检工作要求, 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填写报表数据,开展自测自评,起草自评 报告。 (三)6 月 29 日,各类佐证材料、报表数据和检查自评报 告等报送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并经过董事会及党 委书记同意。 (四)7 月 2 日-7 月 10 日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专栏在校 内公示《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表》和相关年检材料。 (五)7 月 11 日,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工作检查材料。 三、对照检查情况 (一)党政与思政 1.组织建设 组织地位。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 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学校章程对学校党组织的设置、 学校党委的作用与职责、党委书记的作用与职责、学校党建工作 的经费保障、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决策与监督的制度、学校党委 进入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学校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支 部)主要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 隶属关系及组织设置。我校党委于 2021 年 9 月更名为中国 共产党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中共东莞理工学 院委员会(原办学母体高校)调整至中共东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 会(地市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 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校党委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现 共有 11 个党总支(下设党支部 36 个) ,3 个直属党支部。 决策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充分 2 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我校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 委员。目前我校党员身份的副校长全部进入党委会。刘玉侠副校 长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我校现任党委书记章德胜于 2019 年 5 月依法进入学校董事 会担任董事。严格落实我校《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会会 议议事规则》《校长书记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董事会、 党委会、校长书记办公会,商议与部署学校党建与行政工作大事、 要事。 学校党委牢牢把握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主动权,着力党组织办 学治校能力的提升;把握抓住党组织对学校决策的参与权,确保 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把握党委对安全稳定的主导权,确保校园 和谐稳定工作。严格落实我校《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党 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务干部的任免等重要 事项,提交党委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研究审 议通过后,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审议决定。 组织生活与组织保障。根据党规制定了《“三会一课”实施 细则》,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通过 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评,督查各级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 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经考评显示,我校各支部整体落实“三 会一课”等制度情况良好。 按规定按期完成换届,选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实现全校 13 个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书记全覆盖。严格按照粤办发 〔2018〕39 号文件要求,将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列入学校中 层正职干部管理;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全校共配备 19 名专职组 织员。 党组织活动经费已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 障必要支出。2020-2021 学年学校党建工作保障经费 180.8 万元。 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抓好党员活动室制度上墙、宣传氛围 营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党员活动室整齐规范。现有党员活动 室 18 个,其中二级党组织党员活动室 13 个,机关党支部党员活 3 动室 5 个。 2.办学方向 发展规划。学校在十四五时期,制定了《东莞城市学院“十 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宣传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 织的决议。 学校党委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扛得牢, 制定了《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细则》 ,制定了《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书记办公会 会议议事规则》。我校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维护教育领域政 治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统抓安全稳定工作。在日常工作 中,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充 分行使政治把关作用。 任务落实。学校严格按照《学校章程》办学,坚持社会主义 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建设国内知名、区域 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3.思政工作 队伍建设。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专职辅导员为 77 人,在 校生 15336 人,师生比为 1:199,师生比已达要求。我校专职思 政课教师共计 44 人,在校生 15336 人,师生比为 1:349,师生 比已达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5 人,生师比为 1:3067.2,生师比已达到要求。 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了校三全 育人体制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十大育人方案,构建一 体化育人体系,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深入贯彻教育 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 不断加强思政课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思政课程设置以及学时学 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学校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先 学习“基础”课、“纲要”课,再学习 “原理”课、“概论”课, 4 保证各门思政课教学有序衔接,课程教学效果不断提升。学校深 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思政课教材使用要求,严格按照《东 莞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审核思政课教材的报订工作,学 生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4.群团工作 我校工会成立于 2006 年 5 月,2016 年 5 月申请由东莞市总 工会直属管理。 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 11 人,分别是工会主席 1 名,副 主席 2 名,委员 8 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转设为东莞城 市学院的函》(教发函〔2021〕87 号) ,我校经教育部同意,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转设为东莞城市学院。 由于学校名字变更,为方便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经东莞市总工会 同意,2021 年 9 月 13 日起,我校工会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工会 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教职工活动,如传 统节日慰问、文体活动等。 (二)办学条件 5.