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 2025年).docx
绥芬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 至 2025 年) (征求意见稿) 序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与妇女发展是衡量社 会文明进步的天然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是 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了党委 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 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市政府颁布实施 了《绥芬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 至 2020 年)》,为释放妇女 力量、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五年 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妇女事业, — 1 —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 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 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 稳步提升,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发 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 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 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妇女发展仍有差距,农村妇女民生 保障力度仍有不足。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 等权利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 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 针对妇女各种形式的歧视不同程度存在,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开启现代化绥芬河 建设新征程,再创沿边开放新辉煌的关键五年。面对世界百年未 有之大变局,妇女发展既蕴含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更加 严峻的挑战。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 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确保妇女 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国妇 — 2 — 女发展纲要(2021 至 2030 年)》《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 至 2025 年)》《牡丹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 至 2025 年)》 《绥芬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 况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 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 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 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牡丹江市委、市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 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 3 — 2.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 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 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 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 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 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 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 的重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城乡、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 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 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进程,积极参与绥芬河振兴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 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 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 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 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 — 4 — 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 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 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 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展望 2035 年,与我 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 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 使命,为绥芬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覆盖城乡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明显提升,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城乡、区 域差距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提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延长。 主要目标: 1.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县级设置 1 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有条件的县(市)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建设危重孕产妇救 治中心。 ——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基层网底 和转诊网络进一步强化。 2.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 5 —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 ——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的比例提高。 3.改善妇女营养状况。 ——妇女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 ——孕产妇贫血患病率下降。 ——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患病率下降。 4.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14.5/10 万以下。 5.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下降到 3%以下。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 ——艾滋病和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 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妇女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 ——非意愿妊娠减少。 ——剖宫产率得到合理控制。 ——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率降低。 7.提高妇女“两癌”综合防治能力。 ——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 ——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60%以上。 — 6 — ——适龄妇女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35—45 岁妇女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的比例达到 65%以 上。 ——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 85%以上。 8.提高妇女身心健康素养。 ——妇女健康知识得到普及。 ——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妇女的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25%以上,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达到 25%以上。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健康绥芬河建设,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深入 实施“健康绥芬河行动”,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贯彻医疗、医保、 医药和监管体制相关政策,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 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多渠道支持妇女健康事业发展。完善公共 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妇幼保健机构优化提质,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 管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强化危重孕产 妇救治保障。强化县、乡、村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 — 7 — 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 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 3.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 期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 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 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 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 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 加强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兴业态规范发展。 4.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 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 操。鼓励支持工会组织、社区开展妇女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妇女 的体育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 5.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因 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知晓率,促 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营养 不良和肥胖。倡导减少摄入富含油脂和高糖食物,限量食用烹调 油,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高危行为干预。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群 体开发营养健康宣传信息和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开展孕 产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 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 — 8 — 6.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 宜生育间隔。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供生育 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为低收 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持续推进高 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 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 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 重症救治能力。降低分娩并发症,推广无痛分娩。 7.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母婴传播。全面落实预防艾滋 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加 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妇 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和农村地区 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为孕产妇感染者及其家庭 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 8.开展生殖健康教育与服务。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等疾 病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 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 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 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 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 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前医 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 — 9 — 公平可及。加强对女性健康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规范不孕 不育症诊疗服务。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9.完善妇女“两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提高妇女宫 颈癌、乳腺癌防治意识和能力。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接种试点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 癌检查项目,促进妇女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定期 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诊 断技术创新应用,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筛 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加强对困难患者的救 助。 10.加强妇女健康素养提升工作。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持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 学习健康知识,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 等知识技能。提高妇女参与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宣传教育。引 导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1.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根据 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 调适方法,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 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 — 10 — 女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 中的应用。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培育 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 机构提供规范服务。鼓励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支持。 12.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 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在妇女健康 领域的创新应用。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 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医疗机 构间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和上下联动。促进妇女身心健康领域 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妇女与教育 强化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发展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终身教育水平显 著提高。 主要目标: 1.加强妇女思想政治教育。 ——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不断提高。 ——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 ——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 11 —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在园儿童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并保持在 90%以上。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 99%以上。 5.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 96%以上。 6.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女性终身学习意识增强。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 ——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7.培养壮大女性科技人才队伍。 ——女性科技人才比例提高。 ——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不断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加强 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 — 12 — 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 不断厚植爱国情怀,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 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 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 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 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通过教育 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新兴产业从业女性以及活 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通过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妇女先进 集体和个人,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 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将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 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 加强对教材编制、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各级各 类师资培训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 3.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推动因地制宜 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 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构建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强化公办园所 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 13 — 保证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对于家庭困难、孤儿和残疾女 童切实提供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 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深化教育教学 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 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 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失学辍学问题。保障农村和边远地区女童、 留守女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 机会。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 率。 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保障女性 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鼓励普通高 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 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 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7.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 学习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 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 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 和在线教育资源,为务工女性、待业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 技能培训。 