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Hair end(发梢)76 页 1.065 MB下载文档
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当前文档共76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息烽县工信局2022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1、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1-1.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除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外 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 案 的工作流程图(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信息、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 性承诺 、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 本情况表 申 请 受理和审查 对申办人提供的材料进行 网上审查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 围的,不予受理。 1.核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申请条 件; 2.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 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 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决 定 1.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赋码; 2、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反馈不符合 要求意见。 发证 企业登录企业账号后直接打印。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3646(县工信局工业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县工信局 办公室) 1、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1-3.对民营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出具开工备案意见的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登记表(原 件一式五份)2、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3、 煤矿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 4、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复 印件一份)5、煤矿划定矿区范围或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一份)6、委托 办理的, 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一份、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申办人 对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承诺书 工作流程图 申 请 受理和审查 对申办人提供的材料进行 现场审查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 围的,不予受理,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并 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 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 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 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决 定 申办人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于 申办人提供的煤矿建设项目开 工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同意上 报”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上 报 依法出具请求上级部门对本级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的 书面材料并由申办人逐级上报审核办理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县工信局煤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县工信局 办公室)、0851—87989355(贵阳市工信委煤炭处) 法定期限:15 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 承诺期限:1 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等时间) 2-3 煤矿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1.对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 资源回采率的处罚流程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后,方可开展证据收集,当事人应当履行配合问询、 检查义务,检查记录、问询笔录应当经由执法人员、 当事人共同签字认可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违法事实成立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局党组会议会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或 当事人申请举行听 证的,面向社会公 告并召开局党组扩 大会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 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 作处罚决定书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对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 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处罚流程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局煤炭处)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对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 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非法 生产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对煤矿未按规定排查和报告安全隐患的处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局煤炭处)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对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生产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局煤炭处)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局煤炭处)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7. 对煤矿现有条件难以防治重大安全隐患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事实成立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8. 8.对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9.对煤矿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 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0.对煤矿企业没有为每位职工发放符合要求的职工安全 手 册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1.对突出矿井发生突出未依法处理仍继续生产的处罚流程 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2.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3.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4.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5.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6.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7.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8.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19.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0.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1.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2.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3.对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煤炭处)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4.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的处罚流程 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5.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 技术防范设施;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 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在非专用仓库储 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等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3646(工业发展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6.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0851-87723646(工业发展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7.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管科) 0851-87723646(工业发展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局办公室) 0851-87989355 ( 贵 阳 市 工 信 局)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8.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履行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29.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行为 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0.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行 为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为 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行为 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3.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4.对生产经营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 百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5.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 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6.对生产经营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 百零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7.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8.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9.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 者逃匿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0.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 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1.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2.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3.对生产经营单位违规使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明令淘汰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4.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与主体工程 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5.对《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行为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6.对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 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7.对生产经营单位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合法权益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8.对有矿井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矿山救护队或者没有 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9.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0.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 拖延不报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1.对发生事故被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未经验收或 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2.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3.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 产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4.对转让、接受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5.对事故发生单位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6.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7.对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8.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 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9.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 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 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0.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1.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2.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4.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 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5.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6.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7.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 技术防范设施;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 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在非专用仓库储 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等的处罚流 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68.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规定将项目信息或 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 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流程示意图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 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有关证据,签字认可 违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结果简略书面汇报至局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可电 话汇报请示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成立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案件审查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调查结果进行审 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行 听证的,面向社 会公告并召开 局党组扩大会 议举行听证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 行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交付罚金 结案归档 待案件结案后,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行政强制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3-2-1 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流程图 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 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 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 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 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 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 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 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 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 作业场所予以查封(《中华人 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 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 行政执法人员向局长报告并经批准 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 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 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书面通知供电、公安等部门采取停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 生产经营单位正确履行停产停业、 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 备的义务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 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生产经营单位采取 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查封 扣押清单 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 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 毁的,依法销毁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办公室) 0851-87989355(贵阳市工信局煤炭处) 3-2-2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 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 报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 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出示 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 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 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 述、申辩 制作笔录 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 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 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生自由的,应当告知或者实 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应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 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 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办审批手续。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办公室) 0851-87989355(贵阳市工信局煤炭处) 3-2-3 对煤矿企业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 用爆炸物品等措施流程图 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 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 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 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 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 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行政执法人员向局长报告并经批准 采取强制措施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 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补批准手续 书面通知供电、公安等部门采取停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 生产经营单位正确履行停产停业、 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 备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采取 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办理机构: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电话:0851-87729271(煤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84(办公室) 0851-87989355(贵阳市工信局煤炭处) 6、行政检查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6-1 对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的监督 检查流程图 制定检查方案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 员的联系方式,提前编制《检查方案》 公告或通知 提前准备好执法证件、各种执法文书、执法装 备等,并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暗访不通告) 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证件,说 明来意,听取情况介绍,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经营场所。  查阅资料  查看现场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取证  其他 检查报告 填写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 要客观、全面、准确。提出检查发现的问 题应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及规程等依据。 处理决定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收,并签署“以上情 况属实”的意见。如拒绝签字的,检查人 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汇报请示。 6-2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情况的监督 检查流程图 制定检查方案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 员的联系方式,提前编制《检查方案》 公告或通知 提前准备好执法证件、各种执法文书、执法装 备等,并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暗访不通告) 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证件,说 明来意,听取情况介绍,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经营场所。  查阅资料  查看现场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取证  其他 检查报告 填写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 要客观、全面、准确。提出检查发现的问 题应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及规程等依据。 处理决定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收,并签署“以上情 况属实”的意见。如拒绝签字的,检查人 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汇报请示。 6-3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 制定检查方案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 员的联系方式,提前编制《检查方案》 公告或通知 提前准备好执法证件、各种执法文书、执法装 备等,并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暗访不通告) 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证件,说 明来意,听取情况介绍,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经营场所。  查阅资料  查看现场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取证  其他 检查报告 填写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 要客观、全面、准确。提出检查发现的问 题应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及规程等依据。 处理决定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收,并签署“以上情 况属实”的意见。如拒绝签字的,检查人 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汇报请示。 7、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行政奖励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1.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网站专栏、快递、挂号邮寄或个人送达等形 式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 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及排污情况的图片或影像资料等 证据;同时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 2.是否受理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 围的,不予受理 3.办理反馈 承办单位依法、及时调查核实举 报问题,并反馈办理结果 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4.核实信息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案件进行梳理, 确定奖励对象、奖励金额 5. 奖励公告 公布奖励方案 6.发放资金 资金以邮政汇款或银行汇款的形 式进行发放 按一般举报处理

相关文章