举办者资质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21 年 审计报告反映注册资金 16,160 万元,总资产 19.59 亿元,净资 产 8.0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8.9%。 核准变更。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变 更举办者的批复》(教发函〔2021〕4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26 号)等有关规定,同意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举办者由“东莞理 工学院、东莞市银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莞理工学院科技产业 公司、东莞市华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理工学院、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设后变更为广东鸿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学校举办者或者擅自通过股权转让等 5 方式变更学校实际控制人现象。 法人资格。举办者“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法人 资格,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因举办者的经济纠纷、涉诉事项导致的学校办学风险隐患,同时 在教育领域无不良从业记录。 法人资产要求。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2021 年审计报告反映注册资金 16,160 万元,总资产 19.59 亿元,净资产 8.0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8.9%。 6.举办者投入 依法投入。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学校已收到举办方累计投入注册资金 42,684 万元。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后抽逃、挪用资金等情况。 资产过户。我校坚持依法办学,大力推进学校资产过户工作, 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均已过户到学校名下。 过户比例。学校已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面积为 458.89 亩, 已全部过户到学校名下;已建设投入使用校舍总面积 420684.89 平方米,已有 406725.88 平方米过户到学校名下,过户比例达到 96.68%;教学科研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总面积 196002.19 平 方米,已有 182043.18 平方米过户到学校名下,过户比例达到 92.88%。 7.基本办学条件 基本条件。我校共有学生 15336 人。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为 12.78 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基本情况描述:我校 在账单价 1000 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为 10756 万元, 共计 14258 台(套)。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约为 7014 元。教 学科研仪器设备中共包含教学用计算机 6217 台(套) ,教学用计 算机资产总值约为 3000 万元。 学 校 图 书 馆 馆 藏 总 数 为 290.61 万 册 , 其 中 纸 质 图 书 196.9166 万册,电子图书 93.7 万册,电子期刊 8846 种,纸质 期刊 868 种,报纸 48 种,生均图书 189.01 册。学校新增纸质图 6 书 6.15 万册,生均纸质图书年增长量为 4 册/人。 学校办学以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办学条件建设工作,严 格对标转设要求,各项办学条件得到提升,不存在因办学条件导 致的重大事故。 教育支出。2021 年,学校主要收支情况如下: (1)学校收入总额 46,883.41 万元,其中 :学费收入 44,250.85 万元。 (2)学校支出总额 44,728.1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7,061.55 万元,日常经费支出 14,529.04 万元,教科研经费支 出 948.91 万元,计提学生奖助学金 2,212.54 万元,图书文献与 数 字 资 源 购 置 经 费 支 出 153.97 万 元 ,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支 出 9,822.17 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支出 1,052.39 万元。 教育教学支出包括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 教职工待遇,不含征地、学校大型基建。学校教育教学日常运行 支出占学费收入与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之和的比例为 83.16%,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普通高等学校相关规定标准。 8.办学地址 我校办学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 1 号,经审批机关核准, 我校一直在核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我校 不存在对外出租校舍, 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 我校不存在学校未经许可、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地点以外的场 所办学,也未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况。 (三)内部治理 9.章程制定与实施 学校章程制定过程依法依规,章程内容完备、规范。转设后 章程已经教育部核准通过。学校组织编写《章程》学习材料并发 送至校内各单位,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组 织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章程》学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 的作用,对《章程》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章程》的影响力,将 学校章程内容制作成新生入学指南视频,上传易班优课,作为每 7 年新生入学前教育必学内容,并通过在线考试等方式进行巩固, 学习效果良好。学校围绕《章程》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形成以 《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把贯彻落实《章程》与学校发 展规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学校组织结构,推进管理体制与运行 机制改革。 10.决策机构 机构成员与备案情况。东莞城市学院董事会共有 7 位董事,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 6 人。2021 年 8 月 4 日经广东省教育厅同 意备案。其中,有 4 位成员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推荐,另有 3 位 由东莞城市学院推荐(含校长、党委书记),1 位为东莞城市学 院教职工代表。董事成员中有 4 位成员具有 5 年以上高等教育教 学经验。董事长麦照容、董事麦照平、董事黎建烨、董事陈超群 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王卫平、董事章德胜、 董事李海冬由东莞城市学院推荐。 履职状况。东莞城市学院董事会章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东莞城市学院章程制定,确定董事会职 权,以及工作和要求。东莞城市学院董事会依法履职,指导学校 顺利完成 2021 年的各项工作。 11.监督机构设置与履职情况 学校依照《章程》办学,为加强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 成立了监事会,现有监事会成员 3 名。为确保监事会履行义务职 责,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学校制定了监事会章程,进一步发挥监 事会在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 学校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纪委委员 6 名,党委副书 记刘玉侠任纪委书记。设置了纪委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 3 名, 设 1 名办公室主任。机构设置符合规定。 学校纪委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纪委书记参加校长书记办公会, 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行使监督。纪委办公室依法开展信访处 理、监督执纪等职能,全年开展专项督查 4 次。年末纪委办公室 开展了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梳理,建立了纪检制度梳理台账, 8 加强纪检工作制度建设。 为促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制定了 《东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文件各项要求,每学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总结,形成详细报告,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2.校长履职 任职聘用与履职情况。