8.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 — 14 — 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方式,支持 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 工巧匠、大国工匠。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高校女毕业生、女农民工、 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9.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利用现 代化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 度。发挥科技创新示范单位作用,开展女科技工作者进校园活动, 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 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 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 等活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培育巾帼新农人,支 持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10.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 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女性科技人才。关注培养义务 教育阶段女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引导高中阶段女生 养成科学兴趣和钻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 加大女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 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 技术相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 会。 11.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 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 — 15 — 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 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投诉受理 和调查处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 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三)妇女与经济 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绥芬河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实 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作用,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 和机会得到保障。 主要目标: 1.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40%左右。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42%左右。 ——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2.促进女性人才发展。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升。 3.提高妇女经济收入。 ——妇女获得公平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城乡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4.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6 — 达到 90%以上。 5.保障农村妇女经济权益。 ——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 益。 ——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 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 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 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 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 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为妇女创业就 业、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 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 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 处。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 律监督作用,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 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 诉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职工晋职晋级等 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 17 —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服 务专项行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 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 员技能培训。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 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 程度,促进各族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 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 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 女创业融资渠道。 4.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 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 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 业人员中的比例。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 员中的女性比例。扩大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规模,缩小男女转移就 业差距。 5.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 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完善落实就 业创业支持政策,提供不间断的就业服务,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 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或新经济领 域就业。推广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开展女大学生牵手活动,指 导支持女大学生创业。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 — 18 — 强化制度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技 决策咨询、拓展科研学术网络、提升影响力和活跃度,完善女性 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创 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 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专业 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等的培训。加强典型宣传,发挥榜样 引领作用。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保 障收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 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 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8.支持低收入妇女稳定增加收入。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 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 带头人培育、帮扶车间建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妇女就 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9.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 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 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将女职 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用人 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督促用人单 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 和产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 — 19 — 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 10.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 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 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 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推动有条件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妇女维权仲裁庭,发挥“妇女劳动权 益工作站”作用,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 11.保障女性生育后职业发展。依法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 育、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禁止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 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作待遇,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 专项督查。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培训等支持。推 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母婴爱心屋(女职工休息哺乳 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 利性托育托管照护服务。 12.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 工作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确保应登尽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 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包 括征地补偿安置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 制,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量化、权益分配、土 地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 — 20 — 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女农民的 经济权益。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妇女在农村一二 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实施乡村 振兴巾帼行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 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 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家乐创办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 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参与水平 全面提升。 主要目标: 1.保障女党员和女党员代表比例。 ——县级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 ——中国共产党县级以上代表大会中的女党员代表比例一 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妇女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参政议政程度。 ——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 高。 ——县级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县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 高。 — 21 — 3.提高妇女在政治协商中的参政议政程度。 ——县级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县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4.提高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 例。 ——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 1 名女干部,担 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提高各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 ——县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 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提高企事业单位女性参政议政水平。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 高。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 高。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 相适应。 7.提高村党组织、村委会中的女性比例。 ——村党组织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村党组织书记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 ——村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 22 — 8.保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女性比例。 ——社区党组织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社区党组织书记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社区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9.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破除制约妇女参 与决策和管理的障碍,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 作用相适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 等基本国策的意识,把推动妇女参政纳入重要议程,提出目标举 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 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 例。 2.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女 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 度,提高妇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妇 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推进社区 (村)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 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事平台,引导妇女积极、 — 23 — 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 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 工作,扩大党的妇女群众基础,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加强 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注重从各族各界、各行 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会代表推选过程中,充分关注 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女 代表比例。 4.推进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不断提高。落实人大代 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 选举等环节,稳步提高妇女代表比例,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 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候选人 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保障妇女比例逐步提高。提名推 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 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 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 重日常培养和战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 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基层一线担任领导职务。 注重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实女干部选 拔配备的目标任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应配尽配,注意保 持届中女干部配备比例数量总体稳定。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 — 24 — 拔、任(聘)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女性 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推动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 女性集中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鼓励妇女积极参与 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 职工代表比例与事业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在深化事业单位改 革进程中,确保妇女在岗位晋升、职员晋级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 利和机会。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加大国有企业培养、选 拔、使用女干部力度。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促进优 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 度,促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 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权 益的事项,充分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依法经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 8.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注重从女致富能手、 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乡村女医生、乡村女能人、女社会 工作者、女退休干部职工、村(社区)后备力量中的女性等群体 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采取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 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确保村(社区)“两委” 女性比例提高。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 — 25 — 订,开展协商议事活动。促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 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9.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 境,加大对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服务对 象的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 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 织成员或从业人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 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10.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 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 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民 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社会 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关促进男女平等和保障妇 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听取妇 联组织意见和建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 提升,性别差距缩小,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得到满足。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社会保障权益。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参保率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所有妇女,待遇水平稳步提 — 26 — 高。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妇女法定人群,待遇水平稳步提 高。 ——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相关待遇 保障得到落实。 2.提高妇女的社会救助和福利待遇水平。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得到关注和 满足。 3.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 ——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完善。 ——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全市养老机构 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55%。 ——对老年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 ——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有困难和需求的妇女得到重点帮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定修订地方性社 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工作中,充分关注和保障妇女的特 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女性 — 27 — 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 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 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政策。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保 险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巩固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成效。加强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3.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基本 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促进多层次 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推动 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 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督促用人单位依法 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 断增加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 本养老保险权益。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 体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 险水平。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 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的参保率。保障符合条件 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 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适时制定特殊时期失业保障政策, — 28 — 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参保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障。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 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 伤害保障试点,适时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保障范围。督促用人 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落 实工伤保险待遇。 7.强化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推进法律实施,强化政 策衔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 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临时救助政 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 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鼓励、 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推动建立 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 对象。 8.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贯彻落实经济困难高 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落实各项补贴待遇,逐步提升老年妇女 福利水平。认真执行残疾人补贴制度,及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扩大适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 公共服务供给。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 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 — 29 — 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 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结合服务能力适当拓展服务对象, 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失独、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 供托养服务。促进养老机构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 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支持 社会力量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 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养老。 依托地域、气候、生态等独特优势,发展避暑旅居康养、生态颐 养等特色养老产业,满足老年妇女多样化养老需求。加大养老护 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10.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 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妥善解 决其护理保障问题。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有机衔接。探索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 障制度,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 疏导、关心关爱等支持。 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 动。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以县级为单位的信 息台账。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支 持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 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特殊困难 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不断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失独等妇女 — 30 — 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 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主要目标: 1.支持家庭和妇女全面发展。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建立完 善。 ——家庭功能持续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不断拓展。 2.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家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3.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妇女引领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4.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降低。 ——男女共担家务劳动和家庭建设,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逐步缩小。 ——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 — 31 — 5.支持家庭赡养老人。 ——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意识增强。 ——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 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 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 民族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的现代家风,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实现 共建共享、向上向善的家庭追求,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把家 庭梦融入中国梦。 2.探索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完善 人口生育相关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 动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 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完 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形成支 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 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完善产假制度,实施 3 周岁以下婴幼 儿父母育儿假。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 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 给。加快完善养老、家政、育婴等服务标准,推动婚姻家庭辅导 — 32 — 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水 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 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 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 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保障力度,加强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支持和保 障。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发展数字家庭。 4.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 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 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 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 动,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5.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鼓励妇女带领 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健康家庭等 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参与绿色家庭创建,提升健康素养, 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 习惯,反对、制止浪费。推进平安家庭、无烟家庭建设。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 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开 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为适龄男女青年婚恋交友、组建家 — 33 — 庭搭建平台,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姻家庭关系 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广泛开展生育政策宣传。推进移风易俗, 培育文明新风,保障各民族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 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 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 化解工作机制,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强化衔接 联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 施。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建设婚姻家庭纠 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搭建 “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元便捷服务。落实家事审判制度改革 措施,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 模式。 8.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 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 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 社会化,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展婴幼儿照护服 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研发家 务劳动便利化产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 配偶陪产假、陪护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 工作制度,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 — 34 — 庭责任。 9.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家庭 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共同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创造有利于 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开展宣传培训,帮助父 母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摒弃“重智轻德”等观念,掌握科学 知识和方法,注重言传身教,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家 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开展亲子活动、共同 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 10.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 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 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长期照护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的家 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 休假权利,推动落实子女护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 服务机制。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满足老年妇女生 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七)妇女与环境 弘扬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城 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妇女积极参与友好型环境建设,特殊利益 受到关注。 主要目标: 1.构建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 ——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增强。 — 35 —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 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2.提升妇女科学运用媒介的意识和能力。 ——妇女的媒介素养全面提升。 ——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 能力不断提高。 3.引导妇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 ——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 行者。 4.改善人居自然环境。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6%以上。 ——农村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证率提高。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不断提升。 5.“厕所革命”充分关切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 ——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6.应对突发事件充分关注妇女。 ——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 ——妇女在突发事件中作用得到发挥。 — 36 — ——妇女在突发事件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7.加强妇女事务交流合作。 ——妇女事务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 ——我市在对外妇女事务中的影响力全面提升。 策略措施: 1.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将构建 先进性别文化纳入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体系。大力宣传新 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 型和性别平等优秀案例。推动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 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城乡社区、家庭以多种形式开展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 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加强 对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和监管,吸纳性 别专家参与相关评估,消除网络媒体、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现的歧 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 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探索建立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 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 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 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将妇女参与程度和满意 — 37 — 度纳入文明城市评选内容。引导妇女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爱岗敬业, 争做文明职工。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惠及城乡妇女。 4.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开展面 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 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性别数 字鸿沟。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 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网络沉迷。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 女和残疾妇女群体学习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 5.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生 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高 环境科学素养,掌握环境科学知识。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 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反 对、制止浪费。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6.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 监测,开展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 础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推进城乡 生活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开发利用清洁 能源,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广使用家用节能环保产品。 7.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 — 38 — 源保护。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 护和水质监测,守护饮水安全命脉。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 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妇女取水、 用水提供便利。 8.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 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鼓励新建、改建城市公厕 适当提高女性厕位比例。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 普及率和实际利用率, 推广适宜北方地区的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 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旅游景区、商场、 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9.