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校长王卫平与办 学许可证一致。校长任职符合法律规定,各项条件均符合国家规 定任职条件,董事会聘任并报请审批机关核准。校长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法规要求及学校章程规定, 学校领导班子职责根据学校《章程》规定和办学工作需要设定。 学校依法保障校长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 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良好。 13.民主管理与参与 我校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为 86 人。学校依据各单位 人数和一定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二级工会。现有 15 个二 级工会,938 名教职工会员。代表的构成具有代表性和群众性, 比例合理。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 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健 全,运行良好。 每年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最近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为 2021 年 10 月 10 日(星期日)上午 9:00 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符 合团省委、团市委召开规范。 (四)办学行为 14.办学许可 证件信息。我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法人登 记证的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均在有效期内。另外,我校 一直按照省厅和上级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以上证照年检工作,确保 在有效期内。 9 我校法定代表人为王卫平同志,该同志现担任我校校长职务。 其产生过程是在董事会的推选下,报母体学校及东莞市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局、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符合法律要求。 办学状况。学校办学类型属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办学内 容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专人保管、 专人负责,依法依规使用办学许可证。不存在提交虚假证明、采 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情况。 15.安全管理 制度建设。我校不断规范和完善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工 作,先后制定《东莞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莞城市学院敏 感期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东莞城市学院校园交通安全及 车辆停放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学校有专门的消防安全维保单 位负责校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学校后勤部 门成立物业管理中心,派专人走访检查校舍建筑墙体,对校内建 筑物进行维护,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实验室安全。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各二 级学院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实验中心与相关工作人员都签订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体系运行情况良好;《东莞城 市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东莞城市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东莞城市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莞城市学院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东莞城市学院实验室人员准入与安全培 训制度》《东莞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规程》、《东莞城市 学院实验员工作守则》 、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实验守则》等安全管 理制度健全。 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疏导体系机构与制度健全。在各学院设 立了二级心理辅导站,各班设置了心理委员干部,针对全体学生 开展了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课程和心理活动等各项服务, 通过校-院-班-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做好信息预警以及及时 干预,方案完备,且对患有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校园消防、交通、治安防范。为落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0 先后制定《东莞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莞城市学院敏感期 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东莞城市学院校园交通安全及车辆 停放管理办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餐饮业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办学场所通过所属镇街消防分局实地检查, 达标消防安全验收标准。定期接受上级机关对我校治安、交通工 作的检查和监督,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防范电信诈骗宣 传责任书》等承诺书。教育教学设施均从具有生产资质厂家处购 买,并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食品安全。校内食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食品生产、 食物来源采购制定严格的标准。每年度组织食堂员工进行体检, 所有员工持健康证上岗。以校长作为食堂的首要责任人,高度重 视食品生产安全。从管理人员、食物采购、食品加工、餐具清洗 消毒等,食品安全环节高度重视、符合操作标准。每季度接受属 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校内食堂进行检查。 宣传教育。每年军训期间召开反诈骗讲座、消防安全知识讲 座;每年邀请属地公安机关部门到校进行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 法集资宣传,开展禁毒知识讲座、警官进课堂授课活动,每年消 防安全月邀请寮步镇消防分局到校进行消防疏散演练;举办校园 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活动;努力提高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提 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大学生积极发展系列安全教育专题 课群,纳入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每学期开班开展安全教育, 每年开展新生朋辈晚修课堂,将急救知识和安全教育作为必选内 容,将安全教育纳入每学期主题班会必选主题。 卫生与健康教育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制定《卫生防疫工作管 理制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等,成立专项工作小 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每年在校内深入开展卫生与健康教育活 动,通过宣讲会、知识讲座、微信平台推送等多种途径,线上线 下相结合为全校师生讲解卫生健康知识。同时还邀请寮步镇疾控 中心、社卫中心到我校进行开展卫生与健康教育宣讲,让全校师 生了解传染病的风险和预防重要性。 11 校内专门成立自营的卫生所,卫生所的执业许可经东莞市卫 健局批准,并进行备案。每年度接受市镇两级卫健局的年检评估。 设备均是具有国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的厂家出产。卫生所医护人 员均持证上岗,具有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符合诊疗、执药的医 护人员要求。 管理状况。学校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尤其注重舆情监测、 应对、引导机制。特别是在学校转设时期、新冠型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购置了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出台了学 校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设置专职 网络舆情信息联络员,打造强有力的网络舆情队伍。我校一直按 照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本年 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6.招生行为 招生宣传。我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备案,发 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与备案内容相一致,无未经审批或改变审批 备案内容擅自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和层次 组织招生工作。