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 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预防和应急 处置机制建设、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制订中统筹考虑妇女特殊需 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 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指导培训, 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 强对有需求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 防灾减灾工作。 10.积极促进妇女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妇女发展交流 互鉴,讲好绥芬河妇女发展故事,宣传妇女事业发展成就。推动 发展妇女民间外交,持续打造绥芬河妇女人文交流品牌。支持和 引导妇女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 — 39 — 挥重要作用。 11.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 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挥桥梁纽 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联合主流媒体,依托妇联全媒体,大力 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马克思 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加 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对错误观点言论及时发声,协 调督促处置,正面引导舆论,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 论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 权益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主要目标: 1.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探索建立地方性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地方性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得到有效运行。 2.提升妇女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妇女在法治绥芬河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3.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建立。 ——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 — 40 — ——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受理和定期跟踪回访。 4.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妇女防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得到有效遏制。 5.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严惩。 ——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严惩。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平等享有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 ——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 理权。 7.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 ——妇女依法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遭受侵害特殊困难妇女按规定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 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绥芬 河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加 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 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探索 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 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 — 41 — 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政策性别平等评估 机制,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指标。加强政策 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开展性别 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落实到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加强妇女法治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民法典等专项普 法活动,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妇女自觉学习宪法 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 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鼓励妇女多途径 参与普法活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 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完善落实家庭 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促进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 培训和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等统计工作。对构成犯罪 的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 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开辟或 完善“绿色通道”,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加强紧急庇护场 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 慰和生活救助,帮助其身心康复。加强对加害人的教育警示、心 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 42 —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认真落实防治性骚扰相关 法律法规。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 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 加强联防联控,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预防和制止公共场 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 立相关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畅通救济途径。 6.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落实集预防、打击、救助、 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 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整治“买方 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打击跨地域 拐卖妇女犯罪。 7.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 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 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 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 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 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8.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 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 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 — 43 — 爱服务机制、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和侵 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 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建立性 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 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法律援助。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强网 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 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 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 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 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 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 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 骗取妇女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 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 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 妻共同财产以及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 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 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家务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 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 44 — 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 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低收入妇 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提供覆盖城乡、便捷 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法规对妇女申请法律 援助的相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 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类社会 组织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志愿者队伍建设。 12.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 情况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提供救助,按规定实行诉讼费缓交或减 免。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 活困境的妇女实行救助,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13.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 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 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加 强妇女信访接待窗口、妇女维权热线及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 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 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 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 — 45 — 过程。贯彻党中央、省、牡丹江市委、市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 决策部署,坚持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加快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 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绥芬河中全力推进规划实施。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 市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督促工作,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 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在制 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 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三)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 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 施,实现妇女事业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 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市政府依据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省、牡丹江市妇女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 本级妇女发展规划,规划颁布后 1 个月内报送上一级妇儿工委办 公室。全市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 — 46 — 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 室。 (五)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 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 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市政府 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绥芬河市妇儿工 委每年向牡丹江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市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 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 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单位以点 带面、示范带动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对实施规划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六)加强妇女发展经费支持。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工作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支持 农村地区妇女发展,支持特殊困难妇女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 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妇女事业。 (七)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构建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 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民生项目。通 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开展对外交流 — 47 — 合作,交流互鉴经验做法,讲好绥芬河妇女发展故事。 (八)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 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 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 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市 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 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 织保障。 (九)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 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发展的 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 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 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市妇儿工委及其办 公室作用,加强妇女发展专家队伍建设,培育专业研究力量,广 泛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 (十一)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 女发展等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 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 48 —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 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方案。 市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 部门、相关机构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 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市妇儿工委组织开展 中期和终期评估,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向 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 实施进展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 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突出问题,预 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 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市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 估领导小组,由市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监测 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评估方案的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的审 核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市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统计 监测的人员参加,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 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年度、 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 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 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 — 49 — 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 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 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就妇女保护与发展中 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和完善妇女发展统计 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标,推动纳入 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推 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 库。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 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 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 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 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 的作用,定期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 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 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 及时预警,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 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 50 — 绥芬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 至 2025 年) (征求意见稿) 序 言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少年强则国家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能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了党委 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 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市政府颁布实施 了《绥芬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 至 2020 年)》,为儿童生存、 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五年来,市委 市政府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 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 进一步完善,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的健康和受教 育水平显著提高,惠及儿童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儿 — 51 — 童的参与权利和人身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 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 了历史性新成就。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 衡不充分问题,与绥芬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要求和儿童及 其家庭的新期盼仍有一定的距离。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 的合法权益,实现城乡全体儿童的健康全面发展使命艰巨、任重 道远。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绥芬河全面振 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儿童事业发展 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 标任务,确保儿童事业与绥芬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同频共振、 协调发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 至 2030 年)》《黑龙江省儿童发展 规划(2021 至 2025 年)》《牡丹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 至 2025 年)》《绥芬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状况和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 — 52 — 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 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 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 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 落实党中央、省、牡丹江市委、市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 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 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 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 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 53 —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 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 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三)总体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 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群体之间的 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 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 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 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 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 2035 年, 与我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 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 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绥芬河全面振兴 全方位振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主要目标: 1.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县级设置 1 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 54 — ——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 1 名以上, 床位增至 2.5 张以上。 ——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1 名提供 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 2 名专业从事儿童 保健的医生。 2.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监 测防治体系巩固完善。 ——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 ——产前筛查率达到 75%以上。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 3.5%以下。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 99%以上。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5%以上。 3.降低新生儿、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0%以上,新生儿死亡率降至 3.5‰ 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5.5‰以下。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 6.5‰以下。 4.提高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水平。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 90%以上。 ——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90%以上。 ——0 至 6 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残疾 — 55 — 筛查、康复、救助率提高。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 95% 以上。 5.提高儿童疾病防治能力。 ——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得到预防控制和及时 治疗。 ——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阻断率达到 99%以上。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12 岁以下儿童龋患率控制在 25%以内。 6.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稳步扩大。 ——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逐步普及。 7.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6 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 60%以上。 ——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 8%以下。 ——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 5%以下。 ——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8.预防和控制儿童近视。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0 至 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小学生近视率降至 38%以下。 ——初中生近视率降至 68%以下。 — 56 — ——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 78%以下。 9.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 ——儿童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 ——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提高。 ——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 40%以 上。 ——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增强,92%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10.提高适龄儿童性教育和服务水平。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 质量监测体系。 ——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 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完善涵盖儿童 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 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关注农村儿童 健康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建设统一的 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 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 息化、智能化。 — 57 —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优化提质,全 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儿 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完善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 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 的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快儿童医 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提高儿 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 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 陷防控咨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 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 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 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 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 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 4.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 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 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 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 家长学校,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 科普活动。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 — 58 — 和资源库作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 儿童远离毒品。 5.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 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 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 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依托现有机构加强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6.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扎实推进国家免 疫规划,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疫苗流通和 预防接种管理。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及补偿相关政策。 7.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 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扎实开展 0 至 6 岁儿童健康 管理工作。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 为重点的 0 至 6 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 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学校、 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幼 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 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8.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 心理行为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 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 强儿童口腔保健。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 — 59 — 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 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加强罕见病 管理。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 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 发展工作机制,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 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加强对家 庭和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 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 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10.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儿童生命早期 1000 天营养,开 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 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在 具备条件的公路、轨道交通等客运场站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场 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普及为 6 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 食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加强个性化营养 指导,保障儿童营养充足。加强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 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 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依托国内优质农畜产品和林下 食品资源,为中小学生提供优质奶制品和健康绿色食品,整体提 高儿童营养水平。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食 品标签体系。 11.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 0 至 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 — 60 — 查工作,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 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学校、幼儿园、 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 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并引导儿童科学用眼护眼。教育儿童 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 不少于 1 小时。 12.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 与健康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 1 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培 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 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 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 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 服务。进一步加大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力度。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达到 10 小 时、初中生达到 9 小时、高中生达到 8 小时。 13.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积极开展 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 能力。关注和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 童心理发展需要。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异常 的能力,加强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大力 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 — 61 — 14.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提高性教育教学效果, 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 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 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 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 诊儿童隐私。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 (二)儿童与安全 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 环境更加安全,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儿 童伤害事件大幅下降。 主要目标: 1.预防和减少儿童遭受意外和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儿童伤害死亡率以 2020 年数据为基数下降 15%。 ——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推广使用,儿童道路交通伤害 死亡率下降。 ——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 死亡减少。 2.预防和减少儿童食品用品引发的伤害。 ——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3.预防和减少网络对儿童的身心伤害。 — 62 — ——儿童沉迷网络得到预防和干预。 ——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提高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能力。 ——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学生欺凌得到预防和有效处置。 5.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防控儿童暴力伤害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通过宣 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策略, 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开展安全自 护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的安全意识,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 技能,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 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 等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大儿童伤害防控领域 执法力度。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鼓励 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制定实施地方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 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 针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 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加强看护,保证儿童远离危险水体。 — 63 — 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 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 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预防溺水和 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培训,引 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提高儿童看护人看护能力, 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 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 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 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指导家长安全驾驶。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消除 环境危险因素,推广使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用品,减 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 全使用家用电器,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家用电器,预防 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 药物、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避免儿童中毒。提升看 护人对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规范犬类管理及 宠物饲养,预防动物咬伤。加强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 护人针对地震、火灾、水灾、踩踏等的防灾避险技能。 6.