相关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资料,学校网站、微信 公众号等,与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 学层次一致,无审批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学地址不一致情况;无对 外宣传发布的名称使用与核准名称不一致情况。 招生情况。坚持科学发展,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 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成立招生委员会 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教育 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 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在省招生委员会划 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 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 录取。 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合法,严格按照学校实际 12 情况进行宣传。不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生就业前景 等做虚假、夸大宣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按招生简章和广告 的承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7.教师队伍 教师数量与结构。学校专任教师 819 人,外聘教师 58 人, 折合教师 848 人。2021 年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 15336 人。生师 比为 18:1。 通过引进、培育等措施,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 师 246 人,占教师总数 30.03%;教师学历结构逐年改善,具有 研究生学历教师 590 人,占教师总数 72.03%。 18.教育教学 教育状况。学校按照各方面要求,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 层次、办学范围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现有 45 个本 科专业。2021 年,学校申请新增人工智能和产品设计两个专业, 现已获教育部批准为学校新设置专业;学校申请秘书学、自然地 理与城乡规划 2 个停办;2021 年学校有“商务英语” “机械电 子工程”2 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截至目前,学校共 有 40 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含秘书学、自然地理与城乡 规划 2 个停办专业)。 教育改革。2021 年,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各项工作。 在专业建设上,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有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保险学、金融学、 数字媒体艺术等 7 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数 量位居全省民办高校第一;在一流课程建设上,2021 年学校积 极组织申报省级一流课程,目前共有《社会工作概论》《计算机 组成原理》等 5 门课程获批省一流课程;大力推动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工作,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生活中的经济学”等 7 门在线 开放课程,目前有 6 门课程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正式运 行;在教学改革项目上,有用友&新道数智产业学院、宪法学教 研室、商法与经济法课程教研室、卓越数智化财会人才培养计划、 13 中医数字化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等 5 个项目获批省级立项 项目。 教学管理。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修订 62 项、新增 8 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形成《东莞城市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 度汇编》。制度汇编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岗位职责”“教学管 理”等六个方面内容,对于有效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 理和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学校严格要求各专业规范制定教 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实训大纲,要求教师规范撰写教 案等。2021 年学校制定完成 2021 版人才培养方案,引导所有专 业实施 OBE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以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导, 制定基于 TOC(Target-Oriented Curriculum 以目标为指向的 课程设计)课程理念的课程教学大纲;学校每学期开展教学质量 检查,并重点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教师教案的撰 写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以保证教学文件的有效执行。 学校建立了以教学质量目标、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 控、教学质量评价为主体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东 莞城市学院教书育人工作条例》《东莞城市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和《东莞城市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规范》等一系列保证 教学质量的文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 家标准》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定期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学期教 学执行计划,开足开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 课时和学分。凡取消或增加课程,专业须经论证并提交人才培 养方案变更报告,经教务处和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 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每隔 3 年定期修订人 才培养方案版本,制定过程自下而上,由各专业组织调研和制定, 组织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学校组织校内外专 家审核,组织召开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由分管教学副校长 签发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学校将其主要内容利用招生宣 14 传、新生入学教育等机会通过网站和现场会议等不同形式主动向 学生和家长公开,供学生和家长了解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 等具体情况。 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 要环节,学校各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 家标准》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级教 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实习实践的相关规定,构建了以认知实习、金 工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协调统一、层层递进的 一体化实习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实习质量标准,制定和 完善学生各类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明确实习方案制定、指导教师选定、实习过程管理、实习设备管 理、安全保障管理、经费管理等。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管理制度,明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禁 止安排学生从事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岗位,禁止安排学生加班, 禁止侵吞损害学生实习利益等有关“禁止””的规定,维护学生 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质量。 19.学籍学位管理 制度建设。学校积极开展学籍学位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学生 学籍、学历、学位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了《东莞城市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 工作实施细则》《东莞城市学院学生留级管理实施细则》《东莞 城市学院辅修专业管理规定》和《东莞城市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授 予管理规定》等学籍、学历、学位管理有关制度。 管理状况。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 格按照招生录取时学生个人信息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 学业证书。按照《东莞城市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毕业审核工 作;按照《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资格 审查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于退学学生等,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和学 校规定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15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文件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相关工作规 定明确、程序合理、操作规范。不存在学生学籍管理、学业证书 管理不规范,违规转学,违规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 书等行为。 20.教材管理 学校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建立了严格 的教材选用和管理制度,制定《东莞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东莞城市学院教材征订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在教 材的选用和征订过程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科学性原则、 择优原则、适用原则、公用原则、与时俱进原则和相对稳定原则, 严格按照教师推荐、二级学院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的四个 程序确定选用教材,确保教材选用质量。 21.师德师风 教师资格。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我校专任教师共 819 人, 其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729 人,即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90 人, 2021 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 106 人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45 人。 按照新入职教师当年度可不作要求,我校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占比为 93.68%。聘任到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港澳台教师均落 实入职背景调查,严把外籍教师入口关,包括政治审查、无犯罪 记录调查,确保我校境外教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施教。 建设机制。出台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 办法,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师德师风线上专题教育,新教师入职培 训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 考评机制。师德考核结果应用于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绩 效考核、各类评比评优等方面,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成 立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师风的领导、组 织、协调等工作,校长、党委书记为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 落实校长、党委书记师德建设问责机制。 德风状况。学校出台《教书育人工作条例》《教师工作规范》 《科学诚信与学术道德规范(试行) 》《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 16 处理办法》等师德师风制度,规范师德失范行为处置程序,完善 教职工违反师德行为的惩戒查处制无度,包括细化举报、受理、 调查、认定、处理和存入个人档案等流程及要求。我校不存在虐 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五)资产财务 22.收费管理 项目标准。根据粤发改价格〔2016〕657 号,自 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取消民办高校学费备案制度和住宿费核准制度,学 费和住宿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我校的教育收费工作 严格执行该文件精神,所有涉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项目及标 准均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备案;涉及学费和住宿费的调整,均 按规定在招生简章、学校公示栏、学校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并 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我校除了在财务处官网设立“收费公示”专栏以外,还在财 务处办公室、行政楼、饭堂均设立了《教育收费公示栏》,对省 发改委颁发的《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以及我校各类应收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对外公示, 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为社会监督我校的教育收费工作 提供渠道。 账户管理。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财务专户。收费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收费用途。按照学校预决算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所有教育教 学支出全部按照学年度预算方案执行,各项经费安排均与学年度 工作计划相适应。各学年度预算的经费结余全部列入学校发展基 金,用于学校未来的发展,包括学校改、扩建以及大型实验室建 设等。政府专项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未用于其他用途。不存在 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现象。不存在非法集资且数额巨大, 对学校正常稳定办学造成严重影响现象。 23.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 机构设置。财务处设置了综合计划科、会计核算科、采购中 17 心三个内部二级机构。会计机构设置完善,决策机构负责人的直 系亲属未担任学校会计机构负责人。目前学校财务人员 14 人, 具有中级职称 8 人,占全部财务人员的 57%;初级职称 4 人,占 全部财务人员的 28%;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均具有 中级职称。 制度建设。学校按照教育部令 25 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 理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学校陆续出台了与财务、 资产管理工作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加 强财务管理。 按照办学属性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依法进行 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每年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收支状况。学校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举办者投入以及按学年制 收取的学生学费。资金来源持续稳定、可靠,办学经费能满足教 育教学需要,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表反映学校资产总额为 102,342.93 万元,负债总额为 62,476.21 万元,负债中“预收学费”25,731.9 万元,剔除收入 性质的“预收学费”后负债总额实际为 36,744.31 万元,学校资 产负债率实际为 35.9%。净资产为 39,866.71 万元。学费是按省 教育厅规定按学年制收取,根据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应 逐月确认的学费收入。 财政性专项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未用于其他用途。2021 年收到省财政下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应征入伍服兵役资金共 1,238.27 万元,收到省财政下达基础教 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德育和劳动教育专项)5 万元,合计 1,243.27 万元。2021 年实际支出合计 1,325.08 万元,结余 222.64 万元。 关联交易。未出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取得或变相取得 18 收益情况。实施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规定,未损害国家、学校和 师生等主体权益。 24.法人财产完整 财产登记和对外投资及终止办学。