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 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 品处罚力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营养配餐 — 64 — 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 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7.预防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录》内的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持续开展儿童 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 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加强对产品造成儿童伤 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杜绝“毒 跑道”“毒校服”,保障游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引 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 8.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 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 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 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 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网络游戏、网络 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儿童使用 其服务依法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加 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加强儿 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9.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 — 65 — 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 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 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欺凌的 预防和处置能力。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 作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工作。 10.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 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的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 任,建立防控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落实“五 项机制”,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针对儿童暴力伤害 的发现、报告、干预机制。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 的强制报告责任,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 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针对儿童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11.提高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 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 意识,提升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 配备。完善市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加强儿童伤害院前急救设备 设施配备,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 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监测 体系,通过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 — 66 — 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立多部门、 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和利用工作机制。 (三)儿童与教育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目标: 1.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并保持在 90%以上。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率达到 2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 99%以上。 3.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 96%以上。 4.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 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 障。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5.提升儿童综合素质。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网络构建完善,儿 — 67 — 童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升。 ——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 力不断提高。 6.加强友好型学校建设。 ——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 ——建设友好型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7.加强协同育人机制建设。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 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高思想道德素 质,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 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 育水平,发展学生终生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 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 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 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勤俭、 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 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 足教育。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中 — 68 — 之重。依法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财政补助政 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3.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 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养成良好道德品质、 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中 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 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 人。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 感染力和实效性。 4.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严格 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 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 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提升 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加快发展 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 5.逐步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普及。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重点补齐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基本实 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镇、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健全 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 制,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注重科 — 69 — 学保教,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坚决克服和纠正 “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6.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建 设,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学校规定,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 学位供给,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 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 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 展。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推进 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 学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7.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 发展需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建立中 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深化职普融通。大力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打造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放宽中职招生地 域限制。 8.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坚持以普通 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 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 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保障农 — 70 — 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加强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加强 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9.提高儿童科学素质。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将 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 校科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激 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 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青少年 校外活动中心、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 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 建设。完善科学教育质量和儿童科学素质监测评估。 10.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 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落实县 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针对 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 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唯升学 倾向。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 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 招生录取模式,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 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坚守教 — 71 — 书育人职责。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阶 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加强教师进修培训,提高基本功和专业 能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 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 队伍。 12.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加强 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构建尊师爱生的师 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 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 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卫生厕所和适合身高的课 桌椅,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寄宿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3.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家园、 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托育机构和社区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 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 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科技、文化、 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 服务性劳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市情、社情、民情。增强校外教 育公益性。加强校外教育理论研究。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 生课外培训负担,严格监管面向低龄儿童的校外网络教育培训。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保 障机制和措施,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 — 72 — 间。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 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四)儿童与福利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与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 主要目标: 1.扩大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 ——城乡不同群体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基本建成。 ——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 续提升。 2.巩固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儿童,待遇水平稳 步提高。 ——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医疗救助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3.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 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儿 — 73 — 童按规定免费享有基本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 务。 4.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 ——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5.加强基层儿童保护工作。 ——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 “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建立并有效运行。 6.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 ——县级根据需要完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机制。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服务能力提升。 7.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 ——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不断壮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成与我市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 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儿童保障 力度。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合理制定低 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儿童 生活质量。 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 — 74 — 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 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完善面向儿童的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薄弱环节、 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 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 3.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巩固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 项目实施成果。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 膳食费用分摊机制。加强 3—5 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按 规定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连续 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4.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 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 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 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 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 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 2—3 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加强托育服务机构整体布局,逐步建成公办民办并举、覆盖城乡 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鼓励托育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照护 服务。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 — 75 — 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 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5.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 门统筹、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完善儿童之 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 社区儿童主任和妇联执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证儿童 之家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安全,通过购买服务、 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 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 作用。 6.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覆盖率。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目 录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低收入家庭儿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 保障互补衔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 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 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7.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合理确定保 障标准。畅通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安 置渠道。落实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落实 — 76 — 儿童收养相关法规政策,引导鼓励家庭收养病残儿童。规范收养 评估制度,探索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 化建设。推动收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8.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 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为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基 本康复服务,促进康复辅助器具提质升级。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 务标准,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 构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 育教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9.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落实流浪儿童街面巡查和转 介处置职责,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询、接 送返回等服务。流出地县级政府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 落实流浪儿童相关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儿 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儿 童违法犯罪行为。 10.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强化县、乡 级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寒暑假特 别关爱行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 “爱心妈妈”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 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 — 77 — 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实支持农民工 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11.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 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障儿童平等享有教育、 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 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 庭融入社区。 12.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县、乡、村级儿童保 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 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 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依托 全国统一的儿童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 投诉和举报,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 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形成“一门受理、协同 办理”的工作机制。 13.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 工作队伍服务能力。推进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 提质。整合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职能, 为临时监护情形儿童、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提 供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 助保护机构工作标准。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 — 78 — 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 层儿童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14.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 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 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 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 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 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 扶持农村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 (五)儿童与家庭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 品行、好习惯。 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 ——儿童主体地位受到尊重,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 的权利得到保障。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 ——家庭重视亲子互动,亲子关系平等和谐。 2.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指导服务能 力进一步提升。 ——90%的城市社区和 8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 — 79 — 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 3 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3 次家 庭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3.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 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得到传承。 ——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 家庭文明新风尚得以践行。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养成。 4.完善家庭领域政策体系。 ——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5.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 ——家庭理论研究队伍进一步壮大,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 ——家庭领域理论成果及时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 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 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 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 — 80 — 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儿童 为本,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 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体育锻炼、 劳动实践、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 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 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 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 提高劳动技能。 3.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满足儿童 身心发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 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帮助父母或其他监 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和正确成才观,掌握 科学育儿方法,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禁止对儿童实施殴打、 虐待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 监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为家庭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 4.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 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鼓励支持家庭开 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等活动。指导帮助 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鼓励支持各 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以及城乡 — 81 — 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形式多样化开展 亲子活动。加强亲子阅读指导,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分年龄 段推荐优秀儿童书目,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 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 5.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 导服务机构建设,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 城乡社区等设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发挥新父母学堂作用,建设 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 程。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 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社区(村)支持 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支持公 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家庭 教育知识宣传。 6.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我市家庭 教育工作规划,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并纳入政府购 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服 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教 育服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认证体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 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7.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发挥父母榜样和示范作用,教育 — 82 — 引导儿童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 平等、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 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内容丰富、 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好家风宣传弘扬活动,推出系列家风 文化服务产品。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反对、制止浪费。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规章政策。完善三孩生育政 策配套措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提高优生优育服务 水平,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 源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实施 3 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 育儿假。推动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 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 负担。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 领域。加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 平。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 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学术型社会组织 作用,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坚持问题导 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方面开展研究,及时 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 — 83 — 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 ——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 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2.丰富净化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增多。 ——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区为 盲童阅读提供便利;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儿童图书专区。 ——儿童媒介素养进一步提升。 ——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 3.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 场所增加。 ——校外活动场所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提高。 4.改善人居自然环境。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6%以上。 5.加强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 — 84 — ——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儿童基本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6.加强儿童事务交流合作。 ——儿童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 ——我市在促进牡丹江市儿童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彰 显。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 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 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 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 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 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 务的权利,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涉及儿童的政策制定、实 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 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妇联 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 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3.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在制定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应急处置期间,优先 — 85 — 保证儿童食品、药品、用品供给。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 外教育机构和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 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事故风险和应对灾害事故的 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 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事 故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4.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鼓励建设社 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 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制定适 合市情的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建 设儿童友好城市。积极参与对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 5.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儿童的图书、电影、歌曲、游戏、广播电 视节目、动画片等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支持儿童 参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 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 时代性。支持儿童题材作品参加国家、省、市级舞台艺术精品创 作扶持工程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展演节庆活动。鼓励社会组织、文 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加强 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图书室儿童阅览区建设。 6.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 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量。通过学校、幼儿园、 — 86 — 家庭、社会等多种渠道,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 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 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学习交流的能力,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 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 防止沉迷网络。为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 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7.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儿童 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清除淫秽 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园周边非 法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严格网络出版、 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社交、 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严格管 控诱导儿童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 息和行为。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 儿童、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落 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在产品开发、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保 护措施、举报处置等环节完善治理手段。 8.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规范与儿童有关的 产品(服务)广告播出。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 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 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 — 87 — 他食品广告。加大对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和 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展演活动。 9.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儿童活动场所 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 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的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 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 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 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 区。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 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 品牌。 10.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控制和治理 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 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铅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测。推进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深入开 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鼓励开展沉浸 式亲子体验活动,参与“小菜园”建设,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 革命,推广适宜北方地区的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统筹农村改厕 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1.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文 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 — 88 — 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建设,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 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儿童自然教育保护 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 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 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12.