学校从成立以来,基本建 设、设备的购置均以学校名义报建及购买。教学设施使用规范, 未违规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抵押。不存在举办者直接 或间接侵占、挪用学校法人财产,或学校违规对外投资、对外提 供担保抵押,对学校正常稳定办学构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不存在 恶意终止办学进而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情况。 目 前 , 已 办 理 产 权 证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有 27 栋 , 总 值 134,143.23 万元 “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固定资产的金额为 157,303.08 万元。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4,143.23 万元;机械设备 3,292.58 万元; 仪器仪表设备 2,824.03 万元;交通运输工具 147.52 万元;电 子电器设备 8,169.46 万元;家具用具 5,779.19 万元;图书文物 及陈列品 2,689.80 万元;文体娱乐设备 207.71 万元;其他设备 7.80 万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41.74 万元。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 75,743.57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81,559.51 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 325.29 万元。 (六)师生权益 25.学生权益 权益保障。每年按规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中 各职能部门领导集中反馈学生提出的权益问题,构建了学生与职 能部门领导直接沟通的桥梁。每学年严格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奖助学金。 资金使用。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 5%的专项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并设立“其他应付款-预提费 用-预提奖助学金”专用科目,对奖助学金进行单独核算。 (1)校内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金 2021 年,我校学费收入 44,250.85 万元,提取资助经费 19 2,212.54 万元,提取比例为 5%,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1、当年奖助学金 204.78 万元; 2、勤工助学金 160.98 万元; 3、资助困难学生 3.41 万元; 4. 学生实习实践补贴 79.71 万元; 5. 校内无息借款 1,783.25 万元; 6.风险补偿金 8.98 万元。 学生资助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资助 困难学生、学生实习实践补贴、校内无息借款、风险补偿金等, 2021 年使用资助资金(不含财政和社会资金)2,241.11 万元, 校内资助经费使用比例为 101.29%。 (2)国家及企业奖助学金 2021 年 , 我 校 共 计 发 放 国 家 及 企 业 拨 款 的 奖 助 学 金 2,393.69 万元,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1.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749 万元; 2.鸿发慈善奖助学金 25 万元; 3.国家助学贷款 1,245.88 万元; 4.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资助 331.81 万元; 5 鸿高卓越创新学生奖励 8 万元; 6.建档立卡资助 34 万元。 26.教师权益 工资待遇。学校实行聘用制,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办理教职 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等法定的“五险一金”。每月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从 未拖欠。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办理教职工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 的“五险一金”。在省内高校中率先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提 高教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稳定教职工队伍。 学校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引 20 进和使用机制;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人才薪酬 体系,根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修订职称评聘条件,对 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等不同岗位教师进行 分类评价;明确岗位类别和教师岗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 化有特色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我校制定了学校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及教师职务聘任管 理办法,明确规定教师职务聘任遵循评聘结合原则,凡通过职称 评审的教师,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学校聘任与其职称相 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及时兑现教师待遇。 教师培训。出台《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 《专任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岗前培训实施 办法》《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教师 培训制度,有效推对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培养。 为不断提高在职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学校在 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我校 2021 年度学费收 入为 44,250.85 万元,教师培训费用总额为 268.02 万元,占年 度学费收入的 0.61%。 决策监督。董事会中教职工代表为李海冬同志。监事会中教 职工代表为王锦锋同志。学校纪委由 6 人组成,其中校领导 1 人, 任纪委书记;行政部门管理干部 3 人,基层单位教职工 1 人。 权益救济。为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学校各 级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 范化,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制定了教职工申诉办法。 召开教职工会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转设进展情况、教职 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 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我校本年度不存在随意处分教师现象。 27.其他事项 我校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年检工作具体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相 关工作,如实反映我校各项办学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1 对于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问题,按照《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 和《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学校已与投资方沟通,逐步规范与 投资方的资金往来,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和债务进行分类管理,及 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确保各类债权、债务在规定期限内 清偿,降低资金风险。 五、年度荣誉 2021 年,我校各项工作积极进取,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 获得省部级奖项 3 项、市厅级奖项 2 项;教师获得省部级荣誉 21 项、市厅级奖项 16 项;学生获得国家级荣誉 25 项、省部级荣誉 125 项、市厅级荣誉 8 项。其中,我校获 2021 年广东省绿色学 校;商学院获得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在第二届广东省学校国 防教育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暨第四届学校国旗护卫队比赛一等奖; 学校党委获东莞市“七个一百”系列优秀组织奖;在“多彩乡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获 8 项奖项;学生团队入选全国大学生暑期实 践志愿服务活动团队;学子获“蓝桥杯”软件大赛一等奖;在全 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赛上位列民办高校第一。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