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儿童事业的 对外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在儿童领域的有益经验,积 极宣介促进儿童发展的事例,在促进牡丹江儿童事业发展中贡献 绥芬河智慧、彰显口岸担当。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儿童的生存、发展、 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得到依法保障。 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法律保护水平。 ——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 ——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力度加大,做到有案必立。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地方性司法工作体系 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儿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 ——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 89 — ——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3.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儿童的民事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禁止使用童工,依法使用未成年工。 ——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 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严惩。 ——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 严惩。 4.提高儿童监护能力。 ——儿童监护制度得到落实。 ——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监护。 5.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降低。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儿童生 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法规政策。加强未成年人保 护法实施,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察制度。加强保障 儿童权益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2.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全面落实保障儿童权益主体责任。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 — 90 — 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探索建立保障儿童 权益多部门综合执法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强化部 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 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 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 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 社区矫正等工作。 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 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年 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 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 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实施效果。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 别教育制度。 5.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 平台,为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标准 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化儿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符合 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儿童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 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6.提高公众保障儿童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学校、家庭、 — 91 — 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儿童法治素养。扎 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 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 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 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障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媒体 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成年人案件。 7.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财 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 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 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 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个人 信息等人格权。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 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领域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8.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使用童工行为 的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儿童参加演出、节目 制作等方面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 网络平台等吸纳儿童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 目制作、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 定,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其从事过 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9.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儿童预防 — 92 — 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 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性侵 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 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 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依法严惩 对儿童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 迫、引诱、容留、介绍儿童卖淫犯罪。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 式”办案中心作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保 护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 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 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10.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 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 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 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家庭暴力加害人的 惩戒和教育。对构成犯罪的加害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 重大恶性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未成年 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 护。 11.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 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 — 93 — 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有 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 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 度,完善孕产妇就医生产身份核实机制,完善亲子鉴定意见书和 出生医学证明开具制度,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妥善安置查找 不到亲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的被解救儿童。禁止除公安机关 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卖人 员 DNA 数据等信息。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对引诱、 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贩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 惩胁迫、引诱、教唆儿童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的行为。 12.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 对网络空间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 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 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依法严惩利用网 络性引诱、性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侮辱、 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 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 为。 13.完善落实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 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 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督促落实监护责任,禁止早婚早 — 94 — 育和早婚辍学行为。加强对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 家庭教育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 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切实做好儿 童面临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发现、核实、报告工作。探 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依法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 害儿童权益事件。符合法定情形的儿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代表 国家进行监护。 1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 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 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 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 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 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 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 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 权利。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 过程。贯彻党中央、省、牡丹江市委、市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 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 — 95 — 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绥芬河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努力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绥芬河中全力推 进规划实施。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 市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督促工作,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 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在制 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 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三)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将 规划实施以及儿童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 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施, 实现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 进、同步落实。 (四)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市政府依据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省、牡丹江市级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 定本市儿童发展规划,规划颁布后 1 个月内报送牡丹江市妇儿工 委办公室。市级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 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同级妇儿工 委办公室。 — 96 — (五)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 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 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市妇儿 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市妇儿工委每年向牡 丹江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 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 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带动 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对实施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表彰。 (六)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市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工作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支 持农村地区儿童发展,支持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 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儿童事业。 (七)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方法。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构建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 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项目。通过分类指 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交 流互鉴经验做法,讲好绥芬河儿童发展故事。 (八)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 — 97 — 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 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 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市妇儿工 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 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九)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 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儿童事业发展的 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法律 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关 爱儿童、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市妇儿工委及其办 公室作用,加强儿童工作智库建设,依托市内研究机构、社会组 织等建设儿童发展研究基地,培育专业研究力量,广泛深入开展 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 (十一)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健全学校、家庭、 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 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等工作。鼓励 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 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 — 98 — 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儿童统计监测方案。 市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 部门、相关机构向市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 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市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 期和终期评估,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向市 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 施进展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突出问题, 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 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市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 估领导小组,由市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监测 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评估方案的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的审 核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市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统计 监测的人员参加,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 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年度、 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 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 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 — 99 — 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 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就儿童保护与发展 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 考。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和完善儿童发展统 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推动纳 入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 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市、县级建立完善儿童发展 统计监测数据库。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 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 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 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龄统计信息。 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 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 的作用,定期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 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 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 及时预警,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 — 100 — 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